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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第1章
      金水村名副其实,背靠牛鼻山,风景秀丽,山峦叠嶂,村子口还有条小溪流淌经过,溪水清澈,倒映了陶喜儿的身影。
      溪中的人影苗条秀丽,绑着一条乌黑的麻花辫,鹅蛋脸被太阳晒的红扑扑的,陶喜儿眨了眨眼睛,刚穿越过来,她非常不习惯,但是自从她知道,她也没有金手指,无法再穿越回去,便也死了心,既然魂穿到了陶喜儿这个古人身体,那便好好活着吧!
      想起之前的社畜生活,她不免叹了口气,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她宋青青不过是去景山公园游玩,顺便去了崇祯皇帝上吊的地方一览,哪知道从假山上跌落下来,等她一睁眼,居然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这个朝代叫端朝,印象中,宋青青不记得有这个朝代,这穿越也不知道怎么穿越的,来到一个听都没听过的朝代。
      “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反正也回不去了。。。” 她本身就是一个天性豁达的人,到了这里,发觉都还能适应,于是做起了古代人。
      她把发辫解开,以手指代梳,轻柔地梳着头发,发丝又黑又亮,像一批上好的墨缎。
      一旁的铁牛看呆了,“ 喜儿,你真好看!”
      这话陶喜儿已经听过无数遍了,她看着铁牛,微微一笑。铁牛是村口周大娘唯一独子,周大爷早逝,周大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拉扯铁牛长大。

      这铁牛身材和他名字一样壮实,黑黝黝的,面相老实忠厚,力大无穷。由于有一把蛮力,他渐渐地成为了金水村数一数二的猎户,金水村好几个云英未嫁的姑娘都爱慕他。
      但是他唯独喜欢陶喜儿。
      说不清为什么,兴许是喜儿长的好看,也许是喜儿身上的味道好闻,有一股青草般的气息,也许喜儿良善,总之,铁牛一门心思都在陶喜儿身上。
      “铁牛,咱们快走吧,去瞧瞧昨晚你做的扑兽夹逮到什么好猎物?”陶喜儿惦记着家中等候她的人,手指梳笼了头发,又重新编上,催促着铁牛。
      “我就知道你是为他而来!”铁牛黑黝黝的脸庞显得有点不高兴,悻悻地道。
      “ 铁牛,他身子不好,从那么高的山上摔下来,没摔坏脑子已经不错了,眼下他受了重伤,怎么说,也得吃点好的补补。” 陶喜儿不以为杵,耐心地解释道。
      既然穿越过来,要一直呆在这个村子里,她不想与村子里任何人结怨,尤其还是铁牛这样仗义的朋友!
      “我拿你当朋友,你看,哪回上山采药,不拉着你?再说了,你看他穿着谈吐,不定是哪个乡绅大户或是世家公子哥,咱们服侍他,等他身体养好了,再敲他一笔竹杠!等有了银子,我就带你和周大娘出去见见世面。”
      “敲竹杠是啥意思?”铁牛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咂摸陶喜儿话中的意思,好像是说可以带他一起出去,他又有点暗暗地高兴,说明喜儿还是将他放在心上的。
      “笨,就是讹他一笔银子!”陶喜儿敲了一个爆栗在他脑门上。
      “快走吧!”说罢,两个人上山而去。
      走到山上密林深处,陶喜儿眼尖,就看到了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在扑腾,这只鸡扑腾了一夜,羽毛都掉了好几根,耷拉着鸡脖子,还在那“咯咯咯”垂死挣扎。

