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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难愈的殇1(纪实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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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的世道,迫于无奈,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像极了那个年代,丝毫没有退路的时期,而他的名字冥冥中似乎寄托着所有爱的希望。
柒玉殇是个胆小,内心高傲的青年,知识是他的盲区,几乎找不到路标,这样的人,不会拥有朋友。
玉殇在校时,是很孤僻的。没人主动找他,向来是不会与人交流。
他个子不高,脸蛋也很冷,很成熟也爱笑。
那时的初中时期,五六十岁的班主任和他坐在草地上聊天,很直白的对玉殇说道:“你已经是大人了,可以回去结婚了。”
他没有去思考这种成年人都难以完成的问题,还是老样子,过着自己的生活,每到教室里有读书声,他就会放声高歌。
他最喜欢和那些思想简单的人相处,玉殇觉得这样的人不需要太多的提防。
他说:人活着很累,简单点,让大脑、心里更放松。
但,人总是这样,他接触的人,都比他强,又该如何在这个群体内打好关系,向来胆小嬉笑的他想要改变处事态度。直到后来,有一天见识到社会……。
新时代,发展的脚步很快,一大批没有退路的有志青年送入社会,挤破头颅的涌进城市,自然,他也不例外。
一个大的城市,烟花市,是最终的目的地,他途径武地,见识到没有学历,技术,背景,辛苦挣钱的整个时期。
小巷幽暗曲折,如果你不熟悉,你找不到回去的路。
滚滚长河,人海如潮的青年们走入了人生的道场,踏入征程。
玉殇第一次进入城市,作为乡下人,憨傻的老实劲儿,就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会脸红。
公交车上,各种漂亮性感的短裙女子,帅气青年,让他的自尊心跌落到了地面,深深的沉浸在谷底。他不敢去看,高度紧张的地低着头,车上城市气息很浓的男男女女大大咧咧的交谈着,开心的聊着。
直到下了车,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都没记住,甚至是在哪。
他看着城市,就像瞎子见到了光,如此可笑。
转站再转,火车站里,玉殇看到了他那样的好大一个群体,也看到了一些特殊的另类,发现这些孩子看起来只是更老练,和他没有区别。
一时间,内心又有说话的勇气,人更精神了。
第一次远行,让玉殇明白,他不具备成年人的特性,是自家人送进车站火车上。
那车站的建筑,宏大的建筑,让他傻眼,太复杂了。进去,大厅内部什么都有,那高到不可思议的顶,大到比学校还要大的场地设施,太惊讶了。
他想道:“那群小屁孩还在读书,哪里能见识到这样的世面。”
那一刻他彻底的和校园拉开了距离,觉得早出来很对。
火车发车了,他晕车,头昏脑涨还出现胸闷头疼,这样的事,一直存在,每到这样的情形他都没有心思,思考其它事。
“一夜的车,真够呛。”
烟花市早有耳闻,也是比较有名,出过不少文人雅士。
他东张西望,很高兴,而且出了家乡的省市,让他可以很大胆的放手去做事。因此,觉得自己的时候到了。
刚接触工作,他觉得很有趣,玉殇轻易地吹嘘着说道:“简单,太简单,三个月必成。”
等时间到了,夸下海口的话成了空,见识到工作的难度,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他意识到需要耗费很长时间,很大的精力,他小学时有过一些底子和工作有关,不敢说分毫不差能很快胜任,但是,是有底气的。
然而,他打起了退堂鼓,不喜欢这样的工作。
他时常在想:“那群小屁孩小学时念书,我就主动在上课时吸收这些。初中别人还上课,就已经开始学音乐,怎么说也要比他们强吧!”
他很自信也很自豪,并越发的坚持下去。“嗯!仔细想来,那是小学就开始着手接触,虽说没人教,但这么久,应该也不会差吧!”
他想着,也就不怎么在乎工作的事,他想投入大量的精力,干他自己喜欢的事。
这些思想,充其量也只是让他更加自大,谁也不服,眼比天高。
一次饭局,老板带着他去饭店吃饭,同样他也没去过,老板又收了新人,除他之外的,饭局上有人问:“这两孩子,谁聪明,谁能做下去学有所成。”
一位女老板开口说到:“这孩子一看就行,很精明。”
“这一位,额,不好说。”
他头一次见识到,一眼就被人否定自己能力的人,心底里冷笑,“什么玩意儿。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两人究竟有什么本事。”
本来不想学的他,决定过一段时间,他彻底的怒了:“我就不信了,我一个才出来的孩子,未来不如你们两位的能力。”
老板带着我们换了工作地,正好是女老板她哥的家,这就简单了。
偶然的一次,看到了说他的那位人亲手创作的作品,“天呐,美呀!跟个狗屎似的,还敢拿出来秀,爷只需半年秀死你。”
那时候不服任何人的底气,足以击穿宇宙。
其时,他内心世界太清晰了,从很小就开始锻炼大脑,那时候,有一天不头痛,都觉得今天不正常。
初中那会,不敢说学习知识,让老师收缴想尽办法租来的课外书籍,单单那庞大的歌词量背诵,都让普通人够呛,要知道这些东西能出来,肯定是有原因的,学就对了。他按照这样的方法,大量的收集,这可不是书本的白话文,背下来没意思也没用,那些曲子全都是经典文字精简得来的有些可能的人生感悟,而且他只听最厉害的,一直保持着这种习惯。如果是背诵诗词,早就该在学生时期全部背完了。
所以他自信心爆棚,没一个看上眼的,不和人玩,包括老板。
那个时期,像他那样的大脑,足以干死很大一群人。所以他不畏惧,像那种稀有的天才,撞不到,根本就不惧怕任何人,主要那全是成年人的内容,而被他提前的吸收。比知识单一的一个方面不如,但是,若论中和性,同岁数的他压根不和他们伙群。
他做事没耐心,但是,很容易钻牛角尖,说要达到一定程度,就一定往死里学习,不出事就学成。
他一直记着当初瞧不起他的人,那句话,是他苦学得到的“最高评价”值万金,初步的了解到,人还得要区分一下。
他上班用机器做事,会觉得很吵,从小都是和自己独处,养成一个喜欢安静的习惯,一但嘈杂,大脑受不了。
有时候工作上切割材料,心都很慌,战战兢兢。但也没辙,如果直接点,一上去就做事,做细致的事就好了,他太清楚,工作的内容对他个人不难,可后来想想,这种事那个都想。
时间的流失让他很着急,他很想找回孩童时期的羞辱。
肮脏嘈杂的机器房的日子,没多久那位精明的跑了路,他在心里笑岔了气,“赫,精明,包里带着一盒子避孕套,还没有女朋友,傻子都知道干什么事的人,精明,一定是看他长得成熟,看起来家事不错,讨好。”
之后他也走了,粗略的见识到了社会上的人,开了眼界。
回到了家乡,换了新的职业理发师,可惜,也不是他所爱的职业,那个时候,就开始像在学校一样,烫发染发,打扮得很时尚,像极了那群车站的人,开始明白,步入了另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