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你这种评论我直接删除。但是,留着给大家展示一下,给大家看一下如今非过剩的一类人也是挺好的——这种人的特点恰恰是,“ta”不够“唯我论”,却“过分把自己当作一回事”。而如今,我们真正需要的一种,召唤的一种读者或曰“人类”是,“ta”足够“唯我论”,却恰恰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前者本质上不足以强力地认识到,任何一种创作都是一种“will to power”,“the desire to be different”,“the desire to be elsewhere”,也就是简而言之“usurpation”(就像你也会在我的评论区讨论“斑”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不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你本质还不是“有贼心没贼胆”,有本事你去写你口中这样的“心怀大爱”的女神和他相恋,还写得有说服力,这个我万分赞成)——一样还不是为了这种“篡位”,会有世世代代对于神学经典“改朝换代”式的注经,甚至到了“六经注我”,历史上大有被人影响甚至挑衅引发的创作——无论是原创还是同人。问题来了,有些人“他”就是不够强力,就是不清楚“每个人都只能做自己的梦”,就是又脆弱又容易被冒犯,他的梦就是这样不堪一击而易于被干扰,以至于别人和他梦得不一样,他都会因为突然清醒而破防。而真正强力的创作者,他必定是“醒着做梦的人”,他深知这是“假”的,所以这才是“真的”,并且他有能力玩这种“戏作三昧”的游戏,因为这世间唯“游戏最认真”。而只有寄生者,依附于他人为食的人,才会这么想要在别人的文下求认可,讨论什么“斑”应该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who cares?你看我的态度像是在意斑喜欢什么吗?你大可以去写他喜欢你这样的,你写的好,我还给你点赞,祝你们99呢。你不会以为有人爱好和你争论这个吧?我直白讲,我根本不像你一样,喜欢假于他人之口,我直说我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而不是斑应该如何如何。并且你要是喜欢那样的,你去写,我保证根本没兴趣去你的评论区评论“xx应该哪样,不应该哪样”——这样做本质和承认自己是“effect”,而不是“cause”,是他人的派生物有什么区别? 不够“唯我论的,却过于把自身当回事的”你?
网友:千花时之间 打分:2 [2025-03-17 17:12:47] 来自海南
是被群友坑来的,看简介就很劝退了,但是又看到群友说了一些话后也并没有准备要看。但是又抱有好奇心,看了一下评论。嗯,感觉作者真的在毁斑。看起来好像是在柱斑的前提下加女主。以及作者回复反驳他的评论经常会 上升男权和女权上以及各种两性之间来反驳他们(但是实际上想反驳他的是关于角色的oc。




而且我也蛮好奇什么样的女主会吸引到柱斑,我只能想到的是强大的,而且是那种渴望世界和平的,欲是没办法吸引到他们两个的,但是简介又是欲感觉?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文真的是强了一个未成年嘛。
[1楼] 网友:千花时之间 [2025-03-17 17:13:45] 来自海南
少打了一个o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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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2025-03-17 22:41:39] 来自湖北
本来你这种评论我直接删除。但是,留着给大家展示一下,给大家看一下如今非过剩的一类人也是挺好的——这种人的特点恰恰是,“ta”不够“唯我论”,却“过分把自己当作一回事”。而如今,我们真正需要的一种,召唤的一种读者或曰“人类”是,“ta”足够“唯我论”,却恰恰不把自己当一回事。前者本质上不足以强力地认识到,任何一种创作都是一种“will to power”,“the desire to be different”,“the desire to be elsewhere”,也就是简而言之“usurpation”(就像你也会在我的评论区讨论“斑”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不应该喜欢什么样的,你本质还不是“有贼心没贼胆”,有本事你去写你口中这样的“心怀大爱”的女神和他相恋,还写得有说服力,这个我万分赞成)——一样还不是为了这种“篡位”,会有世世代代对于神学经典“改朝换代”式的注经,甚至到了“六经注我”,历史上大有被人影响甚至挑衅引发的创作——无论是原创还是同人。问题来了,有些人“他”就是不够强力,就是不清楚“每个人都只能做自己的梦”,就是又脆弱又容易被冒犯,他的梦就是这样不堪一击而易于被干扰,以至于别人和他梦得不一样,他都会因为突然清醒而破防。而真正强力的创作者,他必定是“醒着做梦的人”,他深知这是“假”的,所以这才是“真的”,并且他有能力玩这种“戏作三昧”的游戏,因为这世间唯“游戏最认真”。而只有寄生者,依附于他人为食的人,才会这么想要在别人的文下求认可,讨论什么“斑”应该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who cares?你看我的态度像是在意斑喜欢什么吗?你大可以去写他喜欢你这样的,你写的好,我还给你点赞,祝你们99呢。你不会以为有人爱好和你争论这个吧?我直白讲,我根本不像你一样,喜欢假于他人之口,我直说我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我喜欢这样的,而不是斑应该如何如何。并且你要是喜欢那样的,你去写,我保证根本没兴趣去你的评论区评论“xx应该哪样,不应该哪样”——这样做本质和承认自己是“effect”,而不是“cause”,是他人的派生物有什么区别? 不够“唯我论的,却过于把自身当回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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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千花时之间 [2025-03-19 01:09:52] 来自海南
