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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早安,爱哭鬼 ...

  •   第四章:早安,爱哭鬼
      第二天魏栩还是被无数个林桃定的闹钟吵醒,他抖了抖耷拉在耳尖的绒毛,烦躁地甩了甩头——依旧是第三个闹钟了。
      他踱到林桃床边,昨天把人惹哭的画面还刻在脑子里,连尾巴都不敢放肆摇。他安安静静地趴在地毯上,下巴搁在床沿边,琥珀色的眸子一眨不眨地盯着床上的女孩。林桃没睡沉,眉头微微皱着,眼下发青,是昨夜熬夜的痕迹。她长得不算惊艳,眉眼是温顺的杏形,鼻子也不够挺,可魏栩看着看着,却觉得她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光——是昨天晚上一边抹眼泪一边敲键盘的倔强,是再难过也不肯耽误工作的韧劲,比他以前见过的那些精致却空洞的脸,鲜活多了。
      闹钟第四次响起时,林桃终于睁开了眼。视线撞进魏栩亮晶晶的眸子里,她先是怔了一下,随即弯了弯嘴角,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掌心的温度透过绒毛传过来:“早上好大金毛。”
      “早上好,爱哭鬼。”魏栩在心里精准回怼,尾巴却很诚实,不自觉地轻轻扫过地毯,带出细碎的声响。他看着她迷迷糊糊地揉眼睛、掀被子,趿拉着拖鞋往卫生间走,每一个动作都透着没睡醒的疲惫,可脚步落地时,又带着一种不肯认输的清醒——像是按下了“自动开机”键,再累也得支棱起来。
      厨房里很快飘出鸡蛋的香气。林桃煮了三个鸡蛋,剥得干干净净,特意挑了个蛋黄最大的,放进魏栩专属的陶瓷碗里。昨天的狗粮原封不动,她大概是怕了,语气都放得软乎乎的:“今天一定要吃东西。”魏栩抬头看了她一眼,鼻尖动了动——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却是温热的。他慢慢低下头,舔了舔蛋黄,终于小口吃了起来。
      林桃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手里攥着没剥完的鸡蛋,心里那根紧绷的弦似乎松了一点。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斜照进来,落在魏栩金灿灿的毛发上,也落在她挽起的袖口边,暖得有点不真实。她看着魏栩把碗里的鸡蛋吃得干干净净,连碗底的碎屑都用舌头舔了个遍,才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顶:“在家要乖乖听话,下班给你带好吃的。”
      魏栩没回应,只是缓缓闭了闭眼,看着她慌慌张张地拎起包、换鞋,耳朵随着门把转动的声响轻轻抖动。门关上的瞬间,他立刻起身跑到窗台边,爪子扒着窗沿,望着林桃的背影融进楼下的晨光里,直到她拐过街角,再也看不见。屋内只剩空碗和阳光的余温,他趴在林桃常坐的沙发角落,把头埋进前爪之间——像在守候一个还未兑现的归期。
      魏栩的“金毛生涯”进入第三周时,终于摸清了林桃的生活规律:早上七点十五分出门,晚上通常因为她口中的“张扒皮”压榨到八点半前后回家,就目前来说这样的日子屈指可数。
      这段时间,魏栩的情绪已经不像刚变成狗时那么抗拒了。
      他被迫适应了用四肢行走,习惯了以更低的视角观察这个世界——能看见地板缝里的灰尘,能发现沙发底下藏着的旧发卡,也能更清楚地看见林桃藏在眼底的疲惫,有时候魏栩趴在门口等得快睡着,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刚要摇尾巴,就看见她瘫在玄关换鞋,连笑的力气都没有。
      有次她给好朋友打电话,声音里带着点委屈的吐槽:“天天加班到八九点,万恶的资本家就知道压榨我们,说好的准时下班呢?”
      魏栩趴在沙发上,支棱着耳朵听。他以前是那个“压榨员工”的老板之一,签文件时从没想过,那些“尽快完成”的要求,会变成别人深夜回家的疲惫。
      现在换了个身份,听着林桃对着电话那头叹气,他忽然觉得,那些他曾经不屑一顾的“小抱怨”,原来都藏着成年人的无奈。他甩了甩头,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开——当务之急是变回去,至于这个爱哭又倔强的女人……等他变回去再说。
      夜深人静时,他趴在阳台的软垫上,仰头望着倾泻而下的月光,心底竟漫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贪恋 —— 贪恋这副毛茸茸的躯壳,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清醒。
      从前的他,浸在会议室的冷气里,听着手下汇报工作,眼里心里塞满的,只有冰冷的数据和压得人喘不过气的 KPI。
      可如今,他却能轻易捕捉到生活漏下的细碎声响:林桃睡前翻书时,纸张摩挲的沙沙声;空调外机滴下的水珠,敲在栏杆上,叮咚成规律的节拍;甚至是她睡熟后,无意识间溢出的一声轻浅叹息。他忽然就懂了,人总是忙着追逐远方遥不可及的光,却偏偏忘了,脚下踩着的,才是自己真实的影子。
      这两天林桃难得清闲下来,周六午后,牵着他的牵引绳走出了小区,魏栩心里揣着事儿,想凭着模糊的记忆,找到酒吧的位置,可他从前出门不是司机接送就是专车,哪里认得过什么路?只能凭着直觉往前拽绳子,拽两步又怕惹毛了这位大小姐 —— 万一她闹脾气掉头回家,自己可就彻底没辙了。
      于是他只能一边闷头往前冲,一边频频回头去看林桃的脸色,却见她只是噙着笑,任由他拉着,脚步不疾不徐地跟着。
      半路,林桃的手机响了,是好友覃薇打来的,约她晚上一起吃饭。
      晚饭桌上,覃薇一见林桃身边跟着的大金毛,立刻笑着调侃:“以前喊你出来,你总被陆亦安那个死渣男绊着,次次都说没空,现在远离了他,总算能腾出时间给我了?”
