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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未响的贝斯 ...

  •   九月的阳光透过明德中学的梧桐叶,在地上筛出斑驳的光点。高二(3)班的教室里,初歌尔正对着摊开的数学试卷唉声叹气,指尖无意识地敲打着桌角,发出“哒哒”的轻响,像在模仿贝斯的节奏。

      “别敲了。”

      清冷的声音从教室后门传来,带着惯有的穿透力。初歌尔手一顿,猛地回头,果然看到夜锦町站在那里。对方穿着高三专属的深色校服,背着黑色双肩包,身形挺拔,眉眼间带着疏离的冷意,可目光落在她身上时,那层冰霜似乎悄悄融化了些。

      “锦町!”初歌尔立刻眉开眼笑,把试卷往她面前推了推,“最后这道题,我算了三遍都不对,辅助线是不是画错了?”

      夜锦町走过来,在她旁边的空位坐下——那是她常年“霸占”的位置,哪怕高三的课程再紧张,每天也总会抽出半小时来高二(3)班“蹲点”。她拿起笔,骨节分明的手指在试卷上顿了顿,随即画出一道利落的辅助线。

      “用余弦定理逆推。”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落在初歌尔耳里,“把角度转化成边长比例,再代入已知条件。”

      初歌尔盯着那道线看了半晌,突然拍了下脑门:“啊!我怎么没想到!光顾着用正弦定理了!”

      夜锦町没说话,只是把笔递给她,眼神里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纵容。初歌尔握着笔,低头演算时,鼻尖几乎要碰到试卷,露出的后颈白皙细腻,被阳光镀上一层浅浅的金边。

      夜锦町的目光在她颈侧停留了两秒,随即不动声色地移开,落在她桌角那个磨得发亮的贝斯拨片上。那是初歌尔的宝贝,据说是她刚学贝斯时,用第一个月零花钱买的,上面还贴着个粉色的小兔子贴纸,被摩挲得有些褪色。

      “晚上回去练《秋意渐》的间奏。”夜锦町突然开口,“周末社团联展,你的solo不能出错。”

      “知道啦!”初歌尔头也不抬地应着,笔尖在纸上飞快地滑动,“保证练到闭着眼睛都能弹!”

      她的贝斯是夜锦町送的,一把深蓝色的电贝斯,琴身侧面还刻着小小的“歌尔”二字。初歌尔第一次拿到琴时,抱着夜锦町的脖子转了三圈,笑得像只偷到糖的小狐狸,说要弹出最好听的歌给她听。

      那时她十二岁,刚上初中,而夜锦町十五岁,已经是明德中学的风云人物。

      夜锦町看着她认真演算的侧脸,思绪悄悄飘远。

      十年前的那个午后,也是这样的好天气。她跟着司机去孤儿院做义工,却在门口的梧桐树下看到一个缩成一团的小不点。那孩子穿着不合身的灰布衣服,手里紧紧攥着个破布娃娃,脸颊脏兮兮的,只有一双眼睛亮得惊人,像落了星星的湖水。

      “你怎么不进去?”夜锦町蹲下身,声音比现在更冷些。

      小不点抬起头,怯生生地看了她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他们说……我没有爸爸妈妈,不能和大家一起玩。”

      夜锦町沉默了片刻,伸手从口袋里摸出块草莓糖,剥开糖纸递过去:“跟我走,以后我护着你。”

      那就是初歌尔。

      后来,夜家父母收养了初歌尔,给她最好的生活,可真正把她护在羽翼下的,始终是夜锦町。她会在初歌尔被欺负时,面无表情地把对方推倒;会在初歌尔挑食时,把她不爱吃的青菜一点点切碎拌进饭里;会在初歌尔半夜做噩梦哭醒时,抱着她轻轻拍背,直到天亮。

      这些事,初歌尔记在心里,挂在嘴边,逢人就说“我家锦町最好了”。可她眼里的“好”,是姐姐对妹妹的好,是恩人对受助者的好,唯独没有夜锦町藏在心底的那层意思。

      “算出来了!”初歌尔突然欢呼一声,把试卷举到夜锦町面前,“你看你看,是不是这个答案?”

