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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娇养 他哆嗦着唇 ...

  •   殷秉书为他特意请了一个治疗外伤的大夫,大夫提着药箱,老派极了,却一上来就是要伸手扒了他的裤子。

      李合欢趴在床板上,只能任人鱼肉。

      一想到有两双眼睛盯着自己的屁股,李合欢就觉得心里别扭,只好将整张脸埋进枕头里以此来躲避尴尬。

      殷秉书从小在边疆长大,也见过不少伤痕严重的,断胳膊断腿的也有,却不如此刻见的惊心动魄,他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叮嘱大夫下手轻柔一些。

      大腿还能看得出原本的肤色,白花的臀肉瓣上被打得血淋模糊,布料都粘着血色凝固干涸了,只能先拿剪刀用热水烧过,贴着臀部皮肤一点点剪掉布料。

      泛着温凉的利刃靠近皮肉,窸窸窣窣地裁剪着布料,手法老练,三下五除二的就剪了个干净。
      “现在要将碎的布料从你皮肉上剥除了,可能会有些疼,你稍忍一些。”大夫道。

      话音刚落,那双手就开始行动起来,臀部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凝结成了血块,被连带着的布料一起摘下。

      李合欢顿时疼得倒吸气,只能用舌尖抵着上颚埋在枕头里深深喘息。

      身体僵的不能再僵,双腿也因为过度紧张用力而痉挛起来,伶仃的小腿忍不住向后滑去,脚趾紧紧蜷缩着,看着无比痛苦。

      殷秉书拥上前,用双手轻轻搓揉着李合欢不断颤抖的肩膀,细声宽慰:“不怕不怕……”

      他哆嗦着唇,像婴儿靠近母亲般的本能贴近殷秉书,直到再次嗅到那人身上似有若无的冷香才肯罢休。

      殷秉书主动伸出手帮他上半身半搂着轻靠在怀里,感受着怀抱中的小少年瑟瑟发抖,紧咬着牙关而闷哼,抱的更紧了。

      直到一盘血水端了出去,臀部才彻底清理完,大夫看着眼前两人紧紧相拥着,悠悠叹气,一边撒药一边道:“又不是什么生死离别,怎么就矫情成这样。”

      殷秉书抱住他的脑袋,轻柔抚摸,闻言一怔,清俊的脸上染上一丝红晕,清咳一声:“照顾弟弟是应该的。”

      李合欢痛得眼冒金星,莫地听到这一句话,顿时提起精神了,却随着殷秉书纵容的姿态将脑袋埋得更深。

      “这个药膏一天涂抹三次,不用太多,薄涂一层就行。臀部没有结痂之前不要碰水,边缘如果有出血可以擦拭,大约六天休息,结痂后下床稍加活动,循环往复,便可好转。”
      大夫的叮嘱是对着殷秉书说的,好像真的把他当成了一个贴心照顾弟弟的温柔哥哥。

      李合欢蹭了蹭枕头,将头偏向一边,仿佛视若无睹。

      直到将大夫送走后,殷秉书拿着外伤药膏走近,停在床沿。

      李合欢披着上衣,下身盖着薄毯,却遮不住独属于少年纤细的身形,他偏过头来看,目光已经变得淡然。

      他动了动唇,小声解释道:“是真的痛,我没有在矫情。”

      殷秉书嗯了声,笑说:“这几天让张嫂子给你好好补一补,好好听大夫的医嘱,等伤好了我就带你去外面吃香的喝辣的。”

      日子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唯一不同的是,李合欢现在只能趴在床上,百无聊赖,却也真正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

      刚开始也有些不适应,殷秉书主动照顾,为他添衣加食,渐渐的变得心应手了,李合欢也仗着伤员的身份吃喝享福,每日固定的鸡汤进补,尤其是那鸡屁股,挑的又大又油。

      是张嫂子说的,吃什么补什么。

      以至于李合欢连续吃了几天的鸡屁股,现在看到鸡屁股就想吐。

      后来的几天,他都偷偷地把鸡屁股挑出来,被外面的闻着香味溜进来的流浪猫叼走了,也跟着他沾了光,吃得油嘴肥硕。

      至于像臀部这样的私密部位,原本他是极为羞耻的,可现在瘫在床上只能任人拿捏,殷秉书一日三次,雷打不动的来上药简直比吃饭还准时。

      刚开始,一个心也发颤,手也发抖,向来淡定的面上都变得不淡定了;另一个发羞,耳朵红的能滴血,每次都捂着眼睛,把脸深深埋住,仿佛恨不得钻到地底下去。

      这样的事情再多发生两次就顺手了,经常是趁着李合欢睡着的时候干,先轻手轻脚的将被子掀开,提前拿勺子挖取药膏,再用棉球小心蘸取,就这样小心翼翼的伺候着,心里也就无波无澜了。

