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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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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水自杀了,在我们的家,一把菜刀贯穿他胸口,血喷到天花板上。
我看着血淋淋的房间,像心室,包裹着小小的、小小的、黎水。
来来往往的警察拧着眉,我穿上鞋套,颤抖着、爬到床前,想要脱下胶皮手套抚摸他。
他的眼睛瞪得很大,张着干裂的嘴巴,蜿蜒的血迹爬满他的裸体,和大片大片的淤紫,交接成一片生机,覆盖这片贫瘠的土地。
这片土地太削瘦了,薄薄的皮肤下,肋骨根根分明,像纵横的山丘下了一层雪。
我想亲吻他冰冷的尸体。
我想用眼泪把他煮烂。
低头,一截断指,鲜血逃出一条瀑布流向我的膝盖,这是被土地抛弃的树苗,我把它偷偷装进口袋,警察把我架起来拖走,拖到门外,我的眼泪已经淌成了海。
警察拿出黎水重度焦虑重度抑郁的诊断书,还有各种监控,告诉我,他是自杀的,让我节哀。
我把断指放在玻璃小瓶里,泡上福尔马林,挂在脖子上。放他最喜欢的罗娜海岸,想象着他的灵魂抱着我,朝我吐息。
我们每晚都要喝酒,我与他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没有他我活不了,黎水火化当天,我拿着凶器假装要袭警,警察掏出枪对着我的额头,我拼了命往前扑,压住他放在扳机上的手指。
枪口对准我的那瞬间,我开始走马灯,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在精神病院,他蹲在花坛下抽烟,手里拎着药,我刚接受完一次电疗,转着轮椅到他面前,他瘦的像一张纸片,可我流着眼泪求他带我走。
我很自私,我只是想逃出去,他看起来负担不起两个灵魂的重量,可还是牵起我的手。
我看着铁栅栏外的阳光,想,他只是一片雾,却愿意腾起我干涸的躯壳。
我永远不能让雾消散。
子弹扎进我的眉心,我看到黎水来接我。
睁开眼,我正在洗澡,鲜血混合着水流冲到下水道,镜子里的红发,肩膀上正在发炎的纹身和新鲜的伤口,是十四岁的我。
人死了也逃不出幻觉吗,我甚至不觉得意外,在精神病的世界里,重生算个屁的奇迹。
我坐到餐桌上,妈妈披头散发地、跛着脚走过来、往我嘴里塞干巴巴的面包。
我握住她颤抖地手,“妈妈。”
她安静下来,周姨从厨房跑出来扶住她,递给我一个保温盒。
“玉华,吃药,吃完药我带你去散步。”周姨温柔的拍着妈妈的背。
“我去上学了,妈妈。”
我久久地看着她,计算她生命的倒计时,然后转头走出家门。
她会在我二十岁那年去世。
我没穿校服也没背书包,买了一张北国山城的火车票,我要去见十六岁的黎水。
我出火车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接着要坐通往县里的大巴车。
十二点半,我到了他家楼下,这个镇真的很小,我想起黎水拿东北话跟我说,拿把瓜子三十分钟从南头撒到北头。
原来,这里的晚上真的会关路灯,世界漆黑一片,但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星星,也没见过这么多山。
黎水躺在我膝盖上眯着眼睛跟我描述过,四面八方群山环绕,高耸入云,好像怎么望也望不出生天,怎么走也找不到出路。
我在周围开着手机手电筒逛了很久,我看到了他说家楼下最喜欢的鸭货,还有那座他失眠就会去爬的茂山,就是没找到一家能住人的宾馆。
但是他五点半就要出门上学,所以我在他家楼下的公交站躺了三个小时,天就蒙蒙亮了,大雾弥漫,和津海的雾霾不一样,是浓重的水雾,透着冷味,原来黎水身上的味道,一直是东北的清晨。
其实我已经知道他住哪了,一单元三楼那家一晚上都没关灯的卧室。
为什么找到的这么容易,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像样的小区,基本都是职工家属楼,他这栋叫供电局家属楼,住的都是老人,一宿没关灯的只有这一个窗口,他爱干净,我估计现在已经在洗头发了。
我吃着早饭,五点四十,我看见他背着书包在路上跑,我慢悠悠的叼着烟在后面尾随,走着走着,学生就多了起来,我受到了很多注目礼,毕竟我现在是一个十四岁小孩,红色的头发,不伦不类跟大家走在一起,看着像早早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
我一边找住的地方,一边找他说过的东北美食,可惜这时候的他已经开始厌食了,应该对这些没兴趣了。
可二十五岁的他躺在床上吐酸水的时候跟我说,突然很想吃学校门口的牛肉馅饼。
馅饼我吃了,特别好吃。
最后在手机上找了一家日租房,租了半个月,离他很近,补了一觉起来已经中午了,我抱着酒瓶子又走到他校门口。
午休的九中很热闹,我看到那张单薄的身影慢悠悠往大门走,和周围的喧嚣格格不入,他递了张假条给保安,然后抱着校服外套拦了辆出租车,我也拦了辆车跟着,他在县医院下车,我跟进去的时候已经不见踪影,于是我走到医院外的大桥上,下面是条浑江支流,干涸了,光秃秃的全是杂草和石头,我望着太阳发呆,计算着他走出山海关外的决心和勇气。
没多久,他出来了,翻下了河,在光秃秃的石棱上七扭八拐进了桥洞,我从桥上下去,躲在后面看他时他在大口往嘴里灌啤酒,一口闷了把玻璃瓶狠狠砸碎在桥洞上,然后叼着烟闭上眼。
我隔着桥洞投下的阴影描摹他的脸,有点婴儿肥,眉眼透着股倔劲儿,和我记忆中的冰块脸不一样,十六岁的黎水,生动多了。
看到他抽烟的样子,我一下子觉得回到了生前,他也是这样懒洋洋斜倚在窗台上,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隔着玻璃在他脸上折射出泪痕。
但我知道他的泪早就流干了,他的手抖得拿不起贝斯,嘴角和下巴也总是不自觉抽动,所以抽烟时他总是小心翼翼,仔细地抽一口,就要慢悠悠弹一下烟灰,甚至不敢眨眼。
他做什么都好像懒洋洋的,但做得认真。
于是我望向家里琴弦生锈的贝斯,开始意淫他游刃有余、认真的手指。
唯一一次,烟灰燃得长长的,是他吞了五片头孢和一杯黑朗姆后,冲着我阴测测的笑,笑起来露出虎牙,长长的烟灰掉了。
长长的烟灰掉了。
我瞬间扑过去,十六岁的黎水闭着眼倚在桥洞墙上,刚开始还弹几下烟灰,我走神的十五秒,长长的烟灰掉了,他开始下坠,被我稳稳抱在怀里。
我摇晃他,没有醒来的迹象,我抱起他孱弱的身躯往医院跑,这个傻逼,在县医院门口自杀。
吞了三十片安眠药,洗了胃,我把他拖回我的日租房,躺到床上,看着他惨白的脸,我紧紧抱住他。
我想起他跟我讲过第一次吞药自杀,他说刚吃下去就后悔了,自己跑回医院洗胃。
他骗人,他没后悔。
如果我没出现,那你该怎么办呢,回家要挨多少个耳光。
我把脑袋埋在他颈窝掉眼泪,用嘴唇感受颈侧动脉的跳动,一遍一遍跟自己说,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我常年分不清幻觉和现实,黎水是我在这个世界存在的唯一锚点,只要看见他,那就是真的。
这个世界上,我可以是假的,只有他是真的。
黎水。
别丢下我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