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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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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1962年的香港,深夜,雷雨交加。港口旧仓房内,灯火昏黄,空气里弥漫着潮湿与火药味。
红兴社的街道外,雨点急促敲打着铁皮屋檐。仓房里,红兴社团的一、二把手与元老们正分列两侧而坐,身后密密麻麻站着各自的手下。气氛凝重,压抑得连雨声都显得格外清晰。
空地中央,站着一名身穿黑色旗袍的女人。她面容清冷,单手持枪,面前跪着一名青年男子,双神色颓唐,却目光坚毅。
“虽说大哥生前有不义之举,”一名头发花白的元老模样的长者缓缓起身,沉声道,“但冤有头,债有主。社团话事人一死,总要有个交代。还望夫人深明大义。”
话音未落,那跪着的男人忽然开口。他背脊挺直,雨点顺着破旧的屋瓦漏进来,溅在他肩头。他声音铿锵:
“不必多言!我林子豪并非贪生怕死之辈,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四周人群一阵骚动。有人冷笑,有人低声议论。
女人站在他面前,面容依旧平静,只是眼底微微颤动。她深吸一口气,声音清冷却坚定:
“元叔所言甚是。我宋念儿,自认是明理之人。今夜在此,就是要给大家一个交代。”
说罢,她缓缓抬起手中的枪,对准了男人的胸口。
听闻这番话,男子怔住了,她望向面前女人,目光闪烁,眼底一丝狐疑划过,随即嘴角微微勾起,像是释然般笑了一下。
“砰!”
枪声骤响,回荡在仓房的铁壁之间。
黑暗中,所有人的心口同时一震。
(一)
20世纪40年代末的香港。战后阴霾刚刚散去,城市在重建与喧嚣中慢慢恢复生气。
清晨,阳光穿过薄雾,照在宋宅后院的青草地上。空气中带着海风的咸味与泥土的清新。
宋宅书房内,宋广义正伏案批阅账簿。他已年过四十,鬓发早生华白,金丝眼镜下的神情沉稳而凝重。桌上散放着几张旧照片:一张是年轻时的他与妻子合影,女子怀里抱着一个婴孩;另一张是夫妻与年幼女儿的全家照;再往后的几张,便只剩他与女儿的合影。
他抬起头,透过窗子望向院中。阳光映在梧桐树的枝叶上,斑驳的影子洒落地面,远处山景清朗,一直延伸到天际的码头。明明是一派宁静景象,他的眉间却依旧带着警惕。江湖暗流,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自宋广义二十年前接手红星社以来,社团逐渐壮大,在九龙一带的码头贸易上站稳了脚跟。然而近几年战后局势动荡,新帮派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西边油麻地有新安义的向前,野心勃勃,这两年频频在码头生意上与红星社起冲突。东边西环盘踞着红兴社,原是红星社的分支,独立出去后发展迅速,实力已不容小觑。还有14K占据旺角,和胜和的潮州帮专做军火走私,各方势力犬牙交错。表面上大家各守地盘,井水不犯河水,暗地里却都在蚕食红星社的生意。这几个月来,宋广义收到的风声越来越不对劲——新安义与和胜和走得很近,红兴社也在暗中招兵买马,火并的苗头隐隐抬起,令他十分头痛。
这时,管家小心翼翼走进来,躬身道:
“老爷,您叫的小伙子已经到了,正在后院等候。”
宋广义头也不抬,淡声应了一句:“嗯,把他带到前厅,我一会儿有事吩咐。”
管家正要退下,宋广义忽然问:“看见小姐了吗?”
