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人类。喜欢女人和男人,喜欢好人和坏人,喜欢富人和穷人,喜欢高尚者和卑劣者——人性如此复杂幽微,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别或许比我们所以为的更小。我和世界上的其他任何一个人,在内在构成上或许都没有巨大的差别。我想象自己可能成为坏女人,成为男人,就如同想象自己可能成为动物,成为天空,我与前两者的差距远比离后两者的小,但某些道德语境不允许作者对前两者进行具体想象。因为事物离得越近,利害关系就越紧张,外在的一些差异会在放大镜下变成难以弥补的鸿沟,会在审视中变形为对抗的游戏,所以就连最基本的共情也得不到允许。但叙事原本就是想象和共情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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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独处,胜过聚会,但我仍然渴望人与人之间的联结,就像饭量小的人也懂得欣赏美食,也要靠进食来维持生存一样。我用很多身份写了很多文字,不过都是我用来赚取目光的卖艺的把戏而已。我喜欢写作,喜欢被人阅读。我相信读者投向作品的目光具有力量,能够点石成金,让好的作品更有力量,让坏的作品瓦解崩毁。
所以,写作是一种冒险。
我的作品都出自我自己的个性,有些获得了喜爱,有些无人问津,这是因为我与读者们在人格、品位和兴趣上有着相似或差异性。我很能理解这种分歧,我自己在生活中也时常觉得别人某方面有趣、某方面无聊甚至可恶。
但出于对自我个性和人格的保护,我想要避免某些损害。我们面对越重视的人,往往越难以承受其对自身评价。
感谢每一个愿意在信息时代里驻足,将注意力分给我的文字的所有读者,我真心地感激你们。以及,请原谅我刻意延迟查看评论和数据,文本身就是我能给出的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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