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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嫂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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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刚走下马车,就发现有很多只眼睛盯着自己。
沈秋云拽着不算合身的立领襟袄,手指不停摩挲袖口,只垂眸盯住脚上的布鞋。
申时女子学堂散课,如今外头早已堆满了马车,皆等着接上自家小姐归家去。
学堂统一规制装束,于是学生们都穿着天青色长布褂,配黑色布裙布鞋。有的用一根简单的木簪在脑后挽个髻,还有的干脆学着西洋风气将头发绞了留个利落的齐耳短发。
这些学生身形差不多,沈秋云看得眼花缭乱,她没寻到要找的人,倒是已经有不少女孩子朝她看来,直把她看的更加拘谨。
过了一会儿,她这才意识到不对。
马车外头站着的都是仆从。旁家太太都遵着世家体面,坐在马车里头掀帘等候,没有下来的。
反倒是她,穿着不算合身的春绸料子,与那群灰扑扑的马车夫一般站在下面,平白给自家丢了脸面。
等意识到这点的时候,沈秋云面色煞白,已经不知作何反应。
面前已经站了一个人影,沈秋云回过神来,直直望入那双好奇的桃花眼中,她同旁的学生一般无二,穿着同样的天青色褂子,不施粉黛。
这便是她要寻的人了,傅家的大小姐。
“你是谁家的?”她问她。
沈秋云动了动唇,正欲解释,只发觉周遭看过来的视线更紧了几分。
傅合仪盯着她看了一眼,突然拉住她的胳膊,“马车上说去。”
下午的课业紧张,午膳没用多少便赶赴学堂,可将傅合仪饿的要命。
出门的时候太太便叮嘱沈秋云,要她带些糕点茶水,不要让小姐饿太厉害。
傅合仪接过沈秋云备好的芸豆卷,边吃边瞧着这人,好半晌,她突然记起什么:“你便是我娘说的……兄长未过门的嫂嫂吧。”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沈秋云没有直视她,仍旧垂眸盯着脚面,这是她做下人做惯了的习惯。
“知道,傅小姐。”
“你既然要做我的嫂子,便不用这般叫了嘛。”傅合仪咬了一口芸豆糕,因为吃到满意的东西眼睛都高兴的弯起来。
她嘴里鼓鼓囊囊,说话也含混:“叫我的名字就行。”
沈秋云挺直腰背坐在远处,随后笑着摇头:“这不合规矩。”
她知道太太派她来接傅合仪的意味,无非是叫傅小姐对她的存在能有个成算,太太疼爱一双儿女,早些年因为儿子的疾病而对女儿多有忽视,如今回过神来后,什么也紧着这个女儿来。
如若今日傅小姐对她不满,她这个“准嫂子”兴许也要换换人。
“这件袄子你穿着不好。”傅合仪喝了一口茶水,伸手碰了碰她的立领:“显着老气了,你穿鹅黄色或白色的指定好看。”
“回头我叫下人找一找,让娘亲给你做几身。”
沈秋云显然没预料到她这番话,一时有些诧异抬头,恰好又被她瞧进眼底。
“你怎么跟个小兔子一样。”傅合仪轻笑:“我小时候养了一只,那会儿祖父在朝里做着官,娘带我去那位术亲王家中赴宴,亲王的小格格送给我的。”
“与你一样,白净,一惊一乍,胆子小。”
“只是后来被兄长讨要了去,而后再也见不着了。”
“嫂嫂……我该这么叫你吧。”她问着。
沈秋云眼皮一跳,连忙摇头:“……不该。”
“傅小姐,太太不知是否与您说过我的事。我同其他丫头一样,是为着给大少爷……去病气进门的。虽然不知太太为何留下我,但本来就是与过门的媳妇不一样。”
“我担不起您叫一声‘嫂子’。”
傅合仪托着她的下巴,让她抬起头来,肃着脸凑近几分,见她眼底满是不安,这才松开手。
“娘亲既然首肯了,都叫你来接我,便是承认了你的身份,你不必这样妄自菲薄。”
“况且你生的漂亮,这么乖,哥哥不会讨厌你。”
“你已见了哥哥吗?”
