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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铺直序之一 ...

  •   1

      东边的大广郡绿头县有一小村。其名为“小村”,本是该县众多村庄中平平无奇的一所,却在五十年前让一位逃亡的贵族看上了。

      这贵族我们叫做大老爷,意思是他不但老,举止也乖戾。逃过来时,身上没带什么行囊,一口吃的没有,好容易哄得村里人为他备好食宿。没待到两个月,又谄笑着找到邻住一精壮的小伙子委托送信。小伙推托,说忙不开,后又改口说是不敢冷了意中人,毕竟要跑大半个郡,归来恐怕早已为人妻。老爷嘿嘿一笑,从小指上取下一枚戒指,声称有魔力,能让意中人服服帖帖。老爷的宝物不容质疑,小伙眼睛一亮,第二天就出发了。

      人们后来知道,老爷的信是送给亲人的,但信上只写着“我在那个小村生活得不错”而不是“我在一个名为‘小村’的村”,亲人便以为老爷故意隐秘行踪。后来信被查获,当局也下如此判断,追查不了了之。若干年后,一少爷查地名时发现了小村,心生疑惑,最终顺利寻了过来,继承了遗产——些古怪的小物件和一沓泛黄的证卷。

      眼看亲眷都寻来了,那个送信的伙计却迟迟没有下文,意中人心生惆怅,隔天外地商人带来了过时报纸,种类庞杂,村里人发现有个花边栏目,专讲一农村土人风流非常,来中心城两年尝遍名媛,众绅爵贵士艳羡不已,专家编辑费劲分析。大伙张着嘴把它读完,总算是恍然大悟。

      少爷得到遗产后,为回避亲眷就住下了,但他还是个藏书家,人过来了,书也要过来,于是连着两三天,“驼着东西的巨大怪兽”,“衣着吓人的卫兵”,“坐在兽背上的长发人士”诸如此类的东西源源不断地涌进村子里,据考证,其实是专门抵御野兽的搬书队,施工队。少爷打算建个藏书阁。

      在村民们看来,这也是“老爷癖”,因为书实在是太多了,哪怕它们全都是面饼,一个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吃完,由此可得许多书根本不是买来看的,既然不是为了看,买书又有什么用呢?少爷不但买来,还精心保养,更是花费巨大,有曾经被招去协助管理的,会算术的小伙子做如下推测:“估算一下,保养五十年花的钱足够再建一个小村了。”

      书阁就建在教堂旁边,也顺便把教堂修缮了一下,让两栋建筑看来均称,对此人们倒是很乐意。

      然而建成没几年,少爷突然跑去了外村,再没回来。两年之后,小村的教士收到了他的病危通知,教士前去为他受洗,并在路上捡了一个男婴。

      这个男婴,更像女婴,长了几年,人们发现他身体娇弱,面目秀丽,而且口齿不清,说话墨迹畏缩。教士教他认了字,他便从那个阴森的书阁里头找东西看,教士还让他跟其它小孩一块儿玩,指了指外面嬉闹的一群跳土坑的男女孩,他就去了,到了傍晚灰头土脸地回来,呜咽着说大家都叫他"鼻涕虫",教士一时无措安慰。身边默默旁听的中年妇人,叉着腰,头上戴着只有晚上才会戴的,让脸看起来凶凶的头巾,以不知何时板起来的刚毅神情,开口道:“别人如何说,赖不到自己头上,他们嘲笑,你就不跟他们玩,去干自己要干的,他们干不成的事儿,让别人知道,世界不是就他那一个样!过来,我教你怎么洗碗!”便拉着男孩走了。这个妇人,是男孩的另一个抚养人,她作为意中人被抛弃后,做事就凛冽起来,以至于凛冽地放话:今后不婚。教土把男孩捡回来时,就由她帮忙打理教堂,时间一长,便住在一块了。这个教堂,只是稍大一点的屋子,跟旁边的书阁比起来,就是大鸡棚边的狗窝,因而负责的教士只有一个,而且是项忙的一个。

      那晚男孩就着妇人的话,想了很多很多事情,沉沉地睡了一觉。自此,人们就只能在书阁里找着他了。那年他五岁,人们问他在做什么,回答:看书。后来又回答:做研究。再后来,他的回答就成了诸如:“文学批评”、“文化批评”、“实证方法论改良”、“用某种一般空间语言建立严格分析学体系”这种没人能听懂的东西了,再再后来,自然是没有人来问他了。这年他十五岁,终于决定只身去外面闯一番,不带多少钱,不带多少衣服食物,连书也不带一本。他躺在书阁最私密的顶楼间,枕着书堆,赤脚翘着另一只赤脚,透过彩色的玻璃向窗外看去,日落下,有个男人肩上挂着白衫,在赶牛车,车上两个姑娘挨坐在一块,发丝缠着发丝,窃窃讲着话,从旁忽然蹿出一少年,用力地拍一下牛屁股,就着牛牟,女孩的惊呼,男人的叫骂,就那样哈哈大笑起来,跑向落日的远边。阁楼上的男孩这般那般地遐想着,忽然觉得身子热热的,想写一些东西。

