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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   张爱玲在《倾城之恋》的一开头写道:“上海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然而白公馆里说我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徐晨合上这本灰暗的书,拿起手机摁亮屏幕看了一眼,凌晨1点16,没什么消息。
      除了工作群最后闪动的信息外,他的个人好友们一律跟死了一样安静。
      徐晨不是什么文学青年,他不怎么爱读书,读书时一看书就犯困,读杂书更是能要他的命。
      此刻,凌晨半夜,一个大男人读张爱玲,看起来更像是有点什么大病。

      他前段时间发现明明的朋友圈晒了一张图,对,半年可见的朋友圈里,出现了一份难得的动态——明明竟然会读张爱玲——所有老爷们儿干起来不正常的事儿放在明明身上就说的通了。
      明明读张爱玲?合适。
      他读杜拉斯也合适。
      甚至明明成为张爱玲那样偏执的才华种子,他都觉得没什么问题。
      在徐晨眼中,明明放下古琴去扮演个“唱京戏的女人”也未尝不可。

      他给了明明一万分的臆想空间,在徐晨这儿,明明可以男女不分,神性和魅色共存。
      这样一想,徐晨便觉得自己确实病的不轻了。

      其实,徐晨已经很久没联系过对方了。
      尤其那次深圳醉酒之后。
      他趁着酒醉,在明明帮他脱外套的时候,把人给摁在了地板上,口水涂了人一脸,手也伸进了对方衣服里,后来在明明错愕的间隙还趁机捏了人的二号家庭成员——忒不是东西了。
      明知道他刚分手。
      明知道忧郁王子拥有过首席公主。
      明知道他失恋后正在经历爱情。

      徐晨不知道明明怎么看他。
      疯子?变态?GAY还是无赖?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
      第二天人清醒后,明明早就走了。
      或许当天夜里人家就没留下来过。

      大学毕业的第三年了。距第一次见明明已经过去了六年。
      与明明的对话框里,徐晨永远是第一个挑起话头的人。
      吃了吗
      吃了
      在忙吗
      不忙
      最近干什么了
      ……
      现在连挑起话头的机会都没有了。
      唉——徐晨叹了口气,把《倾城之恋》扔到了地板上,一把扯过被子蒙上了头。
      “明天还要去汇报PPT,他妈的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深圳一别,三个半月。
      方城入秋了,虽然这里的秋天短的像兔子尾巴,但不妨碍大多数人喜欢。秋风起于清晨,终于午后的暑气。然后再次崛起于落日后的薄暮黄昏。
      徐晨看了手机天气提醒后,只好在短袖外面套了马甲,谨慎地学习短视频中的“洋葱穿衣法”。
      刚到工位,包还没放平呢,隔壁一位大姐探出头来:“哎,小徐,你今年二十几啦?”
      徐晨一脸懵,但照实回答:“25。怎么了林姐?”
      林姐是个胖乎乎的大姐,40来岁,儿子读高三,整个人带着牛马精神和婆媳八卦,同时兼具高中家长的神经质,整个人很活跃,算是办公室的“移动瓜田”。
      徐晨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果然,林姐兴高采烈起来:“哇,黄金年龄啊!哈哈,不像我们已经七老八十的。”她滑动椅子,半个身子探过来,“小徐,你有对象吗?”
      办公室最经典的一幕即将在自己身上上演了吗,徐晨内心“WC”了一下,面如平湖,彬彬有礼地笑着回答:“那个,林姐,我吧……”
      “你肯定没有,对不对?!哎,我跟你说,我有个老朋友的女儿……”林姐一听徐晨开始打磕巴,马上兴奋起来,八卦嗅探雷达的敏锐度直逼宇宙最高级。
      徐晨只好讪笑着听。
      终于等林姐停顿喘气了,立刻见缝插话道:“林姐,我有喜欢的人哈,哈哈,哈哈哈……”
      对着林姐“你看我信么”的眼神,徐晨就差指天发誓了:“真的真的,谢谢林姐,谢谢,只是我对象不在方城。真有喜欢的人!”
      就这样,远在某地的某人第一次成了光明正大的挡箭牌,当徐晨将这个半真半假的谎言说出来后,心中突然轻快了不少,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感觉有点对不起明明,但是,你别说,这种“假想对象”的存在还挺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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