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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酒吧新入职 ...

  •   2024年6月29日,哥哥忌日六周年。

      下午三点,我到达银河墓园的时候,哥哥的墓碑前面已经有了一束怒放的玫瑰。

      它和我见过的所有玫瑰都不一样,花朵大得惊人,颜色红得嚣张,花瓣厚实,丝绒一样奢靡的质感,叶子青翠欲滴,被精致的白色雾面纸包裹着,每一寸都在宣告着不菲的身价,与素净的墓园格格不入。

      不知道是谁送的。

      但无论是谁都好,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能有人来探望哥哥,总是一件让人欣慰的事。

      我小心地挪开那一束美得刺眼的玫瑰,拿出湿巾开始清理墓碑。

      旁边的墓碑描字都是用的普通红漆,唯独哥哥的,叶阿姨坚持用了金色,那是太阳的颜色。

      收拾干净墓地,我把向日葵和那束昂贵的玫瑰一起,并排放在墓碑前面,单膝跪下来,看着墓碑最上方的照片。

      照片中的哥哥依然还是带着青涩的少年模样,他的人生,永远定格在了十八岁那一年。

      “哥,我来了,你最近好吗?”

      夏季的低气压压得人胸口发闷,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跟每次一样,开始汇报近况。

      “今天望舒妹妹感冒了,我陪她看完医生才过来的,她有点发烧,我就没让她来,身体要紧,你肯定也会这么说。”

      “我最近换了个新工作,在一间叫‘暮色’的酒吧里当助理,月薪比以前高,还能学调酒,以后也算有了一门手艺,虽然辛苦一点,总比当服务员有前途。”

      “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也会照顾好望舒的。”

      我试着对照片微笑。

      “哥,你在那边缺不缺钱花?这里也不给烧纸,哪像我们山里,想烧多少就烧多少……”

      “这样说起来,城里其实也没什么好的……”

      “哥,你说……要是你没来雾城,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红玫瑰燃烧似火,向日葵静默如光。

      世上没有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答案。

      一个炸雷在头顶响过,天色迅速沉黯下来,一阵热风吹过,混着浓得化不开的土腥气。

      抬头看看黑沉沉一片压过来的乌云,我起身和哥哥告别:“要下雨了,哥,我得走了,下次再来看你,你在天有灵,记得保佑望舒妹妹健康快乐。”

      第一滴雨砸落地面之前,我逃也似地跳上了公交车,车子很快开动起来,在倾盆大雨中慢悠悠驶向市中心,将寂静的墓园远远抛在身后。

      在打卡的最后时限内,我带着一身潮气和泥土的味道,赶回了那个即将开始喧嚣的浮华世界——

      暮色酒吧。

      换好制服,我开始今天的准备工作。

      所谓的助理,其实就是打杂,我的工作就是承包调酒师站在吧台前调酒之外的所有活计,包括营业前的一切准备功夫。

      把最后一个柠檬收拾好放入食盒的时候,主厨阿于回到了后厨,他经过我身边时,淡淡的烟味袭来。

      “小满,钟少留了位?”他戴上手套,拿起菜刀开始切意大利熏香肠。

      我扣上保鲜盒的盖子,把水果刀和砧板拿到水池里冲洗:“他订了一号卡座。”

      钟少钟承翰,暮色的老板之一,年轻英俊的富二代,他的行踪永远是员工间最快流通的八卦,不论男女。

      “卡座啊,那他今晚绝对不可能一个人。”阿于眼睛一亮,笑容满面地下了结论。“我赢定了,今晚宵夜有着落了。”

      “做梦!”一声嗤笑传来,调酒师阿杰出现在门口。

      “愿赌服输!”阿于手下不停,很快切好了熏香肠,利落地装盒。“说好的肥仔秘制烤羊腿哈,别耍赖!”

      “噹”的一声,一个手枪造型的打火机被扔在了流理台上:“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呦,我给忘了。”阿于嘿嘿笑,放下菜刀,拿起火机塞进裤袋里。“不过你放心,烤羊腿我是绝对不会忘的。”

      “走着瞧!”阿杰毫不客气地翻个白眼,拧转身走了。

      我抱着一摞水果盒默默跟在他身后,继续我未完的准备工作。

      今晚生意不错,我感觉自己好像变成了一个不停旋转的陀螺,直到客流稍歇,面前再次堆起了一座脏杯子搭成的小山。

      钟承翰走进暮色的时候,我正奋力与杯壁上的水渍战斗。

      他穿着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衬衫,同色西装裤,身姿挺拔,气势迫人。

      “钟少!”经理迎上前,恭恭敬敬地跟他打招呼。

      他冷淡地一颔首,扔下一句“照旧”,就在吧台左侧的一号卡座坐了下来。

      这是一个相对隐蔽的位置,正好在洗杯机前方,站在我这里,抬眼就能将卡座里的动静窥知一二,人少的时候,甚至能听到那里的人说话。

      钟承翰坐在卡座深处,橘黄、琥珀和紫罗兰几种颜色的光晕在他脸上交织,投下幽深的暗影。

      酒吧里音乐轻柔,灯光旖旎,他却像被沉沉的暮色笼罩,毫无生气。

      我想起我哥跟我说过,人要是饿着肚子,就只想混餐饱饭,可一旦吃饱了,烦恼就多了。

      我以前不理解,都吃饱了,还有什么烦恼?

