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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凉尘 ...

  •   多年之后,我被生活中索然无味的尘埃蒙蔽,在梦境的真实与现实的虚幻之间分不清向何处逃离。多少次,我醒着醒着就睡着了,但在沉睡中,自己却越发得清醒。那些衰败、暗沉的时光在成长的过滤网下被刷洗的体无完肤,唯独剩下一些干巴巴的粗糙颗粒压在身体的各个关节处,在人生的无数个漫长的雨季来临之际隐隐作痛。
      高中最后那段日子,如今细细地想一想,竟是河马做了我同桌之后,我才陆陆续续在“运河”的河道中捞起过那些信纸,后来被我称之为“情书”的东西的。
      “河水”在宿舍楼三层每个房间的门前缓慢地流淌着,没有任何东西能阻碍它的运行。三合板的破洞越来越大,这让原本分隔的十分清楚的男生的打架声与女生的窃笑声肆无忌惮地混杂在一起。我们整体登上了一艘无名之船,船体千疮百孔又无可修补,在每天摇摇欲坠的生活即将驶入彼岸的港口之时,奇怪的是每个人既没有归家的欣喜也没有离别的痛苦。
      某一天的清晨,在宿舍门口的夹缝里我捞起了一首诗:
      山有蕨薇,隰有杞桋。
      君子作歌,维以告哀。
      和上一封一样,同样是不知出处,一头雾水。我小心翼翼得把它叠成一个四方形,没有像上次那样粗暴得揉成一团。如同后来的许多封信,这些所有的模糊诗句都被我精心的整理、晒干、折叠,收集到了一起,夹在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日记本里。
      那时候,三模(第三次模拟考试)已经考完。大家的成绩一出来,班主任张老师对我们说,“大局已定,大家的成绩也就这样了。当然最后的结果还要看高考那几天的临场发挥。但是我想对大家说,趁着这段时间,可以相互帮助,学习好的拉一把学习不好的。一起努力吧,不能留下遗憾。”
      我确信河马跟我做同桌是不会有任何遗憾的。因为很明显,他的成绩从原来全班的倒数第10突飞猛进地窜到了正数第15。在如此极短的时间内变化之神速让很多人都大跌眼镜,特别是我,作为他的同桌,我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学的,怎么学的。
      我特别讨厌他,他臃肿、虚弱,常年带有一种病态的咳嗽,虽然有着1米87的身高,但是成天驼背,没有半点男人的样子。他为人处世也小家子气,曾经他最好的朋友大猩猩为了办杂志愁眉苦脸,到处奔波地找印刷厂,最后没有办法想自己买纸自己搞印刷的时候,跟他借了60块钱。他竟然要猩猩将来连本带利的还给他70块。从那之后我就对他没有半点好感了。
      跟我做了同桌后,他天天趴在桌子上睡觉,每节课的中间时段,他会起来一次,盯着我看5分钟,确认我一直在认真听课,然后接着倒头再睡。我对他这种举动真是厌恶至极。每次在他盯着我看的当口,我准会狠狠的把目光盯回去。我讨厌他身上的任何东西飘到我的身上,哪怕只是目光。
      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些怪癖好,比如他说他用烂黄瓜洗脸——天呐!虽然过了很多年之后我才发现他满嘴谎话,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情他可以描述得像发生了一百次那样真实。他用舒肤佳香皂洗手,这倒是真的,因为没人能像他那样香皂用的如此大量,以至于他全身上下都是舒肤佳的味儿。有时候我恨不得在我们中间竖起一块木板,隔断那种别人用起来很香,他用起来很臭的奇怪气味儿。
      有一次,我看见他的手腕上绑着一个女生用的发圈儿,灰色的绒毛,上面有一个硕大的小兔子装饰,非常可爱。我问他这是从哪儿来的。他说是周末特意跑到王府井买的——真见鬼!我问了那句话之后就后悔了。然后那之后的每一天,他手上都带着这个发圈儿,别的女生看着觉得好看,跟他要,他也不给,神秘兮兮地说是给别人买的。可是,我没见过他送给过任何人。直到有一天,他桌洞里的书已经溢出来了,噼里啪啦地滚落到了我的脚下,我实在难以忍受自己的地盘儿被别人侵占,于是破天荒的帮他收拾了一下他的课桌。那天,在我给他收拾书本之后,他把小兔子发圈儿作为回报送给了我。
      第二天,我就转手给了唐硕。后来小兔子出现在了任卿的头发上,在无数个闷热的黄昏,她用发圈儿绑着越来越长的马尾,坐在王晨那辆崭新的自行车的后座出去兜风之时,我发现了一种错过的真实离我越来越遥远,以至于我根本不想去探究了。
      后来,我又捞起过一系列的小诗: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
      谁谓宋远?跂予望之。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
      那年夏天,这些乱七八糟的诗句让我如坠梦中。每一天我脑子里想的都是这么几件事: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是不是写给我的,如果不是给我的,那又是给谁的?
