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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蓝道行比了比她的身高,笑道:“长高了点,快到我肩膀了。”又牵她坐下,探探她的脉搏,仔细检查她的身体,安心道:“恢复的不错,看来天材地宝还是有用的。”
      蓝思杨有些不好意思,道:“义父,其实不用给我这么补了,我已经大好了。”
      蓝道行温声教导:“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你虽然恢复的不错,但是本体自带的气血不足,更何况病重则伤气,气虚则耗血,以致你现在气血双亏,面无血色,还是得多休养。银花是我一手调教的婢女,颇通医术,食疗药膳都是依据你的体质调补的,你要多听她的话。”
      蓝思杨不满道:“她什么都听你的。”
      “我都是为你好。”
      “那我想今日就出门,可以吗?”
      “可以。”
      两人换了常服,蓝道行就带着蓝思杨、银花及护院出门了。
      正是阳春三月,春风和煦,太阳暖洋洋。绿树摇曳生姿,红花胭脂万点,占尽春风。一路上人多、车多、马多,渔夫卖鱼,铁匠打铁,茶楼迎客……蓝思杨趴在马车车窗上,看的目不暇接,小小的脑子总是有大大的疑问。
      “义父,那个匾额上是什么字啊?”
      “杏花巷。”
      “义父,那又红又白的是杏花吗?”
      “真聪明。”
      “义父,你看那是戚师傅的裁缝店啊?”
      “是的。”
      “义父,你看那座楼,又高又大,那是什么楼啊?”
      “教坊司。”
      “那是做什么的?义父,你看那个男子为何头戴绿巾这么奇怪?”
      “。。。”
      //明代规定娼家的男子必须要戴绿头巾。延至后世,妻子有外遇的便被说成是戴了绿帽子。
      蓝道行转头问:“想不想下去走走?”
      “想!”
      蓝道行把蓝思杨抱下马车,紧紧牵着她,银花和护院等人则紧随其后。
      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路边一个吃食小摊,众人围堵,好不热闹,蓝思杨好奇道:“那是什么?”
      银花道:“蓝公子,这是油炸桧——京师里很有名的小食。”
      蓝道行问:“想吃吗?”
      蓝思杨点点头。
      两人就着小摊旁的方桌坐下,下人呈上一碗油炸桧和两碗豆汁。
      原来油炸桧是一种油炸面食,两条面团绞为一条,如绳一般,以油炸之,色泽金黄,看着极有食欲。
      虽然饿了,但蓝思杨更是口渴,毕竟刚刚劈里啪啦为什么就问了百八十条。便随手端起豆汁,闷头大喝一口,谁知又酸又馊,正欲喷出,又想起银花说不能浪费粮食,只得囫囵吞下。
      看着蓝思杨扭曲的小脸,蓝道行笑了,他夹起油炸桧泡于豆汁中,待油炸桧吸水泡软后,夹到蓝思杨的碗里,道:“再尝尝。”
      豆汁的滋味太让人讨厌了,可是看着义父恳切的眼神,蓝思杨便小口浅尝一块,味道没有刚刚难吃了,但是也谈不上好吃,蓝思杨左手托腮,随口问:“义父,我之前是在京师住吗?”
      蓝道行道:“是啊。”
      蓝思杨问:“为何我从没尝过这个?今天逛街市也很陌生。”这是京师很常见的点心吃食,这么难吃的味道尝过的话,肯定难忘。而路上的街市对她而言,好像从没来过一样。
      蓝道行摸摸她的头,道:“以前没尝过,以后义父带你尝遍京师的点心好不好?感觉很陌生,以后义父就带你常来好不好?”
      “好耶,谢谢义父。”蓝思杨太开心了,夹起一根油面条,轻尝一口,相当酥脆,甚是好吃,又大咬一口,问道:“义父你说油炸桧,怎么会取这个名字呢?”
      “我们思杨还真是好学啊,看来我得给你请教书先生了,不然我们思杨到外面,字也不识,典故也不懂。”说着,肃然道:“以前呢,有个通敌卖国的大奸臣,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一个爱国将军岳飞,百姓们群情激愤,对他痛恨万分,一户饮食摊贩就搓捏了形如秦桧的面人,你看这两条面团绞为一条,以油炸之,上二手,下二足,这便是油炸桧了。”
      蓝思杨愤愤道:“这秦桧可当真可恶!忠臣不当,当奸臣,难怪百姓要油炸他。”
      蓝道行点点头。吃完油炸桧后,蓝道行又牵着蓝思杨买了糖葫芦,蜜饯,饴糖……
      京城的宏伟壮观和富丽繁华让蓝思杨感觉自己像个土包子进城,处处是惊喜,处处是新鲜,各种好吃的好玩的都想去试试。
      只是,在一处僻静的巷角,有四五个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乞儿蹲在角落乞食,大的约莫不超过十岁,小的比她还小。一个乞儿一脚踢翻另一个乞儿的后背,厌恶道:“这是老子的地盘,滚一边去。”那乞儿一个趔趄,猛摔在地上,头磕破了,手磨破了。他慢慢地爬起,擦干净身上的伤痕,不服道:“这才不是你的地盘,上面有没有写你的名字。为什么你可以在这里,我不可以!”
