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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墨多多 打分:0 [2015-09-30 20:42:35]
第一次写长评,我不知道多长才可以算长评,我只是觉得长评才可以装下我对你的爱。 记得第一次知道你的时候,是从一个别的圈子里听到的。当时自己的心情很糟,就去问大家有没有特别暖特别甜特别治愈的文,结果我就看到聊天框上弹出了四个字——墨宝非宝。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扫了一眼,心里感叹了一句这名字起的好奇怪。结果那个同学提完,群里就炸了,开启了你的脑残粉模式,都在说“你也喜欢她?”“她的文好甜!!”“我好爱她的!!”。看到这番景象后,我默默地退出了聊天界面,从网上随便找出了一篇少爷的文看了起来。 随便!我当时真的是随便找的——《一生一世》。我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带着我那需要慰藉的小心灵。我惊叹于情节的紧凑,惊叹于细腻的笔法,我处处惊叹。可是,谁能告诉我,不是说这个作者写的文很甜很暖的吗,尼玛我看完我觉得我更不好了。但我仍惊叹于这爱情的凄美,男主的深情,男二的偏执。过程虽然如此艰难,但总归结局是如此美好。 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你的文了,再见你是一年后。 一年后,我一天书荒了,去找同学借书。同学随便给了我一本书,我看了一眼书名,叫《轻易放火》,然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ps:好像小学生写作文,还津津有味...)结果看完我就振奋了,太甜太苏了!!!我翻到书的首页,想找作者的名字,上下扫了几眼,在右下角赫然立着四个大字——墨宝非宝。诶?这不是...这不是我之前看的写苦情的那个作者吗...换风格了?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鬼使神差地朝借我书的飘过去(我的魂已被易文泽勾走~)结果,在夜黑风高的夜晚中,在晚自习预备铃响起之后,在大家都收拾好书包从教室门口冲出朝校门口奔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晃晃悠悠地从一个教室门口走出来,怀里还抱着好多书(有出版的书,也有《萤火》),在都急着赶回家的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那个人当然就是聪明又机智的我! 当然,这么多小说搬回家当然免不了妈妈的一顿骂(还是言情小说...)。每天晚上都拿着一本书,钻进被窝,手探到书里面,摸到书签,然后从被窝里抽出一只手来,拿起枕边的手电筒,钻进被窝里,开始“吃糖”。那几天,妈妈每天早上叫我起床都问我梦到啥事了嘴角翘的这么高,我却笑而不语。 看了这么多本,自然而然地就喜欢上了你。爱上你,却是从密室开始。 我喜欢他们的青春,我喜欢他们的热血,我喜欢他们的纯真,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尤其是最后当solo战队所有成员集齐在一个赛场上的时候,gun摸了摸狗狗的头发说道“别掉链子”,狗狗说道:“愿上帝在我们身后”。那是一个曾经的辉煌啊,曾经的时代啊。 现在你开了新文《黑白》,文笔依然那么好,写出来让人感觉很舒服。程牧云的狠辣、邪魅和那深如海的爱情,都忍不住让人心疼。每每看到他和温寒逃亡时,手心都会出好多汗。当我看到程牧云半蹲着舔去周克的手上的血,我又忍不住为他心疼,他是真的把周可当兄弟啊,兄弟如手足啊。 人物是那么鲜活,情节是那么揪心,你已经写得足够好,不要在意别人怎么说,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所看待的角度也就不同,你不可能强求每一个人。你只要记住我们一直在一直爱。 我爱你的时间说起来真的不算长,了解你也不够深,但我想就这么一直陪着你,一生一世。 在我难过的时候,你就是我的线粒体,给我阳光,给我动力。 在你伤心的时候,我就是你的避风港,给你温暖,给你安慰。 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生生世世,情深且寿。
[1楼] 网友:阿纶 [2015-11-25 18:21:35]
摸摸大二凡
[投诉]
[2楼] 网友:阿纶 [2015-11-25 18:21:52]
心疼你想看甜文结果打开了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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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墨多多