“小姐吃过早饭就去了后花园,大概还在那。”
宋广义点点头:“好了,你下去吧。”
管家应声离去。宋广义放下笔,取下眼镜,轻轻叹息了一声。
十年前,社团火并那晚,仇家寻仇寻到了家里,宋家的保镖击毙了仇家派来的人手,不幸的是妻子为了护着年幼的女儿,被流弹击中,当场殒命。宋广义赶回家时,妻子已经咽了气,只剩两岁的女儿哭得撕心裂肺。从那以后,这个独女,便如掌中冰珠,成了宋广义柔痛的寄托。他给女儿改名"念儿",一是纪念亡妻,二是提醒自己——江湖险恶,稍有不慎便是家破人亡。这些年来,宋广义在江湖上行事愈发谨慎,对女儿更是保护备至,生怕她再受半点伤害。
宋宅后花园,青草尚带露水,一只灰黑花色的小猫从草丛中奔窜,宋念儿俯身追赶。她平日长待在宅子里,皮肤有些苍白。
小猫“喵”地一叫,猛地跃起,躲进不远的树影里。宋念儿凝住心神,蹑手蹑脚靠近,猛地扑了过去,终于把小猫抱起在怀里。
“可算逮到你了。”她喜滋滋地低声呢喃。
就在此时,一双磨损的布鞋出现在她眼前。宋念儿一愣,目光顺势自上看去,接着是藏青色的挽起的裤脚,破旧磨损的布衣,最后呈现的是一个少年的面容。
他个子高挑,面容清瘦,看样子像经过是常年日晒风吹,眼角和脸颊有淤青,嘴角还带着血迹。
宋念儿被眼前人的落魄摸样骇到了,骤然起身,略微后退了几步。少年与她对视的一瞬,立刻慌乱地把目光移开。
“喂,你过来!” 次时传来管家的声音。
少年闻声一震,赶紧转身。
管家走近,看见宋念儿,连忙行礼:“啊,小姐,您在这儿呢。” 宋念儿点点头。
“老爷在前厅等你呢。”管家示意,那个少年便随管家离开了后花园。
宋念儿抱着猫站在原地,目光好奇地尾随着他们。
前厅。
林子豪站在廊下,等着宋广义召见。
"进来吧。"厅里传来宋广义的声音。
林子豪快步走进去,恭恭敬敬地站在一旁。
宋广义坐在太师椅上,手里端着茶杯,慢慢抿了一口。他打量着林子豪,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片刻。
宋广义放下茶杯,"你今年多大?"
"十五。"
"家里还有什么人?"
林子豪沉默了一会儿,说:"没有了。"
"哦?"宋广义微微挑眉,"都没了?"
"我爹三年前去世,娘去年也走了。"林子豪的声音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家里还有个弟弟,去年冬天没熬过去。"
宋广义点点头,没有再追问。他见过太多这样的故事——战乱、饥荒、疾病,一个家庭说没就没了。
"那你为什么来香港?"
"想活下去。"林子豪抬起头,看着宋广义,"我爹临终前说,留在乡下只有死路一条,让我往南走,走到哪儿算哪儿。我就一路走到了香港。"
"来了多久?"
"半年。"
"这半年都做什么?"
"码头扛过货,茶楼端过盘子,也给人看过铺子。"林子豪顿了顿,"昨天在码头被几个地痞讹钱,打起来了,是老爷让人把我带回来的。"
宋广义想起那天的情景。那少年被五六个人围着,浑身是血还在反抗,眼神里有一股不服输的狠劲儿。他当时只是觉得这孩子有骨气,就让手下把人带回来养伤,顺便在宅子里找点活儿干。
"你识字吗?"
"识一些。我爹以前是账房,教过我。"
"会打算盘?"
"会。"
宋广义沉吟片刻,说:"那好。从今天起,你跟着管家学规矩,学账房的事。做得好,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
接着示意旁边的管家:“你给在宅子里安排个住处,带他熟悉一下环境。”
“是。”管家毕恭毕敬地答
林子豪心中一动,立刻跪下:"多谢老爷!"
"起来吧。"宋广义挥了挥手,"记住,我这里最重规矩。做事要本分,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明白吗?"
