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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珠碎 人都说,沧 ...

  •   人都说,沧州富户秦家的公子秦淮之,是个活死人般的病秧子,若是哪家女儿嫁了他,便等于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

      三年前,秦淮之八抬大轿将我娶进秦家,凤冠霞帔,十里红妆。

      人人都笑我守活寡,等着看我吞他家产。

      无人知晓,我是修行二百余年的厉鬼阮明珠,他是世上唯一能助我投胎转世的“至阴之体”。

      我嫁他,本是为了取他性命,破我封印。

      可后来,他却捧着那颗心对我说:“明珠,拿去吧。”

      我才知道,他早已识破我的伪装,却依然爱了我一生。

      -------------

      我死在那年京郊的荒山里。

      杀我的人,是我倾尽家财助他科举的夫君,赵煦。

      他踩着我的尸骨,踏进了侍郎府的金窝,成了侍郎的乘龙快婿。

      利刃穿透胸膛时很冷,却不及他话语的万分之一。

      “阮明珠,要怪就怪你自己。你本可装傻一生,偏要来碍我的青云路。下一世,记得投个如心儿般的好胎。”

      林心儿,侍郎千金,他新婚的妻子。

      我看着他眼中毫不掩饰的、野兽般的贪婪凶光,与我父母双亡后,那些踏破门槛的求亲者们如出一辙。

      原来,从始至终,我都只是一块他青云路上的垫脚石,用完了,便可随意踢开,碾碎。

      二百多年后的今天,我已改名时镜昙,成了沧州秦家新妇。昙花一现,我还是朵镜中花,竟给自己起了这样薄命的名字......

      窗外是沧州冰冷的雪,我低头看着自己这双白皙依旧的手。

      这双手,曾在我还是阮明珠时,为爹娘泡过茶,为赵煦磨过墨,最终,却只能无力地抓住染血的泥土。

      人如其名,我是爹娘的掌上明珠。

      我爹是教书先生,娘是巧手绣娘,我们家不算顶富贵,却温馨幸福。我是他们唯一的女儿,他们教我识字读书,只盼我觅得良人,平安一生。

      可一场洪水,卷走了我所有的幸福。

      我成了手握家产的孤女,也成了群狼环伺的肥肉。

      媒婆踏破了门槛,那些公子夫人们嘴上说着钦慕与怜惜,眼中却闪着算计的光。我知道,他们想要的不是我,是阮家留下的家业。

      我本已决心变卖家产,远走他乡。

      偏偏那时,赵煦来了。

      他是我爹曾资助的学生。

      爹说学堂有位赵公子,年少失怙,家境贫寒,却勤奋好学,不忍他被埋没。

      爹娘走后,他哭得比我这亲生女儿还要悲切,跑前跑后为我操持丧仪,无微不至。

      他演技那般好,轻而易举就骗过了十七岁、骤然失怙的阮明珠。

      我不顾所有人劝说,执意嫁他,用阮家最后的钱财,助他上京赶考。

      我满心期盼着他高中的好消息,等来的,却是商人带回的谈资——

      【京城侍郎府的得意门生赵煦,才华横溢,已入赘府中,成了侍郎千金的夫婿。】

      消息传来那日,我呕出一口血,不敢相信。

      如今,二百多年过去了。

      我摸着胸口,那里早已不会跳动,却仿佛还能感受到当年利刃刺入的冰冷,和焚心蚀骨的恨。

      赵煦以为他杀死了阮明珠。

      他不知道,他只是杀死了一个天真的痴儿。

      而从地狱爬回来的,是厉鬼。

      都说人死如灯灭。

      可我被赵煦亲手杀死后,这盏灯,却燃成了焚尽一切的业火。

      死后第三天,我入了侍郎府。

      我没有立刻杀他,我要他清清楚楚地看着,看着我这厉鬼,是如何将他那颗狼心狗肺一点点掏出来的。

      他不敢看,这双眼要来也无用,我便剜去他双目。

      直到他咽下最后一口气,我都觉得这报复太轻,太便宜他。

      最后,我将他的头颅挂在了侍郎府的门楣上。

      我要让所有人都看看,负心忘义、谋害发妻之徒,该当何下场!

      我以为大仇得报,恩怨两清。

      可我忘了,这世道,对女子从来苛刻。

      我刚在爹娘灵前磕完头,还未踏上黄泉路,就被铁链锁进了阎罗殿。

      阎王斥我杀孽深重,背了三条人命,要留在地府做苦役,直到我灰飞烟灭。

      我怒极反笑:“阎王老儿,休要冤我!我只杀了赵煦一人!何来三条!”

      “蠢货!”阎王冷笑,“侍郎千金林心儿已怀有一个多月身孕,见你虐杀其夫,惊惧投井!一尸两命,这债,不该算在你头上?!”

      我如遭雷击。

      原来,那与我一般的痴心女子,竟也……

      更讽刺的是,那侍郎请来的牛鼻子老道,算到我头上,找到我尸身,做法将我三魂七魄镇压,令我永世不得超生!

      杀人者逍遥法外,复仇者永堕地狱。

      好一个天道!好一个公道!

      我不服!

      也许上天都怜我,让我寻得一处微弱结界,拼着几乎魂飞魄散,我撕裂结界逃回人间。纵然鬼力十不存一,也好过在地府做永无出头之日的苦役。

      从那以后,人间少了一个痴心小姐阮明珠,多了一个以精血为食的厉鬼。

      两百余年。

      我换了无数张美人皮,无数个名字,引诱那些心术不正、见色起意的男人。

      我虽成了厉鬼,但也不枉做恶人,只杀大奸大恶之人。

      他们的贪婪,是滋养我最好的饵食。

      死在我手上的登徒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既然这天道判我杀孽深重,那我便杀给它看,三条人命与三百条人命,于我而言,又有何区别?

      可我依然不够强。

      靠这些浊物的精血,再修炼二百年,也冲不破那老道的封印。

      直到——我在沧州,遇见了秦淮之。

      他身为男子,竟是万年难遇的至阴之体!

      那纯净的阴气于我而言,仿佛沙漠旅人见到了清泉。

      只要留在他身边,吸食他的精气,待到三年后阴时阴刻……再吃下他那颗至阴之心,我便能修为大增,彻底挣脱这枷锁!

      于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邂逅”如期上演。

      我倒在秦家商队必经之路上,醒来时,已躺在他温暖的营帐里。

      狩猎,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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