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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非正常海域》  第11章

网友:小呆 打分:2 [2023-04-02 23:04:28] 来自加拿大

我的角度可能跟大多数人不太一样,我不认为“婴儿是独立个体”,因为婴儿作为独立个体不具有养活自我的能力。所以他们仅能依附成人的善意才能活下来,就是说如果无人愿意养育,他们靠自己也是活不下来的。那这就影响了其他个体的付出行为。人是有思想有行动力的生物,但是刚出生还只能被定义为胚胎(因为没有思想)医学上讲伦理也许定义胚胎婴儿的时间上各不相同,有说7个月有说4个月更有的教义说着床那刻……婴儿作为物理吸血虫的情况下(指金钱和精力),作为产妇本人的意愿即传统供养者不要子嗣是应该可以被接受的。
当然要全面考虑的外在因素实在太多太多了,产妇单人算不上一个全面的因素,你没办法确定到底是母体供养者本人不要,还是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外人胁迫等等等等(比如文中的因为只想要哨兵不想要向导的家庭,我就觉得这个理由就实在无法接受了)。为了避免惹火上身,所以医护这边统一不打不堕,反正你们患者自己处理,与我们无关。文中给出的是另一种医护介入的可能性。说实话我一开始还以为是恶意打胎做人体实验之类的,看到这里只是伦理的选择真是还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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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13:07] 来自福建

虽然不是很了解医学,可是在一般伦理当中,婴儿出生之后就具备一定人权了吧,没记错的话起码生命权应该是有的?从法律上说在婴儿出生后再杀死,哪怕是马上杀死,也是毫不含糊的杀人的罪过。所以婴儿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独立的人了,父母和医生都没有权利去终结ta的生命,甚至连弃养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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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19:19] 来自福建

突然发现楼主的ip在加拿大?我不太清楚加拿大那边的法律和一般观念,但是楼主的想法起码在中国国内我个人确实是闻所未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楼主接触那边的观念比较多,但是楼主明显也用墙内的中文平台? 只是一个猜测,希望没有冒犯到,也有可能只是我太孤陋寡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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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23:40] 来自福建

去查了,国内婴儿在出生能够独立呼吸之后就具备了独立的人格权。而且感觉国内在情感上应该确实也普遍难以接受出生之后杀死的做法。堕胎的话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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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27:21] 来自福建

不要子嗣的意愿被接受前提是“子嗣”还没有出生,还不能称之为人。一般情况下既然选择生产就是决定了一个生命的诞生,人可以选择是否背负一个物理吸血虫,但选择的余地只在生产之前,既然选择了ta的诞生,就要对ta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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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31:54] 来自福建

唉不过我确实不太懂楼主说的医学上的伦理之类的,没有想争辩说我的观点一定对的意思,但是确实觉得很惊奇。我可能有一些啰嗦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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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09 03:36:36] 来自福建

我好像理解一些了,应该跟加拿大没关系,不好意思。楼主是纯粹站在医学伦理的层面上、暂且抛开法律去讲这件事吧?不好意思我太孤陋寡闻了,这种观点对我确实很冲击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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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小呆 [2023-04-19 17:32:29] 来自加拿大

哈哈(??????)?楼上的姐妹不要在意哈,随意点讨论不同观点我都可以认同的!毕竟这个世界就是许多不同想法构成的。
我的主要意思是法律是:仅仅有独立意识个体的人才去承担责任的,所以无论婴儿和产妇正在经历怎样糟糕的处境(比如穷困潦倒比如无法再负担时间与精力去照顾婴儿,比如双方患有无法治愈且高消耗金钱的疾病),都是由产妇个体去承担这份责任,无论这份责任是否会把她本人引向更深更坏的处境。
但是伦理呀法律呀这些都是用来束缚有思维的人类,在我的想法里,如果一个婴儿无法被正常人类社会养大,被教育人类语言和人类的逻辑思维,它即无法被定义为“人类”,即胚胎的名字或类人。
比如国外的科研报道有被狼人和狗养大的野外小孩,即使8岁/13被发现被进行后天的专业人类教育,他也是无法融入的,无法学会语言也无法明白人们在说在做什么。那请问他还是人类吗?我们的外表已经不尽相同语言也是只有嚎叫,整日四脚着地,不喜欢穿衣服,极度畏光,在医学人道的帮助下,被强制后天规劝在“人类”的规范里,也仅仅活了短短几年就无比痛苦离世了。那些科研团队得出的结论:他一辈子无法成为人了。
就是因为我明白人类原来也不是一生下来是人类,而是被家庭被社会保护,如此长此以往的规训下来才是人类。(当然!医学上比如发现骸骨是人类当然是人类,我是以不同角度解释什么是人类,不单单是医学,可解释的角度有很多很多)
所以我才会说如果没有任何供养者愿意长期扶养把它们教育成人,那它们根本活不下来,也无法成为人。法律保护的是有可能成为人的这部分的婴儿,需要产妇和她的家庭好好考虑是否要扼杀其成为人的可能性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s人”。我觉得直接定义为s人虽然正义凛然,但实在是太过武断了。就像文中多次提到这是个人的思想伦理抉择的问题,肯定有分歧和痛苦和烦恼,而不是每个人的行为都一比一笔直朝着“法律正确”去。
我的角度确实很清奇!可能因为专业原因接触伦理问题比较多,所以不太会从单纯的法律定死的角度去思考,会去反复推敲各种事情发展的可能性,很开心看到你的许多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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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小呆 [2023-04-19 17:45:07] 来自加拿大

