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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10.29 雨 2025. ...

  •   2025.10.29 雨

      如你所见,这是一本恋爱日记。兰芝和周一昉的恋爱日记。我们两人从相识之日算起,满打满算走过了七年的日子。我们奔波辗转了许多城市,从最初的出租屋搬到了大别墅,最后又搬到了现在这个两室一厅。我和他都喜欢这种小小的房子,用七年共渡的物件一点一点填满这小小的空间,仿佛两个人的心也在一点点被填满。

      ——而且我们不会有孩子,两室一厅的空间刚刚好。

      这房子买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闹市区,我倒还好,主要是他,喜欢热闹。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我打趣他,“周大明星,买这么热闹的地儿不怕被天天偶遇啊?”他朝我翻个白眼,说得了吧,咱俩都属于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没工作非必要不出门,半个月能往外踏一步就不错了。

      我笑了笑,说行,那就买这儿。

      他说的一点儿没错。我嘛,就是一个写东西的,刚大学毕业那会儿倒是抱着点青涩的想法,想着要用自己的墨水写点儿有意义的东西——但意义不能填饱肚子,所以我啥都写,广告、网文、剧本……只要给我个电脑,或者手机,甚至纸笔就能开始工作。他常拍电影,出差周期很长,但休息时间也长,那些红毯、活动、综艺能推的都被他推了。我最初很好奇,你说一昉这么喜欢热闹,怎么独独不爱这些社交?

      我盯着他,说:“难道是想多留时间陪我?”

      周一昉又翻了个白眼,嗤笑一声,意思是兰芝你差不多得了。

      但其实说他翻白眼也不准确。我比他高上半个头,他总嫌抬头麻烦,就尝尝这样翻着眼睛看我。

      我用手轻轻罩住他的眼睛,“少这么看人。白眼翻多了近视度数要增加。”

      “科学依据在哪儿?我还说白眼翻多了眼睛能变大呢。”

      完全胡搅蛮缠。

      我摇摇头,还是随他去了。

      好吧,一不小心有些偏题。毕竟我写的多是别人的故事,笔下主角猛地换成了自己和爱人,还真有几分不习惯。

      ……刚刚说到哪儿了?

      哦对,七年。这是我和周一昉的第七年。说起来有点好笑,我俩的初遇是一个搞笑的乌龙。

      那时我还是个愣头青,在社会里面滚了几年,抱着点“写有意义的故事”的念头四处碰壁,快饿死了。周一昉才毕业,明珠蒙尘,差个机会,也快饿死了。

      “那天天气很好,钱几乎没有。”我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在编辑家门口撞见了周一昉。

      有点瘦,但很帅。眉眼有些哀愁。像林黛玉。我垂眼看着这人,心里冒出这样的念头来。

      周一昉那年才大学毕业,有点沉不住气。我刚准备点头示意,就被他警惕的目光扫了一眼。后来问他才知道,他以为我也是个小演员,是潜在的竞争对手,要跟他抢这个角色。

      我没管他,自顾自地点头示意,随后敲响了门。

      没人。我又敲了敲,门过了好一会儿才开,探出来一位颤颤悠悠的老人。估摸是耳朵不太好,但嗓门洪亮。他一开口,整个楼道的感应灯亮了大半。

      “俩小娃子找谁?”

      我和周一昉脸上同时冒出疑惑,又齐刷刷抬眼看向门牌号。

      ……找错地方了。

      我后退一步,感到有点儿尴尬,只能挠挠头,向老人歉意地表明自己找错了地方。他老人家只瞧见嘴巴动,听不清。我又大了点声,他还是一脸疑惑。楼道里面感应灯歇了几盏。

      “老人家!对不住!敲错门啦!”声音在我耳边炸开,吓得我一僵,整层楼的灯都亮了。

      老人家现在倒是听清楚了,边关门边嘟囔,最后一丝声音顺着门缝漏出来,“——嘿现在年轻人眼神跟我这个老头子一样。”

      周一昉没说话,看了看手机,往左一转,干净利落地走了。我倒是还站在原地,觉得那个声音也有点儿冷清清的。

      更像林黛玉了。

      我回过神来,有些好笑,转头向右边走去。

      两个人都走错了地方,还都找错了同一家,这是缘分吗?

      唉,窗子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这种天气的下午一般都是我们的电影时间。

      我们俩会窝在沙发上,把窗帘拉得死死的,只剩面前的投影仪微弱的光。周一昉什么电影都看,自己演的也不例外,而且还格外偏爱。他窝在我怀里,指挥着我摆弄遥控器。

      我只隔着薄薄的眼皮吻他的眼睛,笑他也不害躁。他觉得很痒,把我推开,大叫:“我演得这么好群殴,谁不看是他的损失!”

      平心而论,周一昉的演技确实很好,好到挑不出差错。他一入戏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属于周一昉的所有特质都不见了,除却那一张脸半点也叫人认不出。所以我每次看电影都很新奇。瞧瞧大屏幕上的他,又低头看看融化在我怀里的他,一模一样的脸,却又截然不同。看久了总觉得有点恍惚。

      虽然他总是闹着要看自己的作品,却从不看完。或许是知晓情节走向吧,每次看到一半就昏昏欲睡。我有些没话讲,久而久之也习惯了,只是坏心眼的把他摇醒,等着他半醒不醒的来吻我,企图让我把他抱到床上去睡上一觉。

      美色诱惑这一招他用的很溜,不过我也的确很吃这一套就是了。

      周一昉长得很好,我觉得这一点没人能反驳,就连黑粉骂他也不会在他的脸上做文章。

      他生的很白,眼睛圆,双眼皮有些宽,眼尾有点下垂,显得人有点阴郁。但抬眼的时候又显得格外真诚又单纯。周一昉气血不足,唇色总是有点浅,嘴唇薄,抿一抿会立刻泛起血色。

      所以我很乐意他用美色诱惑我。

      ……又写偏题了,这哪算什么恋爱日记呀。算了,开都开了头了,还是将就写下去吧。

      明天一昉就要火化了。以后是真的见不到了。

      先这样吧。这天气越来越冷了,我得去关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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