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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不早起’是一种愿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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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昱词确实还有些困意,昨晚辗转反侧到后半夜,此刻忍不住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眼角沁出一点湿意:“我再去睡一会!面包就放在食堂吧,孩子们醒了会自己去选着吃。”
看样子,周沅不是第一次来送面包,孩子们也早已习惯了“不早起面包店”的味道。
鸿榷升看着手中印着店名的包装袋,突然笑了起来。
文昱词愣了一下,疑惑地问:“你笑什么?”
“‘不早起面包店’,这名字真真有趣。”鸿榷升的目光带着笑意,语气里有几分玩味,“‘不早起’像是一种愿望,可做面包的人哪有不早起的?可见舅舅的愿望,注定与这面包店无缘。不过,无缘有时候也是一种缘分。”
文昱词被他这番解说逗笑了,眼角的困意消散:“这么一说还真是!舅舅以前最喜欢睡懒觉,赖床能赖到中午,可自从开了这间‘不早起’,他就再也没睡过一次懒觉,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起来揉面烤面包。”
二人相视而笑,这一次的笑容里只有一种难得的松弛与默契。文昱词的眼中,更是透着显而易见的释然,爷爷教书育人一辈子,总在为学生、为学校、为他人着想,如今终于能卸下重担,拥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时光,过几天宽松自在的日子,真正为自己而活。
说到底,如何才算为自己而活?盘挥小学校长周沣沣用一辈子的坚守,选择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这条路的风景,或许有荆棘丛生,或许有青草蔓延,或许有花瓣纷飞,但一切都是未知,却也都是他心甘情愿的选择。
他就像一棵树,在这片土地上站了很久很久,根系深深扎进泥土,为一届又一届的孩子遮风挡雨。而他的家人,那些默默支持他的人,女儿、孙子、舅舅,早已在他身后,活成了另一片树林的样子,枝繁叶茂,相互依偎。
只是这条路走得太久,久到他始终没来得及回头,好好看一看身后那片早已为他撑起的阴凉。
晨雾渐渐散去,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宋乐庭终于收回目光,转身往宿舍走去,脚步比来时沉稳了些。鸿榷升提着面包,与文昱词并肩往食堂方向走,两人的身影在晨光中像两片水面的枯叶,一种岁月静好的假象。
……
京市。
鸿家老宅,一座通体透明的玻璃花房坐落在庭院中央,光穿透玻璃穹顶,在满室葱郁的绿植上洒下恩泽,叶片上的露珠折射出细碎的光,光很细小,很像童年的记忆。
鸿丘正站在一株株白色月季花旁,手中握着修剪枝丫的剪刀,动作缓慢而精准,把突出的花头剪掉,然后让花再生长。鸿丘花中最爱月季,小时候母亲所种植的就是这种白色月季花,白白的很好看,母亲会把花剪下来擦在花瓶里观赏,那个年代的母亲很难把时间放在这细碎事情上面,光是温饱就够烦恼。记忆中的母亲是温柔如水般滋养花叶,那么的喜欢月季那么的喜欢纯净。
鸿丘身着素色唐装,鬓角染白,却依旧腰杆挺拔,目光专注地落在叶片上,仿佛手中摆弄的不是花草,而是一件稀世珍宝,他的心思不在花上而在记忆中。修剪完毕,他放下剪刀,拿起一旁的紫砂水壶,缓缓向花盆里的土壤浇水,水流细缓,恰好浸润根系,不沾一片花叶。月季不必如此娇贵养着,可他就是如此养来,轻柔对待着,像对待着切片式的回忆。
花房外。林信身着笔挺的深灰色西装,步履沉稳地走进花房,皮鞋踩在青石小径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是这里的常客,深知老者的脾性,走到三步开外便停下脚步,微微鞠躬,语言恭敬:“鸿老。”
鸿丘手中的水壶停顿,眼神并未离开那株兰花草,接着又继续浇水,语气平淡无波:“鸿榷升那小子在盘挥怎么样?待得习惯吗?”
林信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语气沉稳:“鸿公子一切安好,有宋特助在旁协助,诸事顺遂。”
“林特助倒是很信任宋特助。”鸿丘的声音里听不出喜怒,听不出意思。
林信微微颔首,解释道:“鸿老深知宋特助的做事原则,当初也是您看中他的能力,才派他协助鸿公子,公子定能顺利完成任务。”
“但愿。”鸿丘手中的水壶没水了。
“有一件事要向鸿老禀报,周校长今日已离开盘挥小学,随他的儿子周沅来了京市。”
“哦?”鸿丘终于放下水壶,目光转向林信。石桌上早已备好一方干净的毛巾,林信上前一步,弯腰递过,鸿丘顺势接过,细细擦去手上的泥垢。
林信又轻轻将一旁的藤椅拖拽出来,鸿丘坐下,手搭在扶手上。
“他们去了‘不早起’。”林信继续禀报。
鸿丘挑眉:“‘不早起’是什么?”
