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个爱自白的人,1993年3月14号出生的我,跟所有人都一样,也许不一样。
我不喜欢读书,可是我语文很好,我不喜欢数学,可是对数字敏感。
但是,从初中开始接触小说,我开始迷恋,从初三开始接触耽美小说,我开始陷入,我不是偏爱,我是都爱。我喜欢文字里那些细腻的语言,喜欢每一个作者用心编排的故事,即使写的让我有些发笑,我都一如既往的看下去,因为,从里面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我做不了大神,也不打算做大神,我不可能把我的时间全部编排在小说里。
我喜欢文字,我爱小说。
我喜欢我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他们都是我用心想出来的,他们不是完美的,可是,都是我最爱的。
我喜欢小说,网络上千千万万的作者中,我做不了脱颖而出,我只想做自己,唯一一个自己。
我不知道叫自己什么好,我只知道,我的真名也好,假名也罢,笔名也是,都是我的,一个人的唯一。
专栏公告是个什么东西。不明所以。
我喜欢写小说,可是,我讨厌在夜晚写,也许那个时候很有感觉,但是,冬天的夜晚太冷,冷的我坐在电脑前就无法敲打键盘,我脑海里绘制一副一副的情节,无法写出来是我的悲哀。
我喜欢上班的时候写,因为,暖洋洋的,而我,也懒洋洋的。
我喜欢一边看小说一边写小说,然后觉得自己写的很不好,很想放弃,但是,我发现,只要我有一个读者,那就是我赚了,有两个,我就发了。
想的很简单,想用小说赚钱,实际,却天真,没一个能用小说赚钱的都是发了狠的在写,我不是,我的构思不完全,我的想法不坚定。
我发文时间不确定,我有感觉我就写,写好多好多,我不稀罕存稿,我觉得那是一个欺骗,比较,我是在为自己而写,仅此而已。
你愿意看,我就继续写。
你不愿意看,我就不写了。
我的文,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我就会写下去,写到最后,然后感谢你陪伴我那么多路程。
每篇都是1000字左右,很少,我知道。
可是我觉得,足够了。
也许哪天3000以上就是我觉得,我有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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