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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0 打分:0 [2021-03-25 22:33:23]
我其实一向反感在文里做三观卫道士,但是这篇文……真的让人很想吐槽作者想表达不能非黑即白,要站在双方角度看问题,OK这个观念本身没错,可是这个例子根本无法说明这个观念,只会让人怀疑攻受脑子都秀逗了不是说各打一耙双方都有错,双方都无辜,就叫客观公正讲道理了这么多灵异文里,支持女鬼复仇的例子可太多了,读者也好故事里的角色也好,从来都不存在所谓不客观导致对女鬼的偏见,更多的是就事论事,人渣害了人,女鬼索命,这个大家明明可以接受但是这个事件里,汪父从始至终,对女鬼的亏欠就是骗钱,谋财没有害命好吗?因为你作者自己写的逻辑明明是偶然事件导致的女鬼死亡,不是必然。你但凡写成儿子就缺这点钱可以得到救治,结果被汪父骗走,导致了儿子来不及救而死亡,你都合理,因为这里你欠的才叫命什么是因为女鬼早死导致了后代不幸,这都是扯什么蛋呢,你女鬼早死写成偶然事件,叫别人如何可以接受这欠债的逻辑?这因果没有必然联系!这篇文想说因果,可是你这因果站不住脚。其次,王博之死更怪不到汪父头上,这就更没有所谓的因果关系,因果你得是在逻辑上建立起合理的、顺理成章的联系的。你拿两件汪父只是次要因素的事件,去做所谓的因果联系,如何能说服读者信服你想讲的道理呢?而且更失败的是,在这种讲因果的故事里,你拿一个有福报的母亲祭天。然后强行给个理由命中必有一劫。首先福报的母亲怎么就有一劫了,这个设计本身就毫无逻辑,反而还是互相排斥的,除非说明母亲也做过错事,才合理。然而没有。其次,有福报的人却是唯一死掉的,这就更建立不起来所谓的世间万物自有因果的感觉,反而会破坏这种命运感。我看完真不觉得这在讲不能非黑即白,讲因果,我只觉得故事逻辑极其混乱拧巴。而且为了讲不能非黑即白这个问题,强行将一个并没有在女鬼故事里成为导致她不幸的必然因素的汪父作为罪魁祸首,让他赎罪,就很拎不清世间之事的轻重。主角能这么同情女鬼简直匪夷所思。然后就这种逻辑的主角,攻居然还能觉得他在发光…………是因为受傻的清奇吗?!解决方案就更让人吐槽了,首先,受可真是支持女鬼家里有皇位要继承啊,需要武力的时候,受能手撕女鬼,不需要的时候,受就得顺着女鬼的思路去让她保护自己家后代了呢。王博的女友也真是工具人,生不生孩子不由她决定,做个拿钱走人的工具人就好了,遗腹子要生下来,应该是出于爱,爱孩子的母亲你们让人把孩子送走给汪用来赎罪,就很搞笑。女鬼杀了人母亲,还可以如此理直气壮地要求后代继续被养被赎罪,你的因果呢?为什么一个走路回家病发死亡的事情可以算在汪头上,然后搞死一个无辜的母亲。但你直接害死一个母亲就要另外算账了,你的后代要继承别人的家业,去抢那个母亲孩子的财产。逻辑真的太感人了。受这不叫与众不同会站在女鬼视角看问题,受这叫,女鬼天下第一牛逼。凡是女鬼被辜负的,无限放大,无限连带责任,凡是女鬼做错的,轻描淡写另当别论。顺便为了让女鬼的后代被抚养,还非得“若是没有闹出人命,汪国伦又岂会知道事情的厉害”“哪能甘心奉上所有的家产,去养一个对他来说,既是债主,又是仇人的孩子。”活人命,对主角来说,真的不如鬼的冤屈值钱。
33
[1楼] 网友:ks [2021-03-25 22:53:40]
所有大小反派,不论有没有悔过一律遭报应
[投诉]
[2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3-25 23:27:24]
呵呵!诈骗、卖假药导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到了楼主这里居然只是欠钱而已!这是非观也是没谁了!自己法盲不要误导别人!卖假收藏品都要坐牢,何况假药!正规医院发生医疗事故都要被告!楼主管卖假药叫欠钱!这三观也没谁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汪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早就超越道德底线了,到了楼主这里居然只是欠钱!!!
13 [投诉]
[3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3-25 23:37:21]
二楼道歉有用,要法律和警察干嘛!?