“是周沅开的一间面包店,名字很有意思,叫‘不早起’。”林信补充道。
鸿丘轻轻叹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周沣沣的后续消息,及时禀报。”
“是。”
“还有鸿榷升,”鸿丘的语气加重,慎重道:“你与宋助务必协助他拿到盘挥小学的地皮。”
“属下明白。”
林信三年前进入知鸿集团,凭借层层严苛的面试,最终走到了鸿沿面前,成为他的特级秘书。在业内,林信是出了名的“问题解决者”。
鸿沿啃不下的硬骨头,他总能凭借精准的判断和狠厉的手段拿下。有他在,知鸿的生意额硬生生比之前提升两个百分点。
他与宋乐庭截然不同:宋乐庭活泼外向,爱开玩笑,解决问题的方式偏向温和圆融,而林信,向来以冷血狠厉著称。最出名的一次,是他为知鸿拿下一笔三千万的单子,得罪风念堂的负责人。当晚下班,他便在僻静小巷被十几名专业打手围堵。彼时,他从容地抽出领带,一圈圈裹在手上,摘下金丝眼镜放进包里,随手一扔,而后便迎着棍棒冲上去。
他身手利落,借力打力,避开迎面而来的棒球棒,一拳便将一人打倒在地。身后有胖子偷袭,他俯身一躲,那棒球棒恰好砸在对面打手的肩上,巷子里惨叫声此起彼伏,林信如同从逆光中走出的人,眼神坚定,下手狠准。
最终,是路过的何不周报了警,他从未见过如此能打的人,只觉得神奇。
第二天,林信照常回知鸿上班,脸颊上仅有的一点擦伤,被一块小小的防水贴盖住。鸿沿见状,深知挖到宝藏,当即让财务给林信的卡里打了20万作为奖励。林信却依旧神色平静,只是礼貌道谢,仿佛那20万不过是一笔寻常薪水。他始终沉稳地做好自己的工作,直到鸿沿因车祸意外去世,鸿丘才将他调到自己身边。
鸿榷升回国后,他便与宋乐庭搭档,一同辅助鸿榷升。
无论任务大小,哪怕是宋乐庭让他帮忙采买,他也会一丝不苟地完成,如同最可靠的后勤保障,让人安心。
离开鸿家老宅,林信驱车驶上高架。车载广播里正播放着新闻与天气预报,“今日阴天,有小雨,出门请记得携带雨具”,主播的声音温婉动听。可下一秒,林信便抬手关掉了广播,眉头微蹙,脚下猛地踩下油门,仪表盘上的码数瞬间飙升。车子如同离弦之箭,瞬间超过前方的车辆,后排车主惊得骂了句“我C”,还没反应过来,那辆黑色轿车便已消失在视野中。
风念堂,一家伪装成星级酒店的私人会所。林信踩着锃亮的红底皮鞋下车,门口的小弟见了他,立刻上前接过车钥匙,一人恭敬地引路,另一人则快步往里禀报。走进大门,林信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一旁的垃圾桶,只见桶沿上孤零零地躺着一个烟头。他眉头一皱,脚步顿住。身旁的小弟心领神会,立刻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小心翼翼地将烟头取下,扔进垃圾桶内。
林信这才舒展眉头,继续往里走。
风序,风念堂的负责人,年仅二十八岁,却已是商场上令人忌惮的人物。他手段狠辣,野心勃勃,想要的东西从未失手,想要的合作也从未被人截胡,直到遇见林信。
不久前,风序看中了中州的一块地,计划开发成旅游度假村。双方商谈妥当,只差签订合同,可就在签约前一晚,中州的地主突然反悔,将地卖给了知鸿。煮熟的鸭子飞了,风序自然怒火中烧。他打电话质问地主,对方却只有一味道歉,说着“下次有地再卖给您”,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风序的脸黑得如同卤蛋,一旁的助理大气不敢出,生怕引火烧身。
经过调查,风序才知道,是知鸿的林信出面,才让地主甘愿冒着毁约的风险,将地卖给了知鸿。如今,这位“罪魁祸首”主动找上门来,风序嗤笑一声,熄灭手中的烟,眼神中透着冰冷的杀气。
办公室内,风序靠在真皮座椅上,看着林信双手插兜走进来。眼前的男人,三七分的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金丝眼镜后的眼神深邃难测,一八七的身高搭配合体的西装,气场十足。
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色戒指,在灯光下格外显眼。
风序忽而一笑,身体后靠,双手环抱在胸前,上下打量着林信,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
最后还是林信先开口,语气平静:“风总,您好,我是知鸿……”
“林信。”风序打断他的话,语气饶有意味。
身旁的秘书见状,立刻将林信带来的随行人员带出办公室。林信的助手面露担忧,不愿离开,林信却递去一个安抚的眼神,示意他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