      蓝思杨见此场景,大叫道:“喂,你们要不要饴糖?”
      所有的乞儿都争相跑过来,伸出黑黢黢又瘦嶙嶙的手,蓝思杨一个一个放上饴糖。最后是那个摔跤的乞儿,他最小最瘦最矮,颤颤巍巍地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手心皮擦破了,有着驳驳血痕,蓝思杨干脆把所有饴糖放在他手里。
      其他乞儿红眼看着。
      “看吧,果然就不能让他在这里,抢我们的东西。”
      “放心,等下叫他好看。”
      那乞儿低头看着饴糖,似乎有些不可置信。
      喵——一只玄猫从墙边的杏花树上一跃而下,落英缤纷,仿若花雨,暗香袭人。
      乞儿从糖布里捡了块饴糖,轻放在地上,那玄猫立刻舔舐,没两下竟被舔干净了,又喵喵叫得厉害,那玄猫和那乞儿一样又瘦又小又黑,看来是已经饿昏了。乞儿又给了玄猫一块,自己捡了块放进嘴里,眯上眼睛,那神情好像在品味人间至味。
      蓝思杨忍不住道:“义父,我们府里要不要收留一下——”
      银花低身掩耳道:“这个乞儿没有户籍,来路不明,说不定是个白莲教余孽,更何况现在还有这么多乞儿。”
      蓝思杨望向蓝道行,他也摇摇头。
      蓝思杨恳求道:“那只猫总可以吧。”
      蓝道行终于同意了:“你喜欢就带回去吧。”
      蓝思杨上前一步,问乞儿:“我可以把它带回去吗?”
      乞儿睁开眼睛,微微颔首,脏兮兮的脸衬得双眼愈发明亮,像琥珀一样。
      蓝思杨轻轻抱起玄猫,蓝道行牵着她返回马车。蓝思杨回头一望,杏花疏影里,那个乞儿手捧饴糖,仿若珍宝,怔怔地盯着她离去的方向。
      猫抱回来之后,简直比蓝思杨还娇贵,懒懒的不爱搭理人,尤其是这猫通身纯黑,躲进黑暗里完全看不见,一种情况除外——你手里拿着猫食,这时,鲜开尊口的玄猫会“喵”一声,以示主子在这呢,嘿,小弟你怎么这么慢呢。蓝思杨便会有这样一个疑问,到底你是主子,我是主子?到底是你笨,还是我笨?那肯定不是我笨啦,那你就叫笨笨吧。
      虽然傲娇,但笨笨得到了全府人的喜爱,包括银花。笨笨刚来的时候,银花是不开心的,街头巷尾的流浪猫脏死了,还指不定带了什么传染病呢。但笨笨有个特点,虽然不爱搭理人,但是任人抚摸它柔光顺滑的毛发,尤其是肚皮。待它四仰八叉地躺下,大家在它肚皮上咯咯挠,笨笨喵喵叫得一脸享受,那叫声极是惹人怜爱。
      银花最终也没抵御这样的诱惑。
      于是,在全府人的投喂下,笨笨愈来愈开心——肥。
      十五很快到了,新衣服可以去取了。征得义父批准后,蓝思杨带着银花和一众护院去了杏花巷。
      今日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但京师里热闹非凡,繁华依旧,各式各样的伞汇成一条开花的河流。银花撑着红伞,牵着蓝思杨,蓝思杨则抱着笨笨到了“戚记成衣铺”,戚夫人笑眯眯地迎上来,道:“哟,蓝公子,这么快就来了,来人,把点心呈上来。”
      蓝思杨试了试衣服,衣色典雅,裁剪合身,料子舒顺,是京师最新流行的式样。
      银花也赞不绝口:“难怪生意这么好,戚夫人手艺出神入化,真不愧是我们京师第一裁缝。不知今日有没有时间也帮我家狸奴量量,给它也做几身衣裳。”
      说来戚夫人手艺精湛,但是她只给孩子做衣服,为什么呢?原来戚氏夫妇老来得子,一直珍爱异常,在京师开了家成衣铺,生意也好的出奇。但是命运弄人,一次,戚师傅外出量衣服,戚夫人在店内招待客人时,两岁的幼子竟被人贩子抱走,夫妇二人懊悔不已,找遍了京师,再也找不到了孩子,戚师傅只能南下,北上,西进,东出,四处寻找幼子,如此这般,已经寻找了五年,戚夫人则在京师守着成衣铺,挣钱养家,时不时也到处看看,看有没有孩子的踪迹,也时常接济乞儿,所以她家门前的乞儿是最多的,位置也是最抢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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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这本小说我前年就写了20万字,但是一直都是自己写自己看,后来经过朋友的鼓励,2年后我才发出来。 我断更纯粹是因为我太忙了,甚至没时间传上去。 我有取名困难症,给这个故事想了好多名字:“青山依旧”“锦绣江山”“大明醒钗录”……最后选了个最通俗易懂的,因为我看其他作家好像也是这样,大家有没有其他意见? 数据真的很差,但只要有一个人看,我就会坚持写下去!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