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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捡了个娃 这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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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低颓日小,黄云压莽沙。
天地一色,一并吞噬了刀光剑影的角逐与阵阵痛呼的呻吟。
这是个针对一座边陲小城的碾压式包围圈。
“来顺,打前阵的弟兄们都没了,粮依旧送不进来。”一个脸上的褶皱里都塞着灰的汉子疾驰上了城墙,嘶着嗓子,跟城楼上瞭望的人汇报战况。
城楼被大炮轰掉了三分之一,他叫下头的弟兄用绳索吊着才攀上了这处危险建筑。
于来顺正被好几人围着,但并没有转身看他,而是死死地盯着前方黄沙弥漫的战场,声音沙哑:“还能撑吗?”
汉子不言语。
朝廷精兵、天上神仙意志所指与一队凑不齐三十重甲、两月前才开始练兵的破烂队伍。
这是场理所当然的败局。
即使苟延残喘过一时,也不能永葆一世安宁。
果然,而今甚至连口吃食都送不进城了。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结局的悲惨,偏眼前这个蠢人一意孤行,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不是这样的。
不是这样的,他们命并不卑贱。每一点微不足道的反抗汇聚起来就能打出一片天地。
“再守一日,就一日。”于来顺呢喃着。
几日血战下来,阵营中许多平日里爱耍宝的汉子已然变了样。
听着轰隆隆的炮声炸落下来,甚至已经可以想象到地上蹦开一团团的血花。
沉默了会儿,来汇报的汉子抬起头,似是下了什么决心:“能。”
能守下去。
甚至都没听于来顺的回话,他便义无反顾地转身从高台跳了下去,挤进了下一波先锋的队伍。
城楼上。
“瓦匠去哪了?”
身旁人连忙汇报:“他去城墙根接人了。”
于来顺两天两夜的不眠不休,此刻神经极为衰弱,听到这话更是当场发作。
“大敌当前,还接什么玩意儿!速速叫他回来!”
身后传来道熟悉的声音。
“……你说的玩意儿是指我吗?”
……
于来顺随手拿了块布条攒住乱发,转头背着捕猎的器具走出屋子。
这是来这里的第几天?
他也记不清了。
大概是半个月前,于来顺还在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即使生活拮据,他自认为日子过得也算是充足幸福。
意外而来,并不像小说里重创后便误入了异世界。
那天就是个很普通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加班到凌晨一点,而后蹬着收费两块五的单车回家,美美地洗了澡躺在床上,准备迎接一个短暂的单休假期。
一觉醒来后,他就莫名其妙地被转移到这个略显原始的地方了。
于来顺一贯没心没肺,晃了两下脑袋确定自己没事后就顺势接受了现有的状况。
甚至完全没有对现代社会的留恋。偶尔想起也只是可惜自己那三万块钱的存款。
这里的“于来顺”像个凭空变出来的野人似的,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可以探寻。
好在还有间淹在野草中的破烂木屋得以喘息适应。吃完了木屋内囤积的生肉野菜后,于来顺开始尝试着自己捕猎。
这里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也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调味品。
满山遍野的野味虽新鲜,但是经过简单调味,也只能说的上是初步维持生命体征。
于来顺拿着弓箭斧头劈开门口掩着的杂草与枯木枝,步入林间寂静。
光线被高处的树冠筛过,碎在地上成了晃动的金币。空气里浮着绿意,苔藓在倒在木上像铺开丝绒。
没走几步,便遇到了今天首个彩头。
只是几声稀疏的鸣叫,于来顺便下意识利索地拉弓搭箭。弓极沉重,他拉满弦后浑身肌肉都绷紧了。
弦正颤动时,箭已然射中猎物。
应是射中了只山鸡。
刚一同瞎叫的那几只瞧见同伴被猎,边哭丧边四散飞去。
于来顺大步流星地向前冲了十步,一把抓起落在地上的野鸡。
颜色鲜亮,尾羽浮动着彩虹样的光。
可惜被他这种野人饱腹了。
于来顺抽出箭矢。
血色飙在脸上,于来顺不甚在意地拿衣袖抹了两把,便将肥鸟撇进筐子里,而后细致地擦了擦箭矢收到箭筒内。
好在这副身体有如此利索的动作。不然就靠他这现代社畜的虚弱模样,估计没两天就要挑战最快饿死自己的人的记录。
过了晌午,于来顺又根据粪便和踪迹端了个兔子窝。
这里的人都讲“细水长流”。
他入乡随俗,只逮了窝内三只最肥的,用斧头处理后塞进了背篓里。
停停歇歇又走了两个时辰,天边烧尽,眼前一片金黄,似是融化了远山黛色。
观此美景,于来顺体内懈怠基因与矫情底色共同发作了,便任性地往草密的地方直直躺倒下来。
这位豪迈派被吵起来的时候,老天爷已经准备熄灯了。
于来顺拍了拍身上草屑,跟困意打了一架后艰难爬起身。
“快!往那个山上去!”
“怎么又跑了!”
