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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我的omega是卧底 ...

  •   李青云出生在一个很普通的家庭,父母都是beta。他出生的时候,爷爷还在世,这位老人翻了很久的字典,给他取名青云二字,希望他以后的人生能事业有成,平步青云。

      只可惜他的一生,却跟平步青云没有什么关系。

      他的父亲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总是偷走家里所有的钱拿去赌。在他的童年记忆中,母亲总是在打各种零工,而父亲隔几天回家一次,把家里所有地方都翻一遍,再也找不出一分钱了,就把家具电器拿出去卖。

      有一年暑假,母亲抱回家一箱小零件。他帮着母亲,一整个暑假都在重复做一件事——把铁丝穿进铅环里,做好二十个能换一毛钱。

      他们母子两就是这样贫穷地活着,直到他十岁那年,母亲病死了。

      那个女人,小的时候在家里不受重视,从小帮着干活。长到二十岁,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了认识没几天的人,婚后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从孩子五六岁就开始腹部疼痛,可是一直没有钱去医院检查,就这么直到她死,都不知道生的什么病。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天,其实已经下不了床了,她的丈夫也没有关心过她一句。

      李青云那个时候上寄宿学校,周末放假背着书包回家,在路上看见野枣子熟了,爬上树摘了一把野枣,用校服兜着。回家看见房门关着,还以为母亲不在家。推开门的时候,女人的神志还清醒着,她说:“青云,晚上自己煮饭吃。”

      李青云以为她只是不舒服想躺着,就真的放下书包去做饭,等饭做好了,她的身体已经慢慢变凉了。那把放学路上摘的野枣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一颗也没有动。

      这就是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从那以后,李青云就没妈了。

      邻居帮着他给母亲下的葬,撒完坟头最后一把土,他回家的时候,碰到他父亲回来找钱。那个男人把家里翻得稀烂,野枣滚落在地上,被踩破了,露出里面黄色的果肉。男人一把推开他,把家里唯一值钱的多用锅拿出去卖。

      这就是他最后一次见那个男人。

      十岁那年,李青云失去了母亲,从此孑然一身。

      他把母亲枕头底下最后一枚硬币用针头磨了一个孔,用绳子穿起来挂在脖子上,这就是母亲唯一的遗物,提醒着他是从哪里来。

      但是他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

      他开始在外流浪。

      母星亿万年的稳定生态,让他得以在野外存活下来。他住过繁华闹市,饿极了的时候守在小吃街垃圾桶旁边,见有人丢吃不完的东西就马上伸手去捞,夜里抢屋檐抢椅子抢不过成年流浪汉,就去公共厕所里睡觉。他也住过荒郊野地,偷别人地里的蔬菜粮食,晚上和蛇虫鼠蚁作伴。也曾在小饭馆里洗碗擦地换一口剩饭吃。

      他已经没有家了,像一只流浪动物,在这个世界过着完全野生的生活。

      过路的人看他衣衫破烂,有的人会莫名其妙捡东西打他,小混混和一些同龄的孩子,会专门设陷阱捉弄他。他就这么流浪着流浪着,一走就是三年。

      十三岁的某一天,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买了一笼刚出笼的小笼包,和着一杯豆浆,蹲在正躺在长椅上的李青云面前。

      “你要不要跟我走?”他说。

      李青云坐起来,点了点头。

      男人带着他去剃了头,换了一身新衣服,摸着他青色的头皮,说道:“以后,你就叫傅十一。”

      李青云从此改名傅十一。

      他跟着男人从南走到北,学的第一件事,就是放火。他会在野外或者随便什么四通八达没有监控的地方,清理出一小片空地,堆放上一些易燃的物品。然后等男人不知道是做什么回来,换下身上所有的衣物伪装,然后一把火烧掉。

      有的时候他会在事先约好的地方等上两三天,像动物一样吃住都在那里,然后不管什么时候男人过来,就立马出来点火。

      大概是这种等待和耐心也是比较稀有的吧,某一天,男人也曾拍着肩夸奖他,“十一,你很好。”

      他就这么跟着男人,一路跟到了龙骨星盗团。

      男人叫傅昭,是龙骨的二把手。

      他也是到了才知道,像他这样捡来的有编号的孩子,前面还有十个,后面也一直源源不断。

      他就这样跟着傅昭,从他的十三岁,到二十七岁。他人生的半辈子,都在为傅昭做事。

      二十七岁那年,龙骨主要成员在厄多拉星球被一网打尽。

      第二年,龙骨的掌权人傅昭被执行死刑,其他人也根据犯罪事实一一宣判。傅十一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十年后,他出狱,因为认罪态度良好,监狱给他安排了工作——去守陵园。

