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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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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前见过李分明,只有一次。
可李分明站在门卫处与他眼神交汇的第一眼,白静云就认出他来了。
李分明有一双极锋利的眼,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双眼。眼形像菱形眼与鹰眼的结合。眉毛生得浓密舒展,与突出的眉骨相得益彰,显得很有气势。他的鼻子也很高挺,有驼峰,又为这锋利的气质增添了一丝沉稳。
李青的眉眼、鼻子几乎完美遗传李分明,如果戴上口罩或许他们会被认为是同一个人。只是李分明的嘴唇偏薄,唇色略深,而李青随他母亲,有一双饱满红润的嘴唇。
关于第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是在白静云十二岁时。
白玉简的性格确实冷淡,与同事交往仅限点头之交,也并没有特别偏爱保持长期联系的学生。青年时代交往的朋友中留存下来的似乎也只有李分明。
二人之间的交往并不多,却没有中断过。每年七月份,二人会约出来,一起吃一顿饭。
那时候他刚过完他的十二岁生日,得到了人生中第一辆自行车,正是心里觉得新奇要骑着到处跑的时候。
从路边的贩卖机里买了瓶冷饮,他拿起来抬头的间隙看到父亲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从饭店里走出来。
这绝不会是父亲的同事,否则以他的气质和外貌的出众程度,白静云不可能对他没有印象。
白玉简也看到他了,没有太多惊讶。
白静云不知该不该打扰二人,白玉简却已向他招手,招呼他过去。
“爸爸,”又看向李分明“叔叔好。”
“你也好。”李分明的嘴角现出微笑,对白玉简询问“这就是静云?”
白玉简没怎么看他,点点头,将白静云揽到身边“吃过午饭了吗?”
“吃了。”白静云没骗他,如果肠粉也算的话。
白玉简在他小时候很限制他吃零嘴,不是怕他蛀牙,他不爱吃甜,但很喜欢吃些辛辣的东西,又不大能吃,便很偏爱那 些有滋味的小零嘴。不过食品添加剂吃多了对小孩子也不好的。
那时正是千禧年前后,各种三无小零食在文具店和小卖部里横行霸道,大杀四方,小孩子们争相购买,白静云也不能免俗地成为了他们其中的一员。
学校食堂的味道不算太差,但卫生可以放心。白玉简周末会自己做饭给父子俩改善伙食。
白玉简有一手做饭的好手艺,小时候乡下生活培养的技能他一直没有荒废。
同样的,从白静云够得着灶台开始,他就开始将手艺传授给儿子,他不想儿子因为物质条件的改善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或者长成一个只会躺在沙发上吆喝妻子的男人。
白静云一天天长大,白玉简对他的管理也越来越放松。
男孩大了是要让他自己去飞的,况且白静云自律的能力已逐步被培养起来。
白玉简知道他偶尔会放纵自己,跟男孩子们胡闹到浑身脏兮兮,吃路边摊上不干净的小吃,悄悄看小说到半夜……但总不会过度,便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长这么大了。”李分明亲密地拍拍白静云的肩膀,“旁边是你的自自行车?”他指指树荫下停着的那辆。
“是”只是长辈常会给出的寒暄,白静云却不觉得不自在或不耐烦。
“很帅,不过改天我送你辆更好的。”
“才买几天,小孩子别让他那么浪费。”白玉简插了一句。
“一辆自行车而已嘛,他不好换着骑吗?”李分明摊摊手,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
“有病。”白玉简白他一眼,只招来他更开怀的大笑。
没有告别,白玉简领着白静云走了。
白静云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却不小心与他对视了,又转过头来悄悄观察父亲的神色,白玉简面色如水。
也就是两天后,家里真的多了辆自行车,像车行里展台上陈列的那种。
他隐隐感觉出来这车该就是那位叔叔的手笔,并且不便宜,却不知道具体价格。他不晓得该不该碰。
“喜欢就骑吧,他不差这点钱。”白玉简一边看电视新闻一边说道。
白玉简没有对那位叔叔做出任何解释,白静云也从没有过问过。
又一次的,白静云在心里加深了对父亲这位友人的重视。
白玉简对人冷淡客气,不喜欢开人玩笑,不喜欢与人结交,不爱在外面吃饭,也不喜欢欠别人的,轻易接受贵重礼物更是不可能。他永远对人保持分寸,也不愿意拿人手软,替人办事——李分明就是这唯一的意外,还有那么多区别对待!
一辆自行车很轻易地满足了少年小小的虚荣心,而当凌之平告诉他这辆自行车要五万多,上海运过来的外国货时,他吓了一跳。
这可赶得上他爸好几年工资了。
“白老师真是你亲爹,真舍得给你花钱。”球场边上,凌之平小心又羡慕地摸了摸他的自行车,惊讶地张着嘴观赏这“豪车”。
“我爸爸朋友送的。”白静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挠耳朵,心里有点虚,这么贵重的礼物他爸敢收他都不敢要。
“你爸爸朋友真有钱,我爸爸要是也有个大富翁朋友就好了。”凌之平艳羡地瘪瘪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