[4楼] 网友:筱汐雨落6% [2021-03-28 17:58:34]
那我也呵呵了,二楼逻辑感人,汪的行为撑死一个诈骗,金额还要换算,他连销售假药的罪名都担不上,致人死亡那是得直接,老太太死因是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诈骗和杀人是两个逻辑两个量刑,但凡多看看法,也不至于无知成这样
17 [投诉]
[5楼] 网友:嘤嘤嘤沈公子 [2021-03-31 17:08:55]
我想告诉楼主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偶然,存在的是必然。如果你读懂了这句话你自然能理解这个老太太的死是必然,这个就是所谓的因果。但是因为每个人的三观不同我也能接受你的思维方式。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所有发生的事都是必然会发生的,那就是你命中注定会发生的。
2 [投诉]
[6楼] 网友:00 [2021-04-03 14:32:04]
2楼你看不懂人话,就别自己脑补行吗?不管你是要定罪名卖假药还是骗钱,都仅是卖假药和骗钱,不包括汪父害人死亡。故事里没有人吃假药死亡,也没有因为缺钱直接导致死亡,作者自己处理的逻辑是女鬼死亡原因是病发,你可以说她病发是因为走回家,走回家是因为没钱,但是你建立不起来被骗钱就一定会死亡的逻辑,因为本质上的死因是发病,然而病发和走回家之间的关系也是偶然关系。所以这是作者自己处理上的逻辑问题,看不懂我到底在说什么的,建议好好学学语文。以及你三观叫的起劲,你倒是解释下为什么女鬼直接害死了一个功德加深的母亲,结果这母亲的女儿还得被自己仇人的孙子分家产的事情啊?你这么同情女鬼,我是不是可以说你三观也没谁了?你现在懂一件事算一件事吗?
[7楼] 网友:00 [2021-04-03 14:45:37]
还有5楼,如果按你的解释老太太必死,那为什么要怪汪父?没有汪父她一样必死。所以汪父不是她必然的死亡原因,这就是我说的偶然,你建立不起来汪父必然会导致老太太死去的因果联系懂吗?如果你要说汪父必然会导致老太太死,这就是属于强行用A去解释A,你已经在前提定性汪父必须害死老太太,但问题来了,为什么汪父就必须害死老太太?故事里没有这样的合理逻辑,而且你怎么确定老太太会死这件事的原因在于汪父,而不是老太太的病或者走路回家?如果有钱,但老太太想省钱还是走回家死掉了呢?这一样可以说老太太必死,但因果完全不一样。甚至老太太搭车回家,但在家里干活太累发病死了。作者自己的逻辑是老太太本质是死于病,而不是汪父。这就是这篇文这里剧情争议这么大的原因所在。
14 [投诉]
[8楼] 网友:狐不言 [2021-04-10 10:10:30]
是的,说什么不站在人的角度看问题,实际上主角写出来以后更像是跟极端人类主义相反的极端鬼类主义分子才对。
11 [投诉]
[10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5-16 01:45:45]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1楼] 网友:尤其是 [2021-06-26 15:29:20]
孩子的处理上我觉得也挺牵强的,既要生又要说是不想要“拖油瓶”所以给汪养… 还各种条件啥的 看的有点懵 这是啥操作呀
8 [投诉]
[12楼] 网友:1 [2021-08-06 22:25:32]
问题主要是1.老太太情绪激动+劳累去世与骗钱的汪没有直接关系王博生意婚姻失败跳楼和汪也没有直接关系两人的悲剧都是小概率事件,汪无法预判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也无法判断汪在这两起悲剧中起到的作用,哪怕汪没有骗钱和撤资,虚弱到在走路时去世的老人很难继续辛苦劳作,有机蔬菜不能盈利也迟早破产,汪推动了他们的不幸,却不是直接和最重要的因素。他的错误不足以支撑起老太太灭门报仇的行为2.汪母完全无辜,不符合善有善报的朴素价值观3.事件中唯一抱着恶意害人,唯一的杀人犯是老太太,可她竟然是解决方案里唯一求仁得仁的,她害人的下场并没有明确写出4.如果设置汪卖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汪母曾有罪孽,都不会让人对这个结果如鲠在喉。好人根本不善,无法让人心生同情,对她的报仇拍手叫好,恶人主观上的恶意还不如“好人”狠,更像是飞来横祸。作者受节目的影响太大了,对节目里受骗的老人的带入太深,所以主角的观点和处理方式都很偏颇
19 [投诉]
[13楼] 网友:凤池归 [2021-11-04 21:33:04]
排排排 楼主的逻辑就看的很舒服
[14楼] 网友:青青白菜 [2022-03-24 14:40:37]
好牛,居然在这里看到有人争论论到哲学和法律,受益匪浅
[15楼] 网友:狼王 [2023-03-05 03:13:48] 来自黑龙江
说得好,就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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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00 打分:0 [2021-03-25 22:33:23]
我其实一向反感在文里做三观卫道士,但是这篇文……真的让人很想吐槽
作者想表达不能非黑即白,要站在双方角度看问题,OK
这个观念本身没错,可是这个例子根本无法说明这个观念,只会让人怀疑攻受脑子都秀逗了
