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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撞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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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撞见
晨雾散尽,日头高挂。孟家院坝里,三叔捻着胡茬猛地站起,眉头锁成死结:“易华这混账,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平儿身子刚见好,他倒影都没一个!我这就下广州,揪也要把他揪回来!”
三婶拽着他胳膊叹气:“你连他在东南西北都不晓得,上哪儿寻去?”艳波姐和田玉也满面愁容。唯有孟平垂着眼,指尖无意识地捻着衣角。没人看见,她眼底那点刚刚冒头的疏离,又冷了一分。那十五天的昏睡,醒来的不光是身子,还有一颗被往日情爱捂得发了僵、如今正在缓慢回温、也看清许多事的心。
没人知道,此刻千里之外的广州,一处气派的独栋别墅里正张灯结彩,大红寿字烫金镶边贴在雕花门楣上,院里摆满了绫罗绸缎、山珍海味的礼盒,几个佣人穿梭忙碌,饭菜香混着名贵糕点的甜香飘得老远。易华系着浆洗得雪白的围裙,正站在宽敞明亮的西式厨房里忙活。
他身形挺拔,宽肩窄腰,普通围裙套在身上半点不显邋遢,反倒衬得腰身愈发紧实利落。袖口挽至小臂,麦色肌肤衬得线条流畅的手腕愈发显眼,骨节分明的手握着银柄锅铲,颠勺时臂膀发力,肌肉线条隐约可见,动作娴熟干脆,火候掐得分毫不差。灶火映在他深邃眉眼间,鼻梁高挺,下颌线利落分明,额角沾了薄汗,抬手便用袖口随意一抹,眉眼微扬时,唇角自带几分温和笑意。
旁边打下手的佣人连忙递上干净帕子,笑着奉承:“易先生真是好手艺,比酒楼大厨还厉害,太太和小姐真是好福气!”另一个佣人也跟着附和:“可不是嘛,易先生人俊性子又好,对小姐体贴,对我们也和气,这年头这样的人可少见喽!”易华听着,嘴角笑意更深,眼底掠过一丝自得,嘴上却客气:“举手之劳,快把菜端下去吧,别凉了。”这般俊朗,从不是张扬的帅,是混着烟火气的沉稳利落,一举一动都透着挡不住的魅力,再加上嘴甜会来事,在林家倒是深得下人敬重。
今儿是林娇月她妈的生辰,林家排场极大,请了不少广州城里有头有脸的亲友。林母穿着织金旗袍,戴着翡翠镯子,珠光宝气,林娇月更是一身时髦洋裙,烫着卷发,腕间金表晃眼。易华忙前忙后,洗菜切菜有条不紊,红烧鱼煎得外焦里嫩,扣肉蒸得软糯入味,眉眼间皆是周全笑意。林家佣人虽多,他却事事亲力亲为,待上菜时,亲自扶着林母坐下,递茶布菜细心妥帖,林娇月娇滴滴挨着他坐,挽着他的胳膊晃了晃,语气软糯:“华哥,你手艺真好,妈都夸你呢。”他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背,眼底宠溺藏都藏不住。林家本就家境优渥,在广州颇有势力,吃穿用度皆是上乘,这般锦衣玉食的日子,比在乡下孟家守着小铺子、粗茶淡饭过活,不知舒坦多少倍,最重要的是他不用提心吊胆的怕被骂,也不用担心有一双眼睛在暗处一直在观察他,在这里惬意得很,林娇月对他的喜欢与孟平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对他更是一见钟情,林娇月的妈妈也被他的英俊所折服,认为女儿找了一个如意郎君,当然,易华隐瞒了自己的婚史。
可酒过三巡,众人说笑喧闹时,他端着高脚杯的手忽然一顿,眼前莫名闪过孟平的脸——乡下青瓦屋的院坝里,她总穿素色布衫,安安静静择菜,见他扛着东西回来,会立马起身,递上一碗温凉刚好的井水。心口莫名空了一下,他皱皱眉晃了晃脑袋,把那点转瞬即逝的念头压下去,举杯又跟林家亲友谈笑碰杯,只当是酒意上头的错觉。
寿宴散后,易华躺到了床上,心中有一种莫名的焦灼感。挥之不去,聚之不拢,他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到在街上见到孟平爸爸的那天。易华陪着林娇月去广州最气派的百货大楼买新衣裳,他手里提着好几个印着洋文的高档纸袋子,林娇月挽着他的胳膊,身上的香水味浓郁,两人并肩走着,说说笑笑,亲昵得很。林家有钱,林娇月买东西从不手软,看中的洋裙、皮鞋随手就买,连眼都不眨,易华只管提着大包小包,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意,旁人看了都以为是哪家少爷在陪着小姐逛街。
刚踏出百货大楼大门,易华脸上的笑意猛地僵住,脚步生生顿住。
不远处台阶下,孟平的父亲孟云龙正立在那里,还是穿着那件他最喜欢的灰色中山装,皮鞋上落满了灰尘,在一众穿红戴绿、衣着光鲜的城里人里格外扎眼,脸色铁青,一双眼睛死死锁着他,怒火几乎要灼穿人,周身气场冷得吓人。
易华心里咯噔一慌,下意识想抽回被林娇月挽着的手,林娇月却浑然不觉,还往他身上靠了靠,娇嗔道:“华哥,走慢点呀,逛得我脚疼。”他硬着头皮挤出几分牵强笑意,快步上前,语气带着几分难掩的局促讨好:“叔……您咋来广州了?咋不提前说一声?”
