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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老师的部落求生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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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其其格睡着了。
李阅微躺在干草堆上,盯着低矮的屋顶。棚屋漏风,缝隙里能看到几颗星星,很亮,和城市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城市里的星星总是朦朦胧胧的,像隔着一层毛玻璃。
手腕上的银镯子又微微发烫。
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那热度不烫人,只是温温的,像人体的温度。她有时候会想,这镯子是不是某种通道,连接着她来的世界和这个世界?
但想也没用。她回不去,至少现在回不去。
她翻了个身,面朝火塘的方向。炭火已经熄了,只剩下暗红的余烬,在黑暗中一闪一闪。
想起巴尔斯今天看那些图时的眼神。
那不是看一个俘虏或者奴隶的眼神。那是看一个有用的人的眼神。在这片草原上,“有用”就是活下来的资本。
李阅微闭上眼睛。
明天要去那片草场。她得好好看看,到底是什么问题。
如果能解决这个问题,她在这个部落里的位置会更稳固。不仅是因为有用,而是因为不可替代。
这是她活了二十九年学会的道理——在任何地方,想要站稳脚跟,就得有别人做不到的本事。
…………
第二天,李阅微天没亮就醒了。
草原的清晨冷得刺骨,呼出的气立刻变成白雾。她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皮坎肩外面套了阿娜给的旧皮袄,又把巴尔斯给的斗篷披在最外面。头发用皮绳扎紧,免得被风吹乱。
刚收拾好,外面就传来了马蹄声。
她走出棚屋,看见巴尔斯骑着匹马,手里还牵着一匹。马是草原上常见的矮种马,毛色驳杂,但肌肉结实,看起来很有精神。
巴尔斯今天穿了身深棕色的皮袍,腰带上挂着一长一短两把刀。他没戴帽子,头发用皮绳束在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和高挺的鼻梁。那道伤疤在晨光下显得很清晰,从眉骨一直划到下颌,像一道深刻的烙印。
晨光从他身后照过来,给他整个人镶上了一层金边。他坐在马背上,腰背挺直,像草原上那些笔直的白杨树。
他看了李阅微一眼,从马鞍旁解下一个皮囊,扔给她。
“喝了。”
李阅微接过,拔开塞子闻了闻——是热过的马奶酒,气味没那么冲了。她仰头喝了几口,一股暖流从喉咙滑进胃里。
巴尔斯又扔过来一块布。她接住,打开,是块面巾,能遮住口鼻。
“风沙大。”他简短地说,然后指了指那匹牵着的马,“上得去吗?”
李阅微沉默了一下。
她不会骑马。
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骑马是公园里的娱乐项目,是有人牵着慢慢走的温顺小马。眼前这匹马虽然不高,但眼神机警,蹄子不安地踏着地面,显然不是那种驯服的家养马。
但这时候说不会,恐怕不行。
她走到马边,抓住马鞍,试了几次,都没能上去。马不耐烦地踏着蹄子,喷着响鼻,热气喷在她手上。
巴尔斯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翻身下马,走到她身边。
他没说话,只是伸手托住她的腰——动作很快,力道很大。李阅微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被托上了马背。
那一托很短促。等她坐稳,巴尔斯的手已经收了回去,仿佛刚才那一碰只是顺手。
“抓紧缰绳。”他翻身上了自己的马,“腿夹紧。它走,你跟着走。”
说完,他轻轻一夹马腹,马小跑起来。
李阅微身下的马立刻跟上。她赶紧抓住缰绳,身体随着马的步伐摇晃。刚开始很紧张,肌肉绷得紧紧的,但走了半里地后,渐渐找到了节奏。
放松身体,随着马的起伏调整重心。
草原在晨光中醒来。
远处的山峦还是青灰色的,轮廓柔和,像沉睡的巨兽。近处的草场上挂着露水,在初升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撒了一地的碎钻。风吹过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味道,还有一种野花的清香。淡淡的,若有若无。
巴尔斯骑得不快,始终在她前面半个马身的位置。他没回头,但李阅微能感觉到,他在注意她的情况。每当地面不平,或者有沟坎,他都会稍微放慢速度。
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周围的景色开始变化。
草的颜色变深了,不再是那种鲜亮的绿,是带点暗沉的墨绿。草叶也长得更茂密,几乎到马的小腿。
巴尔斯勒住马,翻身下来。
李阅微也学着他的样子下马——动作笨拙,差点摔倒,但好歹稳住了。
脚踩在地上的瞬间,她就闻到了那股味道。
淡淡的霉腥味,混着泥土的湿气。就是那种“不好的味道”。
她蹲下身,拔了一根草。草叶很宽,边缘有细小的锯齿,颜色深得发黑。凑到鼻尖闻——没错,就是那股味道。
巴尔斯也蹲下来,拔了几根草,在手里揉搓,草汁沾在手上,颜色发暗。他闻了闻,眉头皱了起来。
“你看。”他忽然说,指着草地上的痕迹。
李阅微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是蹄印。
马蹄印很分散,东一处西一处,深浅不一。但羊蹄印却集中在几小片区域,而且那些区域的草被啃得很秃,露出下面黑色的土壤。
“马,到处吃。”巴尔斯用汉语慢慢说,像是在教她,“羊,只吃几处。”他看向李阅微,“为什么?”
