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捡了个娃 ...
-
“好,我不会再纠缠了。”
雨下的很大,直直地砸在一身藏蓝劲装的男人身上。天地一色昏暗,黯淡的天色似乎要将人融进黑暗一样。
“于来顺,念你通晓事理,神座允你提出的条件,现有京中大宅邸一所,便赐予你了。”
天上人一袭红衣浮在空中,衣裳飘逸,却并未被大雨淋湿,是天地间唯一亮色。那人俯视着于来顺,眼底不参一丝情愫。
他扔下一串钥匙,应该是承诺好的宅院钥匙。
“我能再见他一面吗?”于来顺仰起头,并不惧密密麻麻的针一般的大雨。
在天上人的沉默中,于来顺得到了答案。
他释然般的笑了笑,捡起了落在地上的宅院的钥匙。
钥匙很重,就像当年背起那个人的重量一样重。捡起的重量压得整个人都沉甸甸的。
求那座宅院是为了给两个人一同居住的。要买好多书,俩人一同娶妻生子……以往承诺,不过是一场梦呓罢了。
于来顺抬起鲜血淋漓的手指,呆滞地擦了擦脸上的雨水。
他忘了,既然被称作“神座”,那人大概也不需要武学师傅了。
好不容易,有一个人说好要陪他。
好不容易,不会那么难熬了。
……
于来顺随手拿了块布条攒住乱发,转头背着捕猎的器具走出屋子。
这是来这里的第几天?
他也记不清了。
大概是半个月前,于来顺还在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即使生活拮据,他自认为日子过得也算是充足幸福。
意外而来,并不像小说里重创后的穿越。
那天就是个很普通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加了两个小时的班,蹬着收费两块五的单车回家,美美地洗了澡躺在床上,准备迎接一个短暂的单休假期。
一觉醒来后,就来到了这个封建社会。
于来顺一贯没心没肺,晃了两下脑袋确定自己没昏迷后就顺便接受这件事。之后他也没有对现代社会的留恋,偶尔想到也只惋惜了一下自己三万块钱的存款。
封建社会的“他”像个凭空变出来的野人似的,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可以探寻。
好在还有间林间的小木屋得以喘息。吃完了木屋内囤积的生肉野菜后,于来顺开始尝试着自己捕猎。
这里还没有野生动物保护,也没有现代丰富多彩的调味品,日子过得人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满山遍野的野味虽新鲜,但是经过简单调味,也只能说的上是初步维持生命体征。
出了门,步入林间寂静,几只傻鸟生怕人看不着自己,咧着嘴瞎叫。
于来顺不愿放过到手的猎物,利索地拉弓搭箭,射中了只大肥鸟。
瞎叫的那几只瞧见同伴被猎,立即闭了嘴四散开来。于来顺没贪心,上前抓起肥鸟。
他边走边抽出箭矢,将肥鸟扔进框子里,而后大概地擦了擦箭矢再收到箭筒内。
于来顺内心无数次感谢着身体原主。
好在这副身体久经锻炼才有如此利索的动作,不然他这现代社畜没两天就要挑战最快饿死自己的人的记录。
出来不到半个小时就逮到只肥鸟,堪称开门红,是个好兆头。
过了晌午,于来顺又按照粪便和踪迹端了个兔子窝,只逮了窝内三只最肥的,用斧头处理后塞进了框子里。
捕猎本就是个时而好运时而倒霉的活,任谁都不愿意撂下这份好兆头。
停停歇歇走了两个时辰,于来顺体内懈怠基因发作了,便不管不顾地往草密的地方睡倒了下去。
很遗憾的是这觉睡不了圆满。
于来顺被吵起来的时候,老天爷已经准备熄灯了。
他拍了拍身上草屑,跟困意打了一架后艰难爬起身。
“快!它往那个山上去了!”
