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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致《心病》读者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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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詞璟。
《心病》已经完结啦,感谢你看到了这里。
想跟大家聊聊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以及以后的计划。
先聊聊主角吧,宋知渡,性格很文静。我觉得他很乖巧懂事,可是也没有一直这样。他不愿听取杨芙绣的意见毅然决定留在临城,在杨芙绣眼里他就是叛逆不听话,可是这只是他对自己未来的规划。
或许有人会觉得为了一段不确定迷茫的感情而放弃大好的事业,值得吗?我个人认为不值得,因为我觉得他的未来前途与一个缥缈虚无的幻想是不能比拟的,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那为什么宋知渡会留下?他留在临城的理由是什么?很简单,临城是他的家乡,在临城都是熟悉的面孔,在学校、单位里结交的都是友善的朋友。他的交际圈不必复杂,工作也无需繁琐。也或许是因为跟杨芙绣冷战,母子之间有别扭,其实宋知渡早就原谅了杨英绣,但他不想回英国去承担杨芙绣所给他安排的一切,包括他的人生。之前也提到过宋知渡留下不仅是为了谢澜斯,更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他觉得自己的未来应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所以他留下了。做医生在哪里都是一样,无论何地何时有病人需要医救,那医生的责任就是救死扶伤。临港市中心医院说不上多么好但也算不上差,他留下来或许能够救更多的人以及更多的家庭。此男有个萌点,那就是爱吃辣条!我觉得算反差萌,就算在英国也要买辣条吃。他一般吃那种微微微辣的辣条,甜辣能接受。宋知渡还怕黑怕鬼,所以不敢一个人值夜班。但如果真要一个人值夜班的话也可以,因为他会哼歌给自己壮胆,或者是一直跟自己讲话。他对谢澜斯的情感不清不楚的,有一段时间甚至认为自己是不是心脏出问题了,但最后得出结果:学医学学傻了,一定是出现了幻觉(实际上就是太想谢澜斯了,整个人都无精打采的。)
宋知渡喜欢看音乐剧,孤独的人总觉得音乐能够安抚心灵、放空自己。后来有了一定的资金就去看线下的音乐会了,可以把应洵理解成某种意义上的“偶像”吧。他喜欢应洵的演奏,也觉得应洵很优秀。“追星意外和偶像儿子在一起了”哈哈哈,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个标题。其实小宋知道应洵跟谢澜斯的关系后就整个人都石化了,可能这辈子都没想到能这么近距离见到偶像。当然后面在一起后,谢澜斯会吃醋,不想让宋知渡喜欢应洵,这个人的胜负欲就上来了,所以开始狂练小提琴。(酥酥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他只想让都嘟多爱自己一点而已)两人有点sm,我觉得是s1m0。
好啦,聊完宋知渡再谈谈谢澜斯。父亲是知名导演,母亲是优秀的小提琴家。对应洵的描写很多一些,谢澜斯的父亲谢海浩我倒是没怎么写。也许谢澜斯一出生就被冠有“这孩子的摄影技术一定很好”“他将来一定是个小提琴家”等等一系列的定义。可是这都不是他想要的想成为的,人不应该被冠有一切他人所认定的名义,每个人都不该被定义。应洵从小培养谢澜斯,可所有她认为的“好”真的是“好”吗?一直逼迫他做不喜欢的事那他的未来真的会有所成就吗?孩子不是你,自然无法寄承你的愿望。他会有自己的梦想,他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不是一辈子困在黄金笼中当一只任人戏耍的金丝雀。他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也尽力地去为应洵的事业做出贡献——万众瞩目的双人奏。观众所期待的,也是应洵想要达到的。是听众亦是看客,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感受而乎略了演奏者的情感。
谢澜斯的十六年充满音符、分数和母亲的眼泪,又或许十六年中也有自己的眼泪与汗水但也没多重要了。17岁的秋天,拐角处的碰撞,像那个人直直栽进了他的心。说不出来的一种感觉,朦胧模糊。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宋知渡的,他也不知道。晨会的余光,雨天的相遇,共同努力的身影一切与他有关的一切,深深被刻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究竟谁才是那不敢表达心意的胆小鬼?两个人都是。
简短的说了一下两位主要的角色,其他配角当然也很重要。胡朋的大大咧咧,苏凯文的成熟老练,金缘圆的腼腆文静,宋秒秒的活泼开朗,陈建平教授的幽默,郑国鸿主任的尽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配角也在小说里闪闪发光的生活着。就简单讲了一下配角,不做过多的描写了。
最后讲一下计划,预计过完年在寒假期间修修文,先把《我讨厌你》修改了。后期就先这样慢慢修文,然后有空写写番外。下一本的内容是ABO的,设定是长发疯批攻(龙)x清冷呆萌受(蛇),具体文案开文发,预计是2027年开。
感谢大家的观看,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