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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不曾参与的曾经,是珍宝 林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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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恪,出生在旧金山一个寒冷的冬,那是余莹莹去国外的第二年,也是余家利用她攀上高枝的第二年。
出生时,产房里,林家的众多长辈中独独没有他父亲的身影,医院外,是数不清的媒体在等着头条新闻。
人头攒动,却没一个人是为了祝贺他的出生而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余莹莹给他取名单字一个“恪”。
这不是期盼,是要求。
他的家族拥有雄厚的财力,广泛的人脉,所有的事情,所有的东西,哪怕用水到渠成来形容都会显得有波折。
这样看似顺风顺水的一生她对他的要求只有一个“恪”字。
在这样的情况下,林恪的一生开始了。
家里的路线设计让他拥有绝对的个人空间,过早的语言教育让他得以在三岁时中英文流利切换,在那时候,在他那个两三岁的年龄,这些一切,都算的上是顶好的。
可是在他刚刚对这个地方产生了一点感情时,余莹莹和他父亲离婚了,那年他四岁。
余莹莹头也不回的带他踏上国际航班,回到白港,那是个刚刚苏醒的春,路上柳条抽芽,迎春花成排成片的盛放。
等到他八岁,余莹莹打完离婚官司,法院将自己的抚养权判给她,至此,他那前几年只见过寥寥几面的父亲,彻底消失在他的人生中。
他九岁那年,外公家的公司不知道怎么越过舅舅传到了自己母亲的手上,这让余莹莹忙的更是不可开交,如果说之前一天之中还能有五六个小时属于他们母子之间,那么现在就变成一周也难能拥有片刻。
那时候,林恪放学回来写完作业,上完课,会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等着余莹莹回来,有的时候等到九点多,有的时候等到第二天早上自己在沙发上睁开眼才知道是睡过去。
他的期望,愿望,总是会落空。
等到十二岁,他在一场晚宴上认识了陆驰风,这个人总是很讲义气,像是《水浒传》里面的一百零八好汉一样,恨不得拉着林恪结拜。
也是得益于认识他,林恪那一年四季都没什么表情的脸上开始有了喜怒哀乐。
那年陆驰风出国之前不知道从哪淘来一只小猫,通体雪白,眼睛却是像宝石一般璀璨夺目的蓝色,他将小猫带回家,和它面面相觑了大概能有三分钟定下名字叫做“蒲公英”。
蒲公英,自由自在,风一吹就在天上自在的飘,去哪都能生根。
没想到的是,蒲公英太轻了,轻到压不住小猫的命格,在十六岁的那个冬天,小猫死了。
那段时间林恪魂不守舍,又变成之前那个不苟言笑的“老小孩”,陆驰风在大洋彼岸头疼的不行,一直在责怪自己。
但是福兮祸兮,福祸总是相依的不是吗?
同年夏天,他报了白港一中,遇见了周云泽。
林恪的前十六年,就只有这些故事,长到跨越了十六个春夏秋冬的十六年,也就只有这些短到寥寥数语的讲述。
生活丰富精彩的人谈起曾经,总是洋洋洒洒的恨不得能够秉烛夜谈,可是生活平淡如水的人谈起曾经……就像是没什么波澜的湖面一样,没什么好讲的。
……
周六10:38
“这样就行了吗?”周云泽和林恪里面穿着睡衣,外面套着棉袄,蹲在林恪家门口,正在往锁里面录指纹。
“嗯。”
林恪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接着伸出手将周云泽拉起来,也不知道是前者用的力气实在太大,还是后者没站稳,周云泽酿跄一下,有那么片刻待在林恪怀里。
“我男朋友劲这么大?”
自从昨晚捅破窗户纸,周云泽就没再正经叫过林恪名字,一直男朋友,男朋友的叫,虽然林恪很受用,但是还是担心叫习惯,在外面也脱口而出。
“好好叫名字。”
“我不要,你也别叫我周云泽。”
“为什么?”林恪听着没忍住笑了,不知道面前的人又在憋什么坏。
“周云泽周云泽的,听起来太生疏了,咱俩不是谈恋爱了吗?还叫这么生疏,我不要。”
“好,不叫了,那你想让我怎么叫你呢?”林恪眼含笑意,拉着周云泽问他。
“嗯……没想好,但是我想好叫你什么了。”
“我是首位吗?”
“对啊,笨蛋,叫你林木木。”
“嗯,你也是。”林恪轻轻的笑了一下,眉眼舒展开,看的周云泽一时大脑宕机。
“我我我我我我不是。”
“嗯,不是笨蛋,是我的第一位。”
老实人撩起人来也没轻没重,走的是又急又快的路子。
“叫你周星星。”
“为什么?”周云泽一脸问号。
“因为你喜欢星星,我喜欢你,爱屋及w……”
林恪说到后面,嘴直接被周云泽用手捂住,一看面前的人,脸颊,耳朵,没一处不红的,“林林林木木,不许再说情话了,”
这边周云泽在深呼吸调整自己的肾上腺素,让自己尽量看起来别太像是个熟透了的番茄,那边被捂住嘴的林恪嘴巴一撅,在周云泽的手心烙下一个吻。
这下周云泽的心电图一气呵成,画出一座城堡来,周云泽顶着个红透的脸,拎着林恪二话不说就进去了。
人家害羞到深呼吸,你在这又又又又撩拨人家,这不胡闹呢吗!?