      之前林桃和陆亦安恋爱,周末休息就会去跨越大半个城市去到陆亦安家给她做饭、陪他在家里加班。
      林桃夹菜的手顿了顿,垂着眼帘轻声道:“他…… 也算不上渣男的,薇薇。”
      蹲在桌脚的魏栩原本正百无聊赖地晃着尾巴,心里还在埋怨这通电话打乱了自己的计划,听见 “陆亦安” 三个字,耳朵却 “唰” 地一下竖了起来。陆亦安?林桃的前男友?都分手了,她还这么维护他?
      覃薇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伸手戳了戳林桃的额头:“你就是心软!要我说啊,你那包被这大金毛咬坏了,反倒是件好事!扔了那破玩意儿,正好断了对陆亦安的念想。桃桃,你值得更好的,听见没?”
      “包” 字像一道惊雷,狠狠劈在魏栩的脑袋上。他猛地怔住,记忆瞬间回笼 —— 可不就是那个包吗?那天满心烦躁无处发泄,把林桃的化妆品水杯还有那个包都弄坏了,他还记得林桃抱着残破的包,哭了好久好久,当时只当做是包包太贵了,没想到是前男友送的礼物。
      魏栩耷拉下尾巴,蓬松的毛都跟着泄了气似的塌下来,肉垫无意识地抠着地砖缝隙,把浅灰色的瓷砖划出几道几乎看不见的白痕。
      覃薇的话像细针,一下下扎在他心上——他想起林桃那晚坐在沙发前,抱着被自己咬得破破烂烂的包,哭声压得极低,却连肩膀颤抖的弧度都透着撕心裂肺。那时候他只当是自己闯了祸,如今才懂那哭声里裹着的,是刚分手的溃不成军。庆幸与愧疚在胸腔里撞得厉害,搅得他连晃尾巴的力气都没了。
      林桃始终没接覃薇的话,只是用公筷给魏栩夹了块浸在肉汤里的胡萝卜放在服务员为魏栩准备的宠物专用一次性碗里,指尖掠过碗沿时带着点轻颤。
      在她心里,陆亦安从不是覃薇口中的“渣男”,现在分开却不是谁对谁错的烂局。覃薇与陆亦安总共没见过三次,只凭着她分手时的眼泪就定了对方的罪,林桃没法反驳,却也实在没法苟同。
      覃薇何等通透,见林桃垂着眼睫搅着碗里的汤,立刻明白她是不愿再提,便顺着话头往桌脚一扬下巴,语气瞬间亮堂起来:“不说那些糟心事了。不过说真的,你这只大金毛也太出挑了,你看这毛发,亮得跟打了蜡似的,摸起来肯定舒服。”说着就弯下腰,手朝着魏栩的头顶伸过去。
      魏栩的身体比脑子先做出反应——在覃薇的手快要碰到自己时,他猛地往后缩了半步,耳朵警惕地竖成两个小三角。倒不是讨厌覃薇,只是这具身体里装着成年人的灵魂,被陌生人突然触碰,本能地就生出了抗拒。
      覃薇的手僵在半空,随即就笑出了声,收回手拍了拍林桃的胳膊:“可以啊桃桃,捡回来的还是只傲娇款,挺有个性。”
      林桃也跟着笑了,指尖轻轻挠了挠魏栩的耳尖,触感柔软得像揉着一团云。“我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她想起那天的场景,语气里添了几分温软,“也不知道是他自己从家里跑出来的还是被他原来的主人抛弃了,就把他带回去了。”
      “刚回去那两天才叫折腾,”林桃想起魏栩初来乍到的样子,忍不住弯了弯嘴角,“狗粮碰都不碰,水也不喝口。”
      魏栩听着她的话,耳朵悄悄耷拉下来,心里泛起一阵别扭的臊意。那时他刚变成狗,满心都是对命运的怨怼,哪肯屈尊吃“狗粮”这种东西?所谓的“倔强”,不过是成年人可笑的自尊在作祟,偏偏林桃没半点不耐烦,还变着法儿地给他找能入口的食物。
      这两天他慢慢适应了鸡胸肉和水煮蛋的味道,与其说是味蕾变了,不如说是在林桃的温软里,那些所谓的“骨气”,早被饥饿和愧疚磨得没了棱角。他蹭了蹭林桃的手心,算是无声的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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