      铁牛快走过去,将那只野鸡从扑兽夹拿下来,递给陶喜儿。
      说时迟那时快,这只野鸡可能意识到要被噶了,又开始用力挣扎,长长的喙啄到陶喜儿的手背,瞬间留下一道血痕。。。
      铁牛见状,焦急的不行,“ 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啄了一下。” 穿越过来,这个身体因为长年田间和山间劳作,又结实又有力 ,不像她从前白领的工作,一天到晚在格子间,晒不到太阳,娇弱弱的,这个身体的素质好的能上山采药,下水摸鱼,挑水抗扁担之类,更不在话下。
      她毫不在意地擦了下流出的血,随手找了下附近能止血的草药,放进口中,嚼了几下,敷在了手背上。
      铁牛怕野鸡又抓伤她,索性将鸡脑袋往身旁的大石头砸了下,野鸡被砸晕之后,瞬间耷拉了脖子,不再挣扎了。
      陶喜儿一看,已经快晌午了,惦念着快些回去做饭,赶快在密林中采了些草药和野蕈子,
      放在背后的箩筐。铁牛看她动作麻溜,知她着急下山,便也不说话,埋头帮她干活。
      草药采了差不多有半箩筐,陶喜儿估摸着够换几吊铜钱给江砚之看病了,便拉了铁牛下山了。
      陶喜儿住在牛鼻山脚下,这个村子叫金水村,但陶喜儿刚穿越来的时候还以为能在大山里淘到什么金矿呢,结果发觉没有金矿,只是名字叫金水村。
      金生水,水能利财,但没见这个村子富裕起来。可见名字也能唬人的呢。
      待走到村口,两人快要分别了,铁牛依依不舍地看着她,嗫喏道:“ 喜儿,我知道你不爱听,但是俺还是要说,村子有些人说闲话,说你养了一个野男人,安置在屋里,金水村也不大,传出去,对你总归不大好,虽说你是等他伤好了,会和他要银子,但是外面的人不知情,会继续说那些流言。”
      陶喜儿笑了笑,用衣袖擦了擦汗,“ 这话怎么听着,不像你能说出的,是不是你娘和你说的?”
      铁牛随即涨红了脸,连忙摆手道,“不是,不是俺娘说的,你别误会。俺娘—— 哦,不是,俺不是这个意思。”话音未落,有点臊红了脸。
      “我知道不是你的意思,多半是大娘的意思,她也只是好意提醒我,我知道分寸。再者,我来自一个现代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不讲究这些,也没有这么多规矩,喜欢就在一起,不喜欢随时可以分手,哪怕结了婚还能离婚呢!”说罢,大力拍了下铁牛的肩膀。
      陶喜儿语音清脆爽利,叽里呱啦一通讲,铁牛只听的懂前半部分,后半部分什么现代世界,他也搞不懂什么意思,只觉得喜儿似乎是个很有主意的人,便傻憨憨地笑了。
      “好了,快回去吧,大娘该等急了。对了,等我把那只野鸡处理干净,回头给你做手撕鸡吃!”
      “手撕鸡? ”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很好吃,虽然铁牛从未吃过,但是喜儿深谙厨艺,做出来的饭菜比他自个老娘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便乐呵呵地笑着点头。
      陶喜儿拎着野鸡,一路哼着小曲,走回家。还未到家门口,一只小黑狗听到声音,就摇着尾巴冲出来,汪汪汪地叫着,迎接她。
      陶喜儿爱怜地摸了摸小黑毛茸茸的脑袋,自她爹死后,她和弟弟狗儿一起住,这深山野外的,只有她姐弟二人住在村尾,她有点害怕,故而养了这只小土狗,这只小黑狗倒是颇通人性,每回她回来,总是在门口迎接她。遇到陌生人在屋子门口打量,它也会狂吠,提醒陶喜儿。
      不一会儿,屋里跑出来个黑瘦的小男孩,见她回来,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叫嚷道:“阿姐!阿姐!你回来啦!逮到什么好东西不?”
      “就知道吃!照顾好他了吗?”陶喜儿用手指头戳了下狗儿的脑袋瓜子,眼睛却看着另外一见茅草屋。
      “阿姐,你放心,那江大哥如今可以拄着拐杖走路了。”狗儿笑嘻嘻地应道。
      姐弟二人正说着话,对面门扉轻启,一袭青衫的身影拄着拐杖逆光而立,修长身姿如松竹般挺拔。晌午的阳光金灿灿地落在他身上,更显的那人眉目温和,只是眼尾微扬的弧度似是带了几分睥睨和凉薄之意。
      “喜儿,你回来了,累不累?”青衫男子微微一笑。
      虽然他穿了粗布青衫,却仍然掩饰不住一股清贵之气,身后茅檐低矮的农舍,反衬得他周身气度愈发卓然,仿佛连草地上的露珠都成了他衣摆坠下的明珠。
      陶喜儿虽然已经和他相处数月,仍会不自禁地被他容色所震撼,她咽了口唾沫,好歹她在现代健身的时候也见过不少美男,咋回回看到江砚之,还这么沉不住气。。。
      江砚之看她的表情,微笑不语,接过草药箩筐时袖口翻飞,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腕,那手更是修长白皙,陶喜儿有些一窒,再看看自己的手,布了一些茧子,颜色也是小麦肤色,还挺结实有力的。怎么看,江砚之的手更像女人的手。
      她更是无语,上天造人怎么这么不公平,一个男子,不管是身材还是面容,或是手,都比女子好看的过分。。。
      不过长着这样完美无缺的手,再看他通身的气派,陶喜儿直觉他应该不是个乡野农夫,可能是个世家子弟或者乡绅望族,等他伤好了,他惦念着恩情,估计会给她一些银子,这样一想,她觉得日子有盼头了。等银子攒的多了,到时候可以带狗儿出去见见世面。
      “怎么了?”江砚之看她有些发愣,开口询问道。嗓音如金玉之声,如鸣佩环,。
      “阿姐在看你,觉得你好看呗!”狗儿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在他们二人中间钻了出来。
      “你个小兔崽子?!” 念及江砚之在,本来顺口而出的粗话,陶喜儿硬生生地噎了回去。
      “无妨,今儿个逮到了野鸡?” 江砚之一口正经的官话,嗓音柔和,没由来地让陶喜儿心跳了几下。
      “嗯,铁牛设了一个陷阱,逮到了一只野鸡,还采了些草药和野蕈子,一会儿我做个手撕鸡给你吃。”

      “手撕鸡?!阿姐,你还会做这个啊?!爹在世的时候,也没见你做过啊!”狗儿一旁说道。

      “哼,哪能样样都让你知道!”喜儿朝着狗儿瞪了一眼,言下之意就是他可以滚了,灶头间烧柴火的事宜一贯都是由狗儿负责,狗儿一听有吃的了,立马撒开了腿,赶着生火了。
      “你腿伤刚好点,还是进去歇着吧,一会儿好了,我再叫你。”
      江砚之淡淡地应了一声,便转头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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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欢迎~~没啥说的了,都来我家喝酒吧^^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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