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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无@任是无情亦动人》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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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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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电脑时找到的读后感,贴上来……)
其实……自看完结局后,想写些什么的冲动已经很久了,那时候时间匆促,只来得及打出寥寥数语。前前后后梗在心头的话太多,一摸到键盘却发现下笔都是苍白,隔了两个月依然如此……但是,反正媳妇也不会嫌弃我,我就来说说自己一点所思好了。(别问我为什么拖延症到如此程度,媳妇明白的,毕业一波动荡之后的我如今上山下乡为五斗米奉献青春去了科科,如今在推开阳台门就能看到山峦起伏的楼上,没有空调趴窗口吹着自然风,听着楼下哈士奇的吠声仍旧不为所扰在灯下敲着键盘,我也是蛮拼的……)
首先来说说原作与同人相爱相杀的关系吧。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的设定我是懵比的,到现在写这些的时候还在努力克服那一丢丢心理障碍。毕竟作为一个小时候经常在地摊上看湾湾言情受启蒙的大龄少女,我在爱情描写这方面一直是秉持着白日梦幻想的唯美主义观点的(所以说媳妇你是在为我打开新世界大门)。武侠小说这方面我最早的接触是小学时期偷看的金庸,可能会更喜欢结构如戏剧般谨严的,温柔持重娓娓道来的风格(虽然后来关注的全是比如别人家孩子“云中鹤”的八卦)。当初会喜欢温后爹完全是意外啊,没办法谁让他——第一,诗化的绚丽句子太美了苏我一脸血,第二,笔下可供YY的白衣飘飘美公子几乎是满书跑的程度,看在美人的面上也咳咳。
最开始接触网络,接触同人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那种从腐烂现实中生长的,隐隐戳社会疮疤的东西是严肃文学的事。对于通俗文学(比如武侠)来说,大众可以接受的,唤起某种热血和梦想的东西,在别人的梦里做着自己的梦,是它在市场上流行的使命。而同人,哎呀只是自己喜欢的东西,萌男神,苏脑补,哄自己开心才重要!这就是我坚持万年HE的原因,我只想吃糖哇嘤嘤嘤不想闲得发慌来喂自己玻璃碴。(某个自称BEHM出身的,我就这样静静看着你……)
再具体一些来说,就方无的CP,我认为从作品的属性来说是可以大致分成两种的。说英雄之后,由原著生成的温氏武侠大背景下同人,这可以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同人作品,基于原著大框架、原著人物的爱而来的,对说英雄故事留白处的另一种想象,或者是因为对人物(此处方小侯可不算,多指的是无情)的爱,以笔墨对他人生的另一种补充,这是一个时期。而自09、10年以来,多的是另一种模式,即基于CP模式的同人,强调的更多是人物自身的性格,相爱相杀的谈情(?)模式,若想看具体案例分析的请左转翻彼方大人的帖子,她是什么种类型的都写了,然而……坑了(被pia飞)。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各种同人里,他是无情,又不是无情;他是方应看,又不是方应看。对于第一种(原著向)来说,涉及了一个主要是走形不走形的问题,借用彼方姐的一句话,“同人也就是走形的开始”,在我公子的身上,一个连原著作者都会被吐槽写走形的年代,原著向同人很难说有百分百与人物重合的,先不提一千个读者里面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只说心中存了对人物的爱,下笔的时候就不免多了些再含蓄也隐于眉梢眼角看得见的温情脉脉,就算仅是写了公子一句咳,自己下笔时心头先颤了一颤的那种感觉。但读过的那些文里,无可否认的是前辈们有大才,论写作有些文能达到与原作不相上下甚至某些方面过之的水准。(有一些作者,私心里觉得论女孩子特有的细腻笔触,那种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形神勾勒,和坑品,咳,若是单说对情感的描写水准……比起某个三观有点需要量角器的,咳。)同人是对原著的倾服又是对原著的一种背离,从这个因素说,再优秀的同人也不可能无走形,只是与原著放于一处宛如珠玉叠置,不能减其彩,失其色,几可乱真的程度。它好写,是因为有个模板可参观,有绳墨可以让你去衡量。不好写,是因为必须要有相应的水平,包括文笔,大局观,逻辑思维,判断和取舍的能力。
