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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人千面2 ...

  •   毕业这些年,春华为了给写作积累素材,简直成了“打工女王”,她乐此不疲地穿梭于各种截然不同的行业。剧组里跑龙套“躺尸”、游乐场里戴着夸张笑容当小丑发气球、外卖骑手、甚至殡仪馆做临时工作人员……只要有机会,无论行业,无论贵贱,她都愿意去尝试。这些经历不仅让她赚取了生活费,更成了她创作的活水源头。
      在殡仪馆目睹了太多无声的告别后,她写下短篇小说《人生大事》,以“向日葵”的笔名发表在多家杂志上,那句“人生除死无大事”的感悟不仅触动了许多读者,文章还意外获得了“城市文学新星奖”,让她初具知名度。
      而在“欢乐世界”游乐场打工扮演小丑时,她一篇从工作人员视角出发、描绘日常欢笑与温情的随笔,被都市生活杂志刊登后,竟意外带动了一波游客热潮。乐园市场部的经理亲自致谢,不仅额外支付了丰厚的稿酬,还发出了长期合作的邀请。引荐她来的朋友小杨兴奋地打电话来说:“小花姐!你太厉害了!我们经理夸我介绍了个大神来,说你这笔杆子顶我们半年宣传!下次有活儿还得叫你!”
      ——“真的吗?太好了!”春华对着电话那头发自内心地笑着,“我就是觉得大家工作都很认真、很温暖,随便写写感受而已。”
      ——“随便写写就这效果?姐你这就是天赋!经理说你笔触细腻,特别能戳中人,让人看了就想来体验我们的生活!”
      这些评价让春华感到温暖,她用心观察和记录的世界,真的拥有了打动人的力量。
      在这众多的兼职中,“巅峰极限运动俱乐部”对她而言尤为特殊。这里是会员制,门槛高昂,春华自然玩不起,但她自有办法——来打工。
      “安全带要系在髋骨上方,不要太松也不要太紧。”她一边熟练地操作,一边向客人解释,“攀岩不是靠臂力,是靠脚法和重心移动。”
      客人似懂非懂地点头,春华心里暗笑。一个月前的她连这些术语都听不懂,如今却已经能说得头头是道。这就是她打工的收获——不只是素材,更是理解不同人生的窗口。
      俱乐部里活动丰富:攀岩、蹦极、高空滑索、真人CS、障碍越野...春华虽然运动神经不发达,但辅助工作做得得心应手。收银接待、装备维护、活动NPC,哪里需要人手,她就能顶上哪里。经理常说她是“百搭款员工”,她却觉得自己更像一块海绵,不断吸收着周遭的一切。
      在众多会员中,有个人格外引人注目。
      春华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高空滑索区。那人从十几米高的平台一跃而下,速度快得惊人,却在落地时轻盈如羽。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容貌——即使见多了各路精英的春华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她见过最精致漂亮的一张脸,精致得超越了性别的界限,肤白如玉,鼻梁高挺,一双桃花眼即便隔着距离也仿佛蕴着潋滟水光,漂亮得带有几分攻击性,让人过目难忘。参考电影《新警察故事》里的关祖,他拥有那种混合了贵族般疏离气质和暗藏危险气息的美。
      俱乐部登记表上,他的名字是“胡枫”。
      但更吸引春华注意的是他的状态。他总是独来独往,玩得却比谁都疯,仿佛在透支生命寻求刺激。无论是高空速降还是野战对抗,他都表现出极高的天赋和近乎冷酷的掌控力,偶尔组队,他绝对是天生的指挥官,能带领队伍走向胜利。可胜利之后,他脸上也从未见由衷的喜悦,那种热烈的疯狂之后,总弥漫着一种更深的孤独。春华心想,这真是个特别的人。
      今天有些平常又特别。平常的是,春华被安排担任真人CS对抗赛中的NPC——被劫匪挟持的人质之一。特别的是,胡枫终于不是独自前来,身边还跟着一个同伴。
      那同伴与胡枫风格迥异。肌肉结实,动作矫健,眼神锐利如鹰,一看就是格斗好手。春华突然想起电影《谍影重重》的杰森·伯恩,那个擅长利用身边一切物品作为武器,以最快速度制服或消灭对手,近战几乎无敌,眼前这人俨然是他的现实版。