      夜锦町收回思绪,目光落在试卷上,点了点头:“对。”

      “太好了!”初歌尔把笔一扔,往后靠在椅背上,长长地舒了口气,“锦町,你简直是我的救星!晚上我请你吃草莓蛋糕吧?”

      “不用。”夜锦町收拾着她散落在桌上的笔,“管家今晚做你爱吃的松鼠鳜鱼。”

      “哇!太棒了!”初歌尔眼睛更亮了,凑过去想挽她的胳膊,手伸到一半又想起什么,讪讪地收了回来——班里同学总拿她们俩开玩笑,说她们不像姐妹,倒像……像什么,初歌尔没敢细听,但脸颊会发烫是真的。

      夜锦町察觉到她的小动作,指尖微微收紧,面上却依旧平静:“快上课了,我回班了。”

      “嗯!放学等我呀!”初歌尔冲她摆摆手,笑容灿烂得晃眼。

      夜锦町“嗯”了一声,转身走出教室。刚到走廊,就听到身后传来林薇薇的声音:“歌尔,你跟夜大小姐也太黏糊了吧?她都高三了,天天往你这儿跑,不怕被老师说啊?”

      “她是来给我讲题的嘛。”初歌尔的声音带着点小得意,“再说了,锦町学习那么好,老师才舍不得说她呢。”

      “切,我看她是舍不得说你吧。”林薇薇笑了两声,“说真的,歌尔,你就没觉得夜锦町对你……有点不一样?”

      “不一样?”初歌尔的声音透着疑惑,“哪里不一样?她一直对我这么好啊。”

      夜锦町的脚步顿了顿,心脏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攥了一下,有点酸,又有点涩。

      她继续往前走,高跟鞋踩在走廊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像在敲打着某种无人知晓的心事。

      高三(1)班的氛围比高二紧张得多,刚进门就闻到浓重的油墨味。夜锦町的同桌兼好友沈知言抬了抬眼:“又去看你家小尾巴了?”

      “讲题。”夜锦町放下书包,拿出物理竞赛的复习资料。

      “哟,‘讲题’这个借口,你用了快十年了吧?”沈知言用笔戳了戳她的胳膊,笑得不怀好意,“我说夜大小姐,你打算什么时候把人小姑娘拐到手?再拖下去,等她上了高三,被哪个不开眼的小子追走了,有你哭的。”

      夜锦町翻过一页书,声音淡淡的:“她还小。”

      “小什么小?都十五了,懂人事了。”沈知言撇撇嘴,“再说了,你暗恋人家都快成公开的秘密了,也就初歌尔那个小迷糊,还把你当亲姐姐呢。”

      夜锦町没说话,只是握着笔的手指紧了紧。

      她不是没想过说破。

      去年初歌尔生日,她在琴房里放了束白玫瑰,花里藏着张写了“我喜欢你”的卡片。可等初歌尔抱着贝斯蹦蹦跳跳地进来时,她又怂了,趁着对方试琴的功夫,偷偷把花和卡片收了起来,只说是“管家买给夫人的,放错地方了”。

      初歌尔信了,还傻乎乎地说:“白玫瑰真好看,锦町你要是喜欢,我以后天天给你折纸的。”

      后来,那束玫瑰被她扔进了垃圾桶,卡片却留了下来,藏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上面的字迹被摩挲得有些模糊。

      “对了,”沈知言突然想起什么,“周末社团联展,你们乐队压轴?”

      “嗯。”

      “那可得好好表现,听说初歌尔的贝斯弹得越来越好了,不少人等着看呢。”沈知言挤了挤眼睛,“包括隔壁班那个体育生,上次运动会还托我问初歌尔要联系方式呢。”

      夜锦町翻书的动作猛地停住,抬眼看向沈知言,眼神里带着明显的寒意:“你给他了?”