兴许是这个世界的于来顺长久从事捕猎,所以隔了很远也能听到几里外的声音。
听上去像是浩浩荡荡一批人在追猎物,那声喊叫还是个极标准的官话。
于来顺挠了挠头,下意识地走远了些。他对封建社会统治阶层印象不是很好,大多都是草菅人命的大爷,那些人惹不起却还躲得起。
甚至回家时,他都专门挑着跟那些人相反的方向走,比平常回家的路程多了好几圈。
反正这副身体皮实耐造,稍走两步就当预防老年痴呆了。
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原始的草地上心中会有种很充实的感觉。这里不像现代社会的国家公园那里浅浅的草地,一眼就可以尽收眼底。
这里的草是野性的。上一秒走过的还是浅浅青茬,下一刻就直直冒到你头顶来,那些太长的草甚至要用手一层层地拨开才能走过。
这样看,仿佛树也只是根部木质化的草一样。
于来顺的文青病一犯就没得歇了。这人一向有些幼稚,要是饮食上改善点,他还倒觉得当野人还是个恩赐。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于来顺犯起抽想体验自由的感觉,迈开步子准备飞奔回去。
这一抽就给他撂倒了。
脸部着地在“野性的草”上面,于来顺再也不觉得原始的草舒服了。
“卧槽,什么玩意。”
他咬牙切齿地转过头去看什么玩意让自己给土地公行了大礼。
在他回家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下来了,几点星星不足以照亮整个天。
于来顺捡了根树枝,小心翼翼探下身子拨开草丛去看,却只看到了个破衣烂衫勉强裹体的小孩。
小孩大概只有十三四岁,四肢修长,五官的走向有些像现代的混血儿,套着丐帮长老衣,眉头拧巴着,脏兮兮地窝在野草堆里。
这荒山野岭的,出现个小孩绝对不正常。
于来顺撂下树枝准备当看不见。
但他蹲着放下树枝却又迟迟不起身。
这荒山野岭的,还是古代生产力条件下,十三岁的孩子在这昏迷那是半分活路都没有。
这小孩下场是什么?
先被野兽吃掉还是先被饿死?
于来顺用胳膊支着脑袋,他鼻梁高挺,中间略有些驼峰,眉骨也高,面部骨相非常优越。按照传统男人的审美标准,他绝对是最man的一档。
看到这样的人像小孩一样蹲下发呆,过往的人可能都会觉得他疯了。
五岁的于来顺就像这样蹲在福利院的操场上发呆。
福利院小孩很多,但同岁的小孩没几个,同岁还天天幻想着有个人接走自己的笨蛋也没几个。
长大后,他按部就班地找到工作,搬出福利院。
在出租房里,他还是会像在福利院操场上那样在阳台蹲着,怔怔看向外面的车水马龙。
他看着眼前的小叫花子就像看着三岁的于来顺,还没感受到啥亲情,爹妈就被老天给收走了。
小于来顺想:要是有个人带我走该有多好。
社畜于来顺想:要是有个人带我走该有多好。
小叫花子于来顺想:要是有人带我走该有多好。
于来顺站起来甩了甩麻木的脚,卸下筐子转背到身前,又将地上那丐帮小孩挪到背上。
得了,今天捡了个爷。
算是积德了。
背上小孩后,他仔细聆听那些围猎人的响声。幸而那些围猎的人走远了,不然他还得带着个孩子跟那些大爷兜圈子。
回家后,于来顺看着那小孩身上的碎草烂泥叹了口气,还是尽心尽力地搀他到床上。
今天猎物丰盛,刚好给小孩开个荤腥,于来顺特意挑了只最肥的兔子塞进瓦罐里面熬了汤。
“丐帮小孩”宋观复就是被肉香味逼起来的。他一个打挺起了身,又被饥饿感逼到眼前发黑倒了下去。
于来顺端着盆刚一进来就看到倒在地上的小孩,立马上前再次将他扶到床上。
“哎呀妈,怎么回事,还梦游。”
瓦罐的肉咕嘟咕嘟煮着,肉香味更加浓郁。
于来顺再次来到床前时,宋观复还在想: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吃才会彰显他的仙人气度。
他睁大双眼,在被饿得模糊的视线中勉强分辨着情况,结果看到对面那人只端了盆热水。
“你醒了啊,起来擦擦身子。”
宋观复忍不住了,他看不清于来顺的表情,便撇过头看着模糊视线内的瓦罐,从嗓子里艰难的挤出两个单词。
“我,饿。”
那盆热水算是被放下了,于来顺抄起他那个破碗,从锅里舀了满满一碗兔肉汤,汤里加了两只肥兔腿。
兔肉肉质紧实,经过非常简单的调味,反而激出了肉本身的肉香味。于来顺吞了吞口水,将宋观复搀着坐在床上,给他喂了几口肉汤。
几口肉汤下肚,宋观复眼前景色越来越清晰起来,苍白的唇色也红润了些,更显出了很漂亮的花瓣似的唇形。
宋观复显然忘了他之前在想什么了,动作有些粗暴地夺过那只破碗大快朵颐起来。
手里的碗被夺走后,于来顺有些咋舌:看来真是把孩子给饿惨了。
看着那个五官端正的孩子野人似的刨食,于来顺也没闲着发愣,转头扯了巾帕,沾着热水去擦洗宋观复身上的污渍。
宋观复有些抵触,却没躲。他垂着长长的睫毛,看不清眼底神色,吃肉的速度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
于来顺本就是个钢筋一样的直男,平常生活就粗糙得很。自从来这儿后,生活上就到了个种得过且过的程度。
给宋观复擦身体时,他也没注意着力度,拿帕子沾过热水之后,掀起衣服随意抹了两把。
擦完抬眼一看,小孩身上擦过没擦过的地方都泛了红,连身上的肌肉有些局促地紧绷起来。
于来顺以为小孩害羞,倒也没说什么,只顺手摸了摸宋观复的背,像是在抚摸家养的宠物。
“吃完了吗?”