      顺带一提,那个男孩是教士在池边发现的,所以叫作阿池。

      那么,阿池就是我,我就是阿池。

      2

      我是阿池,这事不必质疑,因为阿池不是书呆子。

      一般说来,书呆子是别人对阿池的叫法,是不懂书的人对不知道他懂不懂书的人的叫法,而我懂书,也知道自己懂书,所以我不叫阿池书呆子。

      这一点就能说明我是阿池。

      嗯,这是一个笑话,而且我想说,是一个平易近人的笑话,不是什么掉书囊的,专为了显人贵的,比方说“现象学笑话(Blague sur la phénoménologie)”这种自娱自乐的东西,而仅仅是个普通的,虽然幽默有点冷也足以博君一笑的东西,至少我是真诚地这么觉得。可就像是我在前文故弄玄虚地随手做了一个注释(Blague......),而仅仅是出于某种幽默的意图一样,我经常一不留神就会把笑话说给他人听(每当我稍微投机一点时它们就会该死的灵活),并渴望听到一两声附会的笑(毕竟有这样一种观念,会讲笑话的人都是聪明的),但大多的结果是让我自己干巴巴傻笑两声收场。届时我就已经是书呆子了,而且是以书呆子再生产自己的书呆子。

      但是,无论如何,这么扯了一通以后,大家应该都相信我是阿池了。因此,倘若这之后的东西被发掘出了巨大的价值,某种思想成就,文学形式的突破这种的,请不要怀疑,这正是出自小村的阿池之手。尽管你们都觉得他不过大抵是一个傻子,至少也没有自己有头脑,有见地,有深度,亦或是有常人之所能(你们这么在乎这个就拿去吧)——但那不过是你们觉得而已,无法理解的话,换一种方式觉得就好了。我在这费了太多笔墨,请你们好好地觉得吧!

      现在我要讲正事,即出走的事了。

      小村的教士与单身妇,我的养父养母,分别叫做阿聃和阿霞,我要出走的事,是不得不与他们商量妥当的。否则,这个老马识途的男人和手段利落的女人不消片刻就能把我抓回去,哪怕我已经跑了大半天。

      但是,对这两位我都有充分的难言之隐,还不包括跟我的出走有关的一切思想的难言之隐,同时面临伦理与语言学的两大困境,这就是我出走计划最开始最基础也是最平无奇的一步(火)。

      当然,“去生活吧”这时候我可以这么对自己说,要是放在两年前我恐怕就已经在寻找带有“荣哥”,“父乐意得”(注:著名神棍与心理学家)这类字眼的书了,仿佛读了它们就可以控制别人的思想。但是现在不一样,书我已经读得够多了,自己明白光在头脑辩证是得不到现实的。“去生活吧”,我便只能这么对自己说,于是从书堆里爬起来,找到鞋子,摸着黑下了书阁,往旁边的教堂走去。

      刚刚你们恐怕看得一头雾水,我简要解释下:我打算做点事让他俩感到欣慰,至少明白我已经成熟,仅此而已。

      “嗬哟,孩子,你吓我一跳”

      老头子的脸皱或一团,一只手拊在胸口,这是因为我方才站到教堂一排座位旁的阴影处,正思考如何措辞,却让他的头先偏了过来。

      不过一般来说,教士是不会“嗬哟”的,既然他“嗬哟”了,说明真的吓得不轻。

      “老聃,你还好吗?”

      “哎......没事。孩子,你怎么走路没声呢?”

      我没回复,因为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走路没声。他瞧着我,“嘿嘿”了一下,教士一般是会“嘿嘿”的,所以无恙。

      现在他神色温和,眼睛慢慢地眨了眨,这是在询问有什么事。有什么事呢,也不过就是那样,那就直说不讳吧。

      “老聃,你需要帮忙吗?”

      “嗯?孩子你说啥呢”

      “我想干活。”

      3

      小村教堂边的小屋,由教士与单身妇以及他们收养的孩子居住。

      屋子里有一个大餐桌,是小村里罕见的大,大到可以拿来开村会。据说是当年老爷借住在这里时托人做的,时隔多年,大桌仍然屹不倒,只是桌面上多了几道剌剌叉叉。

      从小,在晚饭前,阿池要乖乖坐着,认真地观看这些剌剌叉叉,因为此时那俩在祈祷。

      我想,人最能在祈祷的时候,流露出某种终日的生活作息中深刻的东西,就像是一个信差忘我地跑了好久好久,天黑了,静静待在脚店,不会立刻去寻乐子而是发一会愣,将白天的行程,人生的执念,口号,甚至是七岁时玩得很好的小姑娘,都放在嘴里咂吧,然后形成一种感觉,类似于一个悬在所有东西上面的粗布条,不对,应该是一阵沧沧凉的风,有点像是“生存论”这种的。总之,是令我这样渊博的毛头小子捉摸不透的东西,或许读再多书也摸不透。可能只是这俩会这样,也可能连村里整天打哈的懒汉也有这种东西,还可能是我想玄了,是整天整天地读大毛国作家的黑深残,到了晚上才恍恍忽忽坐在人前的家伙犯的文青病。但归恨结底,这两个人,恐怕是不简单的。