孟云龙的目光,先刮过易华手里印着洋文的高档纸袋,再狠狠钉在两人交缠的手臂上,最后像淬了火的钉子,扎进易华眼底。他胸膛剧烈起伏,声如洪钟:“我不来,还看不见你这副良心被狗啃净的嘴脸!留个假地址,让平儿的信全打回头,原来是钻到这儿当起了金丝雀!”
他猛地逼近一步:“易华!我孟家是没给你饭吃,还是没给你衣穿?你躲在这花花世界,搂着狐狸精快活,把我闺女当什么了?当你家后院那棵想不起就不浇水的歪脖子树?!”
字字如雷,砸得易华面无血色。林娇月吓得松了手,脸涨得通红。
易华头皮发麻,慌忙去拉孟云龙的胳膊,声音压得又低又急:“叔!叔!咱别在这儿……给我留点脸面!平儿的事我记着呢,我能处理好!”
“处理?你拿什么处理?拿这女人的胭脂钱,还是拿你这身伺候人的软骨头?”孟云龙一把甩开,冷笑从牙缝里挤出,“易华,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信你能成个人!我孟家的闺女,心是金子做的,不是你往上爬的垫脚石!”
他目光如刀,将易华从头刮到脚,一字一句,判了死刑:“你这辈子,也就只剩这点摇尾乞怜、吃软饭的出息了!”
孟云龙一番痛斥,易华面红耳赤,终究是不欢而散。易华还想上前拉扯求情,孟云龙狠狠一瞪,眼神锋利如刀,带着一股子不容置喙的刚直正气,他竟下意识停了脚,不敢再上前半步。孟云龙没再看他一眼,也没瞥一旁故作委屈、满脸不屑的林娇月,转身就走——他不是怕纠缠,更不是心软,是念着家里身子虚弱的平儿,怕耽搁了回去报信的时辰,再者,他打心底里不屑于跟易华这种寡廉鲜耻、攀附权贵之人再多费口舌,多说一句都觉得污了自己的嘴巴!
看着孟云龙决绝离去的灰色背影,易华僵在原地,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林娇月上前挽住他的胳膊,娇滴滴地抱怨:“华哥,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别理他了,咱们回家吧,妈还说要给你买块新手表呢。”他烦躁地一把挥开她的手,心里乱成一团麻,林家的富贵温柔乡和孟平的素净眉眼在脑子里来回打转。
回了林家别墅,易华立马收敛了烦躁,换上一副温顺模样。见林母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嗑瓜子,忙快步上前,亲手给林母续上热茶,语气恭顺:“妈,您歇着,我去厨房给您炖碗银耳羹,润润嗓子。”
“保准您喜欢。”
林母没应声,指尖摩挲着翡翠镯子,半晌才淡淡嗯了一声,易华见状,连忙转身往厨房去,脚步都放轻了几分,生怕惹得林母不快。林娇月倚在门框上笑,他回头递了个安抚的眼神,眼底那点对孟平的慌乱,早已被讨好上位的心思盖得严严实实。
孟云龙走在回住处的路上,越想越气,胸口堵得发疼,他压根没跟易华提孟平怀孕了,且妊娠反应剧烈,吃什么吐什么,咳得很,要易华回家去。他在看到易华和林娇月从商场门亲热走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就认为这个女婿不能要了,这对女儿太不公平了,易华不配知道这些了……
炖盅里的糖水开始咕嘟。他强压的不安才丝丝缕缕渗出来——岳父这一去,事情捂不住了。以孟平的性子,知道了,就一定会来。
他眼前闪过孟平执拗清澈的眼睛,心尖那点慌猛地一刺。可下一刻,目光掠过窗外精致的庭院、光可鉴人的轿车,指尖触碰着林家细腻如玉的骨瓷……林家的权势、触手可及的富贵,像一床温暖厚重的锦被,将那颗微末的刺痛牢牢捂住、碾碎。
他嘴角甚至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来就来吧。一个乡下妇人,能翻起什么浪?哄,吓,骗,总有法子让她安安静静回去。大不了……还有娇月,还有林家这棵大树。
锅里的银耳羹翻滚着,甜腻的香气弥漫开来,将他最后一丝犹豫也吞噬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