      “哪敢啊。”沈知言举手投降,“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动你家宝贝啊。不过说真的,夜锦町,初歌尔长得可爱,性格又好,喜欢你的人多了去了,你再不下手,真要被抢走了。”

      夜锦町没说话,只是重新低下头看书,可那一页的内容,看了半天也没看进去一个字。

      放学铃声响起时,初歌尔几乎是弹射般冲出教室,在楼下的梧桐树下看到了夜锦町。对方背着两个书包,一个是自己的,一个是初歌尔的——那是她多年的习惯,总说初歌尔的书包太重,怕压坏了她的肩膀。

      “锦町!”初歌尔跑过去,额角带着薄汗,脸颊红扑扑的,“我们快点回家吧,我想吃松鼠鳜鱼了!”

      “跑慢点。”夜锦町伸手替她擦了擦汗,指尖的温度让初歌尔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嘿嘿。”初歌尔傻笑两声,跟在她身边往前走,“对了锦町,周末社团联展,你爸妈会来吗?”

      “应该会。”夜锦町说,“他们说想看看你弹贝斯的样子。”

      “啊?那我紧张怎么办?”初歌尔瞬间怂了,“叔叔阿姨会不会觉得我弹得不好啊?”

      “不会。”夜锦町侧头看她,眼神认真,“你弹得很好,是我听过最好听的。”

      初歌尔的脸颊又开始发烫,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你就知道哄我。”

      两人并肩走着,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偶尔会交叠在一起。初歌尔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叽叽喳喳地说着班里的趣事,夜锦町偶尔应一声,更多的时候是在听,目光落在她晃动的发梢上,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温柔。

      路过一家文具店时,初歌尔突然停下脚步:“等我一下!”

      她跑进店里,没过两分钟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个小小的蓝色盒子,塞到夜锦町手里:“给你的。”

      夜锦町打开一看,里面是个银色的钥匙扣,上面挂着个迷你的钢琴模型,做得很精致。

      “我看到这个觉得很配你。”初歌尔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你钢琴弹得那么好,就……就当是提前给你庆祝物理竞赛拿奖了。”

      夜锦町捏着那个钥匙扣,指尖微微颤抖。这是初歌尔第一次送她和音乐有关的东西,以前要么是画的画,要么是折的纸星星,从来没有这么“用心”过。

      “喜欢吗?”初歌尔仰着头看她,眼睛亮晶晶的,像只等待夸奖的小狗。

      “喜欢。”夜锦町的声音有些沙哑,她把钥匙扣拿出来,挂在自己的书包拉链上,“很喜欢。”

      “那就好!”初歌尔笑得更开心了,“我还怕你觉得幼稚呢。”

      “不幼稚。”夜锦町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你送的,都喜欢。”

      初歌尔的脸颊又红了,低下头快步往前走,嘴里嘟囔着:“快走快走,鳜鱼要凉了。”

      夜锦町看着她泛红的耳根,嘴角几不可查地弯了一下,快步跟了上去。

      夜家别墅离学校不远,坐落在半山腰,是栋带花园的欧式建筑。司机早已把车停在门口,看到她们回来,恭敬地打开车门:“大小姐,初小姐。”

      “李叔好。”初歌尔笑眯眯地打招呼,率先钻进了车里。

      夜锦町跟在后面坐进去,刚关上车门,就听到初歌尔“呀”了一声。

      “怎么了?”

      “我的贝斯拨片不见了!”初歌尔翻着自己的口袋,急得额头冒汗,“就是那个带小兔子贴纸的,我明明放在桌角了啊!”

      那是她最宝贝的拨片,用了快三年了。

      “别急,可能落在教室了。”夜锦町安抚道,“明天我去给你找找。”

      “可是我晚上要练琴啊……”初歌尔垮着小脸,蔫蔫的。

      夜锦町沉默了片刻,从自己的校服口袋里摸出个东西,递给她:“先用这个。”

      那是白天初歌尔给她的那个拨片,背面画着歪歪扭扭的小太阳。

      “这是给你的……”初歌尔有点犹豫。

      “给你了就是你的。”夜锦町把拨片塞进她手里,“快拿着,别弄丢了。”

      “哦。”初歌尔乖乖收下,捏着那个熟悉的拨片,心里的失落少了些,“谢谢你啊锦町。”