"明白。"
"下去吧。"
林子豪退出书房,心中既兴奋又忐忑。他知道,宋广义这是要给他机会了。只要他能抓住,也许就能在这个宅子里站稳脚跟。
但他也隐约感觉到,宋广义今天问他话的语气,和昨天有些不一样。
多了一丝审视,一丝防备。
宋宅宽阔的厅堂里,光线温暖而安静,长桌上摆着几样清淡的菜肴。宋广义一日事务繁多,难得与女儿同席。
”今天的书读的怎么样了?“宋广义一边夹菜一边问道
”还好“,宋念儿心不在焉的回答
”哎,我今天特意让祥婶做了你最爱吃的焗奶虾球,你多尝尝“
”哦“。
宋广义似乎察觉了什么,看着宋念儿:“我们小姐今天似乎兴致不高啊,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家里呆久了,有点闷。”
“唔,明天我让阿祥把影画戏班子叫来,你点。”
“爹,” 宋念儿看着父亲,一手托腮问,“今天在后院那个奇怪的人是谁啊?”
“什么奇怪的人?”
“呐,一个脸黑黑的小哥哥,跟着祥叔。他是我们家的吗?”
“哦,他是新来的阿豪。在这干活的。”宋广义叹了口气,”唉,是个苦命孩子。”
“阿豪?他多大呀?”宋念儿好奇地追问。
“大你三岁。你问这些做什么?”
“那,他可以陪我玩吗?”宋念儿满怀期待
“你啊,怎么只想着玩?”
“家里快闷死了,你又不让我出去!”
“你不是不知道,爹跟说过多少次了,江湖险恶,外面打我们宋家主意的人多,你出去太危险。。。”
“好了好了!女儿不知道爹在外面忙什么,只知道一天到晚都见不到爹几面。”,接着,小声道:”如果娘在,肯定会带女儿出去玩“。说着眼圈开始泛红
宋广义停了碗筷,眉头深皱,一种熟悉的气氛蔓延开来
“爹知道。爹也不是不让你出去,待我安排时间。。明天戏班演完,让祥嫂给你带点东西回来。来,把饭吃完。“接着拿起筷子给宋念儿夹菜。
宋念儿突然起身离座,去了楼上
宋广义叹了口气,对着满桌的饭菜摇摇头。
夜深了,宋家大宅陷入了一片寂静。
林子豪躺在下人房的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烛光映出的摇曳的暗影。
房间很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个小柜子。但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他漂泊多年以来最好的住处了。
他想着白天和宋老爷见面的情景。
这是机会。
但也是考验。
他攥紧了拳头。
几天前,他在码头被那几个地痞围殴,差点被打死。是宋广义路过,看中了他不肯服软的劲儿,才把他带回来。
他已经没有别的去路了。
父亲死在战乱里,母亲病死在逃难的路上。他一个人从广州逃到香港,身无分文,险些饿死在街头。
他答应过父亲,要活下去。要活得有尊严。
林子豪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明天开始,他就是红兴社的人了。他要让所有人看到,他林子豪,不是那种靠运气苟活的废物。
他要用自己的本事,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站起来。
窗外,月光如水。
宋家大宅在夜色中安静得像一座沉睡的巨兽。
而林子豪不知道的是,在这座宅子的另一端,有个女孩也睁着眼睛,望着同一片月光。
只是,她想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接下来的几个月,林子豪跟着管家学规矩,学账房。
他做事勤快,从不偷懒,交代的事总能办得妥妥当当。渐渐地,府里的下人们也开始接纳他,不再把他当外人看。
他偶尔会在宋宅看见那天后花园遇上的女孩,几乎每次她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然后就转身离开。
那个女孩,应该就是老爷的千金小姐。林子豪想。他在干活时,只听下人们提起过小姐,但从未和她讲过话。林子豪有时也会刻意避开她。他十分清楚主仆身份有别以及自己的本分,宋先生那句“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他一直以来都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