      “哇,今天是什么日子,胡枫居然带朋友来了?”旁边的同事小声嘀咕。
      春华好奇地多看了几眼。两人站在报名登记处帮忙,胡枫的那位朋友毫不犹豫选择了劫匪阵营,而胡枫却出乎意料地加入了警察队伍。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同事有点惊讶,小小声和春华嘀嘀咕咕道,“胡枫从来只选反派的啊。”
      那天天气闷热,俱乐部为了营造丛林氛围,更是烟雾缭绕。游戏开始前,春华和一众NPC扮演者早早被“劫匪”方挟持到据点,任务就是等待“警方”营救或“被撕票”。这种环境下,蚊虫嗡嗡作响,扮演人质的工作人员们叫苦不迭。
      “我带了驱蚊水和青草膏,需要吗?”春华从随身小包里掏出准备好的物品,顿时引来一片感激之声。
      接着她又拿出自制的太妃糖:“谁饿了可以先垫垫肚子,这糖不甜不腻,应该不会齁嗓子。”
      几个年轻NPC立刻围过来,俨然把春华当成了临时中心。她总是这样,即便只是扮演惊慌的群众,春华也自成焦点。不经意间就成为小圈子里的主心骨,行星围绕的太阳。
      游戏正式开始。按照剧本,劫匪方挟持了人质,警察方展开营救。在胡枫精准的指挥下,警方很快突破重围,“击毙”了部份劫匪,“解救”了人质。“警方”大获全胜,剩余活着的“劫匪”被悉数“逮捕”,其中就包括今天非要跟着胡枫来、选了劫匪方的阿威。
      就在春华以为工作结束,可以下班,内心小小欢呼时,剧情陡然生变。
      被“缴械”的阿威突然咧嘴一笑,冲着胡枫喊道:“老大,别演了!收网了!”
      几乎同时,本该是胜利方领袖的胡枫,动作快得惊人,一个敏捷的侧步,瞬间贴近春华身边。他没有粗暴地勒脖或捆绑,而是以一种看似强硬、实则极为克制的方式用手臂环过春华的肩膀,将她的身体微微转向自己作为掩护,另一手持枪(仿真模型)精准地虚指在她的太阳穴附近。他的动作专业得像训练过无数次,既有效控制了人质,又奇妙地保持了距离,没有任何不必要的触碰,甚至带着一种诡异的绅士感。
      场面瞬间寂静。所有目光聚焦在胡枫身上。“游戏现在才真正开始。”胡枫的声音带着笑意,却冰冷如刃,“我才是他们的头儿。”
      春华瞬间懵了,内心疯狂吐槽:剧本里有这出吗?原地出工不给下班?给不给加班费啊?!她脸上不禁浮现出一丝无奈又苦笑的表情。就在这时,她似乎瞥见胡枫快速低头看她时,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得逞般的偷笑,是在笑她的窘态吗?
      警察队员们显然信以为真,纷纷调转枪口对准胡枫。游戏重新开始。
      混乱中,胡枫低声对同伙说:“我带人质从东侧小路撤退,你们分散突围。”
      他那被称为“阿威”的朋友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旋即转为看好戏的坏笑:“明白,老大‘断后’嘛。”语气里的调侃显而易见。
      胡枫挟持着春华迅速退入丛林深处。一旦离开众人视线,刚才那个从容强大的指挥官似乎消失了。胡枫松开了手,抵着春华的枪口也垂了下去。气氛变得有些微妙的尴尬。反而是春华先放松下来,恢复了常态。
      “你们……玩得都这么投入吗?还带临时加戏的?”春华忍不住好奇地问。
      “抱歉,突然加戏。”他的声音与方才判若两人,胡枫轻咳一声,略显不自然:“偶尔……会增加点趣味,是不是耽误你下班了?”
      春华长舒一口气,活动了一下肩膀:“确实有点意外。不过你们会员玩得开心就好,我们打工的随叫随到。”
      胡枫轻笑一声,眼神明亮地看向春华:“我见过你很多次,你总是在这里做不同的工作”
      “你注意到我了?”春华有些惊讶。
      “很难不注意到。”胡枫的眼神变得深邃,“你看所有人的眼神都一样——平等而好奇。不像有些人,要么不敢直视我,要么盯着我看得太久。”

      春华笑了:“我是来观察生活的作家,所有人在我眼里都是素材。”
      “包括我?”
