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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林雨安静地陷在沙发里,指尖的烟燃了半截,烟灰簌簌落在玻璃茶几上。他回来已逾半小时,卧室里那阵近乎失控的动静,终于像退潮般渐渐平息,只剩空调外机嗡嗡转着,像在给这场闹剧打拍子。
      方才开门时,钥匙转动锁芯的声响,竟未惊动里面的人——想来是太过投入,连外界的声响都隔绝了。他起初还愣着,以为是隔壁传来的动静,暗自尴尬,琢磨着得赶紧关窗,别污了邻里的耳朵,更别带坏谁家的小孩。
      可在玄关站了几分钟,那几句大胆露骨的淫词浪语,却像针一样扎进耳朵里。他终于确认,声音的源头,正是他那间不足十平米的卧室。
      林雨把手里提着的凉菜袋轻轻放在茶几上,顺势坐下时,掌心突然触到一片粗糙的布料。他低头一看,沙发扶手处的布面被抓得起了毛,露出里面灰白的棉絮。
      荒诞感瞬间裹住了他。一边是卧室里断断续续传来的、他从未听过的放荡喘息,一边是他盯着那处破损,在心里反复盘算:退租时,这沙发得赔房东多少钱?
      八十?
      他立刻摇了摇头,把这个数否了。
      房东是个面相和善的小老头,看着好说话,实则刻薄得很。他亲眼见过,老头只因墙上几块掉漆的印子,就把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骂得涕泪横流。对小姑娘尚且如此,对他这个“大老爷们”,怕是只会更不客气。
      “艹。”林雨在心里骂了句,不会要赔一两百吧?一想到要从牙缝里抠出这么多钱,他就气的牙痒痒。其实他每天早出晚归,这沙发以往的利用率低得吓人,怎么就偏偏坏了?
      思绪猛地飘回上上个月——是张简霖,非要把那只小野猫带回来。说是在街边捡的,当时小猫淋了雨,缩在垃圾桶旁边,破锣似的嗓子喊得撕心裂肺。张简霖总“叮当、叮当”地叫它,可那猫跟它主人一样没良心,家里买的猫粮不吃,干净的猫窝不睡,小小年纪就跟着外头的野猫厮混,只有饿极了、冷极了,才肯回来待两天。
      哦,对了,张简霖才是最没良心的那个。
      亏他当初心软收留,这小子以前还一口一个“哥哥”叫得甜,如今却在他租的房子里、他的床上,跟别的男人乱搞。连遮掩都不肯,往后左邻右舍要是听见了,该怎么看他?
      “艹。”林雨又在心里骂了一声。
      他可是白白养了张简霖半年多。以前看这小子,眉眼干净,说话轻声细语,总觉得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真是应了那句“人不可貌相”。
      烟灰掉在裤腿上,他懒得掸。脑子里闪回的是四月那晚,记忆里弄堂口的路灯把张简霖的脸照得近乎透明,他的五官精巧也细致,睫毛上沾着雨,像碎钻。
      那天林雨送完最后一单外卖,骑着小电动拐进窄窄的弄堂时,看见巷口的地上坐着个人。他小心地挪了挪车,可那人瘫软的手脚实在碍事,他只好无奈开口:“哎,兄弟,让让,缩缩脚,我车进不去。”
      叫了好几声,地上的人都没反应。林雨心想,又是哪个喝醉的,叹了口气,停稳电动车,上前轻轻推了推——他想着最好能把人叫醒,实在不行,就自己动手把人挪到一边。
      可那人一抬头,最先撞进林雨眼里的,是一双湿漉漉的桃花眼。路灯的光洒在他脸上,林雨看清了模样:瓜子脸,眉眼精巧,鼻梁秀气,只一眼,连自认“见过些世面”的林雨,都觉得心里头莫名地发紧。
      可再看第二眼,那双眼眸里透着的、不谙世事的懵懂,配上一身略显单薄的衣服,林雨突然反应过来——这他妈还是个孩子!
