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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袋子的到来打破了生活中脆弱的宁静,见袋子里是个出气多进气少的不成人形的人以后,张刘氏神色罕见地变得坚毅起来。
      这个眼里只有丈夫孩子的女人立即回到了家中,草草收拾了行李,便要带着凌霄和孩子去找还未归家的丈夫,回到乡下老家居住。
      “跟我们走吧阿霄,最近江水不太平,抓了很多外来人,咱们出去躲一阵,等能回来咱们就去官府上户。”
      是最近在城里溜达被什么人盯上了吗?如果张刘氏妈妈说的是真的,那逃也没用。想得再黑暗一点,若凌霄只是个普通人的话,跟着张家逃跑只会白白连累张家。
      看着担忧望着自己的张刘氏,凌霄谎称自己在城里认识大人物,要去找大人物求救,让张家人先行离去。
      想了想,凌霄从荷包里掏出几个金豆子,“这个你们拿着,事情由我而起,害你们不能在家里居住,我也过意不去。”
      见张刘氏瞪大了眼,一副要骂她的样子,凌霄又补了一句,“拿着,如果年底我没来找你们,明年你就带着这钱帮我收个尸。”
      不待张刘氏说话,凌霄看了看天色,一脸凝重,“你们快走吧,家里的门由我来锁,你们走后我也准备拿银子去找人了,再晚就要宵禁了。”
      张刘氏深深看了一眼这个每天由她打理,四肢不勤的孩子,接过金豆子,没再说什么,回屋抱起女儿和简单的行李就冲出了房门,没让大孩子看见她抑制不住的泪水。
      本能地,凌霄并不希望张家人知道自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怪物,所以只好由着张氏的话头找借口让他们离开。
      张刘氏的话也没全说对,还没等袋子里的人咽气,青楼的人就过来了。
      凌霄才刚刚关好张家房门回到家中,就发现菜地那边多出了许多道人类气息,大抵有十几个。
      简单确认了一下人数,凌霄没有像之前一样靠着身体强度把人锤杀,而是临时抱佛脚现学了一个可以毁尸灭迹的火球术,只留了一个软骨头带路去给她找事的地方。
      凌霄来到那条灯红酒绿的巷子,对那里的人怎么看上她,又为什么要对她下手毫无兴趣,只要感知到恶念,二话不说就是杀。
      之前的她如同一个没有方向的游魂,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需要保护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能够慢慢来,但现在隔壁的张家被她连累,所以她只能尝试使用并不怎么熟悉的修真术法尽快解决。
      清理一个巷子花了凌霄不少时间,等到宰了那个巷主以后,凌霄身上强烈的杀意连她自己都有些抑制不住了。
      如果麻袋中的人已经死掉还好,她平复戾气就能想办法让张家人回来,可惜,那个人竟然还活着。
      说实话,前九个世界的经历,让凌霄对救人这件事很是抵触,可看着那个脸上已经有蛆虫在爬的人,浑身浴血几乎成了一个血人的凌霄还是强行压制住了嗜杀的欲望,强忍着恶心提起了麻袋。
      “我只在江城里给你找医生,活不活得下来,看你自己。”
      不知道在麻袋里的人是幸运还是不幸。
      换了衣服的凌霄去了江城名气最大的医馆保民堂,却连门都没能进去。哪怕她掏出了金锭,双眼放光的门童,还是没放行。
      就在凌霄犹豫要不要喂一颗背包里的仙界药丸试试的时候,那个一看见麻袋就脸色大变说治不了没救了赶紧走的小药童,一边大声让她别挡路一边却小声朝她说了一个地址,“西城猪狗巷,巷子最深处。”
      凌霄没再纠缠,直接去了小童口中的地方。
      这个脏乱差巷子深处的医馆馆主,并没有辜负小药童的好意,不仅完全没有嫌弃,甚至亲自上手给这具比尸体好不到哪儿去的躯体处理外伤。
      凌霄即使杀过不少人,也被杀过不少次,但看着馆主处理伤口,却还是浑身刺挠,总有种疼在自己身上的错觉。想离开,暂时不愿回老宅的她又不知道该去哪儿。
      所以当医馆主人询问自己还要不要救人的时候,凌霄选择让那个人类自己来决定自己的生死。