林恪的声音在手心里闷闷的传出来:“请问,可以放我的嘴自由了吗,周星星同学?”
“你保证今天不再说情话我就放开。”
“这不是情话。”
这确实不是,林恪还没这么游刃有余,周云泽今天早上听到的都是肺腑之言。
“你保证。”周云泽面上装作恶狠狠的样子,但其实只要林恪再盯周云泽着看几秒,那么周云泽就会撤下捂他嘴的手改捂自己脸。
“我保证。”林恪笑的见牙不见眼。
周云泽放下手,在自己的棉袄外兜翻出来一条有线耳机,不知道又想到什么,“要不要和我一起听歌?”
周云泽拿着耳机向林恪示意,眼神里满是期待。两人上楼去书房,周云泽坐在右边,林恪在左边,耳机插到孔里,一阵一阵的水滴声开始传出来。
“你有什么想听的吗?我的歌单大多都是淡淡的歌,我不太喜欢摇滚或者说唱,我感觉这些节奏太快,还有点吵。”周云泽拿着手机上下翻着自己的歌单,把那些苦情歌都删掉,他现在要避谶。
林恪对于流行音乐到没有什么喜恶,主打一个什么类型的都行,他在听完维也纳音乐节的演奏之后也听过乡间小歌,在从悉尼歌剧院出来之后也能为街头歌手驻足。
“就听听你的歌单吧。”
“好,等会儿……”说完这句周云泽去卧室,拿来昨晚背着的那只包,在里面翻出来几个本子摊到林恪面前,“这里是我从初中到现在的日记,我姐说喜欢一个人的话就要把自己的曾经都摊开给他看,刚好我带了日记,林恪你要看看吗?”
周云泽上小学开始就有写日记的习惯,但那时候的日记一点也不连贯,这个本子有几天,那个本子又有几周,还经常把本子放到不知道哪里。
上初中之后,用周云恩的说法是“开智了”,他准备了一只包,将日记装进去,昨晚来的匆忙,随手就拿到这只包。
周云泽将它们视若珍宝,而这对于林恪来说,确确实实也算做珍宝。
林恪看看面前的日记,又抬头看看周云泽,手在桌上胡乱的想调整姿势让自己看起来尽量从容,可是没想到,一个不小心按到音乐播放键,又扯松了一点耳机线。
歌词刚好唱到那句“你让爱一点一滴汇成河”,如果真的存在命中注定,存在红线的说辞,那么林恪和周云泽一定是天生一对。
“嘀嗒”,一滴泪从左眼眶流出,蜿蜒到下巴处,又被引力吸引落到不知处。
林恪拉开自己那侧的抽屉,将一个皮质封面的本子递给周云泽,从头到尾他都垂着眼皮,声音有点哑,“我之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每一天都很无聊,没什么好写的,这里面是我从去年夏天开始写的,如果你愿意……”
“我要看!”周云泽这下是真的找到宝藏了。
耳机线松了,他俩也就顺其自然,在这个空间里,林恪从周云泽的初一看到初三,从春看到冬。
他看到周云泽回老家上树掏鸟蛋被鸟啄,看到周云泽一个又一个偏科神迹,看到周云泽的泪与笑,他一个字一个字的看,他一点都不想落下。
周云泽看着林恪的日记,自己居然从头到尾都存在,每翻过一天,都有自己,看着看着,他翻到了一页贴着照片的日记,照片旁边有句话:
春节,和暖阳。
歌曲里面唱“遇见”,林恪就真的遇见了周云泽,遇见了这个像阳光一样灿烂,像春天一样会给人带来希望的周云泽。
唱“心动”,那段心跳加速却被不断忽略的日子终于有了归处。
最后唱“拥有”,林恪就真的有了能一直拥抱周云泽,倾听周云泽的身份。
心想事成,往后的故事就是两个人来主笔。
中午,两人吃完饭之后,周云泽靠在林恪怀里,两人依偎着在沙发上玩手机,过一会儿,周云泽拉着林恪的左手食指在自己手机屏幕上长按。
“录个指纹。”周云泽盯着手机界面说。
林恪没有动,任由着周云泽将自己的食指抬起放下,录完之后,林恪将自己手机递到周云泽面前,也是指望录入的界面,周云泽几下录好自己的指纹,又靠回去。
就这么过了会,周云泽揉揉眼睛,和林恪去二楼午休,他俩抱着彼此睡了个甜蜜的午觉,一觉睡醒,一身轻松。
下午,两人坐在书房,各看各书,快月考了,俩人老老实实复习一下午,周云泽文科很好,却是个“瘸腿子”,他拿着数学卷子,顺利的做完前面的题,等林恪结束之后问他难题。
这就是林恪某个开心的周末的一天,而这样的早晨,在他未来的十几年,会不断的复制粘贴,内容和爱意会变的越来越丰富,丰富到,足够他抵御人生余下的所有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