      李合欢是被外面的鞭炮吵醒的,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被冷空气冷得一激灵又重新缩回被窝。这几天的好日子将他养成了一副懒骨头,肉眼可见的胖了一圈。

      外面的鞭炮实在是吵闹,将他的美梦驱逐干净,李合欢只能懒懒的动了动四肢,勉强伸了个懒腰。

      经过这几天的细心照顾,屁股上的伤已经快好了,至少不像先前那般血肉模糊,每走一步都撕裂痛的要命。

      门口传来三声砰砰砰的敲门声。

      他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姿态闲散的换了个动作,喊:“请进。”
      殷秉书手里捧着几件衣服进来,转过身时,空气里还夹杂着几片雪花飞舞。

      少年笑着,又推上门,将冷空气隔绝在外。
      “上次一起订的衣裳,今天送过来了,要不要试一试?”殷秉书喜气洋洋,将衣服放在茶几上,随手拿了一套展开展示。

      是他上次强拉着李合欢选的一套夹兔绒的长褂子。

      李合欢撑起上半身,挪了挪屁股,道:“好看,不过我穿这么好看的衣服,怕是辱没了它。”

      殷秉书挑眉:“衣服做出来不就是给人穿的吗?只有人挑衣服,没有衣服挑人的说法。”

      他盯着手里拿着新衣,说:“又不出去,就别糟蹋了吧,我穿旧衣服也挺好的。”

      “你快换上它,今天是小年,中午我带你去外面酒楼吃顿,晚上我们就留在府里吃。”殷秉书见他有些犹豫,不断催促着,竟然已经想好了今天的日程安排。

      李合欢一顿,没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居然转眼就到了小年。

      换完新衣服,居然还有些紧,李合欢羞赧地低下了头,殷秉书替他系上最后一枚扣子,看了看全身,满意的点头。

      他轻笑:“不错不错,这颜色很衬你,年纪轻轻的就应该多穿一些鲜亮的颜色,多好看。”

      李合欢被推到铜镜面前。

      映入眼帘的是小少年低垂着眉眼,杏眼又明又亮,唇色粉俏。略微带着婴儿肥的脸颊圆嘟嘟的,原本削瘦的下巴也生养得圆润,穿着厚重的新衣,显得莫名憨厚可爱起来。

      他简直不敢置信,镜子里的人居然是自己。从前在宫里,一向都是不起眼的小人物,又小又瘦,没人会在乎他,如今居然看上去有些像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看来将军府的伙食还是太好了。

      早上吃的小馄饨都是配着鸡汤煮的,鲜香甜美,忍不住还多吃了一碗。

      中午,殷秉书带着他去了京城里最有名的酒楼。

      或许是小年氛围好,街头小巷都开始挂起了红灯笼,穿着明黄色的舞狮队们一路上敲锣打鼓地在街道上游行表演,行人都热情的捧场,一时间鞭炮声、叫好声、锣鼓声连成一片。

      李合欢坐在加厚的软垫上,忍不住掀起车帘一角,目光好奇。

      “原来宫外的世界这么热闹,不敢想,真的到了除夕又该是怎样一副盛世景况?”他欢喜地问。

      殷秉书顺着他的目光去看。

      轻轻嗯了一声,道:“京城果真繁华,想必百姓如今安居乐业,生活富裕。”

      或许是被众人喜气的氛围影响,李合欢心里也高兴起来,下马车时甚至还小跳了一下,殷秉书失笑却并未责怪,只是不轻不重地掐了一下他的脸。

      “看着你倒是让我想起了弟弟,”殷秉书道,“我弟弟瑾堂,也是许久未见了,不知道下一次团圆又是什么时候。”

      是传闻中的二公子,刚记事的年纪就跟着从前的长公主离开了京城,之后再无传息。

      李合欢:“二公子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他们不回来过年吗?”

      殷秉书思索,道:“我在边疆的几年里没有团聚过,可是今年母亲和弟弟也没有传过信说要回京,那应当是不回来过年了。”

      那今年过年,岂不是只留下他一人了?

