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王安石 此论颇 ...
-
此论颇有见地,然亦未尽全貌。介甫当年推行青苗法,本意便是使民"勿抑配于高利贷者",以二分低息代民间五分以上之盘剥。方田均税法,亦为均平赋税,使豪强不得隐田逃税,贫者免受苛征。
然新法推行之际,确有官吏急功近利,致青苗钱强摊于民,市易法扰商贾之弊。此非新法之过,乃执行之失也。若论成效,熙宁年间国库岁入增数倍,然此非独富国,实亦为减轻民间苛捐杂税之基础。
介甫以为,富国与富民本为一体。国富则可减民赋,民富则可增国用。然变法如医病,须循序渐进,若操之过急,反致伤民。此中得失,实为后世治国者之镜鉴。阁下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