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
>
我的晋江
>
《千重门》 第34章
第1章:第 1 章
第2章:第 2 章
第3章:第 3 章
第4章:第 4 章
第5章:第 5 章
第6章:第 6 章
第7章:第 7 章
第8章:第 8 章
第9章:第 9 章
第10章:第 10 章
第11章:第 11 章
第12章:第 12 章
第13章:第 13 章
第14章:第 14 章
第15章:第 15 章
第16章:第十六章
第17章:第 17 章
第18章:第 18 章
第19章:第 19 章
第20章:第 20 章
第21章:第 21 章
第22章:第 22 章
第23章:第 23 章
第24章:第 24 章
第25章:第 25 章
第26章:第 26 章
第27章:第 27 章
第28章:第 28 章
第29章:第 29 章
第30章:第 30 章
第31章:第 31 章
第32章:第 32 章
第33章:第 33 章
第34章:《千重门》后记
第35章:番外之小别
第36章:番外之耍花枪
第37章:番外之抱紧眼前人
第38章:第 38 章
第39章:第 39 章
按回复时间正序排序
按回复时间倒序排序
按点赞数量排序
不知道原型是谁,很好奇。然后看这篇文的时候真的特别想让小傅干脆反了他的,把攻搞死,比如攻挡剑的时候晚那么一会,运的时候颠簸那么一下,不过小傅这个老实人不会干出这种事。哎!再不济把小温和皇后搞死。哎!攻是真的狗。真的非常非常喜欢这篇文,人物立体,剧情流畅,文笔写实,虽然作者说四不像,但是已经很优秀了,衬得很多古耽直如情趣扮演。然后受和妻子的感情一点都不雷。因为攻受是强取豪夺,他们的感情本来就不纯洁不值得歌颂,因为标了bl,受就必须爱上攻,没有这样的道理。而周若梅确实是一个很值得被爱的人。如果一开始没有周若梅这个角色呢?那受会在一开始就自刎。说到底,小说写的只是傅宁,日昭,周若梅这三个人而已,而不是某受,某攻,某炮灰。怀有后者的眼光来看文,无疑是不尊重作者不尊重文章的。
……(全显)
 
[1 回复]
[投诉]
孤鸿砾漠作者有关的回复,我从那文处转来给大家看看,心里有个底。
【-收起】№4 网友:二十 评论: 《孤鸿砾漠》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3-04 23:01:27 所评章节:38
先来解释一下此章吧,为什么与千重门里面授段落如此相同
【投诉】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3-06 18:29:16
今天无意间回来,看到了亲的留言。超级惊叹了一下,感谢亲看得如此仔细,这里的一段我确实有借鉴早早大人的一段。实在是因为当时一直在追这文,多年的积怨才化成了自己写文的意愿,说实话,如果当时没有被朋友带入去看早早大人的经典,我也不会万劫不复的投入到耽美文的大军队伍。
又看到有人将我和过去的某位大人误会成一个人了,我实在惶恐。鄙人才疏学浅,真的不敢与他人比较,也经不起比较,所以我在这里向大家道歉,而你们的留言我也会一直保留在心中,作为对自己的鞭策!!
向各位亲爱的读者们致以最真诚的道歉!同时将我借鉴早早大人文中的一小节也致以深深的歉意,我这就改正自己的错误,请大家谅解。这篇文章也着实花费我不少的精力时间,我不希望我的一番劳动全部被人否定,如果被说成抄袭我可真的太冤枉了!!不过我也不敢说我完全没有借鉴过其他人的文风,这样说的话我就太无耻了!!
还有要说明一点,因为经过此事,我倍感有愧,因此这文要长期锁定进行大修,或许日后的某日我会再放上来,但我不能保证是什么时候了,请大家原谅我的任性!因为我不能接受我抄袭他人的事实,虽然只是一小段,但也是我写作人生的一大污点,而这也使得我会认真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写下去!!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3-06 19:22:47
还请亲再仔细帮我审阅一下,看有没有你觉得仍有疑惑的地方?我想要好好大修一下,本来我对自己的文笔就没什么自信,也就是因为实在被一些文章感动了,一时手痒才写点小玩意调节下自己,没想到会有读者喜欢看。本来就想着自己没事自我娱乐一番,既然有人肯看这个文,甚至表示出了一定的喜欢,我也就不能再抱着以前独乐乐的心态了,我需要对大家负责。所以当您给我提出这些疑意时,我很高兴!请亲继续帮我审核,也请其他的读者给予批评指正,我会虚心接受!!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0-03-06 19:34:17
对了,忘记说了,我是早早大人的超级追随者,如果“很早很早以前的关注”和“二十”也是的话,那我要说我们是同道中人了,呵呵!!很抱歉告诉“很早很早以前的关注”,如果您将我和早早大人错认为一个人的话,那您就错了,我一个乡野人怎敢和早早大人相比较。
其实大家也知道=怨念=一词吧?我当初就是追着早早大人经典的《千重门》而心生怨念的、甘愿被早早大人虐待的粉丝中的一名,而我的怨念就化作了自己写文的想法,由此就诞生了《孤鸿砾漠》,所以说这文算是早早的养子吧?呵呵,希望早早大人不会怨恨我,哈哈哈O(∩_∩)O!,抱头逃跑~
强烈推荐大家去看早早大人的《千重门》,这真的是耽美经典中的典范啊~
【回复】
网友:二十 打分:0 发表时间:2010-03-10 13:29:40
我是质问作者的二十,我从2004年接触到千重门后就一直等到此文成文结束,不夸张地说,千重门可能除了早早外,我是唯一一个会背的了,实在看过太多遍了,打印了几本都已不成样,可以想象我是多么狂热的FANS啊。
此文我没看,只是在一个吧里无意提及,以为是早早新文,谁知,唉。
我也从来没有觉得你们两人是同一人,因为你坑文的这一年,早早正好出来把坑填平,你可能还未生子,她前年已经有子万事足。
你借鉴了早早的文,为什么不在文后说清楚,有人怀疑你们是同一人,为什么不说明白,要等我将 抄袭 二字怀疑上,你才火急火燎地申明?实在怀疑你的动机。也许你这一年中都没有上来,也有这个可能,就当我是 多心了吧。
“还有要说明一点,因为经过此事,我倍感有愧,因此这文要长期锁定进行大修,或许日后的某日我会再放上来,但我不能保证是什么时候了,请大家原谅我的任性!因为我不能接受我抄袭他人的事实,虽然只是一小段,但也是我写作人生的一大污点,而这也使得我会认真考虑是否还要继续写下去!!”
遇到读者质疑,就立即发表以上声明,有必要吗?如果每个人因为读者这个那个的怀疑之类的,个个都说要长期锁定大修,鬼知道什么时候才放上来,说实话,此种心态很无聊。
我回复了这个留言后,不会再来此处,因为不是我的菜,没必要再来看。
看了一下你的留言,读者应该也有一批了,因为一点点自己觉得受了委曲,就让你的读者失望,唉,我建议,如果是这样的作者,读者也没必要再来看了,不值得。
写文本来就是件麻烦事,就像你引用前人诗词一样,要注明出处与作者,你借用了别人的,如果只是一点,还是注明一下为好。
好像除了我,也没什么人质疑了,所以你可以继续更你的文了,不必理会我的质疑了。
……(全显)
 