不是说各打一耙双方都有错,双方都无辜,就叫客观公正讲道理了
这么多灵异文里,支持女鬼复仇的例子可太多了,读者也好故事里的角色也好,从来都不存在所谓不客观导致对女鬼的偏见,更多的是就事论事,人渣害了人,女鬼索命,这个大家明明可以接受
但是这个事件里,汪父从始至终,对女鬼的亏欠就是骗钱,谋财没有害命好吗?因为你作者自己写的逻辑明明是偶然事件导致的女鬼死亡,不是必然。你但凡写成儿子就缺这点钱可以得到救治,结果被汪父骗走,导致了儿子来不及救而死亡,你都合理,因为这里你欠的才叫命
什么是因为女鬼早死导致了后代不幸,这都是扯什么蛋呢,你女鬼早死写成偶然事件,叫别人如何可以接受这欠债的逻辑?这因果没有必然联系!这篇文想说因果,可是你这因果站不住脚。
其次,王博之死更怪不到汪父头上,这就更没有所谓的因果关系,因果你得是在逻辑上建立起合理的、顺理成章的联系的。你拿两件汪父只是次要因素的事件,去做所谓的因果联系,如何能说服读者信服你想讲的道理呢?
而且更失败的是,在这种讲因果的故事里,你拿一个有福报的母亲祭天。然后强行给个理由命中必有一劫。首先福报的母亲怎么就有一劫了,这个设计本身就毫无逻辑,反而还是互相排斥的,除非说明母亲也做过错事,才合理。然而没有。其次,有福报的人却是唯一死掉的,这就更建立不起来所谓的世间万物自有因果的感觉,反而会破坏这种命运感。
我看完真不觉得这在讲不能非黑即白,讲因果,我只觉得故事逻辑极其混乱拧巴。
而且为了讲不能非黑即白这个问题,强行将一个并没有在女鬼故事里成为导致她不幸的必然因素的汪父作为罪魁祸首,让他赎罪,就很拎不清世间之事的轻重。主角能这么同情女鬼简直匪夷所思。
然后就这种逻辑的主角,攻居然还能觉得他在发光…………是因为受傻的清奇吗?!
解决方案就更让人吐槽了,首先,受可真是支持女鬼家里有皇位要继承啊,需要武力的时候,受能手撕女鬼,不需要的时候,受就得顺着女鬼的思路去让她保护自己家后代了呢。王博的女友也真是工具人,生不生孩子不由她决定,做个拿钱走人的工具人就好了,遗腹子要生下来,应该是出于爱,爱孩子的母亲你们让人把孩子送走给汪用来赎罪,就很搞笑。女鬼杀了人母亲,还可以如此理直气壮地要求后代继续被养被赎罪,你的因果呢?为什么一个走路回家病发死亡的事情可以算在汪头上,然后搞死一个无辜的母亲。但你直接害死一个母亲就要另外算账了,你的后代要继承别人的家业,去抢那个母亲孩子的财产。
逻辑真的太感人了。
受这不叫与众不同会站在女鬼视角看问题,受这叫,女鬼天下第一牛逼。凡是女鬼被辜负的,无限放大,无限连带责任,凡是女鬼做错的,轻描淡写另当别论。顺便为了让女鬼的后代被抚养,还非得“若是没有闹出人命,汪国伦又岂会知道事情的厉害”“哪能甘心奉上所有的家产,去养一个对他来说,既是债主,又是仇人的孩子。”
活人命,对主角来说,真的不如鬼的冤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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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ks
[2021-03-25 22:53:40]
所有大小反派,不论有没有悔过一律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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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3-25 23:27:24]
呵呵!诈骗、卖假药导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到了楼主这里居然只是欠钱而已!这是非观也是没谁了!自己法盲不要误导别人!卖假收藏品都要坐牢,何况假药!正规医院发生医疗事故都要被告!楼主管卖假药叫欠钱!这三观也没谁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汪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早就超越道德底线了,到了楼主这里居然只是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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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3-25 23:37:21]
二楼道歉有用,要法律和警察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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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筱汐雨落
6% [2021-03-28 17:58:34]