……
这个世界的原主长久从事捕猎,他隔了很远也能听到几里外的声音。
听上去像是浩浩荡荡一批人在追猎物,那声喊叫还是个极标准的官话,属于是于来顺在城里都不敢抬眼看到的老爷声音。
于来顺下意识地往反方向走。
来了许多日子,他也进过城,大概确定了这个世界的基本模样——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封建社会。
见过城内模样,他对那些草芥人命、鱼肉乡里的贵族老爷印象烂到了极点。
回家时,他专门挑着跟那些人相反的方向走,比平常回家的路程多了好几圈。
反正这副身体皮实耐造,稍走两步就当预防老年痴呆了。
于来顺很喜欢这里极好的风光。
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原始的草地上心中会有种很充实的感觉。不像现代社会的国家公园那里浅浅的草地,一眼就可以尽收眼底。
这里的草是野性的。上一秒走过的还是浅浅青茬,下一刻就直直冒到你头顶来,那些太长的草甚至要用手一层层地拨开才能走过。
这样看,仿佛树也只是根部木质化的草一样。
他文青病一犯就没得歇了。
此人一向幼稚,要是饮食上改善点,他还倒觉得这样当野人还是个恩赐。
在野外拖沓的时间长了,再加上为了避开老爷们所多绕的弯子。
不多时,天已昏暗下来。
深处若有若无的兽吟催着于来顺早回。林中的每一块阴影里,似乎都蛰伏着一双窥伺的眸。
于来顺不由得加疾了脚步。
心中急躁反而叫脚下一空,叫他整个人直直栽倒下去。
“嘶。”
他忍着痛,咬牙切齿地转过头先检查了自己背篓里的玩意没掉出来,而后才去看什么玩意让自己给土地公行了大礼。
天色已经黑下来了,几点零落的星子不足以照亮整个夜空,只从叶的缝隙中撒下余光。
于来顺捡了根树枝,小心翼翼探下身子用树枝拨开草丛去看。
是个破衣烂衫勉强裹体的小孩。
小孩大概只有十三四岁,四肢修长,五官的走向有些像现代的混血儿,套着抹布一样的棕色长衫,脏兮兮地窝在野草堆里。
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个小孩绝对不正常。
于来顺撂下树枝准备当看不见。
但他蹲着却又迟迟不起身。
荒山野岭的山林,十三岁的孩子在这里昏迷堪称半分活路都没有。
这小孩下场是什么?
先被野兽当点心还是先被慢慢折磨致死?
罢了罢了,方圆十里就他一个孤家寡人。
一个人孤零零地度日也难免寂寥,养个孩子就当陪他排忧解难,以免他自个儿经年累月地郁闷下去。
于来顺使劲跺了跺麻木的脚,而后卸下筐子转背到身前,费劲地将地上那丐帮小孩挪到背上。
小孩分量还挺足,牢牢地贴着他的脊背,汲取着可怜的温度。
就当积德吧。
背着孩子在林间穿梭,连他的身体都笨重了些,好在距离他的屋子也不甚远。
平日里近百步的距离,而今走得也沉甸甸的。
回家后,于来顺没管那丐帮小孩身上的碎草烂泥,只尽心尽力地搀他到床上。
放下所有东西后,他点起平日里舍不得用的油灯,开始忙起琐事。
今日猎物丰盛,刚好给这病号开个荤腥。
他特意挑了只最肥的兔子塞进瓦罐里面熬了汤。
“丐帮小孩”宋观复就是被瓦罐内的肉香味逼起来的。
他费劲地爬起身,又被饿意困扰得眼前发黑,直挺挺倒了下去。
于来顺端着盆刚一踏进卧房的门槛,就看到趴在地上的小孩,立刻上前将他扶到床上。
“怎么回事,还梦游。”
瓦罐的肉咕嘟咕嘟煮着,肉香味更加浓郁。
于来顺拿着巾帕热水,再次来到床前时,宋观复还在想: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吃才会彰显他的仙人气度。
宋观复睁大双眼,在被饿得模糊的视线中,勉强分辨着境况。
屋内很小,一只瘸了腿的木桌,俩只磕碜的小板凳,正炖着肉的瓦罐,桌上昏黄的油灯与一个大柜子便是所有的家伙事了。
屋内陈设简单,却很干净,看得出主人对屋子的用心。
他费劲地晃动了下脖子去看对面那人。
那人手里只端了个铁盆,昏黄的灯光给他镀了层温柔的纱。
“你醒了啊,起来擦擦身子。”
宋观复看不清于来顺的表情,只撇过头在模糊视线内寻找着炖肉的瓦罐,从嗓子里艰难的挤出两个单词。
“好,饿。”
听到捡回来的孩子发出动静,于来顺立即就行动了,抄起他平日里端着的那个破碗,从锅里舀了满满一碗兔肉汤,又结结实实地给孩子加了两只肥兔腿。
于来顺将宋观复搀着坐在床上,给他喂了几口肉汤。
几口肉汤下肚,宋观复眼前景色越来越清晰起来,整个人都变得精神了。他苍白的唇色也红润了些,更显出了很漂亮的花瓣似的唇形。
而后,宋观复像是被肉激醒了,动作有些粗暴地夺过那只破碗,狼吞虎咽起来。
手里的碗被夺走后,于来顺有些咋舌:往日里都过得什么苦日子,把孩子给饿惨成这番模样?