对于第二种来说,就有点难以衡量了,不少人对这种同人的态度难达到统一。有人觉得它是严重的走形,也有人觉得可以忽略其形而去看其神。这时候的人物形象,就更加难以琢磨了。我们所见的,不再是东京梦华繁盛风流的赵宋王朝,不再是明月歌远波橘云诡的杀伐江湖,他们可能会陷入琐碎生活,和普通人一样的烦恼,那个莲池里浮出来的比莲花更纯白公子的惊艳,都会淡在时刻浮现在文中又真切已远去的大背景里。这个时候,我认为重要的是设定,人物的性格会促使他们选择相应的生活方式,他们依然会遇见,依然会做出相应的选择。我一直觉得,人物才是活的,在这种模式下留存其风骨的人物,还会是不变的、知己故人之感。(说到底,一言以蔽之,是因为有人写啊,存在的必有其合理处,有人写,有人看,继续萌着,才是真理嗯。)
(絮絮叨叨了这么多才后知后觉到该艰难地扯回到正题……)
我说到哪里啦,哦设定,媳妇文的这个设定。给我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不说还BE了!BE了!BE了!我先哭一哭去……
辜负秾华过此身,于是这就是个典型的撕碎了美好的东西给人看啊。但是BE里看H(?),哦还有个E……我们很多人终其一生也不过是碌碌糊口,在懂或不懂的年纪里,与美好成为错过的遗憾。古人为谢生平知己恩,珠可吐炭欲吞的古直义士之风,其实无论是朋友、知己、爱人,一个懂字,遇到了就是莫大的幸运。媳妇给的比喻是牡丹花,还记得自己看牡丹的经历,独自在洛阳、在开封的那些年(这么记起来寥寥几次都是自己一个人,我好惨……),唯一不是独自看的是某次牵着媳妇小手在帝都(哈哈哈哈哈哈哈),(尤其是洛阳)花开时节动京城名不虚传啊,全是人全是人……俗世人皆为热闹而来,若站在花的角度想风摧雨折开谢无常岂不寂寞,但倘某一人为照红妆烧高烛,漫漫长夜里的相对,一瞬间心灵的契合。风夜暗色,烛影飘摇算不得温暖,毕竟也曾是相知,也是风雨开谢前最后的守护与祭奠。
再说,侯爷不仅是提灯笼的那个人啊,还是让公子在黑夜里见到过温暖与亮色的人,是给他走出黑暗与血腥过往的勇气的人。他不仅烧高烛还移土栽了(QAQ对不起我知道这比喻不合适但是请原谅我匮乏的词汇量),他不仅仅是知音,他更是救赎。不仅仅是雪中的一点炭火,更是沉没时的一柄浮木。
(继续艰难地扯回正题……)所以说,虽然媳妇的这篇文的设定最开始让我懵比,做好心理建设后还是引起了心理震撼……太心疼我家公子了。归属为第二种的同人文,那我就围绕着性格,从命运、选择、CP模式来说了。
方无这个CP,我的看法里这两个人物形象都是有其“世人观之”和“深处内心”矛盾之处的。一直以来的这俩的同人设置是:无情为正,方小侯为邪,“倾天下”与“守天下”的冲突,破而立之与守护的差别。但其实,就像无情气场是说英雄总攻,方小侯就是个伪受萝莉洛丽塔(什么鬼?)一样,无情的性格绝!不!慈!悲!他可是连皇帝都敢拉下马(虽然还没付诸于行动)的人啊啊啊……大是大非上他是正义的一方,可还有个重要的“以杀止杀”性格在,他完全不能算得上是个纯粹的好人(纯粹的好人都是活不长的),等于说还是杀伐气很重的。原著里他的身份是公门中人,可是官是什么?民是什么?没有两元论的黑白分。只能说,无情是个彻底的,遵从自己内心“道”的献祭者,他是一把伤人也伤己的刀,必要的时候,他比方应看更决绝,比方应看更不择手段。
而方应看,他虽然是个野心家,表面上依然是俗世红尘的贵介公子少年王侯,他够狠,但是狠是藏在纯如处子的外表之下,孩子般的恶毒才最是恶毒。这种强烈的反差萌只会使得方小侯无辜的时候愈加无辜,狠毒的时候更使人不寒而栗。比如名利圈那段,看起来完全是以最无辜的神情行着最可怖之事,偏偏面上又一片纯良,惹人迷惑。跪在路中央叫的那一声“爹”(说一句,当年宝宝尚年幼,方歌吟还是一跃三十丈翩翩美少年哪,转眼儿子都会弑父了,泪),对义母的依恋,还有关于初恋那点惨事,啊小看也曾是可怜人……
综上,方无CP还可成立,在于他们二人的相通之处。撇开众所周知的之外,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不理智之人。无情看似聪慧冷静,方应看看似深沉多机,实则都算不得聪明人。如无情,大厦将倾,还会陪着赵宋王朝跌入不可挽回的深渊;如方应看,荣华富贵,依然抛却巨大代价换取九霄之上的志向。如无情,公门中人,却还想着弑君;如方应看,巨侠之子,偏偏选了对他来说最危险的那条路。而我们呢,该是赞一句英杰,还是叹一声痴儿?