那我也呵呵了,二楼逻辑感人,汪的行为撑死一个诈骗,金额还要换算,他连销售假药的罪名都担不上,致人死亡那是得直接,老太太死因是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诈骗和杀人是两个逻辑两个量刑,但凡多看看法,也不至于无知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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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嘤嘤嘤沈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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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告诉楼主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偶然,存在的是必然。如果你读懂了这句话你自然能理解这个老太太的死是必然,这个就是所谓的因果。但是因为每个人的三观不同我也能接受你的思维方式。我就是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没有偶然,所有发生的事都是必然会发生的,那就是你命中注定会发生的。
2 [投诉]
[6楼] 网友:00 [2021-04-03 14:32:04]
2楼你看不懂人话,就别自己脑补行吗?不管你是要定罪名卖假药还是骗钱,都仅是卖假药和骗钱,不包括汪父害人死亡。故事里没有人吃假药死亡,也没有因为缺钱直接导致死亡,作者自己处理的逻辑是女鬼死亡原因是病发,你可以说她病发是因为走回家,走回家是因为没钱,但是你建立不起来被骗钱就一定会死亡的逻辑,因为本质上的死因是发病,然而病发和走回家之间的关系也是偶然关系。所以这是作者自己处理上的逻辑问题,看不懂我到底在说什么的,建议好好学学语文。以及你三观叫的起劲,你倒是解释下为什么女鬼直接害死了一个功德加深的母亲,结果这母亲的女儿还得被自己仇人的孙子分家产的事情啊?你这么同情女鬼,我是不是可以说你三观也没谁了?你现在懂一件事算一件事吗?
17 [投诉]
[7楼] 网友:00 [2021-04-03 14:45:37]
还有5楼,如果按你的解释老太太必死,那为什么要怪汪父?没有汪父她一样必死。所以汪父不是她必然的死亡原因,这就是我说的偶然,你建立不起来汪父必然会导致老太太死去的因果联系懂吗?如果你要说汪父必然会导致老太太死,这就是属于强行用A去解释A,你已经在前提定性汪父必须害死老太太,但问题来了,为什么汪父就必须害死老太太?故事里没有这样的合理逻辑,而且你怎么确定老太太会死这件事的原因在于汪父,而不是老太太的病或者走路回家?如果有钱,但老太太想省钱还是走回家死掉了呢?这一样可以说老太太必死,但因果完全不一样。甚至老太太搭车回家,但在家里干活太累发病死了。作者自己的逻辑是老太太本质是死于病,而不是汪父。这就是这篇文这里剧情争议这么大的原因所在。
14 [投诉]
[8楼] 网友:狐不言 [2021-04-10 10:10:30]
是的,说什么不站在人的角度看问题,实际上主角写出来以后更像是跟极端人类主义相反的极端鬼类主义分子才对。
11 [投诉]
[10楼] 网友:blue冰镇
[2021-05-16 01:45:45]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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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尤其是 [2021-06-26 15:29:20]
孩子的处理上我觉得也挺牵强的,既要生又要说是不想要“拖油瓶”所以给汪养… 还各种条件啥的 看的有点懵 这是啥操作呀
8 [投诉]
[12楼] 网友:1 [2021-08-06 22:25:32]
问题主要是
1.老太太情绪激动+劳累去世与骗钱的汪没有直接关系
王博生意婚姻失败跳楼和汪也没有直接关系
两人的悲剧都是小概率事件,汪无法预判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
也无法判断汪在这两起悲剧中起到的作用,哪怕汪没有骗钱和撤资,虚弱到在走路时去世的老人很难继续辛苦劳作,有机蔬菜不能盈利也迟早破产,汪推动了他们的不幸,却不是直接和最重要的因素。他的错误不足以支撑起老太太灭门报仇的行为
2.汪母完全无辜,不符合善有善报的朴素价值观
3.事件中唯一抱着恶意害人,唯一的杀人犯是老太太,可她竟然是解决方案里唯一求仁得仁的,她害人的下场并没有明确写出
4.如果设置汪卖假药致人死亡,或者汪母曾有罪孽,都不会让人对这个结果如鲠在喉。好人根本不善,无法让人心生同情,对她的报仇拍手叫好,恶人主观上的恶意还不如“好人”狠,更像是飞来横祸。
作者受节目的影响太大了,对节目里受骗的老人的带入太深,所以主角的观点和处理方式都很偏颇
19 [投诉]
[13楼] 网友:凤池归 [2021-11-04 21:33:04]
排排排 楼主的逻辑就看的很舒服
2 [投诉]
[14楼] 网友:青青白菜 [2022-03-24 14:40:37]
好牛,居然在这里看到有人争论论到哲学和法律,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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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狼王 [2023-03-05 03:13:48] 来自黑龙江
说得好,就是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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