      “尤其包括你。”
      两人相视而笑。一种莫名的默契在空气中流转。
      他们沿着小径慢慢行走,聊起天来。出乎春华意料,胡枫不仅知道她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还提到了那个不算知名但很有分量的奖项。
      “《人生大事》获得城市文学新星奖,实至名归。”胡枫语气真诚,“那段关于殡仪馆清晨的描写——‘死亡在晨光中变得平凡,而这平凡反而更令人心碎’,我读了很多遍。”
      春华惊讶地停下脚步:“你知道那篇是我写的?我用的是笔名...”
      胡枫微微一笑,眼神有些闪烁:“向日葵,对吗?我偶然在一次文学讲座上听到评委讨论获奖作品,提到了你的真名。我很喜欢那篇小说,它让我对生死有了不同的理解。”
      事实上,胡枫第一次注意到春华后,就通过各种途径查到了她的信息。他知道她就是《人生大事》的作者,知道她所有用笔名发表的作品。但这种刻意的关注,他现在还不敢坦白。
      春华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读者。那篇确实是我写的,没想到会得奖。”
      “你为什么选择写那个主题?”胡枫好奇地问。
      春华思考片刻:“在殡仪馆工作的那周让我明白,生与死都是自然过程。但我更害怕的是活着的时候没有真正活过。每个职业、每种生活状态都值得被记录和理解。”
      话题不知不觉转向历史。胡枫说自己最欣赏霍去病:“二十二岁封狼居胥,纵横大漠,用兵如神。可惜天妒英才。”
      春华眼睛一亮:“我喜欢平阳昭公主。女子之身,组建娘子军,助父起兵,以军礼下葬。在那个时代做到这样,需要何等勇气和智慧!”
      他们越聊越投机,从历史谈到地理,从文学谈到哲学。春华发现,在胡枫冷漠外表下,藏着敏锐的头脑和广博的知识。而胡枫则被春华的细腻观察和独特视角深深吸引。
      走到一处休息点,胡枫提议稍作休息。春华从包里掏出水壶,递给他一瓶水。
      就在他接水的瞬间,春华的视线被什么东西吸引——一条色彩斑斓、头呈三角的毒蛇——一条明显的蝮蛇正从胡枫身后的树丛中探出头,蓄势待发。
      “小心!”春华几乎是本能地拉住胡枫的手臂,想将他拽离危险。
      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能迅速躲开,但胡枫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春华身上,反应慢了半拍。就在这迟疑的瞬间,毒蛇猛地发起攻击。
      春华本想拉着他跑开,却因为运动神经不发达,动作不够敏捷。电光火石间,蛇牙已经擦过她的小腿。
      “该死!”胡枫瞬间反应过来。他眼中的迷茫瞬间被冰寒的锐利取代!他左手快如闪电,精准地捏住蛇的七寸将其甩开,右手同时从靴筒中抽出一把造型简练的□□,手腕一抖,匕首破空而去,直接将尚在空中的毒蛇钉在了地上!
      整个过程不超过三秒钟。春华看得目瞪口呆,都忘了腿上的疼痛。
      “你没事吧?”胡枫急切地蹲下身,查看她腿上的伤口。两个细小的牙印正在渗血。
      他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是毒蛇。”毫不犹豫地撕下自己衣服下摆,在伤口上方扎紧,然后低下头用嘴吸出毒血。
      春华想说些什么,却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在意识模糊前的最后一刻,她恍惚地想:为什么他会随身带着匕首?和平年代,这是什么新潮流吗?那绝非普通户外爱好者会携带的工具。那动作的狠准熟练,也绝非游戏玩家能轻易拥有。
      接着,黑暗吞噬了她。
      胡枫看着怀中昏迷的春华,心中涌起前所未有的震撼。他从小在养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中长大,兄弟情义也是打出来的。他从未想过,一个像春华这样看似柔弱的女孩,会为了一个“陌生人”本能地挺身而出,甚至不顾自身安危。

      这种纯粹、温暖、不设防的善意,像一道强光,劈入他习惯了计算和冰冷的内心世界。他早已给她打了高分,而在这一刻,满分已不足以定义她在他心中的分量。他渴望靠近这轮小太阳。
      “坚持住,我这就带你去医院。”他轻声说,抱起春华向林外奔去。
      怀中的女孩轻得像一片羽毛,却又重得让他无法承受。这一刻胡枫明白,有些缘分一旦开始,就再也无法全身而退
      千人千面,每个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而今天,一场意外的加戏,正在揭开他们生命中全新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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