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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级大佬,落地成盒   沈清歌 ...

  •   沈清歌恢复意识的第一感觉,是臭。

      不是垃圾堆那种浮于表面的臭味,而是浸润在土壤深处、混合着腐败血肉与潮湿草木的、沉甸甸的死亡的气息。它从四面八方包裹着她,钻进她的鼻腔,渗进她的毛孔。

      ——殡仪馆都没这么冲。

      这是她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第二个念头是:身上疼。

      不是那种尖锐的刺疼,而是绵密的、如同被重型卡车碾过又勉强拼凑起来的钝痛,从骨头缝里渗出来,伴随着高烧般的滚烫和虚脱。

      她费力地睁开眼。

      视线所及,是透过破草席缝隙漏下来的、细碎而惨淡的月光。身上压着重量,鼻尖几乎要碰到另一张青白浮肿、死不瞑目的脸。雨水的冰冷顺着草席滴落,砸在她的额头上,混合着不知名的污浊液体。

      乱葬岗。

      沈清歌,二十七岁,现代古武世家传人、持证心理咨询师、某平台百万粉丝玄学博主,此刻正躺在某个未知朝代的乱葬岗里,身上盖着尸体,即将成为其中平等的一员。

      “……”她沉默了三秒。

      很好。穿越了。

      还是地狱开局。

      属于这具身体的记忆碎片汹涌而来,带着强烈的不甘与怨恨,冲撞着她现代灵魂构筑的稳固壁垒。原主也叫沈清歌,大周朝镇北将军府嫡长女,母亲早亡,父亲宠妾灭妻。三天前,她那庶妹沈明珠“失足”落水,硬指是她推的。她那未婚夫——忠勇侯世子赵明远,当场冷脸退婚,斥她“心肠歹毒,不配为侯府主母”。父亲沈震大怒,将她打了个半死扔进柴房。

      然后,高烧,重伤,咽气。

      再然后,一张破草席,裹到了这京郊三十里外的乱葬岗。

      记忆接收完毕。

      沈清歌躺在尸堆里,望着头顶那方破洞外的夜空,缓缓地、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然后被臭味呛得差点背过气去。

      她闭上眼,开始调动这具身体残余的感知。

      肋骨至少断了两根,后背皮开肉绽,高烧未退,气血两亏,典型的伤重不治。放在普通人身上,约等于阎王已经勾了一半的笔。

      但沈清歌不是普通人。

      在她眼中,这个世界除了肉眼可见的尸骸荒草,还流动着另一种“景象”——气。

      黑色的死气,灰色的病气,淡红色的血气,稀薄几不可见的白色生气……以及,此刻正从周围尸骸与土壤中源源不断升腾而起、浓郁得几乎化为实质的阴煞之气。

      对旁人而言,这是催命的毒瘴。

      对她这个曾为研究古籍、特意在极阴之地闭关三个月的玄门传人来说……

      “十全……大补汤啊。”她沙哑地吐出穿越后的第一句话,声音干裂得像是破风箱。

      心念一动,沈清歌默诵起家族秘传的《归藏导引术》。这门功夫,本就讲究“纳天地之气,养自身之神”。现代世界灵气稀薄,练了二十年也只在体内存下浅浅一缕。可在这里……

      刹那间,以她身体为中心,方圆数丈内那淤积不散的阴煞之气,像是受到了无形漩涡的吸引,开始缓缓流动、汇聚,而后如同百川归海,涌向她的口鼻与周身毛孔!

      “呃……”

      冰冷的煞气入体,与体内残存的炽热病痛对冲,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但沈清歌眉头都没皱一下。她精确地操控着这些外来能量,冲刷断裂的肋骨,愈合翻卷的皮肉,镇压紊乱的气血。

      阴煞之气,本质也是天地能量的一种,只是性质偏寒、偏浊。只要驾驭之法得当,化浊为清,便是最好的疗伤圣品。

      过程持续了大约一刻钟。

      当沈清歌再次睁开眼时,眸底那因高烧而产生的混沌已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湖般的沉静与清明。虽然脸色依旧苍白,身体也还虚弱,但致命伤已稳住,行动无碍。

      她抬手,轻轻一推。

      压在身上的三具腐尸连同破草席,被一股巧劲平稳地推向一侧,甚至没有发出多大响动。

      沈清歌坐起身,环顾四周。

      月夜下的乱葬岗,尸骸横陈,荒草萋萋,几只野狗在远处徘徊,绿油油的眼睛警惕地盯着这个突然“复活”的活物。雨不知何时停了,空气湿冷。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破烂沾血的单衣,连件外袍都没有。又摸了摸头发,散乱打结,唯一一根素银簪子早不知掉在哪里。

      “真是一穷二白,落地成盒。”她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声音依旧沙哑,却已有了中气。

      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搞点钱,弄身像样的行头,再找个地方安顿下来。

      至于什么将军府、退婚世子、恶毒庶妹……沈清歌拍了拍手上沾的草屑和污渍,眼神平静无波。

      不急。

      她这人有个原则:报喜不报忧。有仇,当场就报了;报不了的,攒着,等能报的时候,连本带利一起算。

      现在她饿,冷,穷。报仇这种耗费精力的事情,得往后排排。

      正想着,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和人语,伴随着灯笼摇晃的光晕。

      “……真他娘的晦气!大半夜来这鬼地方!”