      “傻样。”夜锦町忍不住揉了揉她的头发,动作自然又亲昵。

      回到家时,管家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偌大的客厅灯火通明,水晶吊灯折射出璀璨的光,长长的餐桌上摆着精致的晚餐,松鼠鳜鱼的香气扑面而来。

      “大小姐,初小姐,回来了。”张叔接过她们的书包,“先生和夫人在书房,说等你们回来一起吃饭。”

      “好的张叔。”夜锦町点点头,脱下外套递给佣人。

      初歌尔换了拖鞋,径直跑到餐桌旁,盯着松鼠鳜鱼咽了咽口水,被夜锦町拍了下手背:“去洗手。”

      “知道啦。”初歌尔吐了吐舌头,乖乖跑去洗手间。

      等她洗完手出来,夜父夜母已经坐在餐桌旁了。夜夫人拉着她的手,笑得温柔:“歌尔回来啦,今天在学校乖不乖?”

      “乖的!”初歌尔用力点头,“锦町还教我做数学题了呢。”

      “我们歌尔真厉害。”夜夫人笑着给她夹了块鱼肉,“快尝尝,张叔今天特意给你做的,没放太多辣椒。”

      “谢谢阿姨!”

      夜父看着两个孩子,眼里满是欣慰。他和夜夫人一直很喜欢初歌尔,这孩子活泼开朗,像个小太阳,正好中和了夜锦町过于冷淡的性子。这些年,看着两个孩子互相陪伴着长大,他们早就把初歌尔当成了亲生女儿。

      “锦町,”夜父看向大女儿,“下周的物理竞赛,准备得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夜锦町的语气很平淡,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夜父说,“尽力就好。”

      “嗯。”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初歌尔话多,叽叽喳喳地说着学校的趣事,夜锦町话少,大多时候是在听,偶尔给初歌尔夹她爱吃的菜,替她把鱼刺挑出来。夜父夜母看着她们,眼神里满是笑意。

      吃完饭,初歌尔抱着贝斯跑到二楼的琴房。房间里隔音效果很好,墙上贴满了乐队的海报,角落里放着夜锦町的钢琴。她插上电,调了调弦,捏着那个带着小太阳的拨片,指尖落在琴弦上,弹出《秋意渐》的前奏。

      贝斯的声音低沉而富有节奏感,像在诉说一个温柔的故事。初歌尔闭着眼睛,手指在琴弦上灵活地跳跃,脑海里想着夜锦町替她讲题时的样子,想着她替自己背书包的样子,想着她刚刚揉自己头发时的样子……

      一曲终了,她睁开眼,发现夜锦町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手里拿着杯温牛奶。

      “弹得不错。”夜锦町走进来,把牛奶递给她,“就是间奏的地方有点快,再慢一点会更好。”

      “是吗?”初歌尔有点不好意思地接过牛奶,“那我再练一遍。”

      “嗯。”夜锦町靠在钢琴边,看着她重新拿起贝斯,目光落在她握着拨片的手指上——那是她的拨片,此刻正被初歌尔紧紧攥着,像个隐秘的标记。

      初歌尔又弹了一遍,这次的节奏慢了些,果然比刚才更动听。她放下贝斯,期待地看向夜锦町:“这次怎么样?”

      “很好。”夜锦町走过去,帮她把琴身擦干净,“周末这样弹,肯定没问题。”

      “太好了!”初歌尔欢呼一声,突然想起什么,“对了锦町,你钢琴弹得那么好,为什么不加入乐队啊?我们乐队的键盘手总说自己弹得不好,要是有你在,肯定能拿第一!”

      夜锦町的动作顿了顿,淡淡道:“没时间。”

      她其实是怕。怕在舞台上,看着初歌尔对着自己笑,会忍不住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怕聚光灯下,自己的眼神藏不住心事,会被所有人看穿。

      “好吧。”初歌尔有点失落,但很快又打起精神,“那你周末一定要来看我演出啊!”

      “嗯。”夜锦町点头,“一定来。”

      两人又在琴房待了一会儿,初歌尔缠着夜锦町教她弹钢琴的基本和弦,手指笨拙地在琴键上按来按去,总也找不对位置。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未响的贝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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