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十恶不赦:指《宋刑统·名例律》中的十恶罪:
一是谋反,图谋危害社稷;
二是谋大逆,图谋毁坏宗庙、皇陵和宫殿;
三是谋叛,图谋叛国投敌;
四是恶逆,‘大逆不道’中的大逆,就是家族内部的犯上侵害(比如殴伤父兄);
五是不道,‘大逆不道’中的不道,用惨绝人寰的手段侵害别人,包裹强J;
六是大不恭,就是对皇帝不恭敬;
七是不孝,就是不能善待父母、祖父母,基于董仲舒的‘三纲’,外嫁女要随夫君孝顺父母,亲生父母和外祖父母不需要她孝顺,夫家也可以不允许妻子回去侍奉(目前我是没找到宋代有女儿不孝亲生父母被告的,但儿子会,且只有女儿被称绝户,官府允许其财产由兄弟的儿子继承);
八是不睦,就是谋杀、出卖、控告直系尊亲属,比如妻子杀夫或者出卖丈夫,但丈夫杀妻或者出卖妻子不知道算不算,因为没找到相关案卷;
九是不义,就是杀害上司、老师;
十是内乱,就是家庭内部的□□行为,三服以内都是不允许通婚的,表哥表妹不行。
以上十恶就算遇到朝廷大赦都不在赦免之列,所以称为‘十恶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