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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Chapter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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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的时候,我搭坐顺风车,在纽约附近打工。这里的夜晚五光十色,比家乡的星光美丽很多。每晚大大小小的灯球左右旋转,就像当年斯诺牧师凌乱的家门前,把大人物们纷纷带走的警车灯光,让当学徒的我经常半夜惊醒。
感谢上帝,我还活着,新的身份证明上的“WW”还能自由呼吸。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里车水马龙、衣香鬓影,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不太正常。看见衣冠楚楚的人们,我会晕眩,我会不屑,我会在内心嘲讽;听见剧院里面的情情爱爱,我无动于衷。
除了攒钱,我唯一的爱好就是,在票价便宜的角落,偶尔偷偷观看一位女明星的演出。
她穿着体面的礼服,没有小丑的驱赶,成为了真正的公主。
有个油头的经理纠缠满身面粉的我,一个劲儿地企图说服我:他能让我当明星。他的发胶比对面建造高楼的脚手架还要高耸,足够让苍蝇在上面翩翩起舞。
“你和莉丝一样,都有一双美丽的眼睛。你这个小姑娘有没有好好照过镜子?当光亮闪过,你们的眼睛比英国女王冠冕上的紫宝石还要美丽!”
是的,英国佬那点贵族血脉的精华拥有者,新的女王,早在明尼苏达的风雪离我而去的年纪,就登基了。她的丈夫是一位英俊的希腊亲王,她拥有许多子嗣——啊,高贵的王室血液!
幸好王室血液不能保佑长命百岁。除非他们还有什么蝇营狗苟。
至少没钱的王室血脉,没有力量。
明尼苏达的贵族后裔不抱着酒瓶子离开,百老汇就不会有闪闪发亮的女演员莉丝了。
一辆带着小天使标志的豪车驶来,经理急忙把我拉到一边:“看,那就是莉丝!跟着我干,你会和她一样幸福!”
豪车上的绅士温柔吻过金发莉丝的额头,他抱着的小女儿是真正的小天使,她在一旁眨巴着紫色的眸子。
在冰天雪地,小姑娘拥有毛绒绒的大衣和暖和的小皮靴,不像羔羊,只有一身跳蚤和出生时候的菲薄皮毛。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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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了纽约州。
白色的羔羊在黑暗中放走了她;黑色的羔羊不该再在光明里打扰她。
神啊,祝爱丽丝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