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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书到用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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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怀瑾在居住期间没有讲述自己为何流浪外头的原因,唐曦也没有直接主动问过,但她有偷偷上网搜索了一些资料,毕竟程家算得上国内榜上有名的富商,多多少少能在网上找到点八卦。
可是她搜来搜去也就只有一些他爷他爸过往的商业采访视频或者一些领奖视频,关于程家的家事八卦是一点都没有的,属实令人疑惑。
算下来程怀瑾也在这住下来满一周了,也意味着唐曦的报复计划开展七天,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她深深感觉她被自己做局了。这哪里是针对程怀瑾的报复计划,分明是针对她自己的。
怎么说呢?她所看过的关于女主收留无家可归的男主这种题材的日本少女漫画,哪个男主不是化身为完美的田螺先生,又是做家务、又是做美食、还提供情绪价值的。
可她收留的这个不一样,虽说也很自觉地帮做家务,但因为程怀瑾本身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结果很糟糕,例如像打碎了数个她喜欢的餐具、烧坏了锅、制作出很微妙的料理、把衣服洗串色了等等,他的“罪行”可谓多到罄竹难书的地步。
本来唐曦上班就够烦,下班还要面对一片狼籍,让她真的好想给世界按一个毁灭的按钮。但她又不能在程怀瑾面前发怒,毕竟她说过喜欢他,也想让他喜欢上自己,所以只能假装表面宠着他,在心里偷偷发泄窝囊气。
所以她现在在心里流的泪都是因为当初脑子进的水造的孽,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这天又被张德全那个死秃子逮着加班赶方案的唐曦,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她站在门口先深深地呼了口气,做好一切心理准备,才缓缓地打开门。
屋里虽开着灯,但是却很安静,虽说程怀瑾也不是什么闹腾的人,但至少也会在她回来的时候吱声。
她快速地换上拖鞋,然后往屋里走,发现程怀瑾此刻正趴在饭桌上睡着了,露出的侧脸也很好看,真是应了那句,人长得好看,无论在做什么都是好看的。
唐曦把视线从他的身上挪开,才发现桌面摆着两盘像模像样的菜,可一看就凉透了,还有两份没有动筷的餐具,她心里的感觉有些许复杂。
该不会他做好饭之后就一直在这里等她回来吃吧?
她突然注意到了他的手指上有几处很平整的伤口,伤口外头有一圈凝固的血,似乎是被刀切到了,而且伤口没有做过处理。
她心里的感觉更加复杂了,有种说不上来的奇异的感觉。
程怀瑾好像感到了一些动静,他睁开了双眼,一脸睡眼朦胧地望着唐曦,开口说:“你回来了,辛苦了,快吃饭。”
下一秒他就发现饭菜早已凉透了,于是说:“我先去热一下。”
好吧,她承认程怀瑾这个人还是有一点点优点的,至少按目前来说也还算懂事。
“我早就在公司吃过了。你是不是还没吃?要不要我点些热乎的外卖给你?”唐曦边说边把围巾摘下,顺手搭在了椅子上。
程怀瑾摇了摇头:“不用点了,我热一下吃就好了。”
唐曦看向他那“伤痕累累”的双手,率先拿起桌上的菜,然后说:“我来吧。”
“我自己来就好,你才刚下班。”程怀瑾想伸手把菜抢回来。
唐曦微微闪开了身子,轻声说:“这没什么,你还是先给手上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门口的柜子第二个抽屉有个小药箱,你拿酒精或者碘酒涂一下。”
程怀瑾没说什么,倒也乖乖地去拿药箱。
唐曦把菜放到微波炉后,就看到程怀瑾很淡定地在拿酒精涂抹伤口,画面很是优雅。要知道她平时给伤口消毒的时候都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模样。
见他要把涂完就把药箱合上,唐曦连忙说:“也贴一下创可贴吧。”
他听后也照做了,在某种程度来说也算是很听话的。
唐曦把视线移到他的脸,脸上的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左眼的淤青也消了很多。
虽说她对程怀瑾也有怨气,但是她反对暴力解决问题,尤其面对这样漂亮的脸,她可下不去一点毒手,到底是谁揍的他呢?真是太令她好奇了。
也许是被唐曦盯得太久,他也回馈了目光,两人的视线一交汇,就让唐曦感到不自在,她赶紧找了点话说:“你脸上的伤还疼吗?”
