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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间的标本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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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毕业那天的黄昏,夕阳红得像是一个破了口的咸蛋黄,油彩流了满天。大家在操场上疯跑,校服上签满了名字。张扬搂着几个哥们儿,笑得后槽牙都露出来了。光线正好打在他们侧脸上,每一根汗毛都像镀了层金的。
“林默!拍一张!快!”张扬喊道。林默举起相机,那个熟悉的“慢半拍”习惯让他停了一秒。他在取景框里看着这群人。太完美了。那个笑容,那个光线,那种空气里混着刚割过的草皮味和汗水味的燥热感。
“咔嚓。”
画面定格。林默低下头看屏幕。照片很清晰,构图很完美。但他却愣住了,一股巨大的恐慌感突然像潮水一样涌上来。
照片里只有光影,没有温度。那个瞬间里空气的燥热、张扬笑声里的那点沙哑……全没了。
那个完美的瞬间,在按下快门的那一秒,就已经结束了。
“拍得咋样?”张扬跑过来,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满身大汗,“哎,以后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这么一块儿踢球了。”
两人坐在球门框下,看着天一点点黑下去。
“你以后想干嘛?”张扬问,手里转着一个空矿泉水瓶,“我肯定是要踢球的。进了球全场欢呼那个感觉,太爽了。我以后要让几万人喊我的名字。”
“挺好的。”林默说。
“你呢?还是没想好?”
林默看着手里那张照片。他突然想起那个作家说的话。慢半拍才能抓得住东西。如果相机抓不住,那就只能用别的抓。
“我想写东西。”林默突然说,“我想当作家。”
张扬愣了一下,然后用力拍了一下他的背:“牛逼啊。以后我是球星,你是大作家,苟富贵勿相忘啊!”
张扬笑着跑远了,去追其他的同学。林默看着他的背影。那个背影正在跑向未来,跑向欢呼。
但林默却涌起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把这一秒钟——张扬跑动的姿势、被风吹起来的衣角、还有自己心里这种像被虫子咬了一口的酸楚——全部留下来。
不是用照片,是用字。把那种温度、气味、声音,统统封进文字里。
他不想让这些瞬间消失。他想做那个留住那些的人,他想做时间的标本师。
上了高中,林默的“标本制作”开始了。这是一种漫长、笨拙且充满尴尬的修行。
早高峰的轻轨,像沙丁鱼罐头。别的同学一上车就抢座补觉,或者拿出单词本背书。
林默挤在车门边,闭上了眼睛。他给自己定了个游戏规则:剥离视觉,只用耳朵和鼻子在这个车厢里探险。
空气里有一股淡淡的、刺鼻的味道。消毒水味……不对,还有股胶皮味。他在脑子里的备忘录上打字:不是医生。医生是纯消毒水。也不是病人,病人身上会有股陈腐的药味。
这股味道……像是一件在这个城市潮湿的地下室里挂了太久的雨衣。
哗啦——哗啦——极沉重的金属撞击声。不是一把钥匙,是一大串。起码有二十把,沉甸甸地坠在腰间,每走一步都在宣告主人的身份。
“发霉的雨衣”加上“一大串钥匙”。
林默在黑暗中拼凑出了这个人的画像:一个在老旧小区工作的夜班保安,或者是那种掌管着无数个阴暗仓库大门的老头。他刚刚从一场夜雨里走进来,身上带着外面世界的寒气。
他猛地睁开眼,想验证自己的答案。
并没有什么年长保安,站在他面前的,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西装革履、神色疲惫的男人。
看到那人腰间沉甸甸的几十把房门钥匙,林默瞬间懂了:这是一个穿着廉价西装、整天钻地下室和群租房的“二房东”——西装是他招揽生意的皮囊,而那股洗不掉的霉味,才是他生活的真相。
这时广播里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女声:“列车运行前方是——终点站。”
窗外是陌生的站台。
“完了。”他又坐过了三站地。甚至不用看表都知道,早自习肯定迟到了。林默惨叫一声冲出车厢,在站台上狂奔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刚刚的一切:生活远比自己所以为的有层次得多。
课间十分钟,后排几个男生在吹牛,前排女生在聊隔壁班的八卦。如果是以前,林默会觉得吵。但现在,他拿出那个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像个间谍一样竖起了耳朵。
现实中的对话其实很水。“真的假的?”“我骗你干嘛。”“哎哟笑死我了。”
林默在练习修剪。他强迫自己当一个只留干货的编辑,把这些废话在脑子里删得干干净净,只想抓住那个最精彩的“核”。
“哎我跟你讲……就是那个隔壁班……哈哈哈等会让我笑一会……就是那谁,裤子!蹦!裂了!红色的!哈哈哈哈!”同桌笑得前仰后合,话都说不囫囵。
旁人哄堂大笑。
林默没笑。他眉头紧锁,一脸严肃。
他的大脑正在飞速运转,像在改一篇满是病句的作文:去调语气词“哎”、“就是”。删掉无意义的“让我笑一会”。调整语序,把“红色的”提到“裂了”之前增强画面感……
他在脑子里把这段话重组成了完美的小说对白:“隔壁班那谁蹲坑时裤子崩了,露出了那条本命年的红裤衩。”
嗯,这样精炼多了。
等他终于对这个修剪完的句子感到满意,并且在脑海里“播放”了一遍后,嘴角才刚刚上扬——“哈哈。”
这一声笑,突兀地响在已经完全安静下来的教室里。
同桌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他:“大哥,这事儿都过去两分钟了,你是刚收到信号吗?”