打分:0 [2015-09-30 20:42:35]
第一次写长评,我不知道多长才可以算长评,我只是觉得长评才可以装下我对你的爱。
记得第一次知道你的时候,是从一个别的圈子里听到的。当时自己的心情很糟,就去问大家有没有特别暖特别甜特别治愈的文,结果我就看到聊天框上弹出了四个字——墨宝非宝。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扫了一眼,心里感叹了一句这名字起的好奇怪。结果那个同学提完,群里就炸了,开启了你的脑残粉模式,都在说“你也喜欢她?”“她的文好甜!!”“我好爱她的!!”。看到这番景象后,我默默地退出了聊天界面,从网上随便找出了一篇少爷的文看了起来。
随便!我当时真的是随便找的——《一生一世》。我满怀期待地翻开第一页,带着我那需要慰藉的小心灵。我惊叹于情节的紧凑,惊叹于细腻的笔法,我处处惊叹。可是,谁能告诉我,不是说这个作者写的文很甜很暖的吗,尼玛我看完我觉得我更不好了。但我仍惊叹于这爱情的凄美,男主的深情,男二的偏执。过程虽然如此艰难,但总归结局是如此美好。
之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你的文了,再见你是一年后。
一年后,我一天书荒了,去找同学借书。同学随便给了我一本书,我看了一眼书名,叫《轻易放火》,然后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ps:好像小学生写作文,还津津有味...)结果看完我就振奋了,太甜太苏了!!!我翻到书的首页,想找作者的名字,上下扫了几眼,在右下角赫然立着四个大字——墨宝非宝。诶?这不是...这不是我之前看的写苦情的那个作者吗...换风格了?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鬼使神差地朝借我书的飘过去(我的魂已被易文泽勾走~)结果,在夜黑风高的夜晚中,在晚自习预备铃响起之后,在大家都收拾好书包从教室门口冲出朝校门口奔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晃晃悠悠地从一个教室门口走出来,怀里还抱着好多书(有出版的书,也有《萤火》),在都急着赶回家的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那个人当然就是聪明又机智的我!
当然,这么多小说搬回家当然免不了妈妈的一顿骂(还是言情小说...)。每天晚上都拿着一本书,钻进被窝,手探到书里面,摸到书签,然后从被窝里抽出一只手来,拿起枕边的手电筒,钻进被窝里,开始“吃糖”。那几天,妈妈每天早上叫我起床都问我梦到啥事了嘴角翘的这么高,我却笑而不语。
看了这么多本,自然而然地就喜欢上了你。爱上你,却是从密室开始。
我喜欢他们的青春,我喜欢他们的热血,我喜欢他们的纯真,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尤其是最后当solo战队所有成员集齐在一个赛场上的时候,gun摸了摸狗狗的头发说道“别掉链子”,狗狗说道:“愿上帝在我们身后”。那是一个曾经的辉煌啊,曾经的时代啊。
现在你开了新文《黑白》,文笔依然那么好,写出来让人感觉很舒服。程牧云的狠辣、邪魅和那深如海的爱情,都忍不住让人心疼。每每看到他和温寒逃亡时,手心都会出好多汗。当我看到程牧云半蹲着舔去周克的手上的血,我又忍不住为他心疼,他是真的把周可当兄弟啊,兄弟如手足啊。
人物是那么鲜活,情节是那么揪心,你已经写得足够好,不要在意别人怎么说,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所看待的角度也就不同,你不可能强求每一个人。你只要记住我们一直在一直爱。
我爱你的时间说起来真的不算长,了解你也不够深,但我想就这么一直陪着你,一生一世。
在我难过的时候,你就是我的线粒体,给我阳光,给我动力。
在你伤心的时候,我就是你的避风港,给你温暖,给你安慰。
我爱你,如果一定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生生世世,情深且寿。
[1楼] 网友:阿纶 [2015-11-25 18:21:35]
摸摸大二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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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阿纶 [2015-11-25 18: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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