      心底那点莫名的涟漪瞬间消散,只剩下怜惜。他手上用了点巧劲,把人从地上扶起来,放软了嗓音问:“小朋友,这么晚了怎么不回家?快起来,地上脏。”
      “我饿…”小孩的声音细弱,像只快断气的小猫。
      转眼间,林雨手里的盒饭就到了小孩手里。那是他没来得及吃的晚饭,菜不多,只有一荤一素,米饭倒是盛得满。他看着小孩狼吞虎咽的样子,自己的肚子也跟着“咕噜”叫了一声——声音大得连他自己都听见了,可那小孩却浑然不觉,依旧埋着头,把一份十来块的盒饭,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架势。
      林雨想起家里冰箱里还有几个鸡蛋,打算先回家煮碗面垫肚子。他刚跨上电动车,身后就传来“咚”的一声——那吃了他盒饭的小孩,竟一屁股坐在了后座上。
      林雨愣了,转过头看向后座的人,心里犯嘀咕:这小孩儿也太蹬鼻子上脸了吧?他一个初中毕业、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几年的人,都知道“别跟陌生人说话”“别随便坐陌生人的车”,这孩子怎么半点防备心都没有?
      “不是,你干嘛?”林雨问。
      小孩正忙着往嘴里扒饭,闻言抬起头,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说话时还溅出几粒饭粒:“哥,我饿。”
      林雨又愣了一瞬。他看看小孩手里快空了的饭盒,又看看他瘦削的肩膀——难不成,“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事儿,真让他碰上了?无奈之下,他只好一拧油门,朝着胡同口那家包子铺开去。
      其实他平时从不买那家的包子。又贵又难吃,半个巴掌大的包子要两块钱,味道更是甜腻得发齁。他是陕西人,小时候家里蒸的糙面馒头,都比这叉烧包对胃口。可眼下是给“饿肚子的小孩”买吃的,他自己又不吃,也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老板,还有包子吗?”林雨坐在电动车上,朝着店里喊。
      老板娘中气十足的声音传出来:“有!肉馅的、菜馅的都有,还有肉枣、卤蛋、玉米、豆浆!”
      一连串的报菜名,没勾起林雨半点食欲。他扭过头,对后座的小孩说:“下去吧,想吃什么自己拿。”
      哪成想,这小孩半点不客气,蹦下车就冲老板娘喊:“阿姨,要四个肉包、两个菜包、三个卤蛋、一杯豆浆!”
      林雨听得眼皮直跳,心里头“咯噔”一下——这也太能吃了?他平时不算抠门,可也不是爱当“冤大头”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思来想去,他只能归结为:这小孩长得太好看,一看就让人心疼。
      美色误国,古人诚不欺我。
      结算的时候,他在老板娘喜笑颜开中扫过去了24块8。
      屮!肉疼,今晚兼职跑外卖的钱都贴进去了,死亏!
      看着小孩揣着一兜子吃的,又要往电动车后座上坐,林雨彻底懵了:“不是,小子,你都有吃的了,赶紧回家去,我也要回去了。”
      可这世界上,偏有听不懂好赖话的人。林雨话音刚落,小孩已经抱着一堆东西坐了上来,声音甜甜脆脆的,说出来的话却让林雨头皮发麻:“哥哥,我没家,没地方住。”
      “艹。”林雨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发毛了。怎么还有人得寸进尺,又吃又拿还想赖上他?他往上数三代、往下看三代,都是实打实的贫农,哪有闲钱闲地方养一个陌生人?
      林雨好说歹说,嘴皮子都快磨破了,那小孩却半点不动弹,只顾着往嘴里塞包子,屁股跟粘在车座上似的。这小孩细皮嫩肉的,林雨也不敢动手推搡,干脆一咬牙,一脚油门,把人送到了社区派出所。
      派出所的老黄认识他——平时社区搞宣传、发传单,林雨总愿意搭把手。听林雨把事儿一说,俩人都犯了嘀咕,怕这小孩是脑子有问题。看他穿的衣服,款式不赖,就是沾了不少灰,还有股子馊味。
      俩人一合计,老黄把小孩暂时留下,一边安抚,一边打电话查有没有谁家的孩子离家出走。
      林雨到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平时这个点,他早该躺下睡了。一进门,他就从冰箱里摸出两个鸡蛋,煮了碗清汤挂面,匆匆扒拉几口,就钻进狭小的洗手间洗头洗澡。
      他租的这房子,总共才三十多平,被房东隔成了一室一厅,租金要六百多。算上水电网费,冬天差不多要八百,夏天更是稳稳涨到九百——要是在北方也就罢了,偏偏这里是广州,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个月都是夏天。
      每每月初交租金的时候,他都在心里痛骂房东的扒皮:他一个早出晚归的人,每个月水电居然要交将近三百?天理何在?要不是离他上班的餐厅近,他早搬了。
      林雨刚把换下来的衣服丢进哐哐响的洗衣机,就听见有人敲门。他皱了皱眉,这个点,谁会来找他?他住在城中村,偶尔会有醉汉找不到家门乱敲门,他没动,也没吭声,站在阳台上等敲门声停。
      可敲门声非但没停,还变成了“哐哐”的砸门声。林雨皱着眉,隔着门朝外喊:“谁啊?找错门了,给老子滚蛋!”
