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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女主路线不对[快穿]》  第6章

网友:老油条同学 打分:2 [2018-07-29 00:51:06]

我觉得原主最后得那样的下场,也是她自己作的,她想要读大学没有反抗这门婚事,就是一笔公平的交易,她要飞上枝头了去了城里,就想不履行合约义务,追求自己的婚姻自主和爱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她是男的,那差不多就是张生,就跟那种接受了大户人家的资助,说发达了会回来娶他家小姐,最后成了状元却另娶他人的负心薄情汉一样,不管有什么苦衷,都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她的父母姑姑弟弟,再怎么着,也无法完全替她做主,她不反抗,人家还以为她很愿意呢,到头来还不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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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242446101% [2018-07-29 01:29:56]

人都是有感情的,基于交易的婚姻,并且双方三观不合,种种原因,最主要是男方品行有严重问题,你要是女方你会愿意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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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18-07-29 03:36:41]

主要是利益都被别人夺了,她自己得到的那点利益难道付出身体还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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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2074303546% [2018-07-31 10:09:05]

女主估计是不服自己付出了身体确得来了骂名,姑姑一家沾他们家光还看不起她,她确实有错,当时不反抗是因为懦弱、懦弱了却不信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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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36% [2018-09-11 21:28:19]

想想女主的年纪,十七岁,而且那种家庭背景,当时的年代,没几个人能反抗父母的。我初中同学,十六岁就嫁人了,据说很有钱的一个二十多岁的男的,那还是县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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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离歌 [2018-10-13 11:03:41]

同意楼主,而且她在大学里面谈恋爱,瞒着男方自己家里有未婚夫的事实,就像陈世美说自己未娶妻一样,基于欺骗的感情,还要求男方对她死心塌地,太没道理了。我觉得这个男的和她分手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是我知道自己的男朋友在老家有未婚妻,我也要分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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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蒋丞选手 [2018-10-14 15:01:43]

同意5楼,洪在知道女主又未婚夫的情况下分手完全没问题吧,什么叫丢弃了原主让她独自面对那滩烂泥??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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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风中苇 [2018-12-29 10:38:42]

特意登录来支持楼主!!!!!!!!!这就是我一直想的,明明原主的做法就不是对的,别说什么她被道德绑架,如果她不想就别拿人家的钱,这是一场说好的交易,一旦承诺就要履行义务,不管是承诺是你因为什么顾虑做下的,不管是不是你心甘情愿的,但你跟人家签订了协议之时,只要不是你拼死反抗,人家拖着你压着你钱的协议,你都算愿意。别扯什么年纪小不懂事,那你是不是也看到了好处,有些心动?明明角色互换,就是古代抛妻弃子的状元郎之类的角色,作者还说原女主没有考虑婚姻是无效的,是,法律上无效,良心上有效,拿了好处履行义务,是完全没问题的。她却还要出轨,拿着这个的钱,跟那个谈着恋爱,你们说这是可怜的女人?行吧,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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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风中苇 [2018-12-29 10:42:11]

1楼,人是都有感情,但我们生活中感情至上可以吗?那岂不是琼瑶阿姨那套不被爱的才是小三??我们活着还有更重要的责任感,使命感,承诺是她自己做下的请她自己完成,而不是一开始做出承诺的时候懦弱的不敢反抗,半推半就答应,拿了好处之后,又反悔不想继续下去,凭什么啊,她想怎样就怎样咋不上天呢?有本事跟这个女主一样一开始拒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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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洌艳 [2019-04-08 22:17:17]

你们道德要求真高,那么那些被父母卖掉的小孩不都是活该了?真是不理解,同样是被亲人卖了,同样是未成年,同样也是付出了代价,咋女主就是活该了?女主做的不对,问题是以她的见识没有其他选择,你们这是以优越幸福生活的自己来要求为了学习而被卖身的女主,这高高在上的感觉真奇怪。而且,他们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是违法的,甚至未婚夫□□还是犯罪,合作建立就是违法,你凭什么要求被保障?你这么说,那以后贩/毒之类的行为不也应该受到保障了吗?毕竟是中国公民答应的。
我不知道是不是你语气问题,反正在我看来就是,你不关注□□犯,不关注出卖别人利息吃人血馒头的人,反到觉得这个受害者有罪。她是有罪,但她的罪不至于让她被人□□了几年还要被人害的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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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谁念西风 [2019-05-04 08:32:29]

9楼的意思是不知者不罪咯,要是见识浅薄到了不知道杀人偿命是不是杀了人也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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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洌艳 [2019-05-21 00:19:38]

十楼我的意思不是不知者不罪,而是明明女主犯的错误并不严重,甚至可以是个受害者,结果犯罪的人没有受惩罚,吃人血馒头的人也没有付出代价,女主的错误不应该付出那样大的代价。你们的看法总是盯着女主出轨,问题是女主可以说是个被父母卖掉的人,哪怕她后来跑了,但她也付出了身体和心理的代价,更应该谴责的是卖家和买家而不是被卖掉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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