      老实说,换做是她,在明知自己成为废人的情况下,是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的。
      医馆馆主估计也这么想,所以当那个寻花巷小孩选择活下去的时候,老馆主竟然打算冒着得罪寻花巷的风险救下他。
      也正是和医馆师徒的对话,让凌霄想起了被她遗漏的点,寻花巷真正的掌控者,城主。
      长久的杀戮,模糊了记忆,也混沌了脑子。
      寻找城主这件事并没有花费凌霄太多的时间,宰了城主搜魂获得他的记忆以后,凌霄直接修习了背包中的所有法诀,展开了结界,将整个江城笼罩在了她的神识范围之内。
      猩红的屏障遮天蔽日,笼罩于江城之上,长达十日才突然散去。
      担惊受怕了小半个月的江城普通居民这才发现,除了多日淋不到雨水见不到太阳以外,好像也没有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
      至于几乎空了一大半的城北,那里本就是禁区,其中发生之事自然不是普通居民能够知晓的。
      清理了江城大部分权贵的凌霄悄悄去了趟张木匠的乡下父母家,确认所有人都安然无恙后,再给每个人都坐上了标记,才回到了江城。
      看望过张家人的凌霄不想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房子,也懒得时刻关注被她放过的人们干了什么,干脆在医馆旁边的空房里住下,顺便在隔壁蹭饭。
      老大夫和他的小徒弟自然是不同意的,但架不住凌霄不请自来的厚脸皮,最终还是看金锭的面子默许了凌霄过来吃饭。
      凌霄出去逛了几次,发现江水城现在虽然群龙无首,但也就幸存的大户人家比较惶恐。在残存大族勉强维持的秩序下,江城的普通民众早已回归原来的生活,或者说,迎来了更美好的生活。
      反正维持安定的粮食及其他日用品价格不增反降,凌霄也就懒得装了,直接从不知道啥时候弄来的储物袋里掏出她存的衣物和粮食送去了医馆。
      除了吃饭时间,就呆在她破旧的房间当中,熟悉背包中的各类符咒和她修习的各类法诀。
      她已经强行贴了清明符逼迫自己看过剧情文本了,也知道了自己的任务。
      小说的剧情,一言以蔽之,就是天生剑骨的男主和天生丹体的女主在天下第一大宗万剑门内相识相知相爱的过程。
      小说中唯一值得注意的点,就是后期发生了一件令仙人两界生灵涂炭,横尸万里的事情——妖魔入侵,和前几个世界会谈恋爱的妖魔不同,这边的妖魔方似乎就是为杀而杀,所到之处寸草不生,行事残忍至极,短短十年,就让仙界损失了近三成的人口,人界人口更是十不存一。
      这本前期甜得发腻的小说,后期刀子跟不要钱一样地发。
      等到大结局男女主携手击溃妖魔方大boss时,年纪轻轻的男主已经成了仙盟的盟主了——死的人太多了,幸存下来的人,职位自动就上去了。
      而凌霄的最终任务,就是让倒戈妖魔方的反派爱上自己,回归人类方。
      凌霄……凌霄……凌霄已经在计算独自守卫江城的概率了。
      也许是书中的情况太过惨烈,连有阅读障碍跳着看的凌霄,都能感受到那场浩劫的残酷,所以凌霄难得认真,堪称努力地在修炼,尽管等到浩劫来临时,那些让她知道家是什么感觉的人可能早已死去。
      然后凌霄就在多次的练习中,确认修炼不是她想修,想修就能修的,因为这片土地,根本没有可供吸收的灵气。
      这就很奇怪了,毕竟清洗城北的时候她确确实实用了修仙法诀。
      凌霄冥思苦想半天,才从张家人离开那晚才打开的背包中找到答案。
      她的背包里,除了前面清一色的各类符咒外,剩下的,就全都是灵石。成千上万的,写着99+数量的灵石。
      一股难言的情绪涌上心头,凌霄突然想到了来新世界后就被她遗忘的光点,她的东西都是请求光点帮忙兑换的,可她的积分,真的能兑换这么多东西吗?
      凌霄使用了一张冷静符强行平复了情绪,释放了包里等级最低的灵石,继续修炼,可当她的神识能够收放自如时,就探查到了极其古怪的事。
      她的旁边,居然有一把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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