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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咸味烧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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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逸做好最后的交接,收拾完办公桌上的东西,拿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便起身准备离开。
出门时被几个同事叫住,递给他准备好的离职礼物,沈逸道谢后接过,冲他们微笑道别然后转身下楼。
踏出公司的那一瞬间,望着许久未见的晴朗的天空,沈逸感觉心里一下子松了一口气,精神上久违的感觉到放松。
上一次有这种感受,还是在检查出了自己患了中度抑郁的时候。
拿到报告单的那一刻,面对医生有些担忧的眼神,沈逸却有种终于来了的的轻松感。
每天高强度的工作、繁琐却又不得不处理的人际关系......呆在宽敞的办公室里,他却有一种无法呼吸的窒息感。
整个人就像被不断拧紧的毛巾一样被榨干水分,愉悦和满足的情绪被挤压得没有生存的空间,他逐渐变得麻木,持久而深刻的悲伤像是附骨之疽一样如影随形。
在因为辞职和上班之间不断纠结,失眠崩溃的时候沈逸得到了这一份诊断书,他诡异地松了一口气,原来自己只是生病了。
生病了就要治疗,沈逸终于下定决心辞职,并决定回老家平南休养。于是在办完离职手续的当天晚上就坐上了返乡的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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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是位于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县城,四面环山,因为独特的地形因素导致常年不见阳光,气候潮湿。
昨晚下了场大雨,平南站门口的地面上还有不少未干的积水,行色匆忙的路人一脚踩上去,溅起一小片水花。
当沈逸拖着行李箱走下站台时,一缕阳光破开了云层,照的前面亮堂堂的一片,站前广场上倒映着澄净的天空和散漫的云朵,随着微风泛起点点涟漪,像是一个小型的湖泊。
“逸娃儿!这里这里!”一道粗犷的嗓音闯入他的耳膜,沈逸循声望去,发现是一个身形高大,面容憨厚的汉子,旁边还停着一辆洗的崭新的皮卡。
是昨晚跟他通过话的李叔。
发现沈逸注意到他,李叔咧着嘴几步跨到沈逸面前,热情地拎起他的箱子,招呼他,“走走,上车去,你婶儿做了好吃的等着你嘞!”
沈逸试图抢过箱子无果,只好跟着李叔上了车。
箱子被放在后面的车箱里,用绳子固定防止在路上滑动。沈逸坐上副驾,系好安全带之后就听见李叔发动车辆的声音。
“嗡——!”的一声巨响之后,皮卡哐当哐当地上路了。
平南站离县城还有一段距离,于是沈逸回来之前就打电话给镇上专门跑车的李叔,请他来接自己一趟。
李叔很爽快地应下了,还非常热情的邀请沈逸去他家里吃晚饭,沈逸推脱无果,只好答应。
车里晃晃荡荡的,沈逸靠着椅背,看着车上的平安福也跟着节奏晃啊晃,远处的群山郁郁葱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到有些晃眼,于是他就把眼睛闭上了,在晃晃悠悠的节奏里陷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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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停下熄火了,李叔在车外的树下抽着烟,李婶儿在院坝里晒着苞谷,一只毛发有些暗淡的大狗安静地趴在一边,懒散的晒着太阳。
原来已经到了,沈逸解开安全带,坐着醒了醒神。
李叔发现他醒了,把烟往地下一扔,用脚尖捻了捻,笑着唤他,“逸娃儿醒啦!下来耍会儿就可以吃晚饭啦!”
李婶儿坐在小板凳上,听到这话也笑眯眯的看过来。
沈逸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打开车门下了车。
一下车,他就闻到一阵清新的草木香,混合着雨后泥土的味道,杂揉出一股难以描述,但闻到就让他心情愉悦的气味。
不知道为什么,沈逸忽然有点想哭。
检查出生病的时候他没哭,离职的时候他没哭,但是当他踩上这片粗糙的水泥地,看着藤条编织的萝筐里一颗颗小巧金黄的玉米粒,闻着空气里传来的缕缕饭香,一颗颗眼泪不受控制的砸下,下了一场小范围的雨。
“哎呀!这是咋个了吗?没得事没得事,哭出来就好了啊,哭完我们吃好吃的,婶儿给你弄了你喜欢吃的烧白。”婶子赶紧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靠了过来,手足无措地站在一边,粗糙的双手抬起又放下。
李叔也揣揣不安地走到旁边,隔了沈逸一段距离,“啷个了嘛啷个了嘛?遭烟子熏到了吗?”
“你还说!说了你好多道!喊你少抽点少抽点,跟做任务个天天抽天天抽!”李叔的耳朵被揪住,龇牙咧嘴地不敢反抗。
沈逸泪眼朦胧的看着这一幕,忽然笑了起来,伸手抹了把眼睛,走上前抱住李婶儿的胳膊,解救了李叔惨遭蹂躏的耳朵,“没有,就是想吃你做的饭了。”
婶子笑眼弯弯,“要的要的,我现在就去把饭热起。”李叔也揉着微微红肿的耳朵去帮忙。
沈逸站在院子里,脚边是慢慢悠悠终于走过来的大黄,他蹲下身,摸着它长出了白毛的脑袋。
“我回来了,大黄。”
大黄轻轻地哼了一声,像是在回应。
——
连皮的猪五花肉,铁锅烧热,将肉皮在锅里烙糊,然后刮去糊块,加入老姜、八角、花椒等煮至八成熟捞出,芽菜洗净,切成一指半宽的条,用少量油炒。然后热少许油,放入适量红糖熬出泡泡,将煮好的肉放进去烙皮,直至肉皮变成黑红色。最后将肉切片,肉皮向下在碗里码好,面上均匀的放上炒好的芽菜,旺火蒸20分钟。
一份咸香味浓,味道醇厚的咸味烧白就做好了。
夹一片放入口中,入口弹润,肥肉饱满鲜嫩,芽菜爽口,不仅中和了五花肉的肥腻,同时吸入了肉的咸香,一口就能就下不少米饭。
沈逸最后吃了个肚皮滚圆,坐在沙发上轻轻地揉着肚子,看着李婶儿他们收拾碗筷,不好意思地开口:“本来应该我来收拾的......”