      门外安静了一瞬,随后片儿警老黄的声音传来,“林雨,是我,老黄,开开门。”
      一听是老黄,林雨连忙扯了盖在头上的毛巾,顺手挂在脖子上,快步去开门。
      门一开,他楞住了,门外站着老黄和,刚才的小孩儿?
      老黄也不客气,带着还在打饱嗝的小孩就进了屋。他没坐,先干笑了两声:“哎呀,林雨,麻烦你个事儿。这孩子在所里又吵又闹,死活不消停,非要来你家住。”
      林雨彻底懵了:“这…合理吗?”
      不等他多问,老黄赶紧解释:“你放心,这孩子不是脑子不好使,就是跟家里人闹了点矛盾,离家出走了。我看了他的身份证,十七岁,出门在外也不方便,我也不放心。本来想让他在所里将就几天,可他非说你是好人,就要跟你走。”
      林雨这才回过味来——得,一时心软发了善心,给自己找了个“狗皮膏药”。他没说话,只是打开卧室门,让老黄看那间狭小的屋子:里面只放得下一张床,连个落脚的地方都快没了,脸上的表情不言而喻。
      老黄站了会儿,也觉得这改造房住上一个人就行了,俩人怕是转个身都嫌挤。他讪讪一笑,扭过头望向从刚才就一言不发的小孩儿,“小张啊,你也看到了,不要为难人了,行不行?好孩子,跟我回所里,等会儿我给你爸妈打电话,好好说说,你也回自己家去。”
      下一秒,林雨就看到那小孩儿,把怀里抱着的一大包包子馒头往沙发上一扔,一下子冲进卧室趴在床上就不动了,用实际行动告诉在场的二位——我赖这儿,赖定了!
      站在客厅的两人面面相觑,不等林雨开口,老黄先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带着点儿恳求,“行了行了,估计是在外面浪荡了几天,被你给救了,有点儿雏鸟效应呢。你也别操心了,我把这事儿紧着办,行不行?你就当...收留个小猫小狗的,我保证,明天,最迟后天,就把人带走。”
      见林雨犹豫,老黄加把劲劝慰道:“行了,我不打搅你了,你也赶紧睡吧,明天也还上班呢。”说完,不等林雨回话,转身就关门出去了。
      阳台的洗衣机稀里哗啦的开始放水,终于怔愣的林雨给扯回神。他叹了口气,上前把脖颈上的毛巾摔在床上装死的人身上,没好气地说:“起床去洗澡洗头啊,臭死了就躺我床上...”
      刚才还扮演尸体的男孩儿,立刻笑嘻嘻地坐起身,低头左右闻闻,像是真被自己臭到了,又开始扮可怜,“我没衣服...”
      林雨只觉得头皮一紧一紧地抽动,打开立在墙角的衣柜,胡乱翻出一个T恤一条内裤,都是旧的不过也是干净的——都是男孩子也没什么好嫌弃的,再说了,要是有新的他也不舍得给,自己都没穿过。
      那小孩儿站直了,林雨才发现他也就比自己矮了半个头,想着他才17岁,心中郁闷的感觉消减了大半,再开口也没了刚才的那股子怨气,“去洗澡吧,快点儿,脏衣服扔洗衣机里,等会儿一起洗了。”
      “哎!”男孩儿脆生生地答应,拿了衣服和毛巾就往洗手间钻。走到门口,他回过头来,郑重其事地说:“哥,我叫张简霖,弓长张,简单的简,甘霖的霖。”
      十分钟后,张简霖从卫生间出来,在林雨眼前又从随身背着的双肩包里又拿出两套衣服,顿时惹来林雨的嫌弃,衣服都馊了...本来还想骂上两句,看到小男孩儿红扑扑的脸蛋儿,只能自己在心里安抚自己:算了算了,还是个孩子。
      就这样,张简霖就住了下来,老黄这人也不厚道,明明最开始说只住两三天的,算算到现在都半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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