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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这风景真不错 她一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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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脸无辜,长长的睫毛扇动着,眼睛好像镶了颗钻,会发光。
她轻声说道:“我们之前不是认识吗?”
我靠,我靠靠,我靠靠靠!
我仔细打量着面前楚楚可怜的金发大波浪美女子,下嘴唇一时碰不到上嘴唇。
“咱们……认识?”我觉得我真的要疯了,如果她现在没有在我面前,我会绕着我二十平米的出租屋跪地爬行,一边爬一边大喊:“为什么我是个哑巴?!”
见她点点头,我更乱了,试着在脑海里搜寻被我遗忘的记忆碎片。
我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出来大城市打拼,结果工作没有找到,老本还赔进去不少,现在是瞒着我妈说我过的很好。
我的人生,无疑是整天窝在这个小出租屋里,一点一点连载我的小说。
可现在突然冒出一个金发美女说我们认识。
最最重要的是,她昨晚吻过我。
她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说:“烨烨……”
我摇头:“不要这么叫我。”
她哭了。
哭的梨花带雨,让我不知所措。
“那个……你先别哭……”我慌乱的从茶几上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劣质的纸巾——9块9十五包,直播间淘的。
她的泪珠透过劣质的纸巾渗透到我的指纹里,我慌了,我真慌了。
她把我揽进怀里,我可以感觉到她的胸腔在剧烈起伏,一颗我从未触摸过的心脏在快速跳动。
好热。
我尝试推开她,可她把我死死锁住。
彼时我们好像真正的恋人。
“你真的认错人了,云小姐。”我把头从她臂膀里伸出来,大口呼吸满是油墨味的空气。
她说:“我喜欢你。”
我的大脑短暂失明了。
我挣扎着用手捏捏自己的脸,可我的脸已经麻木到感觉不到疼痛了。我的手指在自己脸上胡乱摸着,像被打了一针麻醉,但找不到针孔在哪。
“你真认错人了。”我欲哭无泪。
“没有认错。”她死死抱着我,我能听见她厚重的鼻音。“烨烨,做我女朋友。”
小窗边的绿叶在车流声中摇曳,叶尖拽起金色的光,她坐在沙发上,把我囚在怀里,一遍又一遍地说她喜欢我。
直到她第八十六次说“做我女朋友”时,我臣服于她温柔的发梢下,答应了。
哪有人这样强迫别人的。
她开始住在我的出租屋里,用我的每一件物品,又带来很多物件。
我真的纳闷儿了,她这么有钱,为什么愿意屈身于这一方小小的屋子里?
她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说她喜欢我。
她为什么喜欢我?我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我只是一个连做饭都不会的小作家,每个月的稿费连她赚的零头都没有。
可她就说她喜欢我。
我想,有这样一个漂亮小姐姐做我女朋友似乎也不错。
这样的不错,不是在于她长得好看,有多养眼,也不是在于她每天都会抢在我之前挤在厨房里为我做饭。
这样的不错在于,她喜欢我。
是真心喜欢。
在对于一个人在异乡打拼三年的我来说,对于一个稿费只有零星一点的小作家来说,对于一个每天看惯车水马龙却不能跻身于车水马龙的底层人来说——
被人真心喜欢确实很不错。
她最开始只是睡在沙发上,抱着我老久之前买的公仔,等待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纱帘坠落在她散乱的发丝间。
然后,她离我越来越近,先是要求和我隔着“三八线”同床共枕,然后一步一步占据我的床。
等到她完全占领了我的床,把我挤到角落时,窗边不知名的小花又明媚了一回。
那是她闯入我生活的第二年。
她会每天早上早早起来到狭窄的厨房里去,用锅里噼里啪啦的油星叫醒我。淀粉肠在清晨的空气里散发只值几块钱的味道,光会贯穿小客厅,在她纤细的腰间划出金黄的线。
我会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只会说她喜欢我。
然后,她吃完早餐,出门去公司,我洗碗。
日子就是很平淡。
但我还是没有搞懂,她为什么会在那个夜晚强闯我的生活,并烙进我记忆的骨骼。
见面和相处的方式就是很奇怪,但一切都像在正轨里面。
在我答应做她女朋友的第三百八十四天,凌晨三点零七分,她把我按在身下。
那晚我喘着粗气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之前认识,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说了点莫名其妙的话,像梦话。
她说:“这是你第四次这样问我,不允许有下次。”
她说:“你要是敢忘记我,你这辈子就被我压身下别想起来了。”
她说:“明天想吃什么?”
她用四肢缠住我,一点一点侵蚀我的体温,最后收纳了我,用唇堵住了我的嘴。
我们的心脏在火海里翻滚,狭小的房间里回荡着异响
我记不得那晚我哭了多少次。
只是感觉有什么奇异的东西占领我的灵魂,如久归的亡灵大军,践踏我的躯体。
她好像很熟练。
一抹晚烟穿过略显单薄的云霄,路灯被外面的车流拉的很长。
她的声音因缠绕上了水汽,有点湿,热热的,仿佛已经舔上我的耳尖:“放松……”
第二天,我羞耻地用被子盖住自己的全身,像葬礼上的死人,她叫我摇我也不起。
我那时才意识到,我永远无法起身了,在她的压迫下,我只能臣服,做个卑微忠诚的臣子。
站在唯物的世界观里来看,是我浑身酸痛起不来。
起不来,再也起不来了,我被按捺在这位君主的威严下,一晚又一晚。
她会心满意足地亲吻我的唇,然后向下,让热吻游走在我的脖颈上。
幸好我是个全职作家,不然我都没脸见人。
在我答应做她女朋友的第四百五十一天,我再次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之前认识,我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只是亲亲我,没有说话。
然后她问我明天想吃什么。
一切完毕后,她喘着粗气摸摸我的头,抱着我睡觉,像抱沙发上我很久以前买的公仔一样。
台灯黄黄的。
或许明天早上,她还是和以往四百多天一样,站在厨房里,阳光在她腰间划出金黄的线,用油滴的尖叫唤醒我,然后指着窗外一点清澈的黄花,说:
“你这风景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