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军城内谢侍御家有别宅三间,极宽洁,为邸舍,僦直才百二十千。”——《夷坚志》
“细民所居茅屋,日出一间,赁钱才十二文”——《盘州文集》
南宋乾道年间,邵武军城内很宽敞的宅子,作为旅店,租出去一年的价格大概是一百二十贯,也就是一个月十贯,县里的房屋价格肯定要便宜很多,而且虽然是四间屋子,但环境肯定没有御史别宅来得好,所以李木匠租的宅子价格应该至少在它的一半以下。南宋绍兴年间,在荆门军租一间茅屋是十二文,一个月是三百六十文,按四间算是一贯三百八十文,李木匠的房子应该略高于这个价格,又是价格比较公道的情况下,所以作者咕粗略定了每月两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