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书名作者 高级搜索

首页>《玉人何处再吹箫1》  第27章

网友:阿云 打分:0 [2013-12-02 08:45:56]

主角不光圣母,还是非不分。对于非礼自己的采花 贼也能成朋友,真贱。

   

[1楼] 作者回复 [2013-12-02 11:21:51]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不要--------------------------这样嘛亲!这么说我们家孩子,是要心疼死我这个做妈的么。

    [投诉]

[2楼] 网友:阿云 [2013-12-02 16:02:26]

对恶人的圣母,就是对良善之人的恶毒。对一般人圣母,能理解,但明显的是非多不分的话,真的只能说是贱。如果姓花的当初虏走的不是主角,而是他的侍女,并且 XX00了她的使女,他会怎么做?难道只要轻飘飘的说一句,都是自己人<明阁》,然后就万事OK了。那这世上的强X0的犯人就不用进监狱了。

    [投诉]

[3楼] 作者回复 [2013-12-02 20:11:21]

好吧,这是你的想法,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每个人和每个人的交友观都不相同,所以这个世界上才会有各种各样脾气性格的人,而且也不能因为一件事就把某个人一棒子打死,这也对他不公平,更何况你说的那个如果并没有发生,所以它的发展不可能按照你假设的那个如果发展,还有一句话叫不打不相识,自古以来众多的小说故事中,刚开始对立后来成为朋友的多不胜数,刚开始想害某人后来却和某人成为知己的也不胜枚举,而我的这个故事中他们两人连对立和伤害都没有,怎么就不能成为朋友了,还有对于姓花的所作所为,主角也是不认同的,也说过以后再不让他做这样的事,更没有轻飘飘的说一句是自己人就完了。

    [投诉]

[4楼] 网友:苏子 [2015-05-05 10:12:14]

顶作者,踩阿云!
此评论发自晋江手机站(http://m.jjwxc.com/)

    [投诉]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最后生成:2024-06-15 09:31:23 反馈 联系我们@晋江文学城
纯属虚构 请勿模仿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适度阅读 切勿沉迷 合理安排 享受生活