“嗯”
于来顺要赶他走了吗?
“还吃吗?”
于来顺好像根本不是来征求他意见的。他径直过来拿走宋观复手上的碗,倒掉骨头,又给他将瓦罐里的肉都盛了起来。
“这正是长个子的时候,多吃点。”于来顺将内碗被压的结结实实的肉塞到宋观复手里,干巴巴地解释着。
他没养过小孩,也没被人养过,只能照着电视剧里面温馨的家庭照顾别人。
宋观复倒是习惯了别人的照顾,接过来之后又狼吞虎咽起来,很快解决了一碗。
吃完两碗肉之后,宋观复勉强达到两分饱,能身体机能恢复了些。他悄悄去瞥那个盛肉的瓦罐,只有汤和一点野菜了。
他点头跟于来顺示意吃饱了之后,于来顺接过他手里的碗,盛了剩下的汤,才开始吃自己的晚饭。
打猎已经够累了,又捡回来了个大爷。于来顺也不是神仙,此刻困的是上下眼皮直打架。
垫吧两口后,他脱了鞋跟宋观复挤在一张床上,倒头就睡了过去。
屋里的床有些窄,两人挤在床上还是身子贴着身子的,于来顺睡得跟昏迷一样,沾了床就陷入深度睡眠了。反而是宋观复浑身不自在,肌肉又紧崩起来。
宋观复确认于来顺睡过后,鬼使神差地冒出了个念头,随后便有些僵硬爬起来下了床。
秋日晚上有些冷,凉意像是要渗进骨头里一样。宋观复套着件单薄的乞丐装,领子在被擦洗时已经大开了,却好像一点感知都没有似的,大喇喇地就往外走。
他这一走,一晚上都没再回来。
次日于来顺醒来摸到床边没人,头有些发懵。
不对,自己明明捡了个小孩来着啊。
想来是小孩害怕,自己乱跑。大致抬眼扫了下屋内,于来顺暗道声坏了,连忙趿拉着鞋下床找他。
屋里头没有一点宋观复的影子,他不免的有些头皮发麻,不敢想出了门发现宋观复尸体的景象。
于来顺接受不了刚捡到活小孩,出门就变成死小孩的消息,僵硬地挪着手指拍拍裤腿,像是在安抚自己。
没等他发愣多久,就看到门口处宋观复提了一大只羊腿往回走。宋观复身上带了阵风,长长的睫毛上凝了些露珠,皮肤白皙,眉目如画,给人种凌冽的味道。
于来顺嗓子紧紧的,吐字有些艰难。
“你怎么出去了?”
宋观复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绕过于来顺,反手将羊腿扔到了地窖里,而后定定地看着于来顺。
那人要比他高两厘米,自高而下地看着他,却没有高不可攀的感觉,于来顺稍有些粗糙的皮肤和立体的五官透出一股故事感,蹙着眉看向他时,眼底流露出一丝怜悯的意味。
“我叫宋观复,接下来在这里可能要住得久一些。”
于来顺抿了抿嘴。
正常,各个时代的小孩都爱装逼。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他走上前几步,瞥了眼被肉塞得满满当当的地窖,转头看向宋观复深邃的眼睛。
于来顺记得自己是个无神论者,此时也有点怀疑起自己的信仰。
仅用一晚上的时间就捕到满满一个地窖的猎物,说是神仙所为也不为过。
忽然想起之前在二臂浏览器里头看的武学天才也是如此,一人打趴一百个大汉都不是问题。
对了,
学武术的说不定也是这样。
古代社会,说不定就有这种武学秘籍呢。
他有些紧张,咽了下口水:“你…功夫在哪学的?”
看着对面那人有些呆呆的神态,宋观复不由得流出一丝笑意。
因为不敢相信,所以顺便把台阶都给他找好了。
“承自家学。”
更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