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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诗酒趁年华》  第17章

网友:坏蛋70% 打分:2 [2014-02-28 00:48:31]

不是。明代的庶子也能分家产,但能分的要少于嫡子。更不要说明以前了。

   

[1楼] 网友:thinkermm [2014-02-28 00:54:36]

好像承嗣子继承祖产,嫡子继承自己亲妈的嫁妆,庶子一般亲妈没嫁妆,只有亲爹如果自己有产业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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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雪雨 [2014-02-28 01:45:45]

越近近代,庶子身份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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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坏蛋70% [2014-02-28 11:24:26]

是的,因为越到后来对女性的压迫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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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欢琳 [2014-03-01 13:33:04]

因为庶子总是会比嫡子多,庶子们对自己的庶子越来越怜惜,也变相压迫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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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作者回复 [2014-03-01 16:40:36]

不是的,财产总体来说是诸子均分。
以集中华法系之大成者为例。
《唐律疏议·户婚》:162 诸同居卑幼,私辄用财者,十疋笞十,十疋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即同居应分,不均平者,计所侵,坐赃论减三等。
  
  【疏】议曰:凡是同居之内,必有尊长。尊长既在,子孙无所自专。若卑幼不由尊长,私辄用当家财物者,十疋笞十,十疋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即同居应分”,谓准令分别。而财物不均平者,准户令:“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兄弟亡者,子承父分。”违此令文者,是为“不均平”。谓兄弟二人,均分百疋之绢,一取六十疋,计所侵十疋,合杖八十之类,是名“坐赃论减三等”。
但是涉及爵位承嗣的另有规定,依旧是《唐律疏议·户婚》:158 诸立嫡违法者,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得立嫡以长,[七]不以长者亦如之。
  
  【疏】议曰:立嫡者,本拟承袭。嫡妻之长子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违法”,合徒一年。“即嫡妻年五十以上无子者”,谓妇人年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许立庶子为嫡。皆先立长,不立长者,亦徒一年,故云“亦如之”。依令:“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玄以下准此。”无後者,为户绝。
[七] 得立嫡以长 “嫡”原讹“庶”,据敦煌写本伯三六0八改。按:孙奭律音义引律亦作“得立嫡以长”,并解云:“谓无子则立嫡以继嗣。本作‘立庶以长’者,後人改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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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坏蛋70% [2014-03-02 12:58:45]

法律说是均分,但是,
第一,这个庶子要上家谱,不然与奴仆区别也不大。
第二,我记得我看过明代的一个父已死,嫡母主持分家案例,那里是真的嫡庶基本均分,博得赞誉,说难得有此嫡母。
第三,你相信贾环能和贾宝玉均分家产么?贾宝玉跟贾兰的家产都不可能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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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作者回复 [2014-03-02 13:17:26]

子分四种:妻所出,妾所出,婢所出,奸生。
前两种是生下来就被承认的儿子,前者是嫡,后者是庶。一生下来就能上族谱的,因为他们的生母是被家族承认的,哪怕是妾,也是家庭承认的。
后两种才是不被承认就不算自家人,不能上族谱。被承认的,才算作是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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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作者回复 [2014-03-02 13:19:38]

法律规定,除奸生子外,凡承认的儿子,承嗣的另有规定,其他的,是诸子均分。
如果分得不均,去官府首告,官府也得让他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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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a19b7% [2014-03-02 14:12:45]

今天几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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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74123 [2014-03-02 15:33:16]

可是嫡母的嫁妆也要分给庶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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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薇拉49% [2014-03-03 22:58:07]

肉大回复里有,唐律说:“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就是说嫡妻嫁妆不在均分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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