      这么说好像有歧义。

      不过,也许只需要我描述一下,你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阿聃的耳朵并不大,脸是瘦的,在颧骨处有两块饱满的肉,和微微凸起的嘴巴堆在一起,显得满足,安详。作为教士,他念祷词却懒洋洋的,瘫软着身体,丝毫不掩饰工作的劳累,颇有一种对神明的态度:“你瞧,我为你干活了一整天”。不过,这又隐约透露着另一番诚意。现在他睁开眼了,带着往常的笑意瞧我,不对,比往常要更甚,我感到不安,看向一边的阿霞,哎呀,我忘了写她祷告的样子了。现在她睁着眼睛,面目严肃,头巾让脸看起来凶凶的,而且,也瞧着我,这可有点尴尬。

      过了估摸着大约五秒吧,她开口了

      “池啊......”

      看来她还没想好怎么说,我先反应了过来。

      "阿妈,有什么事儿吗?"

      阿妈这个叫法,可大有来头。你们看她的面容柔和了不少,想必就能领悟了。

      “我听阿聃说你找他要活干,能说说为什么吗?”

      “是这样的阿妈,你看我整天窝都在书阁里暗无天日的,食物什么的都不需要自己准备,实际是不太好的,人总是要自食力,能够劳动,生产,才算是完整的人,否则,他很难说自己可以真正用上知识。这些都是我自己的想法,不是书里教的......”

      我还在找一些有亲和力的语句,让整段发言变得圆满,像是乡土文学里面那种人人称道的懂事的男子汉会说的话,但是教士在一旁嘿嘿笑了起来,我只好迟疑地看着阿妈。她则一脸好奇地瞧着我,像瞧一只翻了跟头的鸡。她开口说:

      “可是孩子,干活总要身子气利结实才行阿,你成天都不运动,能干成什么话”

      “不过孩子有这样的想法总是好的,要多鼓励鼓励呀”老聃嘻嘻哈哈地补充说明。

      两个人简直其乐融融,吃起了东西,杯盘清脆地碰响着。

      毫无疑问,他俩把我的话当成了小孩子说的天真的东西,完全低估了局势。事实上是,我考虑地要周全得多,一开始缺乏体力和经验,我仍然可以做一些小活,像是村里每周会赶一次外集,分拣物资,誊抄交易清单这些活,都是女孩子在干,哪怕最初不熟练,凭借我的素养,处理这些书写格式和简单的算式也是绰绰有余。而阿霞正好是管这个的,给我整一个差活就是一个念头的事。不过,这也意味着可能要跟她们打交道.......

      “哦哦,对了”

      我正犹豫着,阿妈突然说起话来,开了个头,停顿一下,将嘴里的东西咽进去。

      “腃子的朋友这周赶集不能来,刚好有个空,你不是想干活吗,这个要不要?”

      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腃子是我村一位女孩,与我同龄,或者大一岁,正是上文中“她们”之一,而且是其中佼佼者。所谓“她们”就是曾经叫我鼻涕虫的那群人,待在书阁的这十年,我们鲜少有交集,然而一旦碰上,我便能感受到那种别有所指的,打量着滑稽东西的眼光。我是一个古怪的人,这尚且有理,但也并非怪异的动物,我有所追求,有事可作,并不应该受到这样的打量,仿佛形象稍有特殊,就是给她们观看消遣的。不但屈辱了我,还屈辱了高尚的知识,屈辱了追求云云,从小就让我在心里愤然不止。

      另外,还有难受的一点是,在这份上,每当我从书里读到“美人”
      “可爱的姑娘”这些形象时,脑海里的印象总要先经过她们,才能被加工成其它东西,因为我确实是只接触过这些女生。而她们,都是没有什么知性的,还有点粗野的村里人,因此我十分怀疑自己是否对那些作品里的形象有适合的想象。“多去接触”这在符号学上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我决定出走的原因之一。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阿妈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抓得住时机,对各种经营都很擅长,也因此能够负责赶外集,将所有的货物精明地卖出去,再将各家需要的东西带回来。腃子她们在其手下干活这么久,理应锻炼了很多,待人或许成熟了不少。至于那些眼神,也许不过臆想罢了,这对于长时间自我封闭的人来说是很常见的。况且,我确实不好在一开头就拒绝阿妈,相当于承认了自己的方才的发言就是天真无物。于是,我应允了。

      我带着一股莫名的豪情点了点头。只要不让我一开始就单独和她打交道,确实没什么可怕的。

      阿妈看着我,又塞了一口饼渣子。

      “后天就是赶集了。待会我给你讲一些事项,明天早点起来活动下身体,然后就去找腃子吧,让她教教你要做什么”

      “等一下.......”我差点惊呼。

      “嗯?”

      她疑惑地看我,我也看着她,但是,她的眼神里只有纯粹的困惑,一点儿也不知情。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还能说什么呢。

      “好吧......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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