——真正的政治家,伺机而待,懂得形势。真正的哲人,云端漠视,懂得取舍。而方无他们,都在践行自身那场大梦里,拚尽一生做了献祭者。我想如果有结局,在事随天地翻覆之后,黄粱梦醒之时,拚尽一生也到达不了的彼岸。若黄泉路上再相见,我不后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就像不后悔遇见你那样。
他们是入世之人,勘不破,放不下。只能这样燃烧尽自己的一生,所幸尚有知己,昔日月下对酌,别来之后还能问一声君无恙否,此时杯可温?
《任是无情也动人》中,这种燃烧尽的特质,已经是淋漓尽致。无情短暂的一生宛如烟火,他是个背负太多的复仇者,独自一人需要面对的,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是铁板一般难以撼动的黑暗。他选择了将自己坠入修罗地狱,哪怕满手鲜血……死过一次的人,太多的东西对他来说已经不在意。对于这个命运设定,我只能说,QAQ媳妇你真狠心,比温后爹还狠心。从开始已经注定了他燃烧尽一生的宿命,连个灰烬也不落下。以他那种决绝不回头的性格,无时燃烧的不是自己的生命啊……那是种以己之身为黑暗陪葬的决绝,我不能想象如果他没有遇见侯爷,完成复仇之后的他又会何去何从,是不是如烟火般燃烧殆尽,无声地绚烂,无声地熄灭,坠落成灰烬飘散再也寻不得痕迹。
——“方应看对他来说就是白日里的阳光,而他,却是那一见光就撕裂的鬼魅。”
——“他(世叔)教会了他如何在最深沉的黑暗里生存,却没有告诉他光明是如何的美丽。”
他曾说过,自己是个没有未来的人。所幸还能在尚存的岁月里,真正地遇到那个带他看过美好的人,从而走出腐烂的黑暗,临了的时候,花丛悄然绽放,生命的美好都曾经摇曳过——终是,在爱人的怀里。
——“他没有见过他这样的表情,隐忍的、哀伤的、无望的,似是走在了一条没有终点也没有岔道的路上。所有的表情都像是在说:我回不了头了。”
绝路。从一开始,无情走的就是一条永无回头的绝路。从命运将他推进黑暗开始,从他腿软了无数次最终在废墟面前站起来开始,那时候他的过往、价值观和信仰几乎都已经倒塌,他是一个执著的复仇者,面对的,不过是婆娑世间披着道貌岸然外衣的魑魅魍魉,他看到的,是走了多远依然永无尽头的黑暗。
——“此时眼前的这个人,孤单的背影、单薄的肩膀、柔和的眉目、轻软的语调,他就用这副样子,走在探寻他所谓的真相的路上,从未回头,连侧目也不曾有。”
——“一直以来,他不怕疼痛,不怕黑暗,不怕失去,不怕阻挡,就这么无畏无惧地走着,他不能回头,因为回头看到的,不是岸,而是座座孤坟。”
——“我只不过是个满手鲜血的复仇者,从来不是什么涤清荡浊的侠士。我不高尚,也没有什么人是高尚的。”
他走在黑暗里,他将自己流放在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里,看似从未奢想过光明的美丽。我想,那并不是因为他不曾见过,而是在他的内心最深处,依然有着更为执著的天真良善。光明,和喜欢一样,太过珍惜,反而不敢碰触。
他会将其他人(如叶告)从里面拉出来,看似冷静理智,看似决绝不回头,但心底的那份柔软,从来没有变更过。而当他自己遇到能将他从黑暗里带出来的那只手时,他依然不动摇地继续走向了复仇之路,以己身的堕入无望轮回,求得对自己认定的复仇信念的坚持。他说过自己不是什么涤清荡浊的侠士,也没有什么人是高尚的,可在我心里,他却是最“真”的那个。
纵然行走在黑夜里,有为之付出的信念及懂你的那个人在,即是大光明。
——“但是最后,我们都没能摆脱,甚至是自己走了进来,无非是个不甘心而已。”“不甘心被人摆布,不甘心被命摆布。”