      冷风吹得李合欢鼻尖发酸,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勉强做安慰,“没事,以后总有机会的,留在京城的时间还长着。”

      殷秉书握紧了他的手,笑道:“嗯,别光站在酒楼下吹风啊,走。”

      酒楼里热火朝天,殷秉书拉着他的手绕过人群,走向了提前订好包间。

      和寻常的酒楼不同的是,这里的包间装饰的极为文艺,不仅有花草做点缀,还有珠帘书卷。

      李合欢还是第一次来到如此高档的地方,刚坐下来就惊叹于坐垫的柔软,几上插着一枝梅花,炉子里不知道放了什么香料,房间内香气扑鼻。

      “这应该很贵吧?”李合欢摸了摸坐垫,居然是真皮。

      殷秉书讳莫如深,伸出了三根修长洁白的手指。

      “三十两?”李合欢倒吸一口凉气。

      “是三百两。”

      李合欢险些将舌头咬了,“三百两都够将军府上下人口吃一年了,这么一个房间居然要三百两?”

      这也太不会过日子了,李合欢心想,暗地里掰着手指头算账。

      “这不是年前嘛,城里好的酒楼价格都炒翻天了,”殷秉书摸了摸胸口,叹息,“就奢侈那么一次,其实我也肉疼的不行。”

      “下次还是别这么乱花钱了,张嫂子的厨艺不比外面差,想吃什么在家里吃就行了。”李合欢小声吐槽。

      “客人好!”

      门被推开,一个穿着粉色夹袄的小姑娘捧着水果盘进来,双丫髻上簪着桃花形状的珠花,喜庆可爱。

      小姑娘将果盘放在桌上,李合欢眼前一亮。
      伸手抓住小姑娘的手腕,殷秉书一惊,小姑娘抖了一下,抬起头,错愕地看向他。

      双目对视。

      下一瞬,小姑娘眼神发亮,大笑道:“居然是你啊,小哥哥!”

      殷秉书将他的手扯了下去,皱着眉头有些不明所以,问:“你们认识?”

      李合欢反应过来方才的动作有多么失礼,尴尬的笑道:“抱歉,一时激动了。”

      小姑娘豪迈摆手,目光转向殷秉书,声音脆甜:“贵人多忘事嘛!”

      李合欢向他解释,“这位姑娘就是之前我们在青楼的时候,出手帮过我们的。”

      殷秉书猛的想起来钻狗洞的那次经历,恍然大悟,笑着说:“几个月没见了,没想到居然还能再遇见你,当时也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

      他随手将腰间的玉佩扯了下来,递给小姑娘,小姑娘还想推诿,他道:“这玉佩虽然不是什么年份老旧的古珍,若有难处可以去典当些,还可以拿着玉佩来镇国将军府找我们。”

      小姑娘眼睛亮闪闪的,双手小心翼翼捧着玉佩。

      李合欢又问小姑娘怎么会在酒楼里,小姑娘耐心解释了一遍她的遭遇,自从那家青楼被查封,停业整顿了之后,楼里养不活这么多人,索性她签的是活契,于是将她放了出来,另外找了活计。

      好在她相貌算作清秀,又机灵,如今在酒楼里跑腿打杂,也算混得开。

      李合欢想起那个在青楼里抱着琴的孩童,神色担忧,问:“那你知道星儿过得还好吗?我给你们的那笔钱够不够用?”

      钱?什么钱?

      殷秉书有些不解,他没想到李合欢竟然会把自己的积蓄送给青楼的人,甚至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没有向他提起过。

      这个星儿是谁?是男人还是女人?

      合欢心地善良,怎么会莫名其妙将钱白送给别人?莫不是受到了他人的框骗?

      殷秉书压下了唇角,目光幽暗,内心已经对这个名字叫“星儿”的人有了成见。

      “我这里还有余剩的钱,”小姑娘顿了顿,又解释道,“星儿是出生在青楼的人,是花了大价钱培养的,不会轻易放走的。”

      殷秉书嗤笑,原来是烟花柳地花大价钱培养的,心计果然深,怕是专门哄骗像合欢这种老实人的钱财,还勾得他担忧。

      李合欢肉眼可见的落寞了下去,脑海中涌现起那个瘦小的孩童,漂亮的金发,抱着快赶上身高的琴,孩童赤着脚,捧着糕点呆呆的看他,大眼睛湿漉漉的,充满了懵懂。

      这一顿饭,在两个人各怀心思之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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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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