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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在水一方 暗恋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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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这回事,最是磨人,像嘴里含了颗话梅糖,酸气从牙根漫上来,甜却藏在最里头,咽不得,吐不得。
那段日子,我渐渐忍不住,便同渊哥说,我有了喜欢的人。
他登时来了劲,一双眼睛亮得像淬了火,追着我问,是谁?
我偏卖关子,只说,唤作“伊人”。《诗经》里的句子——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这几句,字字句句,都是我那些个不眠之夜的写照。被他缠得紧了,才松口:同年级的,你认得。
“小毛?”
我摇头。他便像倒豆子似的,把相熟的名字一古脑儿地倒出来,猜了个遍。我看着他那副认真模样,忽然想起个段子:有女学生问心上人,心里装的是谁,对方把全班女生猜了个遍,都不对,女生正心头窃喜,那人却附耳低语,你怎么不猜男生?
我在心里笑,傻渊哥,你怎么就不猜男生呢?
如今回头看,实在是幼稚得可笑。可那时候,只要见着他,心跳总是漏一拍,目光霎时间亮堂起来,迸出碎了一河的星子,渊君啊渊君,你这样聪明的人,又怎会看不见?若是假装,这装糊涂的功夫,倒比你解数学题的本事还高明。
后来他才说,那时原是有几分察觉的,只是觉得太过荒唐,也怕捅破窗户纸后不知道应当如何。况且,他那时的心,还系在阿轩身上。
阿轩是班里的女学霸,一头齐耳短发利落,眉眼精致,皮肤白皙得像瓷娃娃,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透着股灵气。
我问他,那怎么没成?
他淡淡道“不过是几分好感,算不得爱,况且高中,哪里有心思谈情说爱,我不也拒绝你了吗?”
好吧,我无言以对。
前几日和渊哥参加阿轩的婚礼,现今社会,26岁,结婚实在是太早了。
新郎也是高中的老同学,是比渊哥还要厉害的大学霸,两人站在一起,登对得很。他们从校服走到婚纱,风风雨雨这么些年,倒也算是圆满。
席间我打趣渊哥:“可惜了,你的好姻缘就这么没了。她嫁人了,新郎不是你。”
他挑眉,偷偷捏了我大腿一把:“可不就是被你搅黄的?如果你不横插一脚,没准台上就是我了,你可得赔我。”
我撇嘴:“我没钱,都随份子了。”
他凑近,压低了声音:“谁要你的钱?赔我一辈子,天天给我洗臭袜子、脏内裤,做我的老妈子。”
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人行道上,我听见渊哥小声嘀咕:“你说我们以后是不是也办个小型婚礼。”
缘分这东西,实在是玄之又玄,兜兜转转,该是你的,总归是你的。
也愿阿轩和她的新郎,往后余生,岁岁无忧,白头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