李阅微盯着那些蹄印,脑子里飞快转动。
她站起身,在草场里走了一圈。脚步踩在松软的泥土上,发出轻微的沙沙声。风吹过草丛,掀起一层层绿色的波浪。
她发现羊群啃食的那几处,草的颜色特别深,长势也格外好。蹲下,扒开草丛,看到土壤颜色发黑,很湿润,几乎能捏出水来。
“这里,”她指着土壤,用尽量简单的词说,“水多。”
巴尔斯走过来,也扒开草丛看了看。他抓起一把土,在手里捻了捻,又凑到鼻尖闻了闻。
“湿土。”他说,然后抬眼看向李阅微,“所以?”
李阅微想了想。
她在脑子里搜索相关的知识——她不是农学专家,但高中生物课上讲过一些。潮湿的土壤容易滋生真菌,有些真菌会产生毒素。羊的消化系统和马不同,可能对某些毒素更敏感……
她指了指那些深色的草,做了个“不好”的手势,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做了个胀痛的样子。
巴尔斯的眼神深了:“草,有毒?”
李阅微点头,又摇头——不一定是有毒,可能只是某些羊敏感的微生物或毒素。
她指了指马蹄印分散的区域,又指了指羊蹄印集中的区域,做了个对比的手势。
巴尔斯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
不是那种温和的笑,是带着点了然、又有点嘲讽的笑。嘴角微微上扬,那道伤疤随着笑容扭曲,像活过来一样。
“马不怕,”他说,“羊怕。”
李阅微点头。
巴尔斯直起身,环顾整片草场。
晨风吹起他的头发,几缕发丝散落在额前。他站得很直,像草原上那些笔直的标杆。那道伤疤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醒目,从眉骨一直划到下颌,像一道深刻的烙印。
“这片草场,”他用草原话说了一句,语调低沉。然后转向李阅微,用汉语补充:“很大。不能用,可惜。”
李阅微没说话。
她知道,在草原上,草场就是命。一片不能放牧的草场,等于废了。部落需要不断迁徙,寻找新的草场,如果有一片现成的草场不能用,那是巨大的损失。
巴尔斯沉默了一会儿。
他蹲下身,又拔了几根草,仔细看了看草根。然后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看向李阅微。
“你能,画出来吗?”他问,“哪里能放羊,哪里不能。”
李阅微想了想,点头。
她走回马边,从鞍袋里取出炭笔和一小块羊皮——这是她出门前带的,以防万一。蹲在地上,羊皮铺在膝盖上,开始画草场的简图。
炭笔在羊皮上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她画得很认真,先把整片草场的轮廓勾勒出来,然后标记出土壤湿润、草色深暗的区域。那些区域用阴影表示,旁边画了个小小的羊头符号,打了个叉。
画完,她把羊皮递给巴尔斯。
巴尔斯接过去,对着光仔细看。
看了很久。
久到李阅微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画错了。但巴尔斯看得很专注,手指沿着那些阴影区域慢慢移动,眉头微皱,像是在心里计算着什么。
然后他抬头,看着李阅微,眼神里有种她看不懂的东西。
“你,”他慢慢说,“很有用。”
这话说得很直接,没有任何修饰,但李阅微听懂了。
在这片草原上,“有用”就是最高的评价。比漂亮、比聪明、比任何品质都重要。
有用,才能活下来。
有用,才能有位置。
她把羊皮折好,塞回鞍袋。巴尔斯也翻身上马,两人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下起了小雨。
起初只是零星几点,打在脸上凉丝丝的。很快,雨丝变得细密,像一层薄纱笼罩在草原上。远处的山峦变得模糊,像水墨画里晕开的墨迹。
巴尔斯从马鞍旁解下那件斗篷,扔给她。