[1 回复]
[投诉]
到底涉及抄袭还是《孤鸿砾漠》和《千重门》为同一作者?
这世上难得讲求的是认真二字。这两篇文,我是越往下看眼睛睁得越大。现在我们不妨看看不同的文,一些相同或相似的片断。
*** ***
《千重门》
“三月十一,皇太后四十大寿。太后居中,日昭居左,皇后居右,容妃、德妃、明妃和其他妃子(百度)宫嫔及数十个有头有脸的亲王大臣和亲眷依序排了下去,莺声燕语、环佩丁当,好一派尊贵荣华的天家气象。
……(全显)
 
[3 回复]
[投诉]
写得真好呀~~我在□看的,特地来JJ给早早大大献花来的~
这么好的文为啥子要删掉呢~
……(全显)
 
[回复]
[投诉]
虽然看过很久了,而且还被删了…………还是想来拜下山头呵呵
很喜欢傅宁和梅梅~~~梅梅真是好女人啊~~~可惜了。正如草草在后记中说的“很多秘密最终还是秘密,坏人最后还是逍遥”,这样的结局,也是在世事之中。看了一个好故事,却无法为任何一个角色感到高兴。
说不上对这个结局有啥感觉,由于日昭的所作所为,始终无法真的为他得到傅宁而高兴,但是这家伙后来的手段心机…………越看越觉得……算你狠,算你高……
无视番外~~俺啥都没看到哈哈~~飘走
……(全显)
 
[回复]
[投诉]
早早大,非常感谢你写的小说啊。我也喜欢千重门后来丰富多向的情感描写。只要真切表达出想些的内容,BLGBGL这些标签又有什么重要的。
所以,看到恶意中伤的留言,感觉就像在旅游景区,被人泼了故意泼了脏水。
这些冷笑、VINA 之类的人,怎么会这么不懂尊重呢?为什么不允许别人对情感世界的不同理解呢?
难道,她们就如此的伟大、光明、正确——然后,就有资格对她们对不满意的东西粪喷一通?
这种低素质的负分回帖,有什么正面的价值?
大大而此删文,真有点遗憾。
粪喷的手段虽下流,可它污染效应让人觉得郁闷。
算了,删文如果能让早早大心里好受些,那么就删好了。
我是从别的网站得知完结的消息来祝贺的。
一个长年挂心的文完结落幕了,在此恭喜一下。
望早早大生活工作都顺利开心。
……(全显)
 
[回复]
[投诉]
恭喜平坑。又一部执念的好文终于有了结尾。无论如何,都很好。
……(全显)
 
[回复]
[投诉]
看文的时候心情很复杂!
……(全显)
 
[回复]
[投诉]
很棒的文.加油
……(全显)
 
[回复]
[投诉]
傅宁是我对这个人物的执念---是谁?
……(全显)
 
[回复]
[投诉]
1
2
3
...
尾页
写书评
返回
最后生成:2025-12-29 15:12:02
反馈
联系我们
@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