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叔打断,“一家人计较这个干什么,吃的越多你婶子就越高兴嘞!”
李婶儿笑着附和。
收拾完之后三个人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又唠了会儿家常,回过神来,窗外已经是昏黄一片。
县城吃饭比较早,今天李叔老两口为了给沈逸接风洗尘,比平时还吃得早些,沈逸看了看时间,已经六点多了,于是他起身告辞,婉拒了在他们家住一晚的邀请,准备回家打扫一下方便入住。
李婶儿让李叔送他,沈逸没有推辞,毕竟他家离李叔家还有点距离,他想早点回家收拾,因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了。
车子开上了盘山路,原本泥泞的泥巴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听李叔说,平南最近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目前已经小有成效,平时有不少游客到县里游玩。
他满脸高兴地说,“我家种的柑子也有好多人来买,今年结的全都卖完啦!”
平南盛产柑橘,种的最多的是一种外表红润,皮薄肉厚,汁水丰润的橘类,当地人称为红柑。
李叔家主要种的就是这种,以前山路不好走,他们都是背着背篼一步步走到城里去叫卖,但是更多的柑橘不是被雁子啄了,就是成熟之后掉到地上逐渐腐烂。
为了避免浪费,每次沈逸回家,都能收到李婶儿送来的大包柑橘,吃的他浑身都是橘子味。
新路开的很顺畅,到达家门口的时间比沈逸预想的要早,皮卡在挂着锁的栅栏前停下,沈逸伸手在门口的花盆里掏了掏,拿出一个半透明的密封袋,抖了抖袋子上的泥土,取出里面的钥匙,打开了门上的锁。
沈逸家是一栋双层的联排别墅,算是当时县城里建的最好的房子了,沈逸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新家的场景,在那之前他已经因为在市里上学住了半年的校,那天是一个周末,沈家父母来接他回家,在路上他爸神神秘秘地说要给他一个惊喜,然后就带他来到了这里。
沈逸一眼就看到了那栋白色的建筑,灰色的瓦片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沈父搂着他的肩,带他穿过种满郁金香的院落,走到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前,递给了他一把钥匙。
“以后这里就是你的房间啦!我跟你妈要在隔壁享受我们的二人世界啦!”沈父得意地指着相隔不远的另一扇大门,笑脸逐渐在光线里变得模糊。
后来沈逸踏上远行的路,记忆里的白墙变得辩驳,工作之后他每年都会抽出一笔钱用来翻新打理,但是消逝的时间无法阻止,雪白的外墙上还是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但沈逸还是固执的保留着它从前的摸样,不管是每次打开都会喀拉作响的铁栅栏,还是花园里那一片黄色的郁金香花海。
推开门后,沈逸邀请李叔到屋里坐着休息一下,李叔本来想摆手拒绝,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又跟着进去了。
进门之后沈逸看着干净整洁的房间有些讶异,然后反应过来,看向李叔。
“哦这个,你回来之前我跟你婶婶帮你打扫过了,那边那栋也一起做了个清洁,但是二娃儿他们两口子的卧室没有动过,准备让你自己来弄,这边的床单被罩那些都是新的,洗过的,可以直接用。”
二娃儿是李叔他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对沈逸他爸的称呼,因为他们都说他爸小时候二了吧唧的,不聪明。
这时李叔又走到厨房门口,“碗筷这些也帮你洗好了,到时候你涮下就可以用。”
沈逸总算知道为什么刚才他们一直让他再坐一会了,原来是已经替他弄完了,他回来几乎没有什么需要打扫的了。
然后他听见李叔用很柔和的声音开口,“逸娃儿啊,我们没得文化的,不是很懂你们这些读书人的事,但是我晓得,你是很有能力的,比我们这些夯实的多!”
沈逸安静的看着他,老人脸上的皱纹像是盘曲的树根,“所以啊,我想给你说的是,不管遇到了啥子困难,我相信,你肯定可以战胜它的!如果实在不得行就不去想它,吃好睡好!想吃啥子了就告诉你婶子,喊她给你做,还有城头新开了个花店,里头的花看起来还多漂亮的,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去多转下嘛。”
“反正不管啷个说,这里都是你的家。”
外面忽然起风了,一缕清甜的香气顺着敞开的落地窗飘进屋内,沈逸嗅了嗅,是郁金香。
他站在昏黄的灯光下,眉眼弯弯。
“嗯,我晓得。”
——
送走了李叔,沈逸趴在沙发上望着花园出神,橙黄的地灯上,郁金香轻微地摇晃着。
滴答,一滴水珠落在叶片上,顺着脉络滑到叶尖,啪嗒一声砸到地上,然后就是接连不断的雨丝。
又下雨了,沈逸关上窗户,看着窗外的绵绵细雨,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在回来之前,他把隔壁租给了一个要来镇里考察的老板,约好的入住时间好像就在明天。
看来明天得去配把钥匙。
沈逸按掉客厅的灯,只留下玄关处的一盏小灯。
便转身上楼进了卧室。
躺在弥漫着淡淡皂香味的床上,听着窗外越来越大的雨声,沈逸迷迷糊糊的想:
希望明天是个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