      难道我手里握着大把的秘密,难道别人的秘密被我拦腰截断,难道还有更多的秘密等着我去发现,难道这之前的秘密我全都错过了吗?!
      混乱中,我没有半点惊喜的滋味,只有河道中的污水渗到皮肤上的一丝寒意和孤独的绝望。
      直到某一天,我在门口固定的地方捞起了这一首: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确定这一次的诗句跟以往的诗截然不同,写诗人曲折的意思似乎昭然若揭,他想要表达的应该已经全部表达了。果然从那之后,我没再捡到过一首小诗。
      随着最终日子的临近,“疯狂”这个词点燃了每个人内心的火焰,有几件让人印象深刻的“大事”在校园间流传起来,其中河马的所作所为还真让人觉得惊诧。
      当“高空抛物”这个词还没有“发明”出来的时候,河马就干了这事。那时候高考填志愿都是提早填报,我在张老师的帮助下,只选择了三个大学——一类本2个,二类本1个,大专一栏根本没填。这么自信的行为倒不是因为我对未来最终的考试结果信心满满,而是那一年我喜欢的中文系只有那么几个好学校面向北京招生,能选择的范围实在太窄。至于大专嘛,如果每天从早晨7点开始一直到半夜12点结束的苦读生活还不能让我考上一个二类本,那我宁愿重头再来一年。就在填报志愿结束之后的某个晚上,河马搬着一个缺了腿儿的课桌到了教学楼顶楼的平台上。夜晚萧瑟,在谨慎地观察了楼下没有太多行人之后,他用河马般的大嘴狂叫一声,抬起桌子向下狠砸下去。我记得我当时是在从水房出来回宿舍的半路上,看到了眼前的一幕:桌子被摔得稀巴烂,地砖被砸碎了一大块儿,溅起的小石头散落一地。黑暗中,仅有的行人抬头向上看,高耸的教学楼像一个孤独的谢顶的巨人一样傻愣愣地一动不动。
      后来辗转了好几天,校长带着几个骨干教师问遍了所有当时可能在场的目击者,最终查出来了干这件大事的人——河马。在张老师的苦苦哀求下,他仅仅得到了被学校口头警告的处分,没有被记大过。
      也许这件事还是没能纾解他内心无缘由的躁动和悲愤,更多的时候他选择喝酒来麻醉自己。到了晚上,据说他经常一个人拿着啤酒瓶子在学校对面的大马路上一边喝一边骂,有时候能把最难的物理公式都骂出来,然后在热气腾腾的凌晨躺倒在马路的正中央,好几次险些被疾驰而过的汽车轧死。听说是清洁工人一大早救了他,把他肥胖的身体踢到了马路的一边。
      多年以后,我从胖碗那里听说,他填报的志愿跟我的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一点不同,就是他愿意服从调剂。最终,他被调剂到了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学校。
      和河马同样疯狂的还有我们班的梁燕泥。她喜欢的人不喜欢他,多可悲。从高一开始,她就喜欢高峰了。她曾经在一次放学之后堵在校门口等高峰出来,在茫茫的人流中,她寻找着那个从高一一直到高三都是全年级最帅的男人。他和几个好哥们推着自行车有说有笑地走着,梁燕泥一个人走了过去,挡住了他们的车。她含情脉脉地对他说:“高峰,我喜欢你。”
      高峰只是非常有礼貌的笑了笑,骑车走了。从那之后,梁燕泥陷入了命中注定的消沉——她天天上课睡觉,一趴就是一天。只有上体育课和放学的时候才能看见她短暂的直起腰板,甚至中午都不去食堂打饭,她自带一个面包就够了。
      这种日子过了足足有2年多,直到高峰跟一个高大、微胖,腿上有腿毛,嘴唇上方甚至有一点小胡子的女生刘思搞在了一起,她才彻底摆脱这种用睡觉来消耗时间的生活。不过替代品更荒唐——美食让她有了新的目标。那时候麦当劳和肯德基这种美式快餐还没能吹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北京郊区,在我们那里倒是新开了一家同样档次的快餐店——“康康快餐厅”。餐厅的LOGO是一只小鸡带着个大大的厨师帽,憨态可掬。梁燕泥交到了婷婷这个有着1米83的身高,贱萌的童声,并且和她有同样兴趣的好友,俩人无论是上课还是课间,甚至是放学都在一起研究美食,每天去康康快餐厅吃上一顿是俩人的全部生活和共同目标。即便是后来,高峰让刘思减肥,刘思死活不减,高峰给刘思买了一件吊带短裙,刘思坚决不穿,俩人大吵一架,痛苦地分手。刘思在家人的安排下辗转飞去了澳大利亚留学,故事结束。这些纷纷扰扰的纠葛也没能让梁燕泥转移兴趣和关注点。她从一个只有90斤的美少女,变成了一个120斤的小胖妹。但是她开心,无忧无虑,笑得甜美又动人。课间的时候,她经常捏着自己的小肚腩,对我说:
      “苏白,你看我都这么胖了。哈哈哈。怎么办,没人能看得上我了!”