补充一点噢hhh我在留学的时候经历了别的国家的对于“反堕胎法案”游行抗议,有留心那些女生姑娘妈妈婆婆女性们的看法,有一句标语是“我的身体可以创造生命,那我的身体也可以决定它的去留”。我认为这句标语是挑不出错的,但是“我创造出的生命,我也可以毁灭”,这句就会有很大的问题。因为6岁8岁12岁的儿童都是创造出的生病,如果突然被弃养被虐待实在是太过分了。而我认为这条不被我所接受的原因就是你不能给了婴儿成人的机会又在中途夺走他,与人希望又给予绝望实在是太残忍。
伦理和法律就是很复杂需要多方面考虑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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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小呆 [2023-04-19 18:04:07] 来自加拿大

哎讲了那么多理性的分析,我来分享一些感性的东西,不知道这些会不会又动摇一些人的看法呢。(保持中立也完全OK!!)
我在做志愿者的时候,帮助的都是一些单亲妈妈家庭,一个女性要负担一个婴幼儿的生活会使她失去工作,虽然有日托所,但是日托所是相当昂贵的。可能有些人会说你去申请补助啊总会有办法的,咳咳,我想说,单亲妈妈的数量超乎你们的想象,是一个政府机构都很难完全覆盖所有婴幼儿单亲妈妈的生活支出的钱款数量。那她们又能怎么办呢?她们还能怎么体面的活着呢?这是一个非常悲伤的问题,很多单亲妈妈为了给孩子充足的营养自己的药物都没有钱买,精神状态更是非常差(面色宛若西d也不为过)。自寻死路的几率和次数更是数不胜数。
因为女性承担了生育的责任,许多孩子的父亲直接跑的影子都没了都找不到人或者死活不养,你又有什么办法呢。哪里有那么多的律师和警力资源去捍卫你的权益?她们就是在普通社会中很可悲的一个群体,所以我完全理解生下后不要孩子的决定,除非婴儿身体上有个功能被进化出来只要父亲不承担责任此人马上在地球爆炸五马分尸,否则就是面临成为可悲单亲妈妈的风险。
而我们这个帮助她们的志愿者团队也都是女生,只有girls help girls!
说到底都怪不负责任的男人!越想越气!不写了!所以不要怪妈妈,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是弃养哪怕是堕胎,受害也都是母体,只是受到伤害的程度不同罢了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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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24 03:37:41] 来自福建

哇,谢谢姐妹,居然又这么耐心地补充说明了,还补充了这么多。虽然一开始会有一些受冲击,并且我现在主要也还是保留我起初的想法,但是多思考了之后确实感觉有拓宽了一些思路、长了一些见识。而且姐妹给我感觉思路冷静又清晰,真的挺厉害的。自以为是来打发时间的,有这样的收获也是意外之喜了。谢谢姐妹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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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24 03:51:40] 来自福建

而且姐妹说得确实也很有道理,说实话有狠狠地动摇到我,也转变了我的一些思路,我现在的想法已经不像当时那么绝对了。这真的是一件好复杂的事,现在怀疑自己可能不会有想明白的一天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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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木洱Ⅰ [2023-04-24 03:55:42] 来自福建

男人在这类事件里负担往往最小甚至会无耻地逃避倒是真的……女性就总是不得不面对更多这样的困境并承担后果,真的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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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ゝ浅默淡殇ヽ [2023-12-31 18:25:51] 来自山西

我本人学哲:我来讲讲几个问题和进路(如果感兴趣的可以看看伦理学导论)
争议的问题在于人权,人权应该得到怎样的保护力度。
首先我们为什么不能杀死婴儿:他一般基于生命至上的逻辑
可是如果生命至上的话:那为什么我们不去援助那些贫困者们呢。甚至就如上文所评论道的:很多堕胎者本身经济条件就苦难。如果反对堕胎和杀死的话,那么为什么不提供经济援助呢。
当然,我本身是个后马理论者。我认为关键在于人权。我们到底人权是为了再生产,还是真正保障人的自由潜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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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香草曲奇红蜘蛛果酱冰淇淋 [2024-05-19 15:46:29] 来自英国

?我认为这样考虑是有一定的缺陷和,什么叫正常的环境。也许我们之所以是人类并不是指我们都长得像人,而是我们都具备人类所拥有的相同基因dna。就像一个外星生物长得再像人也是“非我族类”,而您举例的那个孩子,大家是如何看待他融入人类社会的过程的呢?人类社会中充斥的霸凌、冷暴力。一个生活在“单纯”的群居动物中的人真的能融入所谓的【人类社会】么?从小就学着【生存】命题的一个孩子,我想他一定无比敏感,周围的眼神,语气,神态。我想如果你想定义【正常】那人类社会绝对算不上你理想中的【正常】。我要没记错,聋哑人当今的待遇也没有变得多好吧,他们所受到的排挤和暴力可没有被新闻完全透露出来。其次,当一个孩子从腹中出来,他的生命将不能被他人决定,法律上。人权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就像美国真的自由吗,就算一个孩子接受了9年义务教育他也不一定拥有人权,哦,当然如果他懂法那么他可以报警。所以你的疑问无比没有意义,因为他在腹中的时候,还没有睁开眼看过世界,他当然可以被随时沙死,已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胚胎被消灭的是否合法化那是相当无意义且完全错误的-_-……/不要提“环境”那就是“社会”我想一个曾经穷到皮包骨的人也无法融入富人【社会】,他们又是否是一类?法律将相对平等赋予每一个人类,可社会与社会是有壁的,且无法相融到不异于狼群与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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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生成:2024-06-22 19:31:32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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