      后来我终于可以顿顿吃饱之后,才明白我哥说的是对的。

      阿杰开始准备钟承翰的“照旧”。

      伏特加加黑加伦,混合后加入苦精,用烤焦的橙皮擦过杯口,再扣在杯沿,最后在橙皮上撒上现磨黑胡椒碎。

      这是暮色特调鸡尾酒,钟承翰的专属,他还为它取了个文艺的名字——暮色回忆,Dusk Memory。

      “小满,你把钟少的酒送过去。”大概看到钟承瀚独自一人前来,阿杰的笑容明显多了一丝雀跃,甚至都等不及服务员过来,直接吩咐我。

      另一位调酒师阿飞似乎意识到了什么,斜睨他一眼,给吧台上一杯彩虹渐变色鸡尾酒加上最后的胡椒叶点缀。

      我端着托盘走到一号卡座的时候,钟承翰正看着手里一个什么东西出神,嘴角带着一丝温柔的笑意,眼神却冷得像冰。

      “晚上好,钟少。”

      他听见我的声音,脸上的温柔像退潮一样,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手掌猛地攥紧,一截褪色的红绳从指缝里仓皇地漏了出来。

      我小心地端起精致的锥形高脚杯:“这是您点的暮色回忆,请慢用。”

      他冷淡地颔首,看着杯子里那如同暮色降临时分一样沉郁的紫红色,不发一言。

      我回到吧台后面,阿杰正在调制一杯长岛冰茶,阿飞则陪着坐在吧台前啜饮彩虹酒的长发美女聊天。

      “小满,冰块快没了,快去加点。”阿杰见我回来,立刻吩咐道。

      我应了一声,脚不沾地去往后厨。

      “怎么样?钟少来了没?”阿于正在忙着把切好的芝士摆盘,一见我进门,立刻开口询问。

      这已经是他今晚第三次问我了。

      “来了,一个人。”我埋头往大冰桶里舀冰块,哗啦啦的声响几乎盖过我的回答。

      “一个人?”阿于怀疑地看我一眼。“订卡座一个人?你小子没看错吧?”

      “我刚刚去送酒的时候,他确实是一个人。”我再次保证。

      他哼了一声,没有再追问。

      不过,等我把吧台的冰柜补满货,回来准备继续擦杯子的时候,事情似乎发生了变化。

      一个穿着绿白拼色运动服的年轻男子站在了钟承翰的卡座前。

      说是运动服,其实它更像是中学校服,青春洋溢,与深沉的暮色格格不入。

      男子侧面对着吧台,嘴巴一张一合正在说话,听不清说些什么,但态度很明显带着一丝讨好。

      钟承翰头也没抬,依然盯着自己手里的那个东西,意兴阑珊。

      男子陪着笑,嘴唇又动了几下,钟承翰猛然抬起头,刚才的沉寂被一种骇人的暴怒取代。

      “滚!”

      一个字,又低又狠,像淬冰的刀片,直接割断了空气里所有的声音。

      男子噤若寒蝉,双腿无意识后退半步,喉结难堪地滚动了一下,慌慌张张转身就走。

      经过我面前时,我看见他涨得通红的脸,和一双似曾相识的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惊吓一秒之后,无人在意。

      只有附近几位员工暗暗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家心照不宣,一起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继续手边的工作。

      他们在等,等钟承翰离开,等下班收尾之时,光明正大地八卦。

      可惜他们今天注定要失望了。

      一直到酒吧打烊,我们打开了大灯开始打扫卫生,钟承翰仍然牢牢钉在一号卡座,他甚至吩咐经理换了一首他喜欢的英文歌曲循环播放,一副完全不想挪窝的样子。

      经理不敢打扰他,只在我们开灯时嘱咐,不要打开一号卡座那边的大灯,就走去外面打电话。

      钟承翰大概是喝多了,挺直的腰背放松了一些,带着一丝肆意靠在深紫色丝绒沙发上,手里仍然攥着那个系着红绳子的物事,也不知道是什么稀罕宝贝。

      没人敢贸然打扰,大家连说话干活都下意识压低了音量。

      “小满,那箱酒瓶子太重了,我搬不动,你能帮我搬一下吗?”服务员可可像往常一样走过来,双手合十拜托我。

      “哪里?”我拿抹布擦了擦手,走出了吧台。

      “喏!”她满脸堆笑,抬手指向一号卡座旁。

      我沉默地走过去,弯下腰,正准备搬起那箱空酒瓶,眼角余光不经意扫过卡座。

      钟承翰靠在沙发上,左手横放在脸上遮住了双眼,右手放在身旁,手里那个物件在摊开的手心躺着,终于完全露出了真颜——

      下一秒,血液瞬息成冰,世界骤然沉默,我的脑子里空白一片,只本能地盯紧了钟承翰手里那个物件。

      那是一块小小的圆形木牌,直径不超过5厘米,没有过多雕琢,只在上面随意打了一个小孔,穿了一条方便佩戴的红绳,正中间是一个猫眼一样的瘤疤,边缘有一个小小的缺口,此刻钟承翰的大拇指正无意识在那个缺口摩挲着。

      因为时间太久,不仅红绳褪去了鲜艳的颜色,连木牌也已经变得暗沉,和钟承翰偏白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我不会认错它,从我出生起,到八岁那年,哥哥离开山村去城里之前,这个木牌每一天都挂在我的胸口,带着我的体温。

      我曾经无数次用指甲抠过那个猫眼样的瘤疤,边缘那个缺口,还是我五岁时贪玩咬出来的。

      那是我的家乡岳家山每个孩子都有一块的——

      专属桃木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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