      我对她说:“不会的,你好看着呢。”
      我是真心觉得她好看,林欢曾经说过,“你们班最美的人其实是梁燕泥。”是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尽管很多江陵的拥趸绝不会这么想。但是真实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的,她难道不应该刻苦读书吗?每天像我们那样,住在大水汪洋的宿舍里,吃着难吃的饭菜,上着难受的自习,半夜三更还要忍受男生们压抑的嚎叫吗?多年以后我才得知,她的高中时代比我们要漫长。由于成绩太差,她父母把她送到了一个全封闭的学校复读,整整3年,她考了再读,读了再考。三年之后,她还是去了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大专。
      绝望的情绪在蔓延。高考的前一天,我从图书馆看书回来,教室里几乎一个人都没有,炎热驱散着大家都回去睡觉了。恍惚中,我看见一张狭长的纸条扣在我的课桌边缘。我心里猛然一动,翻开它,拿在手上,至今我都记得那上面的一行字是如何跳跃到我的视线里的,它几乎像是倾倒进我一直未醒来的梦中那样来到了我的面前:
      “今天晚上10点,操场见,你能来吗?”
      我环顾四周,没有人,楼道里也没有可辨认的回声,整件事看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除了那个送信人之外。
      现实生活越来越恍惚,仿佛我登上了一艘怎么也开不动的渡船,不知道它开向哪里,我又希望它到哪里停靠。那一整天都是难熬的,到了晚上更难熬。我破天荒头一次没去晚自习,一直躲在宿舍里不敢出来。9点半的时候林欢回来了,她跟王凡早就商量好要报同一所大专,以他们的成绩也只能如此。为此,王凡在大学里当教授的父母气得半死,当日还专门跑来一趟苦口婆心的来劝儿子和他的女朋友改变主意,好歹得考上一所二类本。王凡和父母几乎决裂,林欢夹在他们三个人中间心事重重。她看见我难得在一次宿舍,狐疑地问我:
      “你怎么不去上自习?真清闲。”
      我听她的语气带点讽刺的意味,心里颇为不爽,赌气地说:“你还管我这个?”说完,我站起来走到宿舍门口的镜子前面,开始摆弄自己前几天剪的新发型。
      林欢接着没好气地说:
      “行了行了,别照了。你应该上自习去而不是在这照镜子,再照也就那样!”
      我简直气炸。瞪了她一眼,甩身走了出去。
      这是一条无法回头的路,我心里默念。晚上,稀少的路灯点亮了浓重的黑夜,此时,再也听不见胖子坐在宿舍楼门口弹吉他的声音了。蝉叫在很遥远的地方画着夏末的一点轮廓,教学楼的灯光依次熄灭,最终陷入集体黑暗。我被稀少的人流带入了黑夜深处的操场。
      已近10点。操场上一盏灯都没有,同学们只能依靠远处马路上的稀疏光线辨认方向和跑道的位置。不远处,我看见一个硕大的影子来回晃动,等它越来越靠近我,我才看清楚是胖碗。我跟她招手,对她喊道:
      “你最近瘦了几斤?”
      “胖了5斤……”她气喘吁吁地说。
      “啊!晚饭吃了吗?”我百无聊赖的问道。
      “吃了啊。7个煮鸡蛋。”
      声音由近至远,她胖胖的身影也向场地最边缘的地方跑去。此时此刻,我内心已经不那么紧张了。看着同学们打着水,背着沉重的书包从我的身边走过,我站在操场出口靠近墙角的位置,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自由和轻松。少有的清凉的微风夹杂着被胖碗砸起来的呛鼻子的灰尘吹了过来,有人发出了几声咳嗽。在升旗台上,有一点蜡烛似的火光忽隐忽现。我走进一点,一股难闻的酸臭味儿迎面扑来。这个人光着脚丫子,拖鞋就扔在国旗杆附近,不用看脸光凭气味儿我也知道他是谁,是薄石。更惊人的是他竟然在抽烟!
      溜达到10点半,我听见林欢在四周喊我的名字,肯定是宿管阿姨要锁大门了。由于高考临近,管得松了一些,要在平时早就锁门了。她把王凡买给她的巧克力给了我一块,让我消消气。还问我干嘛这么晚来操场。我也没说为什么,至今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那个容不下一滴眼泪的地方去。
      在后来漫长的光阴中,我一直觉得那是我这辈子过的最无聊最空洞的时刻,就好像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桌子上摊开一张白纸准备要写一部鸿篇巨制,眼睛盯着空白的地方出神了一个晚上,最终只拿起笔写了简简单单的一个字母,随后又把它揉成一团的那种感觉,毫无意义又不得不经历。
      从那时候开始,似水的时光是真的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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