林默尴尬地闭上了嘴。
他发现“文学的真实”和“生活的真实”有时会有巨大的时差。他刚才忙着修剪文学,结果把“当下”给剪没了。
下午的体育课。操场上热火朝天,男生们都在打篮球。林默坐在看台最高的台阶上,手里依然拿着那支笔。他没有去打球。他看着场上奔跑的身影,视线聚焦在他们的鞋底和肌肉上。他不是在看球进没进。他在看他们起跳时,小腿肌肉瞬间紧绷出的那道线条;他在听球鞋在塑胶场地上急停摩擦出的那声尖锐的“滋啦”。
那个声音怎么写?像指甲刮黑板?不对,太刺耳。
像急刹车?太老套。
林默盯着那双变形的耐克鞋,突然想到了。
像暴力撕开封箱胶带的声音。
对,就是这个。那种因为瞬间的外力被强行扯断的、短促的尖叫。这一声“滋啦”里,藏着属于我们的冲劲。
林默低头在纸上沙沙地写着。旁边几个男生大汗淋漓地跑过来,拧开冰可乐,“咕咚咕咚”灌下去,互相拍着背大喊“爽!”。那种热气腾腾的快乐,离林默只有几米远。他干干净净地坐在那里,校服整整齐齐,手里拿着笔,像是和这个世界隔着一层玻璃。
他看着同桌投进一个三分球,全场欢呼。林默的手指紧了紧笔杆。其实他也会打球。刚才那个位置,如果是他去投,也能进。
他心里泛起一点酸酸的失落,像喝了一口没气的可乐。
他低下头,继续写:汗水顺着他的下巴滴下来,在地板上砸出一个深色的小圆点。那是时间为了证明他存在过,给地面盖的一枚图章。
写完这句,他觉得心里的失落被填平了一点。
这是他为了成为标本师,必须买的门票。
深夜十一点。卧室的小台灯把光圈压得很低。
书桌左边是还没做完的数学卷子,右边是那个厚厚的笔记本。林默困得眼皮在打架,头一点一点地往下磕,像只啄米的小鸡。理智告诉他,该睡了。这次月考数学只考了90分,老妈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现在想起来还让他后背发凉。
再不睡,明天早自习又要像条死狗一样了。
电脑屏幕的右下角,还挂着一封未读邮件。那是前几天投稿给杂志社的退稿信。 “文笔尚可,但情节平淡,缺乏张力。”这已经是第三次被拒了。林默看着那行字,有时候也会怀疑:我真的有那个天赋吗?大神是不是看走眼了?我是不是在浪费时间?
他颓然地拉开抽屉,想找支红笔改错题,手指却触到了那个泛黄的旧本子。
鬼使神差地,他翻开了那个本子。
日期是初三毕业那天。
纸页上潦草地写着一段话:“夕阳是流淌的咸蛋黄油彩。张扬大笑时,喉咙里有砂纸打磨的颗粒感。空气里混着刚割过的草皮味,还有汗水蒸发后微微发酸的燥热。逆光中,每个人手臂上的汗毛都像镀了金……”
林默读着读着,指尖突然颤了一下。
热的。
明明窗外是深秋的冷风,但在读到这段文字的瞬间,那股属于夏天的、粘稠的、让人心跳加速的热浪,竟然毫无损耗地扑面而来。
他仿佛又闻到了那股草腥味,又听到了张扬沙哑的笑声。
照片没能留住的东西,文字留住了。
那个以为已经结束的黄昏,被这几行笨拙的文字,完好无损地锁在了这里,随时等待着被唤醒。
林默死死攥着本子,心跳得像那天一样快。
他慢下来,是为了把流逝的时间收集起来,把那些快要消散的瞬间,重新变成永恒。
他合上本子,把还有一大半空白的数学卷子塞进书包。
明天可能会被老赵骂,可能会考砸,那篇稿子可能会迎来第四次退稿。
但这都不重要了。
到了填报志愿的那天,在那张决定命运的表格上,他没有犹豫,郑重地填下了那五个字。
【汉语言文学】
哪怕后来他才知道,这五个字里包含着无数枯燥的音韵和语法。但在那个十八岁的夏天,在他的眼里,这五个字只代表一件事——
这是他与时间对抗的唯一武器。他要用它,锁住所有即将逝去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