程怀瑾摇了摇头。
然后她就附和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该说点什么能让程怀瑾感到爱意的话,但奈何她情感经历不多,看的言情小说也不多,所以一时间想不出来。
此时的她在考场之外的场合再次明白了什么叫做“书到用时方恨少”。
恰好此时微波炉发出了“叮”的一声,唐曦赶紧把冒着热气的菜拿了出来,菜的味道闻起来似乎是可以吃的,于是招呼着程怀瑾:“快吃吧。”
程怀瑾点了点头。
“以后你做好饭菜,就先吃着吧,不用等我了。”唐曦顿了顿,又继续说:“不然饿坏了你,我会心疼的。”补完这句话,她感觉到一股恶寒从心底泛起。
程怀瑾没有立刻回应,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后,才缓缓说:“没事,我可以等一下的。”
大抵他还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不吃白食,多少干点活才舒坦。
原本唐曦想说如果加班就告诉他,然后想起来程怀瑾好像没有手机,屋里除了他那套衣服属于自己,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当代人类,人均患有手机瘾,没有手机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度过一天。而程怀瑾一过就是一周无手机、无外出的日子,她真是打心眼里佩服他。
“我都没留意到你没有手机,要不你先用着我的旧手机,有事可以联系我。我加班的话,也可以第一时间告诉你。”唐曦来开床头柜的抽屉,把一部白色的手机递给程怀瑾。
这部手机虽说旧了点,除了内存不太够,机能还是很流畅的,如果只是日常发发信息什么的完全够用。
程怀瑾倒也没拒绝,伸出手接过了手机,说了句谢谢。
“你这几天没有手机是怎么熬过来的?白天时间那么长。”唐曦还是没忍住心里的疑惑,直接问他。
他回答得很简洁:“做家务,想事情。”
“那不无聊吗?”
“还好。”
他回答完后,两人都冷场了。他的话是在是太过于惜字如金了,让唐曦不知道说点什么,好在现在网络很发达,什么都有答案,于是她便在手机上搜索了一下:如何让男人爱上我的方法。
在一大堆文字中,“外出约会”这四个字瞬间吸引住了她。
刚好她有给程怀瑾买几身衣服的打算,虽然说天冷和程怀瑾不怎么出门,但是也不能总穿那套粉色睡衣。而且总穿着那件衣服在她眼前晃,她就会想起前任那张脸在嬉皮笑脸地攻击着她的大脑。
带他出去买两套暖和的衣服,说不定能提升一下他对自己的好感度,也能让他加深自己“喜爱”他的印象。
想到这,唐曦头脑一热,立马拍板:“你明天跟我去一趟商场吧,我给你买几件衣服。”
程怀瑾低头打量了一下身上的粉色睡衣,难得没有丝毫的犹豫,直接点了点头。
由于明天唐曦还是要上班,于是他们约好了她下班的时候在附近的商场见面。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唐曦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不再和旁边的同事唠嗑,尽量把当天工作都高效地完成。等到快下班的时候,唐曦盯着电脑右下角的时钟在心里默默倒数,任凭张德全今天说什么,她也不会加班了。
时间一到六点,就听见张德全那家伙从办公室里出来清了清嗓子,准备扯一些有的没的,但唐曦看时间一到就抓起包包走人,完全不管身后人的反应。
这是她为数不多的硬气时刻了,她身心舒展且觉得自己帅气逼人,但她总觉得自己似乎忘了点什么,可是她还是没有迟疑地下楼了。
当唐曦挤进地铁的那一刻,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忘了什么了——她下班忘了打卡,而且雪上加霜的是这个月的补打卡的次数已经用完了。
她就知道自己做什么东西都不会太顺利,真的是欲哭无泪,心里想着要不给程怀瑾在网上买两件九块九的聚酯纤维面料的便宜衣服得了。
半小时后,唐曦到站了,她给程怀瑾发消息让他现在出门。
程怀瑾秒回,说自己已经到商场了。
这在唐曦看来这小子早就想换那套粉色睡衣了,可是她觉得有些莫名的遗憾,她觉得那套衣服在程怀瑾身上还是挺好看的。冰冷冷的脸穿着可爱的睡衣,有股反差萌,她还挺好这口的。
从地铁出闸了之后,之前在A出口搭扶手梯就能直达商场了,搭着上升扶手梯的唐曦听到隔壁正在下行的两个女生在激动地聊天,说什么那个男生真的太帅了,很后悔刚刚没去拿微信什么的。
真的有那么帅吗?唐曦心里燃起八卦的火苗,也想上去一看究竟。
等到她上去的时候,只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穿着单薄的灰色卫衣的男人,周围路过的人都在望着他窃窃私语或在偷拍,男人似乎有些介意还把卫衣的帽子都戴上了。
那件衣服、那个身材,唐曦不用凑近看都知道是程怀瑾了,她心中的八卦之火瞬间熄灭了。
程怀瑾不愧为“魅魔”,仅仅只是随意地站着都成为焦点。
不过唐曦还是觉得他蛮聪明的,居然会在这里等她,都不用说在哪里会合了,还让她省了力气去别的地方。
待会还是给他的购物预算升级一下,聚酯纤维面料就升级换成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