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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见 中学报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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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报到的第一天,何久远六点就醒了。
天刚蒙蒙亮,他轻手轻脚地给自己煮了个鸡蛋,热了袋牛奶。
这是何忠定下的规矩——从这孩子3岁没了妈之后,何忠再难再苦,没在吃食上亏待过他。每天早上雷打不动一个蛋、一袋奶。买盒装的贵,他们就买塑料袋装的那种。早上煮完鸡蛋,往锅里添点凉水,把奶袋子丢进去,转身去刷牙洗脸。等收拾利索了,奶也温了,鸡蛋也不烫嘴了。
这是何忠当兵时养成的习惯,讲究效率。
何忠还教他每天必须叠被子,衣服要穿整齐。“人可以穷,可以穿得旧,但不能脏,不能臭,不能乱。”这话何久远记得清。
如今何忠不在了,这些习惯却长在了何久远身上。
吃完饭,收拾好书包,关掉所有电源,锁上门。
何久远想了想,转身朝后山跑去。
清晨的山路还笼着薄雾。少年穿着一件洗得发旧的白T恤,在坟山的小路上跑,把正要下地干活的村长家张婶吓了一跳。
“久远!你这孩子,一大早跑啥呢?”张婶拍着胸口。
“张婶,”何久远喘着气停下来,“我去跟我爸说一声,今天去初中报到。”
何久远对“妈”是没有印象的,他心里唯一的亲人就是继父何忠。
张婶张了张嘴,话卡在喉咙里。这孩子……怕是难受傻了吧。
何久远从小就这样。太痛的事记不住,太难过的情绪不处理。这会儿要去新学校了,他没有高兴,也没有不高兴。只是觉得该告诉爸一声。
他跪在何忠坟前,磕了三个头,说了句“爸,我上学去了”,就站起身往回走。没有眼泪,也没有多余的话。
何久远走路一向快,风风火火的。这孩子爱琢磨事,常常闷着头一路走,周围的人和物都自动虚化成背景。到学校门口时,迎面就撞上一个人。
“砰”的一声闷响。何久远被撞得眼冒金星,抬头定神,看见面前站着个少年——正是微信头像上那个人。牙套,右眼下那颗痣,错不了。
连悯今天戴着红色挂脖式耳机,头发刚好垂到眼睛上面,穿着雪白的袜子和崭新的运动鞋。短裤下露出的胖腿又长又直,双肩包随意地挎在一边肩膀上。他刚才正退着走,跟车里的人说话。
撞了人,连悯先是痛得皱眉,随即就笑起来,抬手示意:“同学,不好意思啊。”
何久远愣了愣。明明是自己走路没抬头,他为什么要说“不好意思”?就算两人都有错,也是一人一半的事。
这念头在心里转了一圈,让何久远觉得有点暖。
可他想得太入神,脸上没什么表情,在连悯看来,就是板着一张脸。
连悯不是看不懂脸色的人。他从小被宠着长大,觉得如果是双方都有错时,做先让步的那个也没什么。但见对方这么冷淡,他的笑容也淡了下去。热脸贴冷屁股的事,连少爷不干。
杜玉玲从车上下来,一眼认出了何久远。
“何久远同学?”
“杜......杜阿姨好。”何久远回过神来。
连悯听见“何久远”三个字,心里那点闷气又翻上来。
想起那石沉大海的“嘿”和笑脸,再看看眼前这张没什么表情的脸,他逐渐在心里勾勒出一个只知道读书、整天沉着脸的“怪同学”。
想和他做朋友的念头,顿时消了一半。
杜玉玲给两人简单介绍了下,说了些“以后互相帮助”的话,就领着他们去报到。
连悯走在前面,何久远不远不近地跟着,眼神却一直落在他背影上。
办手续时,杜玉玲指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女老师对两个孩子说:“这是你们张老师。”
“张老师好。”两人齐声说。
张静是杜玉玲的初中、高中兼大学同学,这也是杜玉玲把连悯转到镇上读书的原因之一。
张静时杜玉玲初中、高中、大学同学兼最好的闺蜜,两人说着话。
“对,最好安排他们坐同桌。”
“行,今天报到忙,晚点聊。”
“好,我先上班去。”
两闺蜜太熟,省了不必要的客套和寒暄。
何久远张着耳朵,只听到了这几句。
说完,杜玉玲就匆匆上班去了。
临走前,她嘱咐连悯:“你是直接回家,还是跟何久远同学一起玩玩,都行。钥匙带好,注意安全。”
“行,您老忙去吧。”连悯终于又露出那种明亮的笑容。
“再见杜阿姨。”何久远也挥挥手,嘴角很浅地弯了一下。这是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笑。
连悯没有一点要和何久远去玩的意思,戴着耳机就往家走。拐过一个弯,他用余光瞥见身后有人——是何久远。
他拿不准何久远是正好同路,还是跟着他。连悯心念一转,不往家走了,转身朝镇上的农贸市场去。
何久远还跟着。
连悯在一个锅盔摊前停下,买了份牛肉馅的。付钱时,他故意朝二十米外的何久远看了一眼。对方立刻移开视线,假装在看别处。连悯这下确定了——他就是在跟着自己。
想起何久远刚成了孤儿的事,连悯心里那点气忽然散了。
“老板,再加一个锅盔,也要牛肉馅的。”
他拿着两个锅盔朝何久远走去。何久远心跳快起来,看着连悯越走越近,他慌忙低下头,开始来回踢地上的易拉罐。踢了几下,又捡起来扔进垃圾桶——人在心慌的时候,手里总要找点事做。
连悯把锅盔递到他面前。
何久远接过,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却像炸开了一小片烟花。他低声说了句“谢谢”,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两个少年一人啃着一个锅盔,并排走出嘈杂的农贸市场。刚走到门口,何久远忽然说:“这锅盔真好吃。我想……给小尾巴买一个。”
“小尾巴?”