你的所理解的斑强了未成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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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千花时之间 [2025-03-19 01:14:03] 来自海南
一下子打了那么多字给我,我就是想知道有没有。
我并没有想听你的长篇大论,就好像那句话一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哈姆雷特,斑的公示书就已经写了他好战野心家。这是他最基础的个性标签。我所理解的同人就是在这些标签上面衍生,不然ooc。还有我说的我所能理解斑喜欢什么不代表我就觉得斑喜欢什么。我只觉得他可能会喜欢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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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作者回复 [2025-03-19 08:53:42] 来自湖北
你看,你说你没有兴趣听别人长篇大论,可是又在并没有看过别人的文的情况下,在别人评论区一通输出——这摆明就是想要别人和你争论的,而不是与世无争的发心。所以这我不就满足你的愿望和你争论了吗。此其一。
其二是,我的确可以相信你说的,你没有看过这篇文。
这文不存在“强未成年”,最多是属于前现代社会(甚至包括原始母系氏族)常见的“早婚”,发生在今天会被说成“underage marriage”或者年龄再小一点儿比如14岁以下会被说成是“童婚”。我这里的年龄是16岁,之于前现代的合法结婚年龄并不夸张(毕竟“合法”与否总是历史性的,阶段性的)。
其次是你再三重复这个问题,说明你很关注这个,觉得这是这文很大的弊端。但是必须说清楚,拿“进步主义”的女性和儿童保护的尺子,加诸于人类历史上的任何经验来进行审查,用现代的道德法律大棒,来鞭笞历史乃至史前文明,甚至尺规神话叙事或者任何人类叙事,不但消解了历史性,与真理无关,并且于女性解放了无助益。
况且,当前妇女儿童保护的胜利也不过是历史上“一时一地”的胜利,放诸全球,此刻还有那么多国家的未成年婚姻是全然合法的,理解这种进步主义“胜利”的暂时性,以及斗争的“长期性和曲折性”(换句话,一旦战争与野蛮来临,人类随时有可能在行为心理上滑向“野蛮和退行”,而妇女儿童更是首当其冲),而不是把它(“进步主义”框架下的妇女儿童保护)当成理所当然、放诸历史长河四海皆准的、不证自明的真理,我想要更好些。
再有就是,原作的设定是“忍者社会是一种远未及成年的儿童会上战场的社会形态,生产力也比较低下”(根据鼬、带土口述),在柱间和斑的时代,情况只会更糟。根据我们过往和现有的历史经验,这样的社会形态其实和“妇女儿童高人权”,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是几乎不可能兼容的。当然,我从来不自诩遵循原著,我写同人纯乎是为了我的一己私欲,而非凭空捏造的什么“纸片人的利益”(那种东西我认为根本不存在,是三次元的一厢情愿的臆想),所以,有人全然摒弃“忍界生产力低下,儿童上战场”的设定,写一个“新时代人人平等新忍界”背景的同人,我也非常欢迎。 而如果有人愿意写作“低生产力”和“低童权”和“对妇女权益的高度保障”是如何可以做到兼容,我也很高兴看到此类探讨。
最后,我需要再次声明的是,我写此文的目的不是为了“do justice to”斑,不是为了遵循原著还原角色,不是为了证明我不“ooc”,我全世界最“正统”——而纯乎是我一己私欲的“恶趣味”,我也不关心不在意斑喜欢什么(“ooc”并不在我们价值评判标准里面,我只在意一个作者是否“强力”,I admire usurpers 2333)。
我写作此文初衷无外乎是:“一、权力意志; 二、激情或曰迷恋的不确定性、乃至暴力性,异质性——激情本质是“对存在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僭越,其致命吸引力恰恰在于自我消解的恐怖”,以及“他者总是以暴力的形式闯入激情现场”——如果任何人都只是阶段性的,所有人都只是所有人的“过客”,那么侈谈性取向就失去意义。”——这是我的创作动机。而并非还原任何人物,也更非正本清源,解决人物的人生危机,或垄断对人物的全部阐释。 我不知道为什么你可以对一篇你没有看过的文大肆发表批评,却对别人的辩驳装作“捂住耳朵我不听”,这当中肯定也有“权力意志”的作用,你想证明你对这个人物的理解才是对的,又想通过避免辩论,来立于不败之地(如果你连这也不敢承认,这也太口不对心),可我恰恰想说的是,我对“原作人物的理解”这件事,没有任何兴趣,我之所以写作这个文,是我当时有这个热情,有这种冲动,有这种能力,并且我也的确这么做了,至于后来冲动消失,无以为继那又是后话,因而我的价值评判体系,自始至终和你不在一个维度框架里。这样,我想如何大家兴趣不一样,语言系统不一样,那么大可不必强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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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千花时之间 [2025-03-19 09:58:54] 来自海南
哦,那就是说真的喽。我只能打个六。

。
又给我打个长篇大论来跟我解释,按你这么说的话,题材限时代不是犯罪。难道我写清代文我就能写13岁未成年?
所以本质就是强咯
说实话,我已经很确定了,我当时看到你的发言,我就已经跟我的群友说,你是不是有点分?别人讲一,你讲三。结果看起来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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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回复 [2025-03-19 10:41:27] 来自湖北
我去,互联网见到活的“识字的文盲”了,留贴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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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千花时之间 [2025-03-19 10:51:53] 来自海南
以及受我的群友影响。可能没有表明清楚,不是强。而是有没有和未成年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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