看着那孩子野人似的刨食,于来顺转头扯了巾帕,沾着热水去擦洗宋观复身上的污渍。
宋观复有些抵触,却没躲。他垂着长长的睫毛,看不清眼底神色,吃肉的速度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
给宋观复擦身体时,于来顺也没注意着力度,拿帕子沾过热水之后,掀起衣服随意抹开,像是在擦拭地面的污垢。
那人擦完抬眼一看,小孩身上擦过没擦过的地方都泛了红,连身上的肌肉有些局促地紧绷起来。
于来顺以为小孩细皮嫩肉,手贱地薅了几把宋观复的背,像是在抚摸家养的宠物。
“吃完了吗?”
“嗯。”
这野人要赶他走了吗?
“还吃吗?”
没有赶他,甚至没有问任何关于他来历的问题,只挂念着他是否还饿。
于来顺好像根本不是来征求小孩意见的。他径直过来拿走宋观复手上的碗,倒掉骨头,又将瓦罐里的肉都盛了出来。
“这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多吃点。”于来顺将内碗被压的结结实实的肉塞到宋观复手里,干巴巴地解释着。
他没养过小孩,也没被人养过,只能照着刻板印象中温馨的家庭照顾别人。
宋观复倒是习惯了别人的照顾,接过来之后狼吞虎咽起来,很快又解决了一碗。
吃完两碗满满当当的兔肉之后,宋观复勉强达到两分饱,身体机能恢复了些。
视野清晰后,他悄悄去瞥那个盛肉的瓦罐,只有见底的汤和一点野菜了。
“我吃饱了。”
听到话之后,于来顺点了点头,接过他手里的碗,盛了剩下的汤,吃上自己的晚饭。
他活得粗糙,简单地垫吧两口后,便蹬掉鞋,挤在宋观复身旁,倒头就睡了过去。
屋里的床有些窄,两人在床上还是身子贴着身子的。
那野人早习惯了,沾了被褥就直接陷入深度睡眠了,堪称昏迷。反而是宋观复浑身不自在,浑身上下又不自然地紧绷起来。
在于来顺第十次将腿搭到他腿上后,宋观复翻身坐起。
确认于来顺睡过后,他有些僵硬爬起来下了床。
秋日晚上有些冷,浩大的凉意像是直直要渗进骨头里一样。
宋观复套着件单薄的乞丐装,领子在于来顺擦洗时已经大开了。此刻却似一点感知都没有,大喇喇地直往外走。
一夜未归。
次日于来顺一睡醒,闭着眼睛伸懒腰时,才摸到床边没人。
他脑袋有些发懵。
不对,自己明明捡了个小孩来着。
想来是小孩害怕,自己乱跑。于来顺暗道声坏了,整个人都清醒过来,连忙趿拉着鞋下床到处找人。
屋里头没有一点宋观复的影子,他不免的有些头皮发麻,不敢想出了门发现宋观复尸体的景象。
于来顺觉得自己应该接受不了刚捡到活小孩,出门就变成死小孩的消息,僵硬地在屋内矗立着充当雕塑。
不是昨日还大快朵颐了一只肥兔吗?今日怎么就寻不见人了?
没等他发愣多久,就看到门口处的柴草发出动静。透过小窗便可看到,那是宋观复抗了一大只羊腿往回走。
他身上带了阵风,长长的睫毛上凝了些露珠,不知用哪里的布条束起发,脏兮兮的长衫却被衬出了几分潇洒。
于来顺瓮声瓮气地问他:“怎么出去了?”
宋观复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绕过于来顺,反手将羊腿扔到了地窖里,而后定定地看着于来顺。
于来顺要比他高半头,自高而下地看着他,却没有高不可攀的感觉,稍有些粗糙的皮肤和立体的五官透出一股故事感,蹙着眉看向他时,眼底流露出一丝怜悯的意味。
小孩回他:“我姓宋,家中行二,你若愿意,可以唤我宋观复。”
于来顺抿了抿嘴。
正常,小孩都爱装。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他退后几步,瞥了眼被肉塞得满满当当的地窖,转头看向宋观复深邃的眼睛。
于来顺明记得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此时也有点怀疑起自己的信仰。
仅用一晚上的时间就捕到满满一个地窖的猎物,堪称是神仙所为。
他喉咙发紧:“这是……”
“借了屋内的捕猎器具,不介意吧?”
于来顺挠了挠头,连忙道:“不是介意。只是……一夜时间捕到这么多猎物,你是怎么做到的?”
“不难,只是学了些武术罢了。”宋观复说得云淡风轻。
“这武术从哪里学的?我可从未见过这样厉害的……”
“承自家学。”
更不对劲了。
谢谢诸位给此人的每一点小小的鼓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