      大概是冥冥之中真的有天意在指引,有一天他早早起床,在陵园巡视的时候,看到有一座墓前的花被风吹歪了,于是突然想要过去整理一下。

      他就这么看到了许一宁。

      照片上的男孩剑眉星目,非常英俊,笑起来眉眼弯起像月牙,脸上两个小酒窝深深地陷进去,看起来非常阳光开朗。

      是他从未见过的模样。

      在这之前,他一直以为他叫霍洋。

      许一宁是一个很优秀的警校毕业生,一个活泼开朗的omega,这是傅十一后来知道的。

      那一年,不知道是出于什么考虑,这位优秀的警校毕业生,被派往龙骨星盗团,成了一名卧底。他在龙骨两年时间,大概是真的获取了很多情报,被追授功勋烈士,可是他没能活到完全胜利那一天。

      在收网的半年前,他暴露了。

      这个陵园里,只有他的衣冠冢。

      傅十一看到过许多人来给许一宁扫墓。

      许一宁的父亲是一位军人,穿着常服也难掩军人气质,每每走到墓前,这位威严的老人就慢慢变得佝偻起来,脸上露出慈爱伤怀的表情。

      母亲是一名医生,来了会先仔细清理墓碑周围,然后在墓前摆放上鲜花和糖果。

      许一宁生长在一个很幸福有爱的家庭,父母给他取名一宁,也是希望他一生幸福安宁的意思。可是他才二十五岁,就匆匆结束了这一生。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身处敌营,提心吊胆,也跟幸福安宁半点不相关。

      来看他的还有很多警校的同学和昔日同僚,这些穿着制服的警察总是结伴前来,献上鲜花和美酒,然后在墓前长久地敬礼。

      还有就是傅十一。

      他坐在墓前,回忆这个墓园里唯一跟他过去有关联的人的一切。

      他记得第一次见许一宁的时候,下面的管事说,十一爷,这是我侄子霍洋,他刚大学毕业,来讨一口饭吃。

      龙骨内部推荐人员是很寻常的事情,所以他像以前的每一次那样,随便问了几句,就把人带到了傅昭面前。

      霍洋从此就跟在傅昭身边。

      在傅十一的印象中,霍洋是一个很谨慎低调的人,说话做事滴水不漏。有几次他们一起出去做任务,也说过那么几句话。再然后,就听说霍洋是警方卧底,傅十一再也没有见过他。

      却原来,是这样一个活泼热烈的年轻人。

      傅十一仔细回忆了半晌,确定自己从未看他笑过。

      在陵园的第二年清明,傅十一请了假,回去自己的老家。

      家乡那个小镇,记忆中热闹的街道,只有几个老人在路边抽烟。印象中要走很久的旧路,竟然没几步就走完了。

      那棵野枣树,竟然也还在那,小小一棵,看起来是那么的不起眼。

      傅十一一路走回记忆中那座房子,就像自己刚刚放学一样。绿色的窗框玻璃只有一半,房子的屋顶也塌了。周围杂草丛生。

      这座房子早已废弃。

      他在院子里站了好一会儿,转身上了山。这座低矮的小山包,他小的时候,曾在山上奔跑,春雨过后,和母亲上山采菌子。再后来,那个女人也埋在这里。

      记忆中高大的土丘,怎么变得这么矮小,被荒草掩盖,几乎看不出来这里有一个墓。傅十一把背包放下,开始动手拔草。

      等把墓地清理干净,天已经黑了,傅十一还像小时候那样,蜷在墓旁边睡觉。如果有来世,傅十一想,她应该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说不定又有孩子了。

      这一世,会幸福吧?

      回去陵园的路上,天空下起了小雨,恍惚间,他好像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年幼的孩子站在车流中不知所措,他的母亲正焦急地想要靠近他。

      傅十一一把推开女人,钻进了车流中,巨大的冲击力从他背后传来,在飞出去的前一秒,他用力地把怀里的孩子推向他母亲身边。

      视线在空中移动,车辆急刹,傅十一重重落地,像一个摔烂了的苹果躺在了路中间。

      雨水不断地落下来,把那红色冲淡了,慢慢扩散开一片无规律的形状,将傅十一包裹其中。他用力地眨眼,想要看清楚女人的脸,可是那雨水滴进了眼眶,把世界变得越发模糊,最后变得一片漆黑。

      傅十一这一生,前半生在努力求生存,后半生不知道生存下来干嘛,直到死的这一刻,才终于获得了平静。

      人生倏忽一瞬,万事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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