沈秋云摇摇头,“未曾。”
她同其余几个丫头被送进傅宅的时候,傅家的大少爷病气已经很严重,这些日子虽然好些了,却仍旧需要躺在榻上精心伺候。
往来的郎中都快把傅家门槛踏破,老爷太太心情不好,府上也压抑。
沈秋云也夜夜祈祷,希望傅家大少爷快点好起来。
自然不是因为她多想嫁给他做什么少夫人。这个并非她能选的,本就是她出现在傅家的价值。
她怕的是傅家大少爷死了,那她这个无权无势、不上不下的“冲洗新娘子”肯定会因迁怒而遭了殃。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沈秋云所求不多,无非就是吃饱饭,活下来。
如果傅家这个大少爷能活的好好的,那沈秋云也就能活的好好的,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情。
马车不算颠簸,没一刻钟便到了府外。
傅合仪要先去给太太老爷请安,沈秋云则慢一步回了自己的小房间将这身衣裳换下来,又小心翼翼叠放好。
她换回了那身下人的装扮,这样穿着舒服,她心里也舒坦。
打开下人房的小门,孙善善就端着盆站在门口那儿,她脚边还有个盆,里头堆了不少衣服。
“太太让咱们把衣裳洗了,不然赶不及吃晚上饭。”
“好,这就来。”
沈秋云干活麻利,端起盆就与孙善善往外走。
傅家原本是有几个洗衣婆子,那会儿傅老太爷在朝里做官,傅家风光,出去也受人尊敬。
大家族各样式儿的配置,傅家全都少不了。
可几年前傅老太爷过了病气,没押住咽了气儿,老太太也常年卧病榻上,这两年看样是不大好,更别提大少爷终年累月要用好药吊着。
府上进项少了,可开支却愈发多了起来,外人眼里光鲜亮丽的大门大院儿,实则过得也没有以前那么体面。
太太作主,辞了府上不少丫头,把洗衣婆子也弄走了。于是这清洗衣物的活计就落在了府上剩下的丫头身上。
孙善善比沈秋云早来几年,打十六岁就来了府上,如今满打满算也快四年了。沈秋云听她说过,那会儿太太是瞧见她壮实,本想将她收进大少爷房里作个通房丫头,可偏偏少爷病情加重,碰都碰不得,更别提行房事,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
太太倒是没有辞了她,于是孙善善就留下了做了个干杂事的丫头。
俩人轻轻捶打着衣裳,孙善善挨着她不远,压低声儿说:“我今个见着少爷了,瞧着居哥搀扶他在前院儿走呢。”
沈秋云侧头问她:“长得什么样儿?”
“打远瞧的,看不大清脸,只看着挺高,挺瘦,白净。”孙善善继续捶打衣裳,蹙眉说:“这样式的也好,你要是嫁给大少爷指定受不了欺负。我爹生的高大又壮实,小时候竟发蒙子打我娘和我们姐妹。”
“就是大少爷病了多年,不一定能怀孩子。”孙善善随口一说:“太太就怕少爷死了,想让他留下个孩子。”
“你到时候可抓着紧,你要生不出来,咱们这些丫头恐怕都得遭了殃。”善善叹气。
沈秋云摇头一笑:“你怕少爷?还是怕太太?”
“这院儿里的人我都怕,都不是好东西。”
善善接着洗,过了半晌又说:“小姐挺好,和老爷太太都不一样,她是学过西洋书的,跟咱们也不一样。”
“太太叫你去学堂,你见着了?”
沈秋云:“见着了,我原还怕小姐不喜欢我。”
孙善善用手背抹了抹额角,笑道:“小姐人好,对我们这些下人也好。她懂得多……我觉得她比大少爷还厉害。”
“少爷终年躺在病榻上,连私塾都没去几年,小姐可是已经在学堂读了三年多,今年就能结业了。”
“而且……”孙善善用胳膊捣她一下:“你离着小姐近,仔细瞧了没,是不是可漂亮?”
沈秋云无奈摇头,“我哪儿敢?”
她低下脑袋继续洗衣裳,刚刚立春,井水还冰的刺骨,手有些麻木地动作着,脑海里却突然浮现出在马车上的一幕幕。
那双眼睛,盯着她认真看的模样。
确实很漂亮。
回过神来,沈秋云失笑,将杂七杂八的念头甩出去。
殊不知,门口拐角处,嚼着糕点的傅合仪将这俩人对话全部收入耳中。
饭桌上娘亲问她,觉得这个“准嫂嫂”怎么样,傅合仪不知怎么回答,她晓得母亲想要个什么结果。
兄长的病越发棘手,娘亲病急乱投医,连“冲喜”的法子都想得出来,傅合仪不信这些。
如果冲喜管用,还要郎中做什么。
但娘已经听不进去旁人说什么,还不如顺着她,只将这人留下来,至少她这位嫂嫂瞧着乖顺,不会惹出什么事端。
这样就极好,这个家已经够糟糕了,再来一位不省心的嫂子,傅合仪不敢想象傅家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这位嫂嫂乖顺胆子小,像她曾经养的那只白白胖胖的兔子,傅合仪在马车上说过的。
只不过后来被兄长讨了去。
再后来。
傅合仪只从后山找到了半截糟糕的兔耳朵,上面的血丝已经凝固了,沾满了泥巴。
后来她没有问起那只兔子,兄长也从未提起,好似其从未存在过一样。
傅合仪倚着墙,望向正在洗衣裳的沈秋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许久,她直起身子,眉心微耸,唇角的浅笑薄凉:“嫂嫂,只希望,你不要让兄长感兴趣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