      “彪哥,少说两句,赶紧办完差回去复命是正经。周姨娘说了,必须亲眼看见大小姐断气!”

      “一个快死透的弃女,还能诈尸不成?要我说,直接扔这儿喂狗就完了!”

      四个人影,提着灯笼,深一脚浅一脚地靠近。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手里提着把砍柴刀,眼神凶悍。后面跟着三个畏畏缩缩的家丁。

      沈清歌的记忆立刻对上了号——王彪,周姨娘从娘家带来的心腹打手。后面三个,是沈府的下人。

      哦,来补刀的。

      她依旧坐在尸堆上,没动,甚至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静静看着他们像没头苍蝇一样在下面翻找。

      “妈的,到底扔哪儿了?”王彪不耐烦地踹开一具腐尸。

      “彪、彪哥……那、那上面是不是……”一个眼尖的家丁颤抖着手指向沈清歌的方向。

      灯笼光移了过来。

      四双眼睛,对上了尸堆高处,那双在月光下平静望过来的眸子。

      空气凝固了一瞬。

      王彪先是吓了一跳,随即看清是沈清歌,脸上立刻露出狞笑:“哟呵!大小姐命可真硬!这样都没死透?正好,让老子送你一程,回去领赏钱!”

      他呸了一口,提着刀就往上爬。另外三个家丁也围了过来,虽然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堵住了其他方向。

      沈清歌没起身。

      她只是伸出右手食指,指尖沾了沾旁边一具新鲜尸体伤口渗出的、尚未完全凝固的血,然后,在自己坐着的、还算干燥的破草席边缘,快速划了几道简练的弧线。

      一个简易的迷魂阵。

      没有朱砂,没有符纸,以血为媒,以尸气为引,借这乱葬岗天然的阴煞场域,瞬间成型。效果不强,但足够让心神不宁、本就畏惧此地的人,产生短暂的恍惚和方向错觉。

      与此同时,她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晰地穿透夜色,落入四人耳中。

      “王彪。”

      已经爬到一半的王彪下意识顿住脚步。

      “你妻子肺痨三年,近来咳血加重,夜不能寐,对不对?”沈清歌语气平淡,像在陈述今天天气。

      王彪瞳孔一缩。

      “你儿子在城西‘富贵赌坊’欠了五十两银子,明天日落前是最后期限,还不上,赌坊的人说了,要砍他一只手,对不对?”

      王彪脸色骤变,握刀的手紧了紧。

      沈清歌目光移向另外三人,语速平缓,却字字如针:
      “你,张顺,偷拿府里给老夫人备的野山参出去变卖,前后三次,得了十五两银子。你母亲眼疾,那参换的钱,够买药吗?”
      张顺腿一软,差点跪下。
      “你,李四,你女儿三个月前在东市被拍花子的拐走,至今下落不明。你每晚都去东市巷口等,是不是?”
      李四猛地抬头,眼睛瞬间红了。
      “还有你,赵五。”沈清歌看向最后那个下意识捂住腰侧的家丁,“你腰上那处‘痈疽’,流脓发臭有段日子了吧?不敢让人知道,是怕被赶出府,更怕……那是花柳病的症候?”

      死寂。

      只有夜风吹过荒草的沙沙声,和远处野狗不安的低吠。

      四个大男人僵在原地,像是被施了定身法,脸上血色褪尽,只剩下无边的惊恐和难以置信。

      “你……你怎么会知道……”赵五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沈清歌缓缓抬起那只沾着血污的手,月光照在她苍白却异常平静的脸上。

      “我怎么知道?”

      她重复了一遍,然后五指微微收拢,仿佛虚握着什么。

      “因为,”她看着他们,眼底映着灯笼跳动的火光,深不见底。

      “我会算啊。”

      “轰隆——!”

      仿佛是为了应和这句话,一道苍白的闪电毫无征兆地撕裂夜空,紧接着是滚滚闷雷,由远及近,震得人头皮发麻。

      电光石火间,照亮了乱葬岗,也照亮了沈清歌那双幽深如古井的眼睛。

      王彪浑身一个激灵,忽然想起府里一个老仆提过的、早已无人记得的旧闻——大小姐的生母,那位早逝的先夫人,好像……就是出身南边一个神秘的玄学世家?

      难道……

      “装、装神弄鬼!”王彪猛地一咬舌尖,用疼痛压下心头的寒意,色厉内荏地吼道,“管你会不会算,今天都得死!”

      他不再犹豫,大喝一声,鼓起余勇,猛地向上冲来!

