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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蜥蜴的尾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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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本热烈追求的并不是我,是我同系一个长相很俊美的大陆男生。
他这样的类别,在同志圈中叫做RICE QUEEN,就是对于东方男子有着超乎理智标准迷恋的西方人。
他念的是另外一个知名度更高的研究所,但那个学期,跑来旁听我们的编剧课。
那阵子,『重庆森林』和『霸王别姬』在纽约的艺术圈风靡最盛,他不知听谁说起,知道我跟张国荣、王家卫都是认识的,当场把靶心的焦点换了,对我投来灼热的关爱眼神。
他以学生之姿,就完成了一个完整长片的拍摄,并且在鼓励独立影片的『日舞影展』中颇获好评,这使得这个人也总吸引着座上同学和老师的目光与好奇。
他第一次在下课后买咖啡给我,便像我示爱。
『我有女朋友的。』我当时的女朋友碧翠丝,是来自哥伦比亚的拉丁美女,并没有骗他。
『拜托!这是曼哈顿ㄟ,什么可能性都是有的。』
我不打算跟他辩论这个问题:『喜欢我什么?说出三个理由。』
『我们都叫杰夫;我们对于电影都不是单纯的观众;第三,我们一起到BAR去,别人会投以羡慕嫉妒的眼光。』
我看着他自说自话,觉得倒也特别得有趣。把咖啡端了就走,丢下一句:『你想太多了!』
意外地,我的女朋友相当鼓励我去结交这个朋友。认为经由他多认识一些电影界的实务人士,对于毕业后找工作,会起很大的作用。
坦白说,倘若有机会实际一窥美国电影工业的执行,是非常难得的经验。我对于认识这样一个朋友,主观上也充满着期待。
我们一起看了不少「只在极少数戏院上映」的艺术电影,某几次的讨论,也都颇有交集和火花。
对于我出版过的书籍,和课堂上的剧本创作,他也总能提供一些角度迥异的思考,我实在很珍惜这个跟我有着相同名字的,蓝眸子男孩。
有一次,雨雪交加,是个很恼人的天气。
他抱了一堆柴来敲我的门。
我们生了壁炉之后,他开始喝他带来的酒,说就像某某某电影里的画面。
然后,搂过来要亲我的颊。我把我的波斯猫举起来挡在中间,我说:『我比休葛兰壮很多。电影里也没有猫。』
有一次,他说要介绍我一本新出的书,约了我去下城的一个小餐馆。餐厅里的烛光掩映,空无一人,他把所有座位包了下来,还找来乐师,在一旁拉小提琴。
我是经历大风大浪的人,这点阵仗没吓到我,也没让我引起恶心。料想他又要联想某某某电影,然后大放厥词。
我镇静地看他,始终认为是个有趣的人。而相较之下,我颇好奇当晚账单上的数字。
以我的年纪和感情方面的阅历,我很快就弄明白:这个因为个人才华,而纵容自己发展出过度浪漫性格的大男孩,在找一个合适的『家家酒道具』。
在那段时间,我,俨然就是那个道具。
这已经跟我是不是GAY,接不接受得了他的感情,没有太必然的关系。
我有点像是一个看着小孩顽皮的大人,心知肚明,隔岸观火:看看你还变得出什么把戏?
据我晓得,他其实并没有什么收入,父母供给的经济支持,在他拍完第一部并不赚钱的处女作之后,也所剩无几了。
我很想倚老卖老,尝试把他导入到一个真正务实的世界。但要命的是,我的身份是一个发出霓虹光芒的「道具」,营造不同于俚俗凡人的「情境」,我的使命里,「教育他」并不是其中的一项。
逐渐,我让他半夜打来倾诉情绪的电话搞得很烦,却苦无办法令他快快长大。
我有一件真皮夹克,当年某位当红歌手送我的生日礼物,是我相当钟爱的。
他不少次谄媚地暗示着:你穿起来真帅,我穿的话,应该也好看。
以他的财务能力,我猜想他并买不起一件那样的名牌皮衣。
有一次,也怪我一时大意,不小心将真皮夹克忘在他的客厅。
我搭电梯下到他公寓的门口,正想转头回去,却「砰」一声想起在『动物星球频道』上看到的画面,说是蜥蜴为了逃避黄鼠狼的追捕,故意断下一截尾巴,用来转移致命的注意力……
哈!试试看吧!
就让我测验一下,那个皮衣当不当得成我救命的尾巴?
他,果真不再出现了。
没有电话,不来敲门,整个人好像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而我们的部份生活领域其实是相近的,好几次,我远远地看他正往某个我也正要去听演讲的书店或图书馆走去,身上穿着我的那件好看到不可思议的皮夹克。
这时候,我总会识趣地赶快另一条路走开。
明明是我丢了衣服,却彷似我才是应该觉得理亏跟尴尬的人。
哎!有时候想想:妈的!我的魅力还抵不过一件二手的皮夹克呢?
哈哈哈!
万岁!自由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