李阅微接过,披在身上。斗篷很厚,羊毛织的,能挡雨。上面还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皮革、青草,还有一点淡淡的、类似松木的味道。那是他身上的味道,干净,硬朗,像草原本身。
雨越下越大。
巴尔斯策马小跑起来,李阅微赶紧跟上。雨幕中的草原变得模糊,远处的毡帐像一个个灰色的影子,在雨中若隐若现。
马匹在泥泞中奔跑,蹄子溅起泥水。李阅微抓紧缰绳,身体随着马的步伐起伏。雨打在脸上,很凉,但斗篷很暖,把她整个人裹在里面。
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一个雨天。那时她还在上大学,那个背吉他的男生约她去爬山。走到半路下起了雨,他把外套脱下来给她披上。
那件外套很大,带着他的体温和洗衣粉的味道。
而现在,她在一片陌生的草原上,披着一个陌生男人的斗篷,在雨中骑马。
人生真是奇怪。
…………
快到营地时,雨停了。
太阳从云层后面露出来,在湿漉漉的草原上洒下一片金光。每一滴雨水都在草叶上闪闪发光,整片草原像被洗过一样,干净,明亮。
巴尔斯勒住马,看向李阅微。
雨后的阳光很亮,照得他琥珀色的眼睛像两块透明的蜜糖。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几缕发丝贴在额前,让他看起来比平时柔和了一些。
“明天,”他说,“继续画。画所有草场。”
李阅微点头。
巴尔斯看了她一会儿,忽然伸手,把她披着的斗篷扯了回去。
动作很快,带着草原人特有的直接。斗篷从她肩上滑落,带起一阵凉风。
“回去,”他说,“把湿衣服换了。”
说完,他调转马头,朝自己的大帐去了。
李阅微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毡帐间。身上的衣服确实湿了,贴在皮肤上,凉飕飕的。
她牵着马,慢慢走回棚屋。
其其格正在门口张望,看见她,立刻跑过来。
“微!”小姑娘的眼睛亮晶晶的,“你回来了!”
李阅微下马,把马拴好,跟着其其格进了棚屋。火塘里生着火,上面架着陶罐,里面煮着热汤,咕嘟咕嘟冒着泡。
“阿娜送来的。”其其格说,“她说你淋了雨,喝热的。”
李阅微心里一暖。
她在火塘边坐下,接过其其格递来的碗,慢慢喝汤。汤很烫,里面放了姜和野葱,还有几块肉,煮得软烂。喝下去,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其其格挨着她坐下,小声说:“巴尔斯……他对你好吗?”
李阅微怔了怔。
好?谈不上。但他没有为难她,给了她事做,给了她斗篷挡雨,让她在这片草原上有了一个位置。
她点点头,摸了摸其其格的头。
窗外,雨后的草原被洗得干干净净。远处的山峦青翠,天空澄澈如洗,几朵白云悠悠飘过。
手腕上的银镯子又微微发烫。
李阅微低头看了看。银质在火光下泛着温润的光,内圈刻着的“L”字母清晰可见。那是母亲留给她的,戴了十几年,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她忽然想起办公室那盏旧台灯,想起黑板上没擦干净的粉笔印,想起张明月问“如果选错了呢”时,那双年轻的眼睛。
她现在知道了答案。
选错了,就站在错的地方,把脚下的路走成对的。
就像这片草原,就像那个叫巴尔斯的男人,就像身边这个依赖她的小小生命。
都是她没选过的路。
但此刻,她在这里。
火塘里的炭火噼啪作响,暖意慢慢弥漫开来。其其格靠在她身上,已经睡着了,呼吸均匀绵长,小脸红扑扑的。
李阅微轻轻搂住孩子,看向窗外。
夜色降临,草原上的星星一颗一颗亮起来。
很亮,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