      沈清歌依然没动。

      她甚至调整了一下坐姿,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如同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闹剧。然后在王彪冲上最后一步,挥刀欲砍的瞬间,淡淡开口:

      “王彪,你印堂煞气凝结,血光缠身。往前再走三步,必有灾厄。”

      “放你娘的屁!”王彪怒骂,脚下不停——

      第一步,踩中了一根斜插的森白腿骨,脚底一滑,身形趔趄。

      第二步,慌忙稳住,手中柴刀却因惯性挥出,“噗”一声砍进旁边一具半腐尸体的肩胛,腥臭的液体溅了他满脸。

      “呸!晦气!”王彪又惊又怒,抹了把脸,眼中凶光更盛。他不信邪,憋足一口气,狠狠踏出第三步,誓要将那装神弄鬼的女人一刀劈了!

      然而,这灌注了全身力气、志在必得的第三步,踩空了。

      尸堆下方,不知何时被野狗刨出了一个隐蔽的坑洞。王彪整个人瞬间失去平衡,惊恐的惨叫脱口而出,壮硕的身体向前扑倒,手中柴刀也脱手飞出——

      那刀刃,不偏不倚,正正朝上,插在了他即将摔落的位置。

      “噗嗤!”

      利刃入肉的闷响,在雷声渐息的旷野中,显得格外清晰。

      王彪的惨叫戛然而止。他双眼暴凸,脖子上赫然插着他自己的那柄柴刀,鲜血如同喷泉般涌出,瞬间染红了身下的泥土和腐草。他嗬嗬地抽着气,难以置信地望向高处那个自始至终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的女子,最终,头一歪,彻底没了声息。

      灯笼掉在地上,火光跳动,映照着这血腥诡异的一幕。

      剩下的张顺、李四、赵五三人,早已面无人色,双腿抖如筛糠。不知是谁先带的头,“噗通”、“噗通”、“噗通”,三人齐刷刷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大、大小姐饶命!饶命啊!”

      “我们都是被逼的!是周姨娘和王彪逼我们来的!”

      “求大小姐开恩!我们家里都有老小,不能死啊!”

      沈清歌这才慢悠悠地站起身。

      吸收了足够的煞气,她伤势好了小半,虽然仍旧虚弱,但步履已稳。她踩着凹凸不平的尸堆走下来,经过王彪尚在微微抽搐的尸体时,目光没有丝毫停留,仿佛那只是路边的石头。

      她在三人面前站定。破烂的单衣在夜风中飘动,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那双眼睛,在昏暗的光线下,沉静得让人心慌。

      “想活?”她问,声音依旧沙哑。

      三人拼命点头,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沈清歌弯腰,从地上捡起那盏还没熄灭的灯笼,提在手里。暖黄的光晕微微驱散了她周身的寒意。

      “回去,告诉周姨娘和沈明珠。”

      她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

      “我沈清歌,从乱葬岗里爬出来了。”

      “告诉她们,洗干净脖子,好好活着。”

      “她们欠我的账,我什么时候有空,什么时候去收。”

      “利息,按天算。”

      说完,她不再看瘫软如泥的三人,提着那盏简陋的灯笼,转身,径直朝着官道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她又停下,微微侧头,补充道:

      “哦,对了。”

      “顺便告诉赵明远一声。”

      “他退婚时说的话,我记住了。”

      “希望他和他那侯府,撑得到我亲自上门,请他解释的那一天。”

      话音落下,她不再停留。单薄却挺直的背影,提着一点微光,渐渐融入远处更深的夜色与尚未散尽的薄雾之中。

      乱葬岗边,只剩下三个魂飞魄散的家丁,和一具逐渐冰冷的尸体。

      夜风吹过,带着浓重的血腥和腐败气息。

      他们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彻底变了。

      沈清歌沿着官道,走了约莫小半个时辰,终于看到了远方京城轮廓的模糊影子,以及官道旁零星亮着的灯火——那应该是供旅人歇脚的简陋茶棚或脚店。

      她停下脚步,放下灯笼,抬头望向夜空。

      乌云散开些许,露出几颗疏星。

      她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雨后清冷的空气,再缓缓吐出。属于现代沈清歌的灵魂,与这具古代身体,在此刻完成了最后的融合与适应。

      再次睁眼时,她眼底最后一丝属于原主的茫然与怨气,也已沉淀下去,化为一片深潭般的平静。

      她抬起右手,食指在空中虚虚一划。

      一点常人看不见的微光在她指尖闪过,随即隐没。

      她的“本命卦盘”,并未因穿越而消失,只是与此方天地的规则,需要一点时间重新接驳、适应。不过,够用了。

      沈清歌掂了掂手里空瘪破烂的荷包——原主身上唯一的财物,里面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又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

      “首要任务,”她对自己说,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的调侃,“搞钱,吃饭,换身皮。”

      至于以后?

      她回头,最后望了一眼乱葬岗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极淡、却寒意森然的弧度。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反正,她沈清歌,在哪都不会让自己过得差。

      谁让她过得差,她就让谁过得更差。

      提着那盏偷……嗯,借来的灯笼,沈清歌迈开步子,朝着最近的那点灯火光亮,不紧不慢地走去。

      夜色在她身后聚拢,又在她身前被微光驱散。

      新的人生,从一顿饱饭和一件干净衣服开始。

      这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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