“我的小狗。我爸还没病倒时,就在这个农贸市场捡的。”
“我帮你买。”连悯说完转身就跑。何久远站在原地看他,不到一分钟,连悯就喘着气跑回来,把热乎乎的锅盔递给他。
两人还是不怎么说话,但嘴里啃着锅盔,倒也不显得太奇怪。
连悯听着歌走在前面,何久远隔着一两米的距离跟在后面。上桥时,一辆摩托车为躲对面的大货车,猛地朝连悯这边歪过来。摩托车喇叭按得震天响,可连悯戴着耳机,什么都没听见。
何久远想也没想,丢下手里的锅盔,像道闪电般冲过去,一把搂过连悯的肩膀,把人裹紧怀里,拽到桥栏杆边。
摩托车擦着他们呼啸而过,骑车人丢下一句:“龟儿子些,注意点!”
连悯手上的锅盔掉了,耳机也扯了下来。他惊魂未定,一低头,看见何久远的左臂被摩托车后座的背篓划出一道口子,血正往外渗。
何久远的鼻子靠近连悯头顶,闻见一股清新的香味,是他从没闻过的,他本能地深吸了一口气。
怜悯呆住了。从小到大,他没见过这么流血的阵仗。小时候他蹭破点皮,外婆都要大呼小叫地找创可贴。
他根本没时间在意谁的呼吸。
何久远看出他被吓着了,直直盯着他的眼睛,轻声说:“没事,一会儿就好。”
见连悯还没缓过来,他又补充道:“以前我爸在广州工地上做木工,有一次右脚掌被钉子刺穿了。他用酒浇了浇,后来自己就好了。这都是小伤。”说着,他卷起袖子,给连悯看自己手臂、小腿上的旧伤疤,“这种小伤我常有,真没什么。”
他朝连悯笑了笑。
那是连悯第一次看见何久远这样笑——很淡,但很亮,像阴了很久的天忽然漏出一线光。连悯第一次真切地感觉到,这个和自己差不多高、黑黑瘦瘦的男生,和自己仿佛活在两个世界。而他对何久远的好奇,又深了一层。
“可惜锅盔都掉了。”何久远看着地上沾了灰的锅盔,“捡回去给小尾巴。”
“可都脏了……”
何久远像听见什么傻话,终于笑出声:“小尾巴本来就是流浪狗,有这样的锅盔,他要高兴死了。”
连悯愣在那里。忽然想起妈妈有时会说他“何不食肉糜”,还给他解释过这句话的意思。此刻他脑子里嗡嗡响的,就是这五个字。他羞得耳朵发烫,说不出话。
走到分岔路口时,连悯让何久远等一下。他跑回家,再回来时手里拿着酒精、棉签和创可贴。
“我妈说,小伤口也要处理,不能感染。”连悯拉着何久远在马路牙子上坐下。
他把酒精倒进瓶盖,用棉签蘸了,小心地擦何久远的伤口。第一下沾上去时,何久远的手因为刺痛抖了抖。
“我轻点。”连悯说得很轻。
清理完血迹,他拉过何久远的手,低头在伤口上轻轻吹了吹气——他记得自己受伤时,外婆就是这样做的。然后他撕开创可贴,仔细地贴好。
何久远一直看着他。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落在连悯低垂的睫毛上。何久远觉得,眼前这个胖乎乎的男生,就像天上的仙子落在了这尘土飞扬的人间。
“明天见,连悯。”何久远第一次叫他的名字。这两个字在他舌尖滚过,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珍重。
连悯抬起头,眼睛弯起来:“明天见,何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