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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10.30 阴转晴 2025. ...

  •   2025.10.30 阴转晴

      今天的恋爱日记让我不知道该从哪里写起。

      今天送一昉去火化了,1号炉,他的好胜心肯定又满足了。火化的地方建的高,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离天更近一点,免于灵魂受了舟车劳顿之苦。去火花之前要先走很长一段楼梯,很长很长,走的我有点喘不上气,腿有些发软。

      原来从一个人变成一捧灰,只需要这么一会儿。我没敢上前,只静静的站得远远的。我觉得很难过,抱歉。我只感受到火的温度,烫烫的,熏得我一直在鼻头发酸。

      一昉,我很想你。

      把一昉接到以后还得委屈他再待两天,然后才能到墓园里去。墓园是我给他选的,离市中心相对近,环境也好,甚至严格按照了他的钦点选了个不在山上的地儿。我一直对他言听计从。

      其实今天是他新电影上映的日子。我没能想到有这么巧。这部新戏讲的古代权谋,是一个关于质子和将军的故事。他在里面演那个质子,阴沉、狠毒,但又可怜。真是完全和本人不像呢。周一昉乐观,脾气有些暴躁,但心很善。

      我买了零点的首映礼,却没去看。因为按规矩,我得在灵堂一直守着。我只能把电子票根打印下来,塞进我那钱包里,和之前许多电影票根放在一起。但唯一不同的是那些票根都成双成对的,也都检过了。

      要是让他看见我这举动,肯定又要嫌我老派,活的复古。

      钱包这个东西对于现代人来说实在是有点太久远了,可我还是习惯随身带着,里面雷打不动的放着五百块救急用。周一昉对此嗤之以鼻,说什么急能被五百块救。我不理他。

      钱包的照片层放着我和他在海边的合照,那一年他给我过生日拍的。照片里的他虚靠在我身前,迎着落日,染得整个人金黄,没什么表情,所以显得有些冷酷。但只有我知道,他放松的时候就会是这个表情。

      当时这照片一洗出来,他就指着照片上的我笑。我问他笑什么,他说照片上的我眼神太腻歪了。

      哎,又说远了。

      接着昨天的说,我和他怎么变成朋友。这故事实在是有点太久远了,写下去估摸是个大工程,我先点支烟吧。

      当时是个什么样的情景来着?哦对,在书店。他在书店里咖啡厅里要了杯拿铁,好巧不巧的坐在我的旁边。我收了收腿,防止碰到这个陌生人。但很出乎我的意料的是,他先开口搭讪了。

      那天天气很好,他穿的很简单,说的话也很简单。

      “你还记得我吗?”

      我被这种开门见山又老掉牙的打招呼方式震撼,抬眼看向他,眼里的震惊还没来得及收回去。一昉眉眼弯弯,似乎笃定我记得他,就等着我开口。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用这么糟糕的方式搭讪啊……我腹诽。但我和他一对视,心里的吐槽一转,脱口而出的却变成了一句干巴巴的“记得”。我脸色铁青,原因无他,我居然真的答应了这么烂的搭讪。

      对自己的怒其不争还没来得及爆发,就被周一昉的下一句话打散了。时至今日,回想起这句话,我仍觉得太过于荒谬——到底是什么样的脑回路才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太荒谬了。他把手里的书递给我,“你要看看我的吗?”

      我:?

      我盯着他手里的书,侧脊明晃晃的写着6个大字——哺乳营养大全。我感觉我应该是眼花了,不可置信地又低头看看我手里的书。他的目光跟着我同步移动。

      好一阵静默。我无语地盯着他,他的脸色越来越红,一把把书收回去,嘴里嘟囔着拿错了拿错了。

      好好的帅哥怎么是个神经病?好诡异一个人。我往后退了半步。

      后来我回味起这个场景才觉得周一昉真的可爱。明明看起来忧郁又冷漠,相处起来居然是一个有点神经质的人。

      在一起之后我问他,书店那次到底是为什么说这么莫名其妙的话,他满不在乎地摆摆手,“还能为什么?你帅呗。”

      我抬手摸摸自己的脸,挑了挑眉。

      说到这个话题他来了劲,转头在他那小保险柜里拿出一个小本子,清清嗓子开始念:“今天又遇到他了,看的比上次清楚,这人整体上气质倒是温和,凑近了还能闻到干净的洗衣液味。看着文化气很重,估计是搞艺术的?帅啊帅啊,帅得不单调帅得不简单。好味。”

      他翻了一页,继续念,“今天又犯了蠢,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不会被当做神经病吧……不过好歹问到了名字——兰芝。取个这么有灵气的名儿。”

      我有些怔愣,反应了一会儿,探头去看那小本子。

      “你日记啊?”

      “诶不能看不能看,”他顿了一下,神神秘秘地说,“这是一本恋爱日记。”他有点羞,但又带着几分狡猾的笑。

      我锤他一下,“你的恋爱日记从搭讪开始啊?”

      他只是傻笑。

      现在,他的恋爱日记,他的遗物,就放在我的左手边。但我却不敢翻开。

      现在我也有一本恋爱日记了。

      那个小保险柜他很宝贝,里面放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小东西,比如第一部戏的剧本、我们第1次约会的票据、还有他的那本日记。

      一昉是一个很重仪式的人,很重纪念。我们的第一次相遇,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他都记得。

      哦,刚刚说到哪里了。书店,对。

      书店虽然又见了一次,但还远远算不上朋友,我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长得很美,气质特别的神经质小孩。我被他缠得没法,交换了联系方式,搪塞说下次再见。走出去老远,还能感觉到那目光如影随形。

      ……然后晚上就梦到这人了。梦里那小林黛玉跟鬼似的阴魂不散,我打开书,他就从书里钻出来;我打开手机,他就从手机里冒出来;照镜子的时候,一眨眼镜像就变成了他,红着眼眶喊,哥,你怎么不理我。

      太诡异了,我甚至怀疑是不是中邪了。惊醒后,我恶狠狠地想,一打开手机,凌晨两点过一刻。这觉没法睡了。

      真的,有些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缘分是个可怕的东西。

      因为第二天我又碰见了他。两双缀着黑眼圈的眼睛同时一愣。那种装傻充愣的表情从他脸上消失,露出他本有的混不吝来。

      我听见他说,兰芝,我们认识一下?

      我的名字从他嘴里念出来怪怪的。我盯着他伸出的手,轻笑了下,握了上去。

      “这算什么?”我放轻声音,“想跟我谈恋爱?”

      我只是逗逗他,却看见他眼睛猛地一亮,就差直接点头了。我赶紧咳嗽两声,岔开这个话题。

      他请我喝了杯咖啡,双手把那杯咖啡递过来,望着我,眉眼带笑,我听见他说:“兰芝,我们以后是朋友了。”

      乖巧得令我心尖发颤。

      我盯着那双圆眼,点了点头。

      ……今天的恋爱日记就先到这儿吧。我给自己准备了周一昉爱吃的麻辣烫,我要去吃晚饭了。

      回忆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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