至于本文中的方应看,我想说,QAQ媳妇你对亲儿子也下手那么狠。一次又一次地失恋,还遇人不淑,说,任怨那种人给你做儿媳妇你要嘛?!→_→我很想抓着侯爷的领子吼一句眼瞎是病啊得治!(继续被pia飞)侯爷有一点是他是个懂得时势会往前看的人,可依然……也是个放不开的人,
本文有一个颠覆那就是CP模式了,无情是那个孤绝者,侯爷反而成了那个救赎者,确切来说,他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纯粹的救赎者。就连侯爷自己也在结尾处承认过:“很可惜,我没有做到。”
他没有带他逃离那片黑暗,而是在让他看到了光明的温暖后,给他拥抱光明的勇气,继而,选择了依然在黑暗中与他同行,燃烧尽大部分的灼热。
——“方应看从来不会拒绝他,他只是站在他身边,看穿他的一切;只会在看穿他的一切后,依然站在他身边。对无情来说,这就够了。”
——“他醒来的第一眼,看见的人,又是方应看。并没有任何意外的感觉。只觉得,坐在自己身边的人,就应该是他。”
这正是无情最需要的方式,漫漫长夜靡靡红尘,却是有人选择了默默地站在他身边,等他重燃起源自二十年前的复仇之火,携手渡过那段最孤独的岁月,陪他走进生命的美好,在光明照进来的一瞬间如飞蛾般力尽陨落。
最后的一瞬间,却是可以弥补终生遗憾的,未道出口的喜欢,早已沉甸甸地留存在了那段默默相互扶持的黑暗过往里。诉说与否,缱绻舌尖也无言。
这是怎样的相知相契才能达到的程度啊……纵然命途曲折陌路相逢,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及人生经历,方无二人依然有种惊人的相似性在。无情执著,方应看亦是放不开之人。追溯至千年之前北宋末世,他懂他,他亦懂他,又明知对方不可能为自己妥协,狭路知己,也只余苍然一笑而已。
(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文居然隐隐的HE?)至少没有相杀过……可是,侯爷最终才是那个大痛却隐然的人啊。就像牧羊人,如果真的放得下,为何要日复一日地走到曾经的山坡上,陟彼高岗,维以不永伤!
爱人会在梦里与自己重逢,也许今天,也许明天。
因为爱,某些时候便是那坚定不移的信念。总有什么执著的,值得你去坚信的,星陆沉没,时光变迁之后,依然会记得相遇之时,有你,真好。
(我居然要说服自己这是个HE了……泪下,作为一个懒到写什么东西从来不修改的人,我还是不往前翻了,最后表白句媳妇爱你!)
(码字的时候内心无数OS在咆哮啊,果然不知山中岁月长,盘腿抱着笔记本写到这里发现腿麻了,决定爬起来喝杯茶吹吹风压压惊。)
(……外间哈士奇的叫声已经换成高树蝉鸣了,摘录文中两段作结吧。)
“那种感觉……既像是贪婪的吸血鬼,又像被困在地底的人正拼命试图去抓那根从洞口上面垂下来的蛛丝。
“方应看感觉到一种绝望。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紧搂着这具微微颤抖着、比以前更纤瘦的躯体,抬起双臂轻拍着无情的脊背,似是安抚。不徐不缓,很有节奏地,试图平静他的情绪,温暖他的心。
“无情的手扯着方应看的衣袖,攥得指尖发白,这个举动执拗地像个小孩子。
“他狠狠地吻着方应看。
“没有理由。”
……
“一切似乎还是最初的模样。方应看看着他,忽然想:时间就这么停止了该多好。
“或者,于光影中,就